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7 永清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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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9:46│永清环保(300187):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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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实施和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4 年 9 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告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确定为“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 2×1000MW工程脱硫岛设备
项目”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电力院”)签订了《西北电力设
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 2×1000MW工程脱硫岛设备采购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签订合同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类型:设备销售
工期目标:预计为 26 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总金额:15,275.00 万元人民币
(二)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行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 05月 17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 2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人防工程设计;合同能源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质
勘查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
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政策法规课题研究;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气象信息服务
;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污染治理;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
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
调查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
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
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
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
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与公司之间关系
西北电力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购销情况说明
除本合同外,公司于 2021 年与西北电力院全资子公司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
包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 2×1000MW 工程脱硫岛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14750.2238 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顺利完
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目前已交付使用。
(四)履约能力分析
西北电力院属于央企,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采购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承包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 2×1000MW 工程脱硫岛设备采购合同
》
(二)合同总金额:15,275.00 万元人民币
(三)合同范围
脱硫岛的制造、采购、运输、储存、施工安装(不含设备地基处理和土建基础部分)、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和最终交付
、质保等所有工作,以及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
采购范围为脱硫岛设备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和投资控制)、施工安装(不含
设备地基处理和土建基础部分)、调试、技术服务、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承
包服务。
(四)工期目标
预计为 26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付款方式
按进度付款,同时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部分预付款。
采用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供应链票据的支付方式。
(六)竣工结算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要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利于公司大气治理相关业务的发展,标志着公司在烟气环保领域的再获突破,表明公司大气治理业务持
续获得市场的认可,彰显客户对公司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的信任,有助于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和进一步的市场开拓。
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的
后续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
法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陕西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 2×1000MW 工程脱硫岛设备采购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ffc14268-4fa6-47be-b9cf-5ace2cae0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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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14│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收到2023年度江苏永之清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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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收到2023年度江苏永之清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9abaceed-d22f-4c33-b93b-1457bd68ab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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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7:12│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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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清集团”)关于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有关资料。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湖南永清 是 15,000,000 4.34% 2.32% 否 否 2024-10-28 2027-10-24 长沙银行 自身生
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 产经营
产业集团 公司湘银
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 15,000,000 4.34% 2.32% - - -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未来半年内质押到期股份为45,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7%,
对应融资余额为3.2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9,3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
33%,对应融资余额为7.55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三)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欧阳玉元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湖南永清 345,241,542 53.47% 294,520,000 85.31% 45.62% 0 0.00% 0 0.00%
环境科技
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欧阳玉元 24,580,113 3.81% 0 0% 0% 0 0.00% 0 0.00%
合计 369,821,655 57.28% 294,520,000 79.64% 45.62% 0 0.00 0 0.00
% %
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比例的 79.64%。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a5d26f8-3367-458b-af85-0cabdea3b0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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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7:26│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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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f2b32692-0424-46c5-9fa0-48ca6782f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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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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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9cd6466b-fc40-44c4-b0ef-6e0a87b08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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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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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
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
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
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64dfca3a-79ca-4bfe-95c5-e891c4eec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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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永清环保(300187):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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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总经理工作细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d75b67b-14c1-43e5-92a5-2e5664ddb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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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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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0f72393-4e24-4b6c-95f9-1de8d5e6ad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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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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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75bebe7c-6ff0-4a7e-8378-0a02ed2e5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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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8:46│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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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
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名。
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
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2
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8020ed27-793b-44c9-97c6-a64b1c881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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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8:46│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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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4年 9 月 30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上述已获授但未归属、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共计 63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1.45 万股全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本次共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22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峰女士、董事戴新西先生、董事聂兵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675447e9-895e-4d45-b373-4b5ff1ab2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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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8:46│永清环保(300187):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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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1、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
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核实〈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永清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 年 10 月 26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0.0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65 元/股。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0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作废事项。
9、2024年10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核同意本次作废。
据此,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未成就,具体如下:
公司 2023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7,984.66 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
度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上述已获授但未归属、对应考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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