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4 力源信息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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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1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相关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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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34 │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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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34 │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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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7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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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9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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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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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 │力源信息(30018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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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 │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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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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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 │力源信息(30018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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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1│力源信息(300184):关于相关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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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柏先生、王晓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刘昌柏先生、王晓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2,291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2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昌柏先生、王晓东先生提交的《关
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昌柏 299,962 0.0260%
王晓东 2,109,200 0.18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刘昌柏先生、王晓东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及其孳息。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刘昌柏 74,991 0.0065%
王晓东 527,300 0.0457%
合计 602,291 0.0522%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均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昌柏先生、王晓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刘昌柏先生、王晓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115f1688-4b73-4c28-bf6f-84bd92b36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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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34│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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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 5月 12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5月 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6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2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2,253,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60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18人,代表股份 22,487,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9,43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490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82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09%。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
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910,2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5557%;反对票 1,476,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100%;弃权票 8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43%。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43,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787%;反对票
1,476,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658%;弃权票 8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555%。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912,0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5568%;反对票 1,540,8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97%;弃权票 80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4935%。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45,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867%;反对票
1,54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22%;弃权票 80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611%。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879,7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5369%;反对票 1,514,3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333%;弃权票 8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298%。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113,4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431%;反对票
1,514,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43%;弃权票 8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26%。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498,7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021%;反对票 2,594,68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5991%;弃权票 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88%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9,732,4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88%;反对票
2,59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383%;弃权票 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28%。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802,2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4891%;反对票 1,524,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397%;弃权票 9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712%。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35,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985%;反对票
1,524,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801%;弃权票 9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14%。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799,3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4873%;反对票 1,462,8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16%;弃权票 9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
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6111%。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33,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856%;反对票
1,462,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053%;弃权票 9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91%。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253,739 股,其中赞成票 159,785,9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4791%;反对票 1,459,8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998%;弃权票 1,00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6212%。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0,019,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260%;反对票
1,459,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920%;弃权票 1,0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0713d5f9-5e7e-4b81-8d55-33690f5de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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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34│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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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005a86d-3806-4063-b340-ea89ef31e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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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7│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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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9afb2acd-94c2-4538-bf16-c54238419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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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9│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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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8358f7ca-aa21-4810-bd25-eaf594460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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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力源信息(30018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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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79d49492-ec82-4b63-a4ae-b5e2c8d9a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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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力源信息(30018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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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 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
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在审计事前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 2
024 年度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如何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如何应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较高的领域、对内部控制
审计采取的方案、重要性概念的运用、独立性、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从而可能构成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事中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审计计划执行
情况、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及主要调整事项、初步确定的关键审
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完成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审计结
果汇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发函及回函情况、存货盘点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调整事项、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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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情况、特定审计事项的审查情况、应收账款及存货结构、同行业对比情况分析、拟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进
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大
信相关资质和履职能力等进行了监督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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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2d5acf98-ccf0-441d-931a-20ff6d597b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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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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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5efa7236-7aaa-4a4d-bdce-4b57565fb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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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力源信息(30018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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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71235405-1597-42a1-bedb-024b22f68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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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力源信息(30018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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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56b3d37b-0b0b-4e1b-b180-4f8622fae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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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7│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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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量境外业务使用外币结算,使
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为尽可能
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
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交易业务以“保值”而非“增值”为外汇风险核心管理目标,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
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2、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不涉及关联方。
3、主要交易策略:公司拟利用外汇市场衍生品对冲汇率风险,运用的衍生工具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公
司根据风险敞口,制定衍生品交易对冲比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以下原则:一般选择基础衍生品,尽量避免复杂的衍生品组合
;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锁定汇率波动风险为唯一目标,不以获利为目的。
4、其他: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初始保证金按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直接缴纳或以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
形式缴纳,交易存续期间可能补缴保证金,交易到期可采用全额交割、差额交割、平仓或展期等方式处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6,2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
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
易是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需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相匹配。
(三)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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