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4 力源信息 更新日期:2026-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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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39 │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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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39 │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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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32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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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9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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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6 │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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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5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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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36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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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22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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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08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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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07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存货及应收账款等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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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39│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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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3月 23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2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 月 23 日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17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0,804,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3.101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66人,代表股份 21,433,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0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79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66,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23%。
公司的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
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0,804,715 股,其中赞成票 148,454,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8.4413%;反对票 2,077,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3774%;弃权票 2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12%。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9,083,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34%;反对票 2
,077,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5%;弃权票 2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27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7ccc84c8-fc12-44a7-a5dc-1063c7b87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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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39│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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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
致: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姚
远、王娟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
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不
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
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
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等,并附有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 3月23日15:00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武大园三路5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
其代理人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 年 3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方案进行了投票。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股东会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经本律师查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9 人,代表股份 150,804,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1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39,03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9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565人,代表股份 11,76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66 人,代表股份21,433,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6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667,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9%;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565 人,代表股份 11,766,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 139,038,100 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9,416,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37%;反对2,07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6537%;弃权 2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27%。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 148,454,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13%;反对 2,077
,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弃权 2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83,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334%;反对 2,07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5%;弃权 2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751%。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修改原有议案及提出新
的议案的情况。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会股东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
议案进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五)、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a0e4856-b9a7-48b2-bf75-85a942165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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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32│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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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9aaf5001-ab6a-4a16-b24e-7cffa7c6b2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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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9│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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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3月 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月 17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2)上述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3月 20 日 9:00 至 12:00,13:00 至 17:00。
2、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回执(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持股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回执(附件 1)、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3
月 20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快递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如通过快递方式登记,快递上
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 15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园、刘青
电话:027-59417345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证券投资部
传真:027-59417373
邮箱:zqb@icbase.com
邮政编码:43007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5cadb785-8af9-48e5-b068-789fc6cc6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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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6│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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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27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
事,会议于2026年3月4日下午3: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赵马克、刘昌柏、李燕
萍、郭月梅、田志龙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王晓东、邵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即将到期
,因经营需要,同意 2026年度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8.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票据
池综合授信人民币 4亿元),该额度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就每笔授信
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开立信用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具体业务品
种以各银行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对应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以公司自有的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
相结合等形式,具体以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ARK ZHAO)行使具
体决策权,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ARK ZHAO)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事项即将到期,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事项为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
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开立信用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付款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提供
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为各全资
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明细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1 亿元
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0.9 亿元
武汉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3 亿元
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7 亿元
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7 亿元
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0.8 亿元
帕太集团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亿元
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6 亿元
合计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8 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A
RK ZHAO)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签署担保及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
ARK ZHAO)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子(孙)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和具体实施的授权安排,同时全资子(孙)公司将对本公司提供等值的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3月23日下午3
: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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