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5 长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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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9:38│长荣股份(30019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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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03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03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
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 03月 22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82,184,300 股,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19.818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额为423,387,356股,其中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 8,691,800股,该部分股票全体持有人放弃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4,695,556
股)。其中,中小股东 0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0.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 13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49,701,5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 11.9851%。其中,中小股东 9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479,100股,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556股的 0.1155%。
(3)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131,885,800股,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 31.8030%。其中,中小股东 9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479,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股的 0.115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苑泽明女士由于工作原因缺席现场会
议。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及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
理人)14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961,8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股的 0.231
9%。其中,中小股东 9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479,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
,556股的 0.1155%。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0.1975%;反对 4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8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9%;反对 4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及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
理人)14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961,8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股的 0.231
9%。其中,中小股东 9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479,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
,556股的 0.1155%。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0.1975%;反对 4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8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9%;反对 4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368%;反对 4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6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9%;反对 4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368%;反对 4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6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9%;反对 4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彤、李佳颖
3、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753de8e2-f06c-46ca-a5c8-a7187ecce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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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9:37│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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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300195):长荣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deb14179-9a20-4270-907e-bb3aebbee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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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8:1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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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截至2024 年 03 月 28 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07,946.6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65%。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1月 09日、2024 年 0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
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79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9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70 亿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
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天津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瀛”)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7日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签订
了《保证合同》,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为 2000 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津北瀛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 剩余可用 已审议的 担保额 是否
保 方 直接或 方最近 前已用担 保额度 后已用担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度占上 关联
方 间接持 一期资 保额度 保额度 市公司 担保
股比例 产负债 最近一
率 期净资
产比例
长 天津北 85% 77.13% 9,900 2,000 11,900 8,900 20,800 0.7660% 否
荣 瀛
股
份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 天津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称
成立日期 2011-08-05
营业期限 2011年 08月 05日至 2061年 08月 04日
注册地点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法定代表人 邹远飞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北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4,897,702.36 255,700,733.40
负债总额 188,898,956.28 194,026,577.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55,998,746.08 61,674,155.50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12月 2023 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2,777,570.84 96,020,121.57
利润总额 7,665,763.03 5,675,409.42
净利润 7,419,333.77 5,675,409.42
(3)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4年 03 月 28日,天津北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3、天津北瀛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二级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北瀛”)间接持有天津北瀛 85%的股份。
四、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被担保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
人民币,本金数额为贰仟万元整。
3、保证担保的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贰仟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津北瀛及其母公司北京北瀛均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公司为天津北瀛担保的融资合同项下的融资款,本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反担保;
3、担保物为反担保人名下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等;
4、反担保的范围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或罚
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5、反担保期限自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担保人代为清偿融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日起满两年止。
6、在公司基于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反担保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或擅自转让、再行
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
(三)少数股东同比例担保情况:天津北瀛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其母公司北京北瀛的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无法提供有
效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为控制本次担保的风险,公司除与天津北瀛签订《反担保协议》外,也与北京北瀛签订了《反担
保协议》,由北京北瀛及天津北瀛共同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24,735.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2.68%;
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22,1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3.38%。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4年0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7,94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65%
。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ffb74bb1-4f0f-42c5-98c0-c27a57340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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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7:32│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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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30019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c07e7eaf-bfef-4ae8-99ee-f61e43575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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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7:04│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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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03 月 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03月 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03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9 日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03月 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进 √
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2、提案 1.00、2.00 涉及关联交易,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上述提案进行投票。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
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南开二马路交叉路口长荣大厦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001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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