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2 捷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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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捷成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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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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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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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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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捷成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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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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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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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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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捷成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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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 │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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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6│捷成股份(300182):捷成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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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
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
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3亿元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2.1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以 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以 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确定方
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净利润/以 2026年净利润 A≧Am X=100%
为基数,2027年度的净 An≦A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案人徐子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9,96
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8%,该提案股东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
更。现将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号公司沙河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中第 1-8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有关公告;第 9-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有关公告。第 9-11项议案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
股东应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
6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号公司董秘办,邮编:10221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
度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朱格
联系电话:010-617330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电子邮箱:zhu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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