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5 通裕重工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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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3 │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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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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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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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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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芦海滨--届满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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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西卜--届满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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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国庆-届满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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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祝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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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受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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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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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3│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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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9f497b9-49f1-44e2-84fe-0e56bed8f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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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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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918fa46-125b-43eb-8888-0b6898791a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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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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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 000514 号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
工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通裕重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通裕重工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谷尔莉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征
2026 年 4月 20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6ab9eea-303f-4048-aa4a-845b0f23ac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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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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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及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公司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 √
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
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其他应说明事项:
(1)提案 1.00 至提案 6.00 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7.00 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通裕重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提案7.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会议案均需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和地点: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3、会议联系人:李振;
电话:0534-7520688;邮箱:tyzgzqb@126.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8e2aef5-dfd2-4d77-9a1b-a5f5cbf5b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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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芦海滨--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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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
议并审慎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0
月14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芦海滨,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1996年起在珠海市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长期担任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荣获珠海市优秀律师;1997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人和启邦(横琴
)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8月起至今任广东华商(珠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会会长
。2023年9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5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
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召开前,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
议结束后,对相关决议执行情况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并出席审计委员会3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严
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参与相关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需披露的信息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
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通过认
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与重大事项,及时向投资者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上述报告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末和2023年末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本人认为公司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2025年度,除上述事项,公司不存在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选举董事及董事会换届事项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
,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本年度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态势、
财务运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优势,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分析
与判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
人履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
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芦海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cd83fd9-b963-49d9-a14b-a0875792b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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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西卜--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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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慎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西卜,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
、副教授,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等。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
究生导师。截至目前,担任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股份开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召开前,本人秉持审慎的态度,认真研读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会议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会后,本人持续关注相
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组织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会议1次。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参与相关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有效
性,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通过认
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与重大事项,及时向投资者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上述报告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号——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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