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7 节能铁汉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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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8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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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8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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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8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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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5:49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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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5:46 │节能铁汉(30019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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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5:45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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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5:44 │节能铁汉(300197):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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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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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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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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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8│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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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 30,108.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1.17%。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
件尚在进行过程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4e1f5636-70db-4640-b65c-408e835e4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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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8│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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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亮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普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 469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58,591,659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298,080股的 8.720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0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0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
65,298,080股的 0.000%。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469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58,591,659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
5,298,080股的 8.7206%。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467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7,344,894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298,080 股的 0.9222%。
2、优先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02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89%;反对 5,0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5%;弃权 4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782,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76%;反对 5,0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94%;弃权 4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0%。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3,02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89%;反对 5,0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5%;弃权 49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782,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76%;反对 5,07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94%;弃权 4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3734bda9-f656-4c66-a7ed-ea24f0a66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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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8│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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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中银深圳意字第 2508042 号致: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
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中节能铁汉生
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会务联系方式。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公告中还对网络投
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 号农科商务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何亮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8 日。其中,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或列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 15:00 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469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8,591,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65,298,080 股的8.7206%,其中: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9
1.1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人数 0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469
1.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467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人数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8,591,659
2.1 其中: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258,591,659
2.2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0
2.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27,344,894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06
比例(%)
3.1 其中:普通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7206
3.2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
3.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0.9222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总数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
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就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议案和表决情
况如下: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恢 复 表 0 0 0 0 0 0
决 权 的
优 先 股
股东
普 通 股 253,029,059 97.8489 5,072,300 1.9615 490,300 0.1896
股东
总 体 表 253,029,059 97.8489 5,072,300 1.9615 490,300 0.1896
决情况
其中:中 21,782,294 79.6576 5,072,300 18.5494 490,300 1.7930
小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b824c851-b969-415c-ac26-5bcd2a25f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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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5:49│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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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节能铁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8
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农科商务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星期五)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300197 节能铁汉 2025年8月1日
优先股 140008 铁汉优01 2025年8月1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特别提示及说明
(1)审议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七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七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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