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0 维尔利 更新日期:2025-11-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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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12 │维尔利(3001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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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维尔利(3001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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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6 │维尔利(300190):关于新增维尔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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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6 │维尔利(30019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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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6 │维尔利(30019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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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5 │维尔利(3001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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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5 │维尔利(3001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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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5 │维尔利(3001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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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5 │维尔利(30019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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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4 │维尔利(30019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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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12│维尔利(3001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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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3ecc177-b12d-45c8-af3a-3d03ecfef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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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维尔利(3001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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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泽
”)的通知,常州德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股股 数 股 股 限 补 日 到期日 用
东或第一 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售股 充质押 途
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
动人
常州德泽 是 32,750,0 14.89% 4.03% 否 否 2025年10 2026年4 常州市武 偿 还
实 00 月 月 进 其 前
业投资有 28 日 23 日 高新技术 期 质
限 融 押 融
公司 资担保有 资 借
限 款
公司
常州德泽 是 6,400,00 2.91% 0.79% 否 否 2025年10 2026 年 江苏常州 偿 还
实 0 月 10 高 其 前
业投资有 30 日 月 28 日 新信用融 期 质
限 资 押 融
公司 担保有限 资 借
公 款
司
常州德泽 是 1,380,00 0.63% 0.17% 否 否 2025年10 2026 年 中国银行 偿 还
实 0 月 10 股 其 前
业投资有 30 日 月 28 日 份有限公 期 质
限 司 押 融
公司 常州新北 资 借
支 款
行
合计 40,530,0 18.43% 4.99% 否 否
00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初始质押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股 押 股 总
股东或第 股数(股) 份比例 股本比
一 例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常州德 是 32,750,000 14.89% 4.03% 2025 年 8月 4 2025 年 10月 30 常州市武进高新
泽 日 日 技
实业投 术融资担保有限
资 公
有限公 司
司
合计 — 32,750,000 14.89% 4.03%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量(股) 量(股) 持股 总股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 本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记 份
数量 比例
常州德 219,879,48 27.07 113,355,31 121,135,31 55.09 14.92 0 0 0 0
泽 4 % 1 1 % %
实业投
资
有限公
司
合计 219,879,48 27.07 113,355,31 121,135,31 55.09 14.92 0 0 0 0
4 % 1 1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其前期质押融资借款。
2、控股股东常州德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1,46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40%,占公司总股
本的6.34%,对应融资额为6,6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9,675,311.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69%
,占公司总股本的8.58%,对应融资额为3,800万元。对于上述款项,常州德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
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目前常州德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
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
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f7f84808-ff47-4549-9b38-ca7a3342e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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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6│维尔利(300190):关于新增维尔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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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关于新增维尔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5f29d59-1750-4766-a2c5-1dc9948cde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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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6│维尔利(30019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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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413,715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10 月 12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690,61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7%,成交总金额为 54,999,727.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5元/股
。
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5年 2月 4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723
,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成交总金额为 50,823,596.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2.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
9元/股。
上述两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共持有股份 31,413,715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现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进展,公司拟对上述两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定 “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作变更
。上述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413,715股股份将作为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
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可转债转股进展所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现阶
段发展战略及公司发展现状,其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价值。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于 2025年 10月 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a0ed9d2-838c-4ecc-b996-157ee0741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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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6│维尔利(30019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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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
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022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3年 10月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
2024 年 2月 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5年 2月实施完成股份回购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股份 31,413,715股。现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进展,公司拟对
上述已回购公司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将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
上述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公司两次回购股份方案中已回购的 31,413,715股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
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b0290b5-9bbe-4a59-bfab-51b792777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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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5│维尔利(3001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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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能环境”)因经
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
供担保。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
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6月 3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0 号
4、法定代表人:蓝天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生物燃气关键设备。 服务:废水处理环保工程,可再生能源工程,环保技术咨询,废水工程设计;批发、
零售: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复合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可再生能源制造设备、配件;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杭能环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杭能环境 100%股权,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杭能环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4年 12 月 31日 2025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 531,149,107.29 528,762,348.69
负债总额 380,443,447.44 377,684,925.67
净资产 150,705,659.85 151,077,423.02
科目 2024年度 2025年 1-6月
营业收入 151,529,277.97 68,253,326.96
利润总额 -24,896,980.24 371,899.74
净利润 -21,909,884.36 371,763.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杭能环境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公司与银行拟签订的合同,公司拟为杭能环境向银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杭能环境向银行申请的 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为杭能环境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杭
能环境经营的持续稳定。
杭能环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90,419.13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2.61%,其中对参股
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15,314.25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5.52%。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额为 59,538.98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21.47%,均为对子公司的担
保,其中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 12,217.25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4.41%。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额为 90,419.13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2.61%,无其他对外
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d9ccfbd6-50fd-475f-b87d-177cfa887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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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35│维尔利(30019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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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能源
”)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
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 5月 17日
3、注册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东南大道 205号
4、法定代表人:陆建华
5、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节能设备、变频器的研制、生产、开发、销售,节能技术服务;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
,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维尔利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维尔利能源 100%股权,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维尔利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 687,671,864.35 639,786,871.99
负债总额 269,457,989.16 220,755,447.38
净资产 418,213,875.19 419,031,424.61
科目 2024年度 2025年 1-6月
营业收入 93,429,132.82 17,568,182.49
利润总额 -37,540,045.18 1,982,474.53
净利润 -36,774,471.49 817,549.42
三、担保协议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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