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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5(长荣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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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95 长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6:52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 │2026-06-15 18:20 │长荣股份(30019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 ─────────┬──────────────────────────────────────────────── 2026-06-23 16:5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f0bbe86-2609-49f7-998f-136be9799a3d.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根据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 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103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027ef05-878c-417c-8f9e-d17a986128d8.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cb2198f-c384-4b7c-82e4-21f1d11f1637.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匹配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持续健全治理体系、提升运营与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 行调整,并授权管理层统筹推进后续落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能、增强经营管理灵活性,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改变整体架构 的前提下,对内部机构的名称、职能微调等非实质性事项进行必要优化,以保障组织运转与业务发展高效协同。 本次架构调整立足公司实际,优化了内部机构设置,将有效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3ea8204-5088-4c8b-8a92-5d76e82ac487.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 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 1032 万股。除上述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6 年 6月 12 日为授予日,以 3.80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68660e2c-8f69-45a2-aa0c-dd8898f15a61.PDF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 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关于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相关会议资料。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事项已经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 (一)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2026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6年 4月 30日至 2026年 5月 9日,公司通过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名调整为257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00万股调整为 1,032.00万股。鉴于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3.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57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2日。第七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 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认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 人数由 259名调整为 257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00万股调整为 1,032.00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授予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6年 6月 12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 本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授予数量及价格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认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向符合条件的257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0 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年 6月 12日,授予价格为 3.80元/股。 (三)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时,应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 本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四、关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董事会在审议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时,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已根据《管 理办法》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董事会对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 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关联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 三条的规定。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办理后续手续。 本法律意见正本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9e26943-4cbd-4d9f-846e-3f20104bb3e1. ─────────┬──────────────────────────────────────────────── 2026-06-15 18:20│长荣股份(30019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 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名调整为 25 7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8 万股调整为1032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此项议案以 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 6 年 6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 议通过前述议案。 此项议案以 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随群、张子珅、董浩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匹配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规划,持续健全治理体系、提升运营与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管理 层统筹推进后续落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决策效能、增强经营管理灵活性,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改变整体架构的前提下,对内部机 构的名称、职能微调等非实质性事项进行必要优化,以保障组织运转与业务发展高效协同。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a36550e-be3c-4d27-958a-6619e03f8392.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董 事 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董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 历附后)。董浩先生将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浩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c44718b-7f48-40e7-a1b2-150a6733b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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