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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85(通裕重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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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85 通裕重工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0 18:30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宝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2-05 16:15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1 16:38 │通裕重工(30018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06 18:41 │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06 18:41 │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02 17:51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02 17:51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4-12-30 17:28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2-25 18:25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4-12-20 17:50 │通裕重工(30018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 2025-02-10 18:30│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宝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以下担保合同: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青岛分行”)于 202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宝鉴”)在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 10,000万 元担保。(2)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于 2025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公司为青岛宝鉴在北京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 10,000万元担保。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 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 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及北京银行青岛分行办理融资提供的担保均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 ,其中为青岛宝鉴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 本次担 剩余 已审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持股比 方最近 保前已 担保 保后已 可用 议的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一期资 用担保 额度 用担保 担保 担保 近一期经审 担保 产负债 额度 额度 额度 额度 计净资产的 率 比例 通裕重工 青岛宝鉴 100% 66.28% 2.6 2 4.6 5.4 10 14.32% 否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疏港路南段。 3、法定代表人:范莲。 4、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6、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 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 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 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钢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青岛宝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 2023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3,775.75 150,854.25 负债总额 115,178.69 92,148.39 其中:银行贷款 45,819.50 27,981.50 流动负债 69,359.19 64,166.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58,597.06 58,705.85 资产负债率 66.28% 61.08% 项目 2024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88,039.00 51,225.00 利润总额 -142.28 308.94 净利润 -108.79 222.31 注: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青岛宝鉴在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条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 ,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 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 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 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5、生效条件: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公司为青岛宝鉴在北京银行青岛分行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 、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 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 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 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5、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及北京银行青岛分行办理融资提供的担保,是为了保障青岛宝鉴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青岛宝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青岛宝鉴未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截止目前,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92亿元,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11.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5.81%。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e13db638-5e43-45c0-ad92-ceec0aa58604.PDF ─────────┬──────────────────────────────────────────────── 2025-02-05 16:15│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 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借款 期限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上月 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 2025年 1 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db33b64c-40b0-4be1-8786-63be0af45df8.PDF ─────────┬──────────────────────────────────────────────── 2025-01-21 16:38│通裕重工(30018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通裕重工(300185):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0dd65cf0-cc0c-4cf2-8308-52a57a2b12dd.PDF ─────────┬──────────────────────────────────────────────── 2025-01-06 18:41│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公开发布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 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31人,代表股份1,085,765,20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1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75,248,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314%; 反对8,49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820%;弃权2,02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66%。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 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b5108a13-8e6d-4986-87c0-aad0d7208c2f.PDF ─────────┬──────────────────────────────────────────────── 2025-01-06 18:41│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35f36caf-442d-4995-82f3-37daecf5795b.PDF ─────────┬──────────────────────────────────────────────── 2025-01-02 17:51│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8fa66d96-9acb-4f64-9936-e183d721a93a.PDF ─────────┬──────────────────────────────────────────────── 2025-01-02 17:51│通裕重工(300185):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e9c68d9e-3f23-424d-9bf5-741f2bfd377e.PDF ─────────┬──────────────────────────────────────────────── 2024-12-30 17:28│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c137459d-9507-42fd-bb86-86e11bffcff1.PDF ─────────┬──────────────────────────────────────────────── 2024-12-25 18:25│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通裕重工(300185):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c289418b-9d2c-4732-ae95-af1ba973e998.PDF ─────────┬──────────────────────────────────────────────── 2024-12-20 17:50│通裕重工(30018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97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847,2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 484,720,000 元,期限 6 年。经审验,扣除发行费用 11,073,430.1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3,646,569.8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368 号” 《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的商业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金额 金金额 1 高端装备核心部件节能节材工艺及 60,000.00 56,417.84 94.03% 装备提升项目 2 大型海上风电产品配套能力提升项 45,000.00 38,676.34 85.95%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3,472.00 43,472.00 100.00% 合计 148,472.00 138,566.18 93.33% 三、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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