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3 佳士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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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7 │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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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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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 │佳士科技(30019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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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佳士科技(3001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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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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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佳士科技(300193):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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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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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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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佳士科技(30019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曾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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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佳士科技(30019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邱大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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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7│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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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11d4297-0bba-4612-a66f-63461b049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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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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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
购报告书》,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348,86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93,598,667 股变更为 476,249,805
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348,86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604%,最高成交价为12.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51,008,090.49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对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转让完毕,则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 3 年,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而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348,862 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571,133 11.46 0 56,571,133 11.88
高管锁定股 56,571,133 11.46 0 56,571,133 1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027,534 88.54 -17,348,862 419,678,672 88.12
三、总股本 493,598,667 100.00 -17,348,862 476,249,805 100.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3
48,862 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
购报告书》的内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86b62378-f6f3-4b4a-992d-13ed54ed4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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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佳士科技(30019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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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31f44384-bc61-46c9-831d-cfd193ad8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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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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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
O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
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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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 590009 号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士科技”)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佳士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佳士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佳士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259319c-7459-492b-aaba-38c302518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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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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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ccaf10b9-2b3d-4169-bff2-0a132290f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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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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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星期四)13:00 在深圳
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和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含并
表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授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
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ff18713-32fe-42be-9f78-649267a87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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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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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
一、 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投资品种为低
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
面检查;
(3)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 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
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全体委员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
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止。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b7a0f95-1a1b-4ae1-8f87-5e7f6ba917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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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佳士科技(300193):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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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决
定召集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研发一楼佳士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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