公司公告☆ ◇300180 华峰超纤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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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8:16│华峰超纤(300180):关于华峰超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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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300180):关于华峰超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e7c1d578-99e8-4b2c-8444-3178f2633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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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8:15│华峰超纤(30018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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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567,311,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14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80,450,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8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86,861,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59%。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80,450,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8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80,450,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83%。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0、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戴慧娟律师、王恩峰律师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66,795,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48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弃权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9,934,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1%;反对48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
067%;弃权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戴慧娟律师、王恩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b0b424ff-d142-4782-9246-fb411492e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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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华峰超纤(300180):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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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
月22日(星期五)延期至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登记方式、审议事
项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原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
二、会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原定于2024年3月22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因工作安排和会议筹备等需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
召开。本次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
除召开日期延期外,原股东大会通知所载明的内容均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b4d9e022-31d2-4498-8266-5d020c43f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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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华峰超纤(30018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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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形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独董(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
意方可获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
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2、附件3。(以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褚玉玺、符娟
电话:021-57243140 传真:021-57245968
电子邮箱:chu.yuxi@huafeng.com、fu.juan@huafeng.com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 邮编:201508
2、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9ccd4675-b15c-43f6-b9e2-cea420c08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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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华峰超纤(30018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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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
司章程》,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董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换届,在股东大会选举 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换届,在股东大会选举出
出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会继续履行职务。 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会继续履行职务。
除了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备案
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2317cb05-904f-492a-b647-d2e2799cd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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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华峰超纤(300180):关于选举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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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情况,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个别成员进行选举、调整,调整后
的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尤飞锋、段伟东、张其斌、鲜丹、陈贤 尤飞锋
品、陈翔宇、朱勤
提名委员会 尤飞锋、段伟东、陈翔宇、朱勤、赵玉彪 朱勤
审计委员会 尤飞锋、陈学通、赵玉彪、朱勤、陈翔宇 陈翔宇
薪酬委员会 尤飞锋、陈贤品、陈翔宇、朱勤、赵玉彪 赵玉彪
选举、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不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848d4f4a-6787-442a-8a11-c79690911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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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华峰超纤(3001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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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4年2月27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非独立董事陈学通先
生、鲜丹先生和独立董事赵玉彪先生、陈贵先生、朱勤女士、陈翔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1月1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陈翔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贵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1月1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详见公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个别成员进行选举、调整,经表决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
战略委员会 尤飞锋、段伟东、张其斌、鲜丹、 尤飞锋 同意:10票;
陈贤品、陈翔宇、朱勤 反对:0票;
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 尤飞锋、段伟东、陈翔宇、朱勤、 朱勤 同意:10票;
赵玉彪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 尤飞锋、陈学通、赵玉彪、朱勤、 陈翔宇 同意:10票;
陈翔宇 反对:0票;
弃权:0票
薪酬委员会 尤飞锋、陈贤品、陈翔宇、朱勤、 赵玉彪 同意:10票;
赵玉彪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第一百零六条)进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
意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a92ea1d0-6ad1-48f3-84f1-a5cc0e43c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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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0:00│华峰超纤(30018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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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其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张其斌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张其斌先生的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辞去上述职务后,张其斌先生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日,张其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其斌先生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承诺。
张其斌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其斌先生在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97e42920-7d3e-4840-a11c-af92328e6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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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00:00│华峰超纤(300180):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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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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