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9 翰宇药业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6 16:56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06 16:56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翰宇药业(30019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翰宇药业(300199):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5-10-21 19:19 │翰宇药业(30019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1 19:17 │翰宇药业(300199):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融资的公告 │
├─────────┼──────────────────────────────────────────────┤
│2025-10-21 19:16 │翰宇药业(300199):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3 19:00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13 19:00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11-06 16:56│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Beijing·Shanghai·Shenzhen·Hangzhou·Guangzhou·Kunming·Tianjin·Chengdu ·Ningbo ·Fuzhou·Xi`an·Nanjing·N
anning·Jinan·Chongqing苏州·长沙 ·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
拉孜Suzhou·Changsha·Taiyuan·Wuhan ·Guiyang·Wulumuqi·Zhengzhou·Shijiazhuang·Hefei·Hainan·Qingdao·Nanchang
·Dalian·Yinchuan·Lhatse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马来西亚·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Hongkong·Paris
·Madrid·Silicon Valley·Stockholm·New York·Malaysia·Cambodia·Uzbekistan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24、3
1、41、42层 邮编:51803424、31、41、42F, Special Zone Press Tower, 6008 Shennan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G/SZ/A2865/FY/2025-1418致: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的委托,指派律师见证
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就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该等议案所表达的相关事实或者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查阅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公司向本所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
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的基础上,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
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2025年 10月 22日,公司董事会在
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6日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6日(周四)15: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 7号翰宇创新产业
大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内容、召开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
员对于本次股东大会作了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签署。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1.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或授
权委托证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 7人,合计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183,963,0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8282%;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005人,合计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22,397,06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58%。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对所
有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未提出
异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相关议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
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设子公司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4,824,1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57%;反对 1,301,30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6%;弃权 234,6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7%;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本签字盖章页仅用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公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马卓檀 何俊辉 律师
_______________
叶婷 律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c5003761-70b2-42f9-b403-45195ae17f2f.PDF
─────────┬────────────────────────────────────────────────
2025-11-06 16:56│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153e1ee3-60e9-462f-9209-b99be5afb3d7.PDF
─────────┬────────────────────────────────────────────────
2025-10-30 00:00│翰宇药业(30019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下午 15:30在公司龙华总部 2006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董事 PINXIANG YU女士、唐洋明先生、杨笛女士、独立董事胡文言先生、许立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唐洋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娉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c7a2717-1540-49a3-9566-ce3e1dac2fc1.PDF
─────────┬────────────────────────────────────────────────
2025-10-30 00:00│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翰宇药业(30019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503b075-2737-46f4-9235-1bcc0dd8e263.PDF
─────────┬────────────────────────────────────────────────
2025-10-30 00:00│翰宇药业(300199):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关于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杨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笛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辞去职务后杨笛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杨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笛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杨笛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但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
成员的增补。
杨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笛女士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娉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娉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李娉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李娉娉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55-26588036
2、传真:0755-26588022
3、电子邮件:hy@hybio.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
三、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现对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进行调整。
原提名委员会委员构成:召集人曾少贵先生,委员许立勇先生、杨笛女士;调整后提名委员会委员构成:召集人曾少贵先生,委
员许立勇先生、唐洋明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3abc712-d4c0-4dd9-b488-df6a04e77145.PDF
─────────┬────────────────────────────────────────────────
2025-10-21 19:19│翰宇药业(30019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
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周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0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设子公司融资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且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以公司在2025年11月3日(周一)17:00之前收到的信函或传真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翰宇药业证券管理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园B栋1306),如通
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10;邮件:hy@hybio.com.cn。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笛
联系地址:深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