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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84(力源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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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84 力源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9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 │2026-07-22 18:16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 │ ├─────────┼──────────────────────────────────────────────┤ │2026-07-22 18:16 │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0 00:00 │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3 17:32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7-10 16:20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3 19:09 │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 ├─────────┼──────────────────────────────────────────────┤ │2026-07-03 19:04 │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1 16:42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8 00:00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 2026-07-22 18:19│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8月 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8月 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数(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2)上述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6年 8月 6日 9:00至 12:00,13:00至 17:00。 2、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回执(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持股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回执(附件 1)、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8月 6日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快递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如通过快递方式登记,快递上请 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 15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园、刘青 电话:027-59417345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证券部 传真:027-59417373 邮箱:zqb@icbase.com 邮政编码:43007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b2abac1-e720-470c-814f-ffae698d7ae5.PDF ─────────┬──────────────────────────────────────────────── 2026-07-22 18:16│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77e1235-cce1-4bce-955c-1e0f1ffa2780.PDF ─────────┬──────────────────────────────────────────────── 2026-07-22 18:16│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2日以口头形式和电话形式 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下午3: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昌柏以 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赵马克、王晓东、邵伟、李燕萍、郭月梅、田志龙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9.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 时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 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78,94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4%。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 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5,789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1)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业务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3)如监管部门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8月7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 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d68a720-170a-4502-8d8b-c5de7feed363.PDF ─────────┬──────────────────────────────────────────────── 2026-07-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9,500万元—30,500万元 盈利:9,613.0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06.87%—217.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9,700万元—30,700万元 盈利:9,099.49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26.39%—237.38%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6年以来,半导体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在此背景下,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积极拓展高景气行业客户,预计 2026年上 半年营业收入约 64.4亿元,同比增长约 60%,预计 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区间分别为29,500万元-30,500万元、29,70 0万元-30,7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约 206.87%-217.28%、226.39%-237.38%,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因 AI 技术高速发展带动相关算力需求增加,公司前期布局的头部 AI电源、光模块、服务器、GPU、算力卡等 AI客户需求大幅增加,公司 AI行业业务销售收入增幅达 150%以上,公司代理的第一大产品线村田的MLCC 产品及意法半导体的光模块用MCU 产品等销售额均实 现大幅增长;因前期在光储充等领域的积极布局,公司工业及新能源业务销售收入也实现翻倍增长;在汽车电子业务方面,公司拥有 一批汽车头部大客户,上半年汽车客户销售收入接近翻倍增长,随着技术的迭代,公司积极向头部汽车客户导入公司代理的安森美碳 化硅产品,上半年碳化硅产品销售额实现数倍增长。此外,公司还代理多家公司的存储芯片,在各个行业应用方向上的销售额也取得 了很大的增长。公司总体销售结构同比和环比更加优化到高增长行业。 2、2026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20.88万元;去年同期为 513.55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17670655-dead-44b6-ac54-df67c67b517e.pdf ─────────┬──────────────────────────────────────────────── 2026-07-13 17:32│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73,093 股, 并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151,032,1 22 股减少至 1,149,059,029 股。公司已分别于 2026 年 6月17 日、2026 年 7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改。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3104498XQ 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 5号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注册资本:1,149,059,029 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 年 8月 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 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 日常生活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05ce26f6-37bc-40be-9362-150067c363f2.PDF ─────────┬──────────────────────────────────────────────── 2026-07-10 16:2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4日、3月 23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 资孙公司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帕太对本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④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6.24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98%,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207e370-9428-4a5e-a3f1-eb0476f9975e.PDF ─────────┬──────────────────────────────────────────────── 2026-07-03 19:09│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7月 3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9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0,434,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92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91 人,代表股份 21,063,7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03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002%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396,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18%。 公司的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0,434,750 股,其中赞成票 149,079,4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9.0991%;反对票 823,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5475%;弃权票 5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534%。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9,708,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656%;反对票 823,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9101%;弃权票 5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4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a2de847-ad6b-418c-9648-9039b78e18b1.PDF ─────────┬──────────────────────────────────────────────── 2026-07-03 19:04│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 致: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姚 远、王娟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 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不 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 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 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等,并附有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7 月 3 日 15:00 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武大园三路5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 股东及其代理人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 7月 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方案进行了投票。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股东会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经本律师查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4 人,代表股份 150,43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2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9,03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0人,代表股 份11,39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经本律师查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1 人,代表股份 21,063,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667,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0 人, 代表股份11,39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 139,0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 10,041,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077%;反对 82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269%;弃权 5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4%。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 149,079,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91%;反对 823,6 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5%;弃权 5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0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56%;反对 82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01%;弃权 5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242%。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修改原有议案及提出新 的议案的情况。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会股东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 议案进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五)、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bc0182ab-93ed-46d8-b285-54955b5d7aee.PDF ─────────┬──────────────────────────────────────────────── 2026-07-01 16:42│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a3aaa92-3142-4095-b201-1e72c90041c4.PDF ─────────┬──────────────────────────────────────────────── 2026-06-18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无限”)根据 业务运行情况,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上海互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互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10 0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鼎芯无限与上海互问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 关联方 关联方交 关联交 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型 易内容 易定价 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原则 向关联方采 上海互问 采购音频 参 照 市 不超过 0 0 购音频算法 算法及芯 场 价 格 人民币 及芯片 片 确定 1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上海互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 年 10月 27日 法定代表人:缪炜 注册资本:780.6643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幢 A楼 808 室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销售,计算机服务,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制造(限分支机构),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 代理,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服务,动漫软件设计、制作,公共安全防范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海互问总资产为 8,607,272.83 元,净资产为6,732,141.19 元;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11 5,268.48 元,净利润为-386,319.88 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鼎芯无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廖莉华女士担任上海互问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条款,上海互问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上海互问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情况分析 上海互问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付款安排 和结算方式遵循市场惯例。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鼎芯无限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海互问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 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鼎芯无限与上海互问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发挥协同效应 ,是合理的商业安排。鼎芯无限与上海互问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并签 订具体的交易合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上海互 问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e8afa16-8019-4615-a231-74b92d8002a5.PDF ─────────┬──────────────────────────────────────────────── 2026-06-17 18:39│力源信息(300184):公司章程(2026年6月17日) ─────────┴──────────────────────────────────────────────── 力源信息(300184):公司章程(2026年6月17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961b75c-531b-4832-9153-404b44042c82.PDF ─────────┬──────────────────────────────────────────────── 2026-06-17 18:36│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2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 董事,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下午2: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赵马克、郭月梅、 田志龙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王晓东、刘昌柏、邵伟、李燕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完成回购股份事项,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73,093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151,032,122股减少至1,149,059,029股。 综上,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修改如下: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103.2122 万元。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905.9029 万元。 鉴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5,103.2122 万元。 114,905.9029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103.2122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905.9029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每股面值为 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上海互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上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7月3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e3048a1-24cf-43e6-bb00-b3425af6aac3.PDF ─────────┬──────────────────────────────────────────────── 2026-06-17 18:19│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731ada6-f112-4ce2-a4c9-9b17c811fea0.PDF ─────────┬──────────────────────────────────────────────── 2026-06-02 17:06│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合计1,973,093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1 71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1,032,122股减少至 1,149,059,029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办理完成。 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16日和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500万元,不超过 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 1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6-028)。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 15.00元/股(含)调整为 19.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26日。截至 2026年 5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3,0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14%,最低成交价为 14.6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5.7 6元/股,成交均价 15.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999,867.21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并于 2026年 5月 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 、价格、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973,093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1,032,122股减少至1,149,059,029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 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截至 2026年 6月 1日)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7,028,273 8.43% 97,028,273 8.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4,003,849 91.57% 1,052,030,756 91.56% 三、股份总数 1,151,032,122 100.00% 1,149,059,029 100.00% 四、后续事项 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章程事项,上述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ec68e73-1b95-4295-936c-04b5fa62ab49.PDF ─────────┬──────────────────────────────────────────────── 2026-05-27 16:26│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不低于 2,500万元,不超过 3,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 9.0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9.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578,9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14%;按回购金额下限 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9.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315,7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3、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回购 1,973,093 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9,867.21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4、已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处理情况,与回购方案的差异: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与前期披露的回购方案 一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 月 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26日。截至 2026年 5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3,09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14%,最低成交价为 14.6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5.7 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999,867.21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 容,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公司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 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 等相关权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f0b509c-1f76-4361-a531-563bb218bda2.PDF ─────────┬──────────────────────────────────────────────── 2026-05-20 18:12│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4日、3月 23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 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 对本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 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 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 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④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 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 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6.27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04%,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2359cb3-24c2-4fc2-a718-50118b0eb894.PDF ─────────┬──────────────────────────────────────────────── 2026-05-20 17:36│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不低于 2,500万元,不超过 3,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 9.0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9.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578,9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14%;按回购金额下限 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9.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315,7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计 划;若后续拟实施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所需资金已全部到位。公 司于2026年5月19日首次回购539,800股,成交总金额为8,036,345.78元(含交易费用)。 5、已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处理情况,与回购方案的差异:本次回购与前期披露的回购方案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5月 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 53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69%,最低成交价为 14.72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4.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36,345.7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 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835bccb-cf13-4228-b82d-4738fc03c046.PDF ─────────┬──────────────────────────────────────────────── 2026-05-18 16: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含)调整为19.00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和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不超过3 ,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内。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尚未开展实施。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变化,期间股价曾多次触及15元/股的回购价格上限,现结合市场实际行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本次股份回购工作后续顺利 推进,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含)调整为19.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按照总额上限、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1,578,94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按照总额下限、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1,315,78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 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 四、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审议程序 2026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的授权,因此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5100d09-1ee9-4314-87d4-046470e3ae36.PDF ─────────┬──────────────────────────────────────────────── 2026-05-18 16:00│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告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3: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赵马克、王晓 东、刘昌柏、李燕萍、郭月梅、田志龙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邵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 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16日和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 1 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尚未开展实施。鉴于近期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变化,期间股价曾多次触及15元/股的回 购价格上限,现结合市场实际行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 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本次股份回购工作后续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含)调整为19.00元/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的授 权,因此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5db42a9-8235-4bef-8970-66f448218490.PDF ─────────┬──────────────────────────────────────────────── 2026-05-15 19:34│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e3099d9-3032-4b3b-8762-0b685f64dbda.PDF ─────────┬──────────────────────────────────────────────── 2026-05-15 19:34│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6e12a13-176e-4a4d-865b-7c1412ef11ac.PDF ─────────┬──────────────────────────────────────────────── 2026-05-15 19:31│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和 2026年 5月 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 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500万元,不超过 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5.00元/股(含)。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66,6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 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 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在回购期限内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 5号证券投资部(2)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16日起 45日内工作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3)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园、刘青 联系电话:027-59417345 传真:027-59417373 邮编:43007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3cc7fd5-0ec3-4e10-a8fa-43c9f027b709.PDF ─────────┬──────────────────────────────────────────────── 2026-05-15 19:31│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 ─────────┴────────────────────────────────────────────────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bbb7f62-c210-41ab-b2fe-e94a9e8ca2ae.PDF ─────────┬──────────────────────────────────────────────── 2026-05-11 16:58│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5月 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 例(%) 1 MARK ZHAO 127,564,160 11.08% 2 张跃军 33,200,000 2.88% 3 余军 17,402,940 1.51%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419,751 1.08% 5 刘胜刚 10,649,666 0.93% 6 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67,069 0.84%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科技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324,900 0.81% 8 吴芳 3,659,700 0.32% 9 刘志兴 3,393,000 0.29% 10 刘勇 3,250,000 0.2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下同)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 (股) 件股份总数比例 (%) 1 张跃军 33,200,000 3.15% 2 MARK ZHAO 31,891,040 3.03% 3 余军 17,402,940 1.65%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419,751 1.18% 5 刘胜刚 10,649,666 1.01% 6 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67,069 0.92%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科技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324,900 0.88% 8 吴芳 3,659,700 0.35% 9 刘志兴 3,393,000 0.32% 10 刘勇 3,250,000 0.31%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9e8c990-2eff-4c1d-8daf-b7e24e599969.PDF ─────────┬──────────────────────────────────────────────── 2026-04-23 16:46│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 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tlqqeoSS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 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马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晓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刘昌柏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廖莉华女士;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为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ef9af18-7371-45d0-9e42-f308f402be35.PDF ─────────┬──────────────────────────────────────────────── 2026-04-20 17:18│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月 1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 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 例(%) 1 MARK ZHAO 127,564,160 11.08% 2 张跃军 33,200,000 2.88% 3 余军 19,502,940 1.69%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463,438 1.00% 5 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67,069 0.84% 6 刘胜刚 9,459,087 0.82% 7 增益冷链(武汉)有限公司 4,085,400 0.35% 8 吴芳 3,659,700 0.32% 9 安宏源 3,539,600 0.31% 10 刘志兴 3,393,000 0.2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下同)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 (股) 件股份总数比例 (%) 1 张跃军 33,200,000 3.15% 2 MARK ZHAO 31,891,040 3.03% 3 余军 19,502,940 1.85%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463,438 1.09% 5 乌鲁木齐融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67,069 0.92% 6 刘胜刚 9,459,087 0.90% 7 增益冷链(武汉)有限公司 4,085,400 0.39% 8 吴芳 3,659,700 0.35% 9 安宏源 3,539,600 0.34% 10 刘志兴 3,393,000 0.32%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e454c30-228e-480d-8c95-c8c901ef266f.PDF ─────────┬──────────────────────────────────────────────── 2026-04-20 17:06│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4日、3月 23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飞腾电子对本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 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④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 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者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者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 为借款或者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6.18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82%,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2bfd90b-aafc-452e-88eb-bfbfcbad9bf5.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力源信息(30018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225b471-6ea8-44c0-9c22-08829e99e64c.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报告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2fc40b8-aaeb-4e79-bac9-afb4cea99204.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37bb73b-0746-41f3-a800-a4c439e1c66d.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3114444-d602-478f-846e-feaf3615cd42.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该议案尚需以《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42,473.63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6,568,801.1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67,560,160.32元。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将会采取回购 股份并注销(视同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现金分红。 自 2011 年上市以来,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 年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8 年),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及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 017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32,909,870.20 元,2018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65,635,970.40 元,2019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 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59,982,318.07 元、2021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69,999,741.80 元,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42,080,870.02 元,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视同现金分 红)金额 8,022,308.00 元, 2025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29,999,023.09 元。根据上述法规,公 司2017-2025 年度已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08,630,101.58 元,累计注销回购股份33,309,045 股。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 2025 年度将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股本规模也合适,2025 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9,999,023.09 0.00 8,022,30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1,942,473.63 98,425,340.30 66,352,675.09 研发投入(元) 38,156,564.61 57,684,014.55 57,035,596.35 营业收入(元) 8,866,820,810.38 7,820,971,608.02 5,943,853,914.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6,568,801.1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67,560,160.3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38,021,331.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2,240,163.00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38,021,331.09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52,876,175.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0.68%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将会采取回购股份并注销(视同现金 分红)方式进行现金分红。 根据分红及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视同现金分红,近些年公司积极进行现金 分红及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17-2025 年度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308,630,101.58 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92d3d3c-0747-4537-956b-dd5a8de487ca.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具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项目合伙人:狄香雨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 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亚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 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 I PO 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新荣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 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 审意见、审计结果等事项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财务、内部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综上,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67a75aa-7145-4806-9105-792e4b78846d.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在审计事前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 2 025 年度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如何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如何应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较高的领域、对内部控制 审计采取的方案、重要性概念的运用、独立性、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从而可能构成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事中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及主要调整事项、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对公司采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的看法等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完成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审计结果汇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发函及回函情况、存货盘点情况、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重大问题及调整事项、与治理层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情况、特定审计事项的审查情况、主要财务报表科目情况及同行业公司对比 分析、拟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大信就公司 2025 年财 务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沟通交流,其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大 信相关资质和履职能力等进行了监督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61fef2d-533f-4617-a848-9124fad21e22.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557efc5-e333-450a-9e06-e196116ed565.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 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该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 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项以及银 行的外汇融资,锁定采购成本和融资成本,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 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量境外业务使用外币结算,使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及 外币负债,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 能力。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日 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3、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8,500 万元,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4、交易对方 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5、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 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 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审查情况;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 风险的发生; 5、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 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项以及银行的外汇融资,锁定采购成本 和融资成本,尽可能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已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基于资金管理和经营需 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对应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项以及银行的外汇融资,锁定采购 成本和融资成本,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 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9b51991-7ce4-4b5b-847d-6638abd2acfa.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量境外业务使用外币结算,使 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为尽可能 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 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交易业务以“保值”而非“增值”为外汇风险核心管理目标,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 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2、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不涉及关联方。 3、主要交易策略:公司拟利用外汇市场衍生品对冲汇率风险,运用的衍生工具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公 司根据风险敞口,制定衍生品交易对冲比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以下原则:一般选择基础衍生品,尽量避免复杂的衍生品组合 ;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锁定汇率波动风险为唯一目标,不以获利为目的。 4、其他: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初始保证金按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直接缴纳或以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 形式缴纳,交易存续期间可能补缴保证金,交易到期可采用全额交割、差额交割、平仓或展期等方式处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正常的本外 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是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需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相匹配。 (三)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 露。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海外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大量境外业务使用外币结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外币收入与支出金额的不匹配致使 公司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尽可能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外汇市场的交易成本,以降低汇率大 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尽可能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具备可行 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 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 汇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 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审查情况; (四)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 约风险的发生; (五)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 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为目的,以“保值 ”而非“增值”为外汇风险核心管理目标,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尽可能降低外汇市场风险,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外汇市场的交易成本 ,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 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5e160ec0-05b0-49a8-9c47-47c2548c50af.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f44b792-6af8-4227-bd49-07a786f36661.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燕萍、 郭月梅、田志龙的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燕萍、郭月梅、田志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对其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的自查。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各独立董事 在2025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3f55afa-b1ec-4c16-8d08-df5f97a291bf.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23-00008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23-00008 号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4 月 16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23-00050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 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狄香雨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亚明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2025 年 2025 年 2025 2025 年 占用 占用性质 金占用 名称 与上市 司 年期 度占用 度占 年度 期末 形成 公司的 核算的 初占 累计发生 用资金 偿还 占用资 原因 关联关 会计科 用资 金额 的利 累计 金余 系 目 金余 (不含利 息(如 发生 额 额 息) 有) 金额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2025 年 2025 年 2025 2025 年 往来 往来性质 金往来 名称 与上市 司 年期 度往来 度往 年度 期末 形成 (经营 公司的 核算的 初往 累计发生 来资金 偿还 往来资 原因 性往来、 关联关 会计科 来资 金额 的利 累计 金余 非经营 系 目 金余 (不含利 息(如 发生 额 性往来) 额 息) 有) 金额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上市公司的 上海必恩思 公司子 其他应 1,940 641.20 2,581.6 借款 非经营性 子公司 信息技 公司 收款 .44 4 往 及其附属企 术有限公司 来 业 武汉力源( 公司子 其他应 11,17 13,872.3 363.49 11,78 13,620. 借款 非经营性 香港) 公司 收款 1.09 0 6.02 86 往 信息技术有 来 限公司 武汉芯源半 公司子 其他应 21,37 7,400.00 473.79 4,592 24,660. 借款 非经营性 导体有 公司 收款 9.27 .78 28 往 限公司 来 深圳市鼎芯 公司子 其他应 1,086 1,086 借款 非经营性 无限科 公司 收款 .25 .25 往 技有限公司 来 总计 35,57 21,913.5 837.28 17,46 40,862. 7.05 0 5.05 78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昌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尚芳 htt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力源信息(3001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2e71c17-8ca8-4edf-bede-0351cc2103e9.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数(7) 4.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4.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9:00 至 12:00,13:00 至 17:00。 2、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回执(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持股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回执(附件 1)、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14 日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快递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如通过快递方式登记,快递 上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 15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园、刘青 电话:027-59417345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证券部 传真:027-59417373 邮箱:zqb@icbase.com 邮政编码:43007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5cf967b-7d68-4fa8-9aa4-c0bb2332c1af.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7912283-929c-42a4-bf61-38f24a669211.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力源信息(30018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5b50eb9-3e9b-4a06-9ad6-f63c383659de.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 (一)体现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体现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 岗位薪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将根据相关法规另行制定具体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在经营环境及外 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作相应调整,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报经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 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9bf0283-4ece-4853-b2f4-823667eb5bb2.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萍)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专业 建议,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日常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 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燕萍,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中共党员、民建会员。武汉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全国“三八”红旗 手。2021年11月30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41)独立董事;兼任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妇女人才促进会副会长、湖北省 软件协会数字人才专委会主任等学术职务;还兼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常委会委员、民建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武 汉大学第四届委员会主委。1986年7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长期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才与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及其政 策研究。曾任武汉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等职务;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挂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41)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1次年度股东会及3次临时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参会期间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 1、本人于2025年4月17日主持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本人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 (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相关要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2024年年报审 计相关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及会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 方面密切关注。2025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套期保值、内部制度制定与更新、回购股份、信息披露等 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日常也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各类意见及 建议,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日常通过各 种方式问询、沟通、现场办公及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办公。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各项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 和交流,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有关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 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回购股份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 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及建议。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李燕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cd35a73-25a9-4aeb-b4a0-6c6e42010b3e.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志龙)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5年12月30日起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日常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 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田志龙,出生于1961年12月,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研究导师,管理学院学位委员 会、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 0926)独立董事和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5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时间仅2天,通过现场方式共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1次、未参加股东会,未发 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参会期间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议案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自2025年12月30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于2025年12月30日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本人于2025年12月30日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虽然本人2025年任职时间很短,但通过现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情况。 3、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因本人2025年任职时间仅2天,仅现场参加了1次公司董事会,同时通过现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财务 管理、信息披露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因本人2025年任职时间仅2天,还未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五)学习培训情况 因本人2025年任职时间仅2天,还未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因本人2025年任职时间仅2天,还未对公司2025年度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并审议表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虽任职时间很短,但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及建议。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 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田志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f78d85e-c6f2-447d-818b-093645d1160b.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炜)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 人日常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因工作变化原因,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担任的各项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6次、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3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参会期间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先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1、本人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10月24日主持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 议和第四次会议。 2、本人于2025年4月17日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本人于2025年12月12日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相关要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2024年年报审 计相关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及会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 方面密切关注。2025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并运用本人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公司及时向本人汇报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套期保值、内部制度制定与更新、回购股份、信息披露等 情况,本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日常也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各类意见及 建议,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日常通过各 种方式问询、沟通、现场办公及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办公。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各项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 和交流,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五)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有关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特 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回购股份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议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 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及建议。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 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也希望公司未来发展得越来越好。 独立董事:郭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7676d57-d810-4333-bd22-a2445caef2b9.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月梅) ─────────┴──────────────────────────────────────────────── 力源信息(3001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月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bc8d2b7-2e5e-4c0b-ac60-e825aef4c39a.PDF ─────────┬──────────────────────────────────────────────── 2026-04-20 00:00│力源信息(300184):力源信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23-00051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23-00051 号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512cbf80-3a30-4af8-a27d-273bdc8cb7a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0│力源信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0/1225115799.PDF ─────────┬──────────────────────────────────────────────── 2026-04-20│力源信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0/1225115807.PDF ─────────┬──────────────────────────────────────────────── 2025-10-25│力源信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5867.PDF ─────────┬──────────────────────────────────────────────── 2025-08-07│力源信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7/1224413894.PDF ─────────┬──────────────────────────────────────────────── 2025-04-19│力源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867.PDF ─────────┬──────────────────────────────────────────────── 2025-04-19│力源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882.PDF ─────────┬──────────────────────────────────────────────── 2024-10-19│力源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9/1221432863.PDF ─────────┬──────────────────────────────────────────────── 2024-08-16│力源信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80744.PDF ─────────┬──────────────────────────────────────────────── 2024-04-20│力源信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910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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