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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5(长荣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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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95 长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6:1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2 16:47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5 18:32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 │2026-06-24 16:12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3 16:52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 ─────────┬──────────────────────────────────────────────── 2026-07-16 16:1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7512c4a-b3af-41f9-8707-e21110724feb.PDF ─────────┬──────────────────────────────────────────────── 2026-07-02 16:47│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总股本 423,707,7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474,155.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423,707,7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 .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 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7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73 李莉 2 01*****155 李莉 3 01*****039 李莉 4 02*****367 李莉 5 05*****677 李莉 6 06*****303 李莉 7 08*****157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8 05*****507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9 06*****918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 咨询联系人:张粟彤 咨询电话:022-26986268 传真电话:022-26973430 七、备查文件 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0e22f1f-8a25-4070-b5c8-7ce5f81a9dde.PDF ─────────┬──────────────────────────────────────────────── 2026-06-25 18:3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6月 23日、6月 24日、6月 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网络通讯和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 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 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等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风险 公司关注到市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鸿华视像(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华视像”)及其主营产品机器视觉检测设备( iGuard)关注度较高。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印刷装备制造。控股子公司鸿华视像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检测设备(iGuard)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产品可应 用于印刷包装产品检测、薄膜检测、玻璃检测、纺织检测,玻纤布、刚性覆铜板、黏合片等电子材料检测。目前该子公司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秉持价值投资理念 ,审慎决策。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3c7e741-46cc-45c5-a4fd-3abd6e093457.PDF ─────────┬──────────────────────────────────────────────── 2026-06-24 16:1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4c345e4-8f00-4dc2-89a3-24703614b467.PDF ─────────┬──────────────────────────────────────────────── 2026-06-23 16:5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f0bbe86-2609-49f7-998f-136be9799a3d.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根据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 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103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027ef05-878c-417c-8f9e-d17a986128d8.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cb2198f-c384-4b7c-82e4-21f1d11f1637.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匹配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持续健全治理体系、提升运营与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 行调整,并授权管理层统筹推进后续落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能、增强经营管理灵活性,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改变整体架构 的前提下,对内部机构的名称、职能微调等非实质性事项进行必要优化,以保障组织运转与业务发展高效协同。 本次架构调整立足公司实际,优化了内部机构设置,将有效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3ea8204-5088-4c8b-8a92-5d76e82ac487.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 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 1032 万股。除上述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6 年 6月 12 日为授予日,以 3.80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8660e2c-8f69-45a2-aa0c-dd8898f15a61.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 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关于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相关会议资料。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事项已经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 (一)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2026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6年 4月 30日至 2026年 5月 9日,公司通过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名调整为257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00万股调整为 1,032.00万股。鉴于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3.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57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2日。第七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 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认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 人数由 259名调整为 257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00万股调整为 1,032.00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授予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6年 6月 12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 本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授予数量及价格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认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向符合条件的257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0 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2日,授予价格为 3.80元/股。 (三)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时,应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 本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四、关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董事会在审议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时,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已根据《管 理办法》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董事会对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 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关联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 三条的规定。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办理后续手续。 本法律意见正本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9e26943-4cbd-4d9f-846e-3f20104bb3e1.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 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 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1032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此项议案以 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 6 年 6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 议通过前述议案。 此项议案以 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匹配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持续健全治理体系、提升运营与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管理 层统筹推进后续落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能、增强经营管理灵活性,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改变整体架构的前提下,对内部机 构的名称、职能微调等非实质性事项进行必要优化,以保障组织运转与业务发展高效协同。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a36550e-be3c-4d27-958a-6619e03f8392.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董 事 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董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 历附后)。董浩先生将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浩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c44718b-7f48-40e7-a1b2-150a6733bf98.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包含职工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董 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非独立董事:李莉(董事长)、随群、张子珅、高梅、朱辉、董浩(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励贺林、周申、侯向京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 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李莉 周申、高梅、随群、张子珅 提名委员会 周申 侯向京、高梅 审计委员会 励贺林 周申、朱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侯向京 励贺林、随群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1.总裁:李莉 2.副总裁:随群、张子珅、江波 3.财务总监:张庆 4.总工程师:王玉信 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 意。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张粟彤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粟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代行人、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 2.联系电话:022-26986268 3.联系邮箱:crgf@mkmchina.com 4.传真:022-26973430 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许文才先生、杨金国先生、苑泽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文才先生、杨金国先生、苑泽明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二)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王广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广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尚未解锁的 36,000 股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广龙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做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换届选举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四、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裁职务,系综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与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安 排,有利于提高决策执行效率、保障发展战略稳步落地及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具备合理性。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 度中对董事会与总裁的职权予以明确划分,建立并完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6839019-1bf8-49ac-8622-1c2c1579af0b.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 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委员应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用于公司的相关事 项,以保证有效地履行其应尽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战略基础研究和外围智囊团的组织与沟通工作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 第九条 公司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证券投资部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 常工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 证券投资部应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向战略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战略规划报告、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 性报告、投资建议书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的洽谈并将相关资料上报证券投资部; (三)由证券投资部对前述(一)、(二)项资料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证券投资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证券投资部。 第十四条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两名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 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十八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其中必须有一名非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 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如无特别原因,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召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至迟 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召集人。 第二十三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 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委托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二十四条 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相关会议 ,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即开始按顺序对每项会议议题所对应的议案内容进行审议。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 第二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 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 意见,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三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举手表决的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 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会议以通讯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第三十一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三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记录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人员。 第三十三条 会议记录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三十四条 除会议记录外,战略委员会还应根据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三十五条 与会委员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 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士不得予以阻挠。第三十六条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 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 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三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等,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63f8231-03ee-4f88-9e9f-2c4097c15cd1.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1d258d0-4e3a-4a0f-b650-1fe6630b08e2.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系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职工董事以及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召开,并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2.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高梅女士、朱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莉女士主持,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 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李莉、周申(独立董事)、高梅、随群、张子珅;主任委员为李莉。 2.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周申(独立董事)、侯向京(独立董事)、高梅,主任委员为周申(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励贺林(独立董事)、周申(独立董事)、朱辉,主任委员为励贺林(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侯向京(独立董事)、励贺林(独立董事)、随群,主任委员为侯向京(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1 同意聘任李莉为公司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莉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2 同意聘任随群、张子珅、江波为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随群先生、张子珅先生、江波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3 同意聘任张庆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董事会同意 聘任张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4 同意聘任王玉信为公司总工程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信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粟彤女士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能定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作了修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会议当日送达全体董事。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4a570fd-b3e5-49c2-88b3-e316b3a4537d.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5860dac-e840-4c05-bb05-0b353e110617.PDF ─────────┬──────────────────────────────────────────────── 2026-05-12 18:34│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 过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摘要》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李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随群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张子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2.04 《选举高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5 《选举朱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 《选举励贺林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选举周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选举侯向京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4.00、提案 7.00、提案 9.00 至提案 1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提案 12.00、提案 13.00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 13.00 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作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将向本次股东会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事 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4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9:00-16:00(信函以收件邮戳为准)。3.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 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现场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广龙、张粟彤 电话号码:022-26986268 传真号码:022-26973430 电子邮箱:crgf@mkmchina.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400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8.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46f6316-1ecf-4c76-9ca8-90511b240dff.PDF ─────────┬──────────────────────────────────────────────── 2026-05-12 18:34│长荣股份(30019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天津长荣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 2026年 4月 30日至2026年 5月 9日通过公司 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 10 天,公司员工可 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等文件。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783996e-8c3c-46d4-84ad-5739fa909d06.PDF ─────────┬──────────────────────────────────────────────── 2026-05-12 18:3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 4月 28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披 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经核查,没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d0e2143-56b9-47d6-8976-678f5708a8d3.PDF ─────────┬──────────────────────────────────────────────── 2026-04-27 20:00│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50eacf-ec7b-4047-978e-ba4597c36873.PDF ─────────┬──────────────────────────────────────────────── 2026-04-27 20:0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最高原始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5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初始投资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 资类型 金额 价值变动 的累计公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金额占公 损益 允价值变 司报告期 动 末净资产 比例 普通远期+ 0 -56.10 55.35 0 0 -0.76 0 0.00% 期权组合- A 合计 0 -56.10 55.35 0 0 -0.76 0 0.00% 三、交易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循《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3、财务部门设置专门人员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68fa24-15f8-4539-aacd-dc983b6cdf1f.PDF ─────────┬──────────────────────────────────────────────── 2026-04-27 20:00│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荣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长荣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荣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秀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曲鹏飞 中国·武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 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投资管理、资金管理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全面预算、财务报告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全面预算、采购业务、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资 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差错;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差错金额的大小。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包 差错≥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差错<利润 差错<利润总额 含漏报) 的 5% 总额的 5% 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1000 万元 一般缺陷 50 万元(含 50 万元)~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 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2)企业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 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或企业员工存在串谋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 (2)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07fa5d-a455-4e05-98b6-b77747ae7b92.PDF ─────────┬──────────────────────────────────────────────── 2026-04-27 20:00│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因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告拟确定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 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因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告拟确定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ea5baf-14d9-4c7d-a842-6bf832655d0c.PDF ─────────┬──────────────────────────────────────────────── 2026-04-27 20:00│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因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告拟确定天津名轩智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因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告拟确定天津名轩智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92c8e9-8553-46db-99bb-9c5ed0e6a83b.PDF ─────────┬──────────────────────────────────────────────── 2026-04-27 19:59│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 过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摘要》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李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随群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张子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2.04 《选举高梅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5 《选举朱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 《选举励贺林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选举周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选举侯向京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4.00、提案 7.00、提案 9.00 至提案 1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提案 12.00、提案 13.00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 13.00 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作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将向本次股东会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事 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4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9:00-16:00(信函以收件邮戳为准)。3.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 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现场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广龙、张粟彤 电话号码:022-26986268 传真号码:022-26973430 电子邮箱:crgf@mkmchina.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400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8.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0c43d7-d1a5-4166-8a57-82ee63ae4af5.PDF ─────────┬──────────────────────────────────────────────── 2026-04-27 19:59│长荣股份(3001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 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并负责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及 个人履职情况开展。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策略制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的工资总额(含年终绩效奖励)纳入公司工资总额,统一由公司根据年度预算及考核结果审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工资 总额要接受公司的指导、监督,前述子公司设置董事会的,由其董事会审核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公司派出人员根据公司意见在子公司 董事会表决。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 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的确定与支付,以绩效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 成后递延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如发放津贴参照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其中绩效薪酬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均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 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季度考核及年度考评方式,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 导能力、职责履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第十四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如下: (一)考核年度结束后,董事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小组,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 效考核,并拟定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绩效奖金草案。 (二)人力资源部门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考核方面的资料(所提供的财 务数据须经审计)、拟定的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绩效奖金草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年度绩效奖金草案等方面对内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值显示; (四)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照董事会已审定的薪酬方案发放对应的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后7个自然日内直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申诉 ,逾期未进行申诉的将视为默认接受考核结果,逾期申诉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实施降薪或扣除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 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人力资源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二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并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应的绩效考核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批准程序后实施。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 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条款如因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1f5a26-6f0b-494f-b062-cdbed23f66a7.PDF ─────────┬──────────────────────────────────────────────── 2026-04-27 19:59│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苑泽明)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苑泽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4b8290-ee51-45b6-98dd-ba5f1be7f8d6.PDF ─────────┬──────────────────────────────────────────────── 2026-04-27 19:59│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文才)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文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91f906-98c9-4a4a-92e4-53d088e84e50.PDF ─────────┬──────────────────────────────────────────────── 2026-04-27 19:59│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金国)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金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1ee662-11f4-4ed7-95ec-b4024f32dca2.PDF ─────────┬──────────────────────────────────────────────── 2026-04-27 19:59│长荣股份(300195):公司章程 ─────────┴──────────────────────────────────────────────── 长荣股份(30019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b38c859-bf71-4022-bb01-928caa3bfeee.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应参与表决的委员 3名,此项议案以 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名,此项议案以 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062,893.50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479,221.5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220,139.21元,母 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731,299.3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提取法定公积金 2,747,922.15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00 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423,707,7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474,155.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4.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474,155.12 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5.22%。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原因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74,155.12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4,062,893.50 12,607,581.04 40,707,604.34 润(元)(按照披露下限) 研发投入(元) 69,307,973.79 65,821,231.20 67,383,700.73 营业收入(元) 1,623,830,197.81 1,642,099,189.82 1,604,057,434.2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2,220,139.2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731,299.3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474,155.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5,792,692.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8,474,155.1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202,512,905.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 4.16% 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05fd39-08c1-47d3-a7b1-0cac68b04385.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a0cde4-4892-4c5b-a1d3-dcd52543fd5e.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 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投资管理、资金管理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全面预算、财务报告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全面预算、采购业务、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资 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差错;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差错金额的大小。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包 差错≥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3%≤差错<利润 差错<利润总额 含漏报) 的5% 总额的5% 的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 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1000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 一般缺陷 50万元(含50万元)~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 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2)企业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 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或企业员工存在串谋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 (2)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085cef-3ac3-442c-892c-424cd9d90bbe.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天 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履职中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 上年度末执 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6 业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上一年度业 业务收入总额 221,574.80 万 务 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 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 元 上年度上市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 公 涉及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 司审计情况 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 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2.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结果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审慎审查。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充 分沟通交流,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审查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 守与专业素养,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846367-8f2e-475c-b663-a3473c4511a3.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制定了《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 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 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考核指标 当年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 度 (A) 率(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 2026 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长率 90.00% 70.00% 90.00% 70.00% 属期 第二个归 2027 净利润较 2025年的增长率或 150.00% 120.00% 340.00% 290.00% 属期 2026-2027年两年累计净利 润较 2025 年的增长率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X1/X2) 当年净利润增长率(A) A≥Am X1=100% An≤A<Am X1=A/Am A<An X1=0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B) B≥Bm X2=100% Bn≤B<Bm X2=B/Bm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和 X2的较高值 注: 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2026-2027年两年累计净利润较 2025 年的增长率=[(2026年净利润+2027 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1]×100%。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 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 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 5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100%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需履行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 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 (二)考核次数 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综合考核评价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考核记录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考核记录员签字。 3、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激励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42eac9-2ac9-4e3d-a75f-985d612d918b.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 202 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 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李莉女士,独立董事杨金国先生,副总裁江波先生,财务总监张庆先生,董事会秘书王 广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 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c53c18-d8a8-4be8-9c9a-e170b7766c4b.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2729c1-ab31-4dd0-ade4-8410f8ad950a.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侯向京) ─────────┴──────────────────────────────────────────────── 长荣股份(300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侯向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c09508-aff2-4eae-bf24-62c9963dc2bb.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 容: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 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 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启动该程序 的具体时间。发行方案需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8d3d01-d80b-49bf-b526-5234773cf288.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专项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 、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 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原则,恪守职业操守,专业能力扎实,按时完 成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符合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8187b4-712e-4d95-a6a8-7999893eca5a.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章程修订对照表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方便投资者查阅,现将修订部分对照说明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八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第八十八条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 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 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 按照拟选任的人数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 按照拟选任的人数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 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 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通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直接产生。 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 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司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司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职工董事任职资格,除须符合本章程第一百零一 条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与公司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为公司正式在 岗职工; (二)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履职 时间,能够勤勉尽责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 (三)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禁止担任董事 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 职工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为三年,任 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董事因离职、劳动合同依法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终止等原因丧失职工身份的,其职工董事任职资格自 …… 动丧失,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补选。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 出之日解任生效。 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职 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工民主形式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 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 准版本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fc9e50-9a28-4239-9639-ff909ff9c715.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申) ─────────┴──────────────────────────────────────────────── 长荣股份(3001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56a542-1d8c-4362-91a1-f5370154563c.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 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c5a221-c6b9-47e8-b056-aa8e5e12393e.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励贺林) ─────────┴──────────────────────────────────────────────── 长荣股份(3001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励贺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94952d-f5bf-4e6e-981c-eee21925d204.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 根据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本人周 申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亦同意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周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ac3d2c-207c-4363-a8dd-e9966ce7b1f1.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莉女士、随群先生、张子珅先生、高梅女士、朱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励贺林先生、周申先生、侯向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励贺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 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励贺林先生、侯向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 候选人周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c31be4-a69a-4bb9-a510-40a52f9ed6cc.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9d32ba0-7526-4794-b9bc-08993b8b06d7.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长荣股份(30019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ca2b35-657f-404d-8ab8-b8408342f0dd.PDF ─────────┬──────────────────────────────────────────────── 2026-04-27 19:57│长荣股份(30019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 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 237 人 量 上年度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6 人员数量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5 年度业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1,574.80 万元 务 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 司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 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度年末数为 12,618.0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前述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额尚未使用 ,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0 名从业人员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6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 纪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简强,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曲鹏飞,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 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代洁,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简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曲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代洁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系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结合所需工作人员数量、工作天数及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5 年度审计费用 110 万元,对于 2026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 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审计业务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的 董事 7名,此项议案以 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 中审众环相关资质、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会议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审计委员 会形成书面意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1be99f-48a0-495f-b8d8-ea43cbc4202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长荣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088.PDF ─────────┬──────────────────────────────────────────────── 2026-04-28│长荣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097.PDF ─────────┬──────────────────────────────────────────────── 2025-10-29│长荣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764.PDF ─────────┬──────────────────────────────────────────────── 2025-08-29│长荣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656.PDF ─────────┬──────────────────────────────────────────────── 2025-04-28│长荣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6722.PDF ─────────┬──────────────────────────────────────────────── 2025-04-28│长荣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6713.PDF ─────────┬──────────────────────────────────────────────── 2024-10-29│长荣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318.PDF ─────────┬──────────────────────────────────────────────── 2024-08-29│长荣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228.PDF ─────────┬──────────────────────────────────────────────── 2024-04-24│长荣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038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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