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1 潜能恒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8:40 │潜能恒信(300191):南海2205合同区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
├─────────┼──────────────────────────────────────────────┤
│2026-07-13 18:28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蒙古Ergel-12区块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
├─────────┼──────────────────────────────────────────────┤
│2026-06-30 18:28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
│2026-06-29 17:08 │潜能恒信(3001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9 17:08 │潜能恒信(3001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7:32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投产的公告 │
├─────────┼──────────────────────────────────────────────┤
│2026-06-12 18:10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12 18:09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06 │潜能恒信(30019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0 18:22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6-07-15 18:40│潜能恒信(300191):南海2205合同区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
一、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在完成中国南海 22/05 区块联合研究工作后,选择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海油”)进入石油合同谈判。经充分沟通,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并于 2022 年 2月 15日正式签订了为期 30 年的
产品分成合同——《中国南海 22/05 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
的作业者。根据石油合同规定,智慧石油在勘探期6年内享有该区块100%勘探权益并将进行地震资料精细处理解释、综合地震地质研
究、油气综合评价、井位部署及钻井等油气勘探作业,如合同区内有商业油气发现,智慧石油享有 49%的开采权益,生产期为 15 年
。
二、合同区勘探进展情况
南海涠洲 22/05 合同区按照“滚动勘探开发一体化”的思路,充分利用公司三大核心找油技术和现代系统油气勘探理论,通过
合同区第一口探井 WZ10-11-1成功钻探,证实了涠洲 10-11 构造带的含油性与勘探潜力,为合同区整体评价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
一步扩大勘探成果,落实涠洲 10-11 构造带整体含油规模,为后期储量复算、开发潜力评价及整体滚动勘探部署提供关键资料支撑
,智慧石油计划在涠洲 10-11 构造低部位的涠洲 10-11E 构造部署 WZ10-11E-1 井。
截止目前,WZ10-11E-1 部署论证、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海况调查等钻前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海上钻探作业许可手
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根据钻井承包商的工作计划安排,该井于近日正式启动作业。
(一)WZ10-11-1 井基本情况如下:
井名 WZ10-11E-1
井别 初探井
地理位置 位于南海北部湾海域,合同区西南部
设计井深 -1980 米
作业时间 2 个月左右
(二)钻井总包服务
1、钻井总包服务商
公司名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72 亿元
设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 1581 号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服,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或 COSL)是全球较具规模的综合型油田服务供应商
。隶属中国海油,具有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钻井、油田技术、船舶服务等“四大板块”专业服务的独特优势,具有相对完整的油气
勘探、油田开发以及油田生产等服务链条,可为客户提供各种单项服务和总包一体化服务。
2、钻井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包方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承包商将提供钻井平台为发包方进行钻井总包作业。本次钻井总包作业含钻井、固井、录
井、测井、定向及船舶运输等钻井及配套服务。只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总包深度(包含规定的总包深度与公司根据实际钻探情况增加的
钻井深度)并完成承包商在本合同中的其它承包义务之后,才能按规定价格向承包商付款。在总包的基础上进行钻井作业期间,承包
商应执行和管控钻井作业,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商也应认可智慧石油在作业期间给与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建议是合理
的和可接受的,承包商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步骤进行工作。承包商和发包方同意特殊测井、完井试油、待命等期间作业可以按照“综合
日费率基础”执行。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应持续有效,直至该油井的钻井、完井或弃井作业已经完成而且智慧石油让出了钻井平台。
(三)钻井配套服务基本情况
确定中海艾普油气测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中海艾普”)承担南海22/05 合同区 WZ10-11E-1 井试油工作。
中海艾普成立于 2007 年,是中国海油下属一家从事测试技术服务的公司,其作业区域遍布渤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及东海海
域。在长期的对外合作中,中海艾普的技术服务能力及设备装备水平在国内始终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为中外著名油公司提供超过
1000 井次的综合测试服务,在海洋石油工程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WZ10-11E-1 井钻井及配套费用
根据联管会通过的 2026 年工作计划及预算并结合各项服务招投标结果,WZ10-11E-1 井钻前准备阶段相关支出(海况调查、地
质设计、工程设计、海域使用等)、钻井总包、钻井配套服务、套管等大宗物料及后续钻井达到预定目标后试油服务等全部费用预计
不超过 1,570 万美元。实际作业期间应对复杂地质、恶劣天气等情形下智慧石油将另行适用日费率支付相关报酬,鉴于海上作业情
况复杂,最终钻井相关费用需待钻井作业完全实施完毕后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确定。
三、钻井作业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WZ10-11E-1 井若钻井成功并取得较好油气显示发现,上述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如果钻
井失败,相关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支出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
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
其损失。
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重大合同公告中多次披露了南海22/05 合同区石油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
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也存在后续开发
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52af30c-5c8d-4c7e-8310-faaf6568c29d.PDF
─────────┬────────────────────────────────────────────────
2026-07-13 18:28│潜能恒信(300191):关于蒙古Ergel-12区块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
一、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与蒙古国矿产石油局在乌兰巴托签署《Ergel-12 合同区产品分
成合同》。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以自有资金在蒙古国设立智慧石油蒙古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MONGOLIA LLC),作
为 Ergel-12 区块项目运营管理公司。
公司 2018 年 6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蒙古 Ergel-12 区块勘探开发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蒙古 Ergel-12 区块勘探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为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油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油气”)。
智慧油气享有蒙古国 Ergel-12 区块石油勘探开采权益,智慧油气以自有资金在区块开展地震数据采集、处理、综合地震地质解
释、油气评价、井位部署及钻井等油气勘探作业,勘探井若有油气发现,经蒙古国政府确认储量并批准开采作业计划,智慧石油将开
展相关开发建设活动开采石油。(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6月 23 日、2018 年 6月 26 日发布的《重大合同中标公告》
《关于蒙古 Ergel-12 区块勘探开发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合同区勘探进展情况
蒙古 Ergel-12 区块勘探作业依托母公司潜能恒信核心找油技术体系稳步推进,项目团队通过前期开展的地震资料精细处理、地
质与油藏综合研究,明确区块构造演化特征、储层展布规律、烃源岩供烃能力及油气成藏模式,已于 2025年度在合同区西部区域部
署并实施首批 4 口探井作业证实盆地供烃能力及油气成藏潜力。
根据整体勘探部署计划,公司 2026 年度将重点完成:1)在合同区南部及北部区域部署并实施 3口探井作业,持续扩大勘探成
果,2)对包括 2025 年度实施的 4口探井在内的已钻探井统一进行地层测试。
2026 年度钻探总包服务将由公司蒙古全资子公司潜能恒信蒙古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蒙古”)承接,综
合考虑作业成本及时效性,其中总包作业所需部分装备及配套服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控股的天津锦龙智慧钻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锦龙”)提供(关联交易事项已通过公司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古 Ergel-12 区块 2026 年度钻探作业已完成蒙古国政府钻探开工全部审批程序,营地建设、设备动迁、
井场准备等钻前工作已全部就绪,于 2026 年 7月 12 日正式启动钻探作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钻井总包服务商
1、潜能恒信蒙古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市
法定代表人:周锦明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地震采集工程服务,油田技术服务;钻探施工的技术服务;石油勘探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化工设备的销售和租
赁;贸易。
股权结构:
(二)蒙古 Ergel-12 区块钻井及配套费用
根据蒙古 Ergel-12 区块勘探工作计划和预算,2025 年度已完钻 4口探井的测试等后续作业、2026 年度 3 口探井钻前准备阶
段支出、钻井总包、钻井配套服务及大宗物料等全部费用预计不超过 900 万美元。其中,天津锦龙提供的装备及配套服务预计总计
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实际作业期间应对复杂地质、恶劣天气等情形下智慧油气将另行适用日费率支付相关报酬,最终钻井相关费用需待钻井作业完全
实施完毕后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确定。
三、钻井作业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若蒙古 Ergel-12 区块钻井成功并取得较好油气显示发现,上述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如
果钻井失败,相关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支出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进入开采阶段,合同方全部承担石油勘探、建设、开采及撤离相关的所有费用,可回收的成本从
开采石油产量按照一定比例回收。回收方式可以在发生销售的当月以成本油分成比例回收其相关支出,可回收成本余额应在随后的月
份结转,直到完全回收全部的可回收费用,成本回收部分需由政府审计机构对可回收成本进行审计和认证。
公司已在历次定期报告及重大合同公告中多次披露了蒙古 Ergel-12 区块石油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
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
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4f04223a-590f-4569-abc3-f2acedbdf97c.PDF
─────────┬────────────────────────────────────────────────
2026-06-30 18:28│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通知,获悉周锦明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股权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周锦明 是 20,000,000 15.18% 6.25% 高管锁 否 2026.6.29 质权人解 昆仑银行股份 为公司
定股 除质押登 有限公司克拉 授信提
记之日 玛依分行 供担保
注:被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例 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
(%)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份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股份
(%) (%) 比例
(%)
周锦明 131,740,000 41.17 47,760,000 36.25 14.93 47,410,000 99.27 51,395,000 61.20
周子龙 17,070,000 5.33 17,070,000 100 5.33 — — — —
合计 148,810,000 46.50 64,830,000 43.57 20.26 47,410,000 73.13 51,395,000 61.20
注1:上述限售的原因均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周锦明先生持有限售股份为98,805,000股,已质押限售股份为47,410,000股,未质押限售股份为51,395,000股。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周锦明
先生、周子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
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1dbb496-4293-427a-8465-501a0f327d7a.PDF
─────────┬────────────────────────────────────────────────
2026-06-29 17:08│潜能恒信(3001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潜能恒信
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取得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
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电话: (86-10) 8519-1300 电话: (86-21) 5298-5488 电话: (86-20) 2805-9088 电话: (86-755) 2939-5288北京总部 上海分
所 广州分所 深圳分所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电话: (86-571) 2
689-8188 电话: (86-28) 6739-8000 电话: (86-532) 6869-5000杭州分所 成都分所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
电话: (86-23) 8860-1188 电话: (86-411) 8250-7578 电话: (86-898)3633-3401 电话: (852) 2167-0000重庆分所 大连分所
海口分所 香港分所
传真: (86-23) 8860-1199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
电话: (1-737) 215-8491 电话: (1-888) 886-8168 电话: (1-425) 448-5090
纽约分所 硅谷分所 西雅图分所 www.junhe.com
传真: (1-737) 215-8491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对法律
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3日公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
《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已就提议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据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与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 1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股东会通知》的内容包括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式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
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超过 7个工作日。
据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 2塔 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据此,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9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8,450,0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390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1,7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
1.1688%。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至 2026 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
名册》,上述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710,078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2219%。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会。据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并对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二)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
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三)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按照《股东会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四)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推举股东代表并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
行清点。
(五)根据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以及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合并统计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3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85%;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7%;弃权492,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946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033,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85%;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7%;弃权492,4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67%。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据此,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9281ae0-34bd-462e-a177-10f8f8048d78.PDF
─────────┬────────────────────────────────────────────────
2026-06-29 17:08│潜能恒信(3001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
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2人,代表股份148,450,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390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1,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16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16,710,07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221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1人,代表股份16,710,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5.2219%。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潜
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33,0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485%;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1047%;弃权492,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33,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85%;反对184,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7%;弃权492,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7%。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纪雨男律师、王哲闻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31668dcc-0ed6-411c-b7eb-4c57b3508026.PDF
─────────┬────────────────────────────────────────────────
2026-06-24 17:3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投产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洛克石油(渤海)公司共
同合作开发的涠洲 10-3 油田西区开发项目于近日正式投产。
根据《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 10-3 西油田暨 22/04 区域合同区石油合同》约定,智慧石油在项目开发和生产阶段的权益比例为
25%。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合作投资涠洲 10-3 油田西区开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3)。
根据涠洲 10-3 油田西区项目总体开发方案,项目投产后在今年第四季度可达到日产 10000 桶的高峰产量。同时,本项目是公
司继南海涠洲 5-3 油田之后实现投产的第二个海上开发项目,为公司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业务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公司油气业务的
高质量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本项目具备一定的油藏潜力,智慧石油将充分把握当前原油价格相对较高的行业周期,与合
作各方共同实现稳产增产目标。
因市场形势变化、原油价格波动等风险,项目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c494c7e-362a-43b9-aca6-f5836fdc6d3d.PDF
─────────┬────────────────────────────────────────────────
2026-06-12 18:10│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7f67443-1260-4c23-b046-7a4ee006ef36.PDF
─────────┬────────────────────────────────────────────────
2026-06-12 18:09│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在
公司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 √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过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6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
过。涉及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6
年6月25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证券部收,邮编:100107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50191”。
2、投票简称:“潜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
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七、单独计票提示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吴丽琳 杨 哲
会议联系电话:010-84922368
会议联系传真:010-84922368-60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
邮政编码:100107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a2097a5-5ad6-4543-b421-ae3d0603815d.PDF
─────────┬────────────────────────────────────────────────
2026-06-12 18:06│潜能恒信(30019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 13:30 在公司大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相结合等方式已于 2026 年 6月 2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为 7人,出席人数为 7人,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 1票。
为全力推进公司油气勘探开发生产业务,筹措项目所需资金并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求
。董事会同意海外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期限 3年;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仑信托”)签署
补充协议,偿还部分借款后借款金额降低至 30,000 万元,待涠洲 10-3 油田西区开发项目签订《原油销售合同》并办理应收账款质
押手续后,昆仑信托将解除涠洲5-3 油田应收账款质押;公司将部分设备资产等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同意公司对智慧石油向昆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为该笔借款阶段性提供 2,000 万股股票质押担保,待昆仑银行
办理完涠洲 5-3 油田应收账款质押后,将解除周锦明先生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公司无需就该担保向关联方周锦明先生支付担保费
用。该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
续。
关联董事周锦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14:3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54ecec8-956b-412b-9e17-bb2b2b288754.PDF
─────────┬────────────────────────────────────────────────
2026-06-10 18: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通知,获悉周锦明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
东及一致行动人 其所持股份比例
周锦明 是 14,385,922 2024.12.09 2026.06.09 信达证券股 10.92%
是 7,750,000 2024.12.09 2026.06.09 份有限公司 5.88%
合计 22,135,922 — — — 16.80%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周锦明 是 12,810,000 9.72% 4.00% 高管锁 否 2026.6.8 2027.6.8 万联证券股 生产经营
定股 份有限公司
注:被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例 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
(%)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份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股份
(%) (%) 比例
(%)
周锦明 131,740,000 41.17 27,760,000 21.07 8.68 27,410,000 98.74 71,395,000 68.66
周子龙 17,070,000 5.33 17,070,000 100 5.33 — — — —
合计 148,810,000 46.50 44,830,000 30.13 14.01 27,410,000 61.14 71,395,000 68.66
注1:上述限售的原因均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周锦明先生持有限售股份为98,805,000股,已质押限售股份为27,760,000股,未质押限售股份为71,395,000股。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周锦明
先生、周子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实质
性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ae71b48-3b44-4fe0-8305-3f5071c5ebc3.PDF
─────────┬────────────────────────────────────────────────
2026-05-29 18:10│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通知,获悉周锦明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数 日期 日期 其所持股份比例
周锦明 是 3,500,000 2025.12.11 2026.5.28 王** 2.66
是 3,500,000 2025.12.11 2026.5.28 汪** 2.66
合计 7,000,000 — — — 5.32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股份 股本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 (%)
周锦明 是 8,500,000 6.45 2.66 高管锁 否 2026.5.26 2027.5.26 华安证券股 生产经营
定股 份有限公司
350,000 0.27 0.11 否 否 2026.5.26 2027.5.26
合计 8,850,000 6.72 2.77 — — — — — —
注:被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例 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
(%)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份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股份
(%) (%) 比例
(%)
周锦明 131,740,000 41.17 37,085,922 28.15 11.59 28,985,922 78.16 69,819,078 73.76
周子龙 17,070,000 5.33 17,070,000 100 5.33 — — — —
合计 148,810,000 46.50 54,155,922 36.39 16.92 28,985,922 53.52 69,819,078 73.76
注1:上述限售的原因均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周锦明先生持有限售股份为98,805,000股,已质押限售股份为28,985,922股,未质押限售股份为69,819,078股。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周锦明
先生、周子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实质
性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ab769e0-569f-4d9f-a806-efa205a9dce4.PDF
─────────┬────────────────────────────────────────────────
2026-05-21 18:50│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67 周锦明
2 01*****475 周子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
咨询联系人:吴丽琳 杨哲
咨询电话:010-84922368
传真电话:010-84922368-60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b4f8b99-6ebc-4830-be15-78a042547817.PDF
─────────┬────────────────────────────────────────────────
2026-05-15 18:26│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
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1人,代表股份153,56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7.987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1,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16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21,821,3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819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30人,代表股份21,82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6.819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潜
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6%;反对28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847%;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96%;反对283,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6%;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5%;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844%;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87%;反对283,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30%;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844%;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19%;反对283,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3,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36%;反对28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837%;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3,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65%;反对282,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8%;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5%;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844%;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87%;反对283,1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9%。
6、审议通过《关于向海外全资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0,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17%;反对2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1856%;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0,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32%;反对285,0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1%;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27,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049%;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8189%;弃权496,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7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927,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49%;反对396,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弃权496,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2%。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22,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8815%;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8189%;弃权501,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922,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15%;反对396,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弃权501,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6%。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28,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072%;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8189%;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92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72%;反对396,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9%。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崔健律师、周大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b8d7951-a218-4280-8622-1ad799753495.PDF
─────────┬────────────────────────────────────────────────
2026-05-15 18:26│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0457450-95e7-4cd9-86b3-f4bd18b38001.PDF
─────────┬────────────────────────────────────────────────
2026-04-30 20:18│潜能恒信(300191):渤海0917合同区进展公告
─────────┴────────────────────────────────────────────────
一、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或“国家公司”)组织的对外合作招标
,取得了中国渤海 09/17 区块勘探开发权益。2019 年 4月12 日智慧石油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为期 30 年的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
海 09/17区域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作业、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的作业者(以下
简称“合同者”)。根据石油合同约定,09/17 区块勘探作业所需的全部勘探费用由合同者提供,如 09/17 区块内有商业油气发现
,合同者享有最少 49%的开采权益,生产期为 15 年。
二、合同区勘探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整体部署、立体勘探、分步探明、滚动开发”的勘探开发一体化思路,充分利用公司三大核心找油技术和现代系统油
气勘探理论,针对渤海 09/17合同区明化镇组、沙河街组、侏罗系、奥陶系四大有利含油气层系开展系统勘探,截至目前,合同区已
完成 8口关键探井钻探任务,特别深层奥陶系碳酸盐岩潜山QK18-9 和 QK17-1 核心潜山构造圈闭群连续获得油气流,证实了深层奥
陶系潜山具有良好的油气勘探潜力。为了进一步扩大合同区奥陶系碳酸盐岩潜山带油气藏和明化镇组油藏的储量规模,并为合同区整
体储量估算申报和下一步 ODP 编制夯实基础,集中部署实施 3口探井(QK17-1-5、QK18-9-8、QK18-9-9),其中 QK17-1-5井位于 Q
K17-1 潜山构造低部位,距 QK17-1-4 探井东北方向 5公里左右;QK18-9-8井位于 QK18-9-3 井和 QK17-1-4 井之间的 QK18-9 潜山
构造西北方向低部位;QK18-9-9 井位于 QK18-9 潜山西南方向构造高部位,该井钻探目的为探索合同区南部潜山内幕深层及浅层明
化镇组地层含油气性。本次 3口探井钻探结束后,智慧石油将与中国海油尽快联合完成合同区整体储量估算及申报,同步开展开发可
行性研究及方案编制,把握高油价机会,加快推动合同区从勘探迈向开发阶段。
截至目前,智慧石油已完成 3口探井的井位部署论证、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海况调查、相关海上钻探作业许可手续办
理、钻前生产组织等钻前准备工作。QK17-1-5 井于 2026 年 4月 26 日启动钻井总包作业,QK18-9-8 井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启动
钻井总包作业,QK18-9-9 井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启动钻井总包作业。
(一)三口探井基本情况如下:
井 名 QK17-1-5 QK18-9-8 QK18-9-9
井 别 评价井 初探井 初探井
地理位置 位于渤海湾西部海域、 位于渤海湾西部海 位于渤海湾西部海
合同区东北部 域、合同区中部 域、合同区西南部
作业时间 2 个月左右 2 个月左右 2 个月左右
(二)钻井总包服务
1、钻井总包服务商
公司名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72 亿元
法人代表:赵顺强
设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 1581 号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服,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或 COSL)是全球较具规模的综合型油田服务供应商
。隶属中国海油,具有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钻井、油田技术、船舶服务等“四大板块”专业服务的独特优势,具有相对完整的油气
勘探、油田开发以及油田生产等服务链条,可为客户提供各种单项服务和总包一体化服务。
2、钻井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包方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承包商将将提供 3台钻井平台为发包方进行钻井总包作业。本次钻井总包作业含钻井、固
井、录井、测井、定向及船舶运输等钻井及配套服务。只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总包深度(包含规定的总包深度与公司根据实际钻探情况
增加的钻井深度)并完成承包商在本合同中的其它承包义务之后,才能按规定价格向承包商付款。在总包的基础上进行钻井作业期间
,承包商应执行和管控钻井作业,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商也应认可智慧石油在作业期间给与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建议
是合理的和可接受的,承包商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步骤进行工作。承包商和发包方同意特殊测井、完井试油、待命等期间作业可以按照
“综合日费率基础”执行。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应持续有效,直至该油井的钻井、测试或弃井作业已经完成并将钻井平台复员到双方协商的地
点时止。
(三)钻井配套服务基本情况
确定中海艾普油气测试(天津)有限公司承担渤海 09/17 合同区 3口探井的试油工作。
中海艾普成立于 2007 年是中国海油下属一家从事测试技术服务的公司,其作业区域遍布渤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及东海海域
。在长期的对外合作中,中海艾普的技术服务能力及设备装备水平在国内始终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为中外著名油公司提供超过 1
000 井次的综合测试服务,在海洋石油工程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 三口探井钻井及配套费用
根据联管会通过的 2026 年工作计划及预算并结合各项服务招投标结果,3口探井钻前准备阶段相关支出(海况调查、地质设计
、工程设计、海域使用等)、钻井总包、钻井配套服务、套管等大宗物料及后续钻井达到预定目标后试油服务等全部费用预计不超过
4500 万美元。实际作业期间应对复杂地质、恶劣天气等情形下智慧石油将另行适用日费率支付相关报酬,鉴于海上作业情况复杂,
最终钻井相关费用需待钻井作业完全实施完毕后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确定。
三、钻井作业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若 3口探井钻井成功并取得较好油气显示发现,上述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如果钻井失败
,相关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支出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
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如合同区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
其损失。
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重大合同公告中多次披露了渤海09/17 合同区石油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
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
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3c0b18a-41f9-4485-adb2-78a5d15f60c8.PDF
─────────┬────────────────────────────────────────────────
2026-04-23 18:54│潜能恒信(30019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
.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3b8275-0918-4b9e-a85d-e1a5d974aba0.PDF
─────────┬────────────────────────────────────────────────
2026-04-23 18:51│潜能恒信(3001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潜能恒信(30019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22bdb4b-3bd3-4e11-98eb-970d178a0d7f.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0670d1e-dc35-427e-bda7-77a26a76e635.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
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
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
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人员信息
(1)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37 人。
(2)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 人。
(3)2025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3、业务信息
(1)2024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 万元。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244 家。
(3)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2024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审众环
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毛宝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199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
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顺国,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11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
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7、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
商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
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 2026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审计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b530948-de59-4183-87b3-5325f40dd41a.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便于投资者能够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
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锦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吴丽琳女士、财务总监布艳会先生和独立董事王月永先
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在公司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之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通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cbdd3f4-3f1a-4e14-8f9d-0879f1e642e3.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
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804ee0a-5de4-4913-9849-4d1c01f8a9b6.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
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
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责或执行事务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00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
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的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50%,绩效工资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为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工资可以基于审慎原则在月度进行预发,公司保留20%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预算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
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578164-f4e1-4706-b066-fce68088fc84.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
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楼,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
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截止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
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41名从业执
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报告
。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经理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如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周期与时间安排、审计方案、重要审计事项和其他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初步
沟通。
(三)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关联交易、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
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
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a15e511-0d2c-40a9-b9a3-a87d942749e4.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11239a-a319-4d30-9e76-3fea6aaa8982.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
─────────┴────────────────────────────────────────────────
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7b8060a-67fc-4c12-9db3-7f2ae44cf579.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于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
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
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存在对前
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但非自主变更所致,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8352441-9465-4612-a2d3-5b2c1c43bc65.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9100ce2-fc31-46ee-8e25-f8665221d0b1.PDF
─────────┬────────────────────────────────────────────────
2026-04-20 20:22│潜能恒信(300191):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于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1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事、高管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
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
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c15d6e-28b8-4814-9cce-181e0e3a1c18.PDF
─────────┬────────────────────────────────────────────────
2026-04-20 20:21│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报告
─────────┴────────────────────────────────────────────────
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73f8473-7c75-4fe0-a99d-1f9ff3bbf00f.PDF
─────────┬────────────────────────────────────────────────
2026-04-20 20:21│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1b06caf-c56a-416a-b35e-6db80e4638fa.PDF
─────────┬────────────────────────────────────────────────
2026-04-20 20:21│潜能恒信(30019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潜能恒信(30019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2783434-c48a-4e31-877c-e68de386bc87.PDF
─────────┬────────────────────────────────────────────────
2026-04-20 20:20│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9b27587-76a5-4d76-ac1f-2dd271d76f7e.PDF
─────────┬────────────────────────────────────────────────
2026-04-20 20:20│潜能恒信(300191):202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潜能恒信(300191):202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a916607-fc07-4371-9691-70a7ddaa4c60.PDF
─────────┬────────────────────────────────────────────────
2026-04-20 20:20│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蒙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蒙古”)
陆上蒙古 Ergel-12 区块整体勘探部署及蒙古矿业石油局批准的工作计划,依托前期二维、三维地震采集、处理、构造解释和地质综
合研究成果,在三维地震处理解释一体化的勘探思路指导下,蒙古 Ergel-12 区块 2026 年度计划完成 2025 年度已完钻 4 口探井
的测试等后续收尾工作,并新增 2-3 口探井钻探工作。公司蒙古国全资公司潜能恒信蒙古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潜能蒙古”)将承接蒙古 Ergel-12区块 2026 年钻井总包服务,综合考虑作业周期及预算费用控制,潜能蒙古拟选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控股的天津锦龙智慧钻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锦龙”)提供的钻完井工程及相关配套服务。若最终选
用天津锦龙公司,由此发生的天津锦龙提供的钻完井工程及相关配套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4,000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周锦明
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类别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 天津锦龙 为蒙古Ergel-12 市场价格 4,000 0 3,129
人提供的 合同区提供钻完
劳务 井工程及相关配
套服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交易 易内容 金额 额 生额占 生额与
类别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 (%)
接受 天津锦龙 为蒙古 3129 5000 4.30 -37.42 潜能恒信能源技
关联 Ergel-1 术股份有限公司
人提 2 合同 关于 2025 年度日
供的 区提供 常关联交易预计
劳务 钻机及 的公告(2025 年 4
钻井配 月 2 日,编号:
套设备 2025-019)
服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在进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
大差异的说明 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金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
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一
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经审核,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较大差异的说明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备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业务需求,公司在202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
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交易双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潜能恒信蒙古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市
法定代表人:于金星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地震采集工程服务,油田技术服务;钻探施工的技术服务;石油勘探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化工设备的销售和租
赁;贸易。
股权结构: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公司及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英属维尔
京群岛全资公司潜能恒信地震服务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公司潜能恒信香港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并由潜能恒信香港勘探
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蒙古国投资设立全资公司潜能蒙古。
(二)名 称:天津锦龙智慧钻井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法定代表人:张玫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洋石油开采;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
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关联关系:周锦明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锦明先生持有公司131,74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17%,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津锦龙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44.21万元,总资产为16,296.06万元,净资产为10,400.23
万元,净利润为-1316.04万元。
关联方履行能力分析:经查询,天津锦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合理。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提供钻完井工程及相关配套服务等。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需的。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预计总计不超过4,000 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及公司发展需要,双方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充分发
挥协同优势,降低业务沟通成本,有利于潜能蒙古钻井作业时间安排,加快陆上区块勘探开发进程,支持公司发展。
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资料,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事
项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f267a1b-5348-4cc1-b768-e5e345fffcbe.PDF
─────────┬────────────────────────────────────────────────
2026-04-20 20:20│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潜能恒信(300191):潜能恒信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7207f8b-4980-4004-a67d-b42f0831f264.PDF
─────────┬────────────────────────────────────────────────
2026-04-20 20:20│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增加对外投资额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海外全资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投资额概述
(一)已审批投资额情况
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
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或“国家公司”)组织的对外合作招标,取得了中国渤海 09/17 区块勘探开发权益。2019
年 4月 12 日智慧石油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为期 30 年的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 09/17 区域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
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作业、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的作业者(以下简称“合同者”)。根据石油合同约定,渤海 09/
17 区块勘探作业所需的全部勘探费用由合同者提供,如渤海 09/17 区块内有商业油气发现,合同者享有最少 49%的开采权益,生产
期为 15 年。公司通过金司南向智慧石油分期增资 4,800 万美元,用于智慧石油在中国渤海 09/17 区块项目开展。
2023年 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 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
金项目并增资 BVI 子公司用于实施渤海 09/17 区块勘探开采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渤海 05/31 勘探开发项目”尚未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 8,000 万元折合约 1,107.14 万美元投入“渤海09/17 区块勘探开采项目”,同时同意通过 BVI 子公司金司南向其全资子公
司智慧石油增资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用于智慧石油在中国渤海 09/17 合同区项目开展,投资总额由 4,800 万美元变为 8,800 万
美元。
(二)本次增加的投资额情况
鉴于前期公司在渤海 09/17 区块油气勘探取得重大突破并发现多套含油层系,为加快推进渤海 09/17 区块综合地质研究、整体
井位部署、钻前准备、钻探实施、储量估算等各项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海外全资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智慧石油新增总额不超过6,200万美元的投资,用于渤海09/17区块项目开展
(如图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名称 增加前投资额 增加后投资额
渤海09/17区块 8,800.00 15,000.00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该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加投资额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
注册资本:5万美元
董事长:周锦明
设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BVI 离岸公司)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咨询、能源技术服务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公司金司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司南”)持有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47,706.64 277,311.41
负债总额 349,684.20 194,935.30
净资产 98,022.44 82,376.11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69,272.05 47,140.39
利润总额 6,380.93 -4,116.77
净利润 7,108.33 -3,242.89
智慧石油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加对外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智慧石油增加投资额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投入、银行贷款、股东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在历次的定期报告中多次披露了上述合同区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
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884493a-0b80-46bb-9045-301ef14635af.PDF
─────────┬────────────────────────────────────────────────
2026-04-20 20:20│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为支持海外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智慧石油”)涠洲5-3油田、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推动油田早日投
产,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1年。
鉴于上述中信银行授信额度到期,因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
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授
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
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bdfddf-de9c-47d0-b491-d8f2f811646a.PDF
─────────┬────────────────────────────────────────────────
2026-04-20 20:19│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向海外全资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过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7.00、8.00、9.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涉及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
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6
年5月12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证券部收,邮编:100107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50191”。
2、投票简称:“潜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向海外全资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2的议案编码为2.00,以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
5、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吴丽琳 杨 哲
会议联系电话:010-84922368
会议联系传真:010-84922368-60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
邮政编码:100107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单独计票提示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cf42874-e1be-4bf3-89b8-2bc6bd3ce093.PDF
─────────┬────────────────────────────────────────────────
2026-04-20 20:19│潜能恒信(3001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伟)
─────────┴────────────────────────────────────────────────
本人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伟,1958 年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近40 年的海洋石油从业经历,长期从事石油科技战略、
技术研究及科研管理等领域工作。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科技发展部
总经理、中海油研究总院院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职务。2025 年 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每项会议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并能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履职情况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其他委员共同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参加 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2024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
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
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
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提
出了公司新的发展策略,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业务的调整及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进行多次考察,且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在审议所有董事会议案的过程中,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重要议案进行会前电话沟通,独立、公正地发表
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尽可能做出准确判断,确保所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在 2025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4、培训和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深交所下发的相关
文件。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
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3、续聘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
换届聘任。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高
管人员的聘任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该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确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
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 2025 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伟
http://disc.static.s
─────────┬────────────────────────────────────────────────
2026-04-20 20:19│潜能恒信(30019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潜能恒
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负责人。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
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等;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利益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公司及个人考核、奖惩、激励情况挂钩;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总额预算管理。薪酬总额以上一年度实际水平为基础,综合考量公司经营业绩、个
人履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当期预算。
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营销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
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条 公司应当给予
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是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
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
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
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六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
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和其他义务的情况。如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做承诺或其应承担的相关义务等
情形,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酌情进行扣减薪酬或津贴、解除职务等处罚。解除董事
职务应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有所下降,如未相应下降
,应当披露原因。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
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
中长期激励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
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参考如下因素: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通过近年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考虑的合理因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e4578f8-5013-4d5f-9f6c-0df6a5e1a325.PDF
─────────┬────────────────────────────────────────────────
2026-04-20 20:19│潜能恒信(300191):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潜能恒信(300191):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28c4fab-1609-4951-b193-b3f59b13deed.PDF
─────────┬────────────────────────────────────────────────
2026-04-20 20:19│潜能恒信(3001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树波)
─────────┴────────────────────────────────────────────────
本人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树波,1956 年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海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中国
海油集团工程建设部总经理、中国海油气电集团副总经理兼气电集团 LNG 研发中心主任、中海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炼化与销售部总经理兼中海壳牌董事、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每项会议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并能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履职情况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积极推动公司董事长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
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提
出了公司新的发展策略,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业务的调整及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进行多次考察,且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在审议所有董事会议案的过程中,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重要议案进行会前电话沟通,独立、公正地发表
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尽可能做出准确判断,确保所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在 2025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4、培训和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深交所下发的相关
文件。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
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3、续聘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
换届聘任。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高
管人员的聘任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该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确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
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 2025 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树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08f68fb-9d1b-4c96-a73e-2c8e269c2f7a.PDF
─────────┬────────────────────────────────────────────────
2026-04-20 20:19│潜能恒信(30019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月永)
─────────┴────────────────────────────────────────────────
本人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月永,1965 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2010 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兼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山东
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每项会议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并能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履职情况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 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
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委员会主任和其他委员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
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进行多次考察,且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在审议所有董事会议案的过程中,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重要议案进行会前电话沟通,独立、公正地发表
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尽可能做出准确判断,确保所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 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在 2025 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4、培训和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深交所下发的相关
文件。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
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3、续聘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
换届聘任。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高
管人员的聘任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该事项的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确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
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 2025 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月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308f9b8-7baf-458f-8a62-2bb5743f873a.PDF
─────────┬────────────────────────────────────────────────
2026-04-10 20:18│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解除留置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调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副总经理张卉女士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近日,公司收到监察机关出具的《变更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张卉女士的留置措施。目前,张卉女士已能正常履行副总经理职
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22a0cd3-b2cc-4b2e-8e49-386d67571590.PDF
─────────┬────────────────────────────────────────────────
2026-04-07 19:53│潜能恒信(300191):渤海0917合同区进展公告
─────────┴────────────────────────────────────────────────
一、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或“国家公司”)组织的对外合作招标
,取得了中国渤海 09/17 区块勘探开发权益。2019 年 4月12 日智慧石油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为期 30 年的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
海 09/17区域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作业、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的作业者(以下
简称“合同者”)。根据石油合同约定,渤海 09/17 区块勘探作业所需的全部勘探费用由合同者提供,如渤海 09/17区块内有商业
油气发现,合同者享有最少 49%的开采权益,生产期为 15 年。
二、合同区勘探进展情况
鉴于前期公司在渤海 09/17 合同区油气勘探取得重大突破并发现多套含油层系,特别是奥陶系碳酸盐岩潜山油气藏含油气面积
规模大,公司按照“立体勘探、整体评价、分步探明、整体开发”的滚动勘探开发一体化思路,在多层系有利含油构造已部署并钻探
奥陶系潜山 QK18-9-3 井、QK18-9-5 井、QK18-9-6 井、QK17-1-4 井,沙河街 QK17-1-3d 井、QK18-3-1 井,明化镇 QK18-9-4d 井
均取得勘探突破和油气发现。为进一步落实奥陶系潜山构造群整体含油气规模,扩大探明潜山含油气规模,在距离 QK18-9-3 井东北
方向扩展 5.3 公里的较低位置部署了潜山初探井QK18-9-7井,该井于2026年1月7日开钻作业(其它有关QK18-9-7井的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QK18-9-7 井已完成全部钻井、录井、测井及试油工作,完钻井深 4820m。该井于 09/17 合同区东北方向低部位再次
取得勘探突破,在奥陶系、侏罗系、沙河街地层均获得油气发现,钻进奥陶系潜山目的层 528 米,奥陶系钻遇油气层,气测最高达
60%以上,烃类组份齐全,奥陶系潜山裸眼段地层测试证实为凝析气藏,该井的成功钻探进一步扩大了合同区含油气面积。QK18-9-7
井成功获得油气流,进一步夯实了渤海 09/17 合同区深层奥陶系碳酸盐岩潜山储量规模,其油气藏具有缝洞储层非均质强、油源充
足、油气差异聚集成藏、整体含油气连片的地质特征。下一步公司将加快合同区整体评价和储量估算及申报工作,为油田开发方案的
编制和后期开发奠定基础。
三、QK18-9-7 井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QK18-9-7 井钻探成功,有关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无影
响。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
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
作其损失。若渤海 09/17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发现油气田并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通过原油产
量中投资回收油部分进行回收;若渤海 09/17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未能发现油气田或未能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
支付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四、风险提示
(1)智慧石油承担 100%勘探权益并承担全部勘探费用,投入大、风险高。QK18-9-7 井钻探成功,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
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
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
,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2)本项目除石油勘探开发常规具有的地下地质多因素制约的资源风险外,还存在不同于陆地的海上环境因素风险。
(3)合同勘探评价整体时间较长,且对合同区的油气资源预估仅为公司内部地质、油藏专家团队根据该区块公开资料及区块周
边探明情况预估,并未聘请权威第三方对该区油气资源进行评估,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际油气资源量将根据勘探最终结果确定。
渤海 09/17 合同区目前仍属于勘探期,QK18-9-7 井为初探井,后续还需钻探评价井落实储量、评价商业价值,且距离油气开发
生产阶段仍需时间。公司已在历次的定期报告中多次披露了上述重大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油气储量
是否具有经济可采须待勘探评价结果给予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1a8e2d98-4aba-4b9d-872b-35b7af5a9e7b.PDF
─────────┬────────────────────────────────────────────────
2026-03-19 20:16│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调查的公告
─────────┴────────────────────────────────────────────────
潜能恒信(300191):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调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a390cc92-257b-45d3-9292-a7dbcbf6bd8c.PDF
─────────┬────────────────────────────────────────────────
2026-03-17 18:03│潜能恒信(30019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通知,获悉周锦明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股权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股份 股本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 (%)
周锦明 是 6,100,000 4.63 1.91 高管锁 否 2026.3.16 2027.3.16 华西证券股 生产经营
定股 份有限公司
注:被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 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例 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
(%)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份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股份
(%) (%) 比例
(%)
周锦明 131,740,000 41.17 35,235,922 26.75 11.01 27,485,922 78.01 71,319,078 73.90
周子龙 17,070,000 5.33 17,070,000 100 5.33 — — — —
合计 148,810,000 46.50 52,305,922 35.15 16.35 27,485,922 52.55 71,319,078 73.90
注1:上述限售的原因均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周锦明先生持有限售股份为98,805,000股,已质押限售股份为27,485,922股,未质押限售股份为71,319,078股。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周锦明
先生、周子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实质
性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c696b6f-5b5a-4e4f-89d9-d5960ddbfaa2.PDF
─────────┬────────────────────────────────────────────────
2026-03-03 18:08│潜能恒信(300191):股价异动公告
─────────┴────────────────────────────────────────────────
一、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3 月 2 日、3月 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6、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6 年 1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
情形,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价异动内部问询函的回复;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5f2e0b36-45a9-47bd-b4f7-de6307d1fc93.PDF
─────────┬────────────────────────────────────────────────
2026-01-29 18:32│潜能恒信(30019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1月 28 日、1月 2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6、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01b5951-4a5c-4004-806b-cf99bcc9562a.PDF
─────────┬────────────────────────────────────────────────
2026-01-29 18:32│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潜能恒信(30019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7b9a98c5-2743-4c20-bbdb-e36d7f91657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潜能恒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2370.PDF
─────────┬────────────────────────────────────────────────
2026-04-21│潜能恒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1069.PDF
─────────┬────────────────────────────────────────────────
2025-10-24│潜能恒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523.PDF
─────────┬────────────────────────────────────────────────
2025-08-28│潜能恒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376.PDF
─────────┬────────────────────────────────────────────────
2025-04-29│潜能恒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235.PDF
─────────┬────────────────────────────────────────────────
2025-04-02│潜能恒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2/1222983541.PDF
─────────┬────────────────────────────────────────────────
2024-10-25│潜能恒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2990.PDF
─────────┬────────────────────────────────────────────────
2024-08-28│潜能恒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113.PDF
─────────┬────────────────────────────────────────────────
2024-04-27│潜能恒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86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