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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87(永清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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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87 永清环保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9 16:32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2024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 ├─────────┼──────────────────────────────────────────────┤ │2025-07-01 16:26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 ├─────────┼──────────────────────────────────────────────┤ │2025-06-20 18:56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实施结果公告 │ ├─────────┼──────────────────────────────────────────────┤ │2025-05-25 16:50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5-25 16:47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 │2025-05-25 16:46 │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9 19:32 │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4 20:38 │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4 20:38 │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9 16:36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07-09 16:32│永清环保(300187):关于2024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经营情况,按照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的书面《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以现金(包括 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 73,226,153.24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多次沟通,其将尽快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及《业绩补偿承诺》约定的超期违约金支付。 ● 公司将就本期业绩补偿款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的书面《业绩补偿承诺》约定,以及2025年4月21日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 025)1100168号 》(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 付2024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共计73,226,153.24元。 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7)等相关公告。 二、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业绩补偿承诺》约定,2025年4月29日,公司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控 股股东永清集团发出《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通知》,就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及 支付方式等情况予以通知和确认,上述业绩补偿承诺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的 45 个工作日(2025年7月7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 账)方式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截至2025年7月7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 三、未按期支付原因及后续履约措施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多次沟通,主要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自身资金周转、市场融资情况等原因导致其未能按期支付 本期业绩补偿款。 近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发出《关于江苏永之清 2024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沟通回复函》,对未 能如期支付 2024 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同时 表示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及《业绩补偿承诺》约定的 超期违约金支付。 四、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5年4月29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发出《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 有关业绩补偿的通知》后,为督促其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 沟通方式,要求其及时履行本期业绩补偿承诺。 同时,公司在 2025 年 5 月-6 月期间向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控股股东永清集团通过沟通函、再次沟通函等方式督 促其尽快履行相关款项支付及如未能如期支付的后续解决措施。 近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发出正式书面问询函,要求其尽快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江苏永 之清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并说明未能支付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履约措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期业绩补偿款后续支付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将积极督促承诺方尽 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支付相关款项。公司不排除采取司法途径追回业绩补偿款的可能,依法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7e5e1a75-56e8-4fb7-b1d0-f657b60b40ea.PDF ─────────┬──────────────────────────────────────────────── 2025-07-01 16:26│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 因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乔迁新址办公,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 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 产业基地(319 国道旁) 代 T1栋 20楼 邮政编码 410330 410000 投资者热线 0731-83285599 0731-88270066 传真号码 0731-83285599 0731-88270066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以上变更信息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信息变更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766bc693-d591-45b6-8024-77cf9d7f4c06.PDF ─────────┬──────────────────────────────────────────────── 2025-06-20 18:56│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实施结果公告 ─────────┴──────────────────────────────────────────────── 肖明智、王振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4年 6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峰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戴新西先生;董事肖 明智先生;董事王振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龙麒女士;监事会主席陈凯先生;监事李蓉女士;职工监事喻波先生之配偶夏海 燕女士拟在未来 6 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3,240 万元人民币, 且不超过 4,310 万元人民币。 2024年 12 月,董事肖明智先生和董事王振国先生因投资压力,筹集增持资金困难等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增持计划,上述两位承 诺拟在半年内筹集资金积极完成增持计划。除上述人员,其他增持董事、监事和高管都已完成增持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公司 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2024 年 6 月 17 日-2025 年 6月 16日期间董事肖明智先生共计增持 91.8355万元,董事王振国先生共计增持 29.9839万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增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增持计划 增持情况 身份 (2024年 6月-2025 年 6月) 购买金额 购买金额 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下限 上限 (股) 肖明智 董事 540 760 91.8355 187,400 王振国 董事 600 800 29.9839 52,500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 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肖明智 集中竞价 0 0 187,400 0.0290 王振国 0 0 52,500 0.0081 二、未能如期完成增持计划的原因 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后,肖明智先生及王振国先生积极筹措资金,受投资压力,筹集资金困难以及自身流动资金状况不佳等客观因 素,上述两位增持义务人原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董事肖明智先生、董事王振国先生因未能按期完成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 歉意。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 定。 (二)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存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增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肖明智、王振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e29cb6f3-2dd8-4084-bdd2-18992db53766.PDF ─────────┬──────────────────────────────────────────────── 2025-05-25 16:50│永清环保(30018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新余永清环保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环卫”) 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 环保”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85,99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8.83%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环卫业务发展需要,新余环卫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万元,授信期 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授权 董事长在本次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永清环保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青年路黄家村 13栋 2单元 202 注册资本:4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贺灵 成立日期:2015年 06月 18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土方挖运工程渣土的清运;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道路保洁、 绿化维护、清洁卫生服务、固体废物处理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新余环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报告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1722 1788 净资产 1269 1043 营业收入 888 230 利润总额 275 77 净利润 267 74 注:1、上述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新余环卫 2024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26.31%; 3、目前新余环卫经营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暂不存在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永清环保为新余环卫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3 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适用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环卫业务发展需要,新余环卫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万元,授信期 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85,99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8.8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5/decef4b6-d3c0-4043-bb85-2621fced183c.PDF ─────────┬──────────────────────────────────────────────── 2025-05-25 16:47│永清环保(30018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龙麒女士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简历请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5/8b3d9757-31f9-483c-9043-7a526b5f10b5.PDF ─────────┬──────────────────────────────────────────────── 2025-05-25 16:46│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5 年 5月 2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龙麒女士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环卫”)业务发展需要,新余环卫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仙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 万元,授信期限 3 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5/5498f3f9-5a88-4131-857d-6cbadb9ce92d.PDF ─────────┬──────────────────────────────────────────────── 2025-05-19 19:32│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 日 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645,622,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5,622,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8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13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622 欧阳玉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湖南长沙浏阳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 咨询联系人:龙麒、黄田 咨询电话:0731-83285599 传真电话:0731-83285599 七、备查文件 (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2662e8a8-d697-42ce-b46d-579a6fb1a07f.PDF ─────────┬──────────────────────────────────────────────── 2025-05-14 20:38│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ce1d17ad-7511-4fa8-8970-c4ed6844cc6a.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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