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2 捷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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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6 │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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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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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2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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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42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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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42 │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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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5:42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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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5:42 │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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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40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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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14 │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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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14 │捷成股份(3001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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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6│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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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12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徐子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a5807b7-14e5-4bf8-a8c0-c2409f229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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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4│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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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5年 12月 15日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2月
26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号公司董秘办,邮编:10221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朱格
联系电话:010-617330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电子邮箱:zhuge@jetsen.cn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ed126be-acd2-43fd-9a74-7e98a5af2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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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52│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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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6bcef7d-6091-4e6b-807e-9c6d34937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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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42│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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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53e0b86-f1b9-4ecd-a910-f56292b34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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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42│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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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2bad343d-80b9-45b7-8f31-1e6396042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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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5:42│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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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365e5321-eabc-444a-a7f6-f19b3862e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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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5:42│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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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ac297956-8ced-4970-81aa-c7047abdc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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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40│捷成股份(30018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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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74c311c9-2155-4c50-a469-affdeda2e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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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14│捷成股份(30018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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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11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
;董事韩胜利及 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子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
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基本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
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康宁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为公司的最高使用限额,实际使用额度不得超过银行基本授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最终授信金额、利率、担保方式、手续费率和期限等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18b5f444-4d1a-4b81-b3a6-6e0cc46bd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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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6:14│捷成股份(3001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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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先生函告,获悉徐子泉先生
对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冻结/拍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卖等股份数
量(股)
徐子泉 是 10,000,000 2.63% 0.38% 2025年 4月 2025年 11 李某
28日 月 24日
2、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占其所 占总 用途
称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股) 限售股 补充质 日期 日 持股份 股本
大股东及其 押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徐子泉 是 9,800,000 否 否 2025年 11 至办理解 俞某 2.58% 0.37% 融资
月 24日 除质押登
记之日止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和 本次质押和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 解质押前质 解质押后质 所 司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 总股 限售和冻结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股) 份 本 数量(股)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徐子 379,962,30 14.26 247,346,01 247,146,01 65.04 9.28% 247,146,01 100% 132,775,71 99.97%
泉 0 % 5 5 % 5 0
注:控股股东徐子泉共持有公司股份 379,962,300股,379,921,725股处于限售状态(高管锁定股),累计质押股份 247,146,01
5股,冻结股份 130,000,000股。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形。控股股东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
质押事项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3c218975-9392-4b87-9b1d-44c0f49f5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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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52│捷成股份(3001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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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周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子泉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0人,所持股份 411,886,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22%,其中中小投资者及其
代理454人,所持股份28,882,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4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8人,代表股份 385,8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8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
代理人 452 人,代表股份26,013,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6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406,591,42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44%;5,040,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238%;254,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23,587,42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659%;5,040,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519%;254,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8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晓敏、李总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299be0f5-e48c-4620-a1c0-b964995dda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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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52│捷成股份(3001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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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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