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0 高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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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2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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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2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留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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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6 │高盟新材(30020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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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6 │高盟新材(3002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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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5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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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2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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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39 │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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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39 │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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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 │高盟新材(30020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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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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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2│高盟新材(30020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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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陈登雨先生、副总经理赫长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总经理陈登雨先生、副总经理赫长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登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15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赫长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上述股份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陈登雨先生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登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
2、赫长生先生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长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2、所持股份来源:陈登雨先生: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赫长生先生:自有资金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 年 9月 7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陈登雨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5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赫长生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
超过 1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
将做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陈登雨先生、赫长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登雨先生、赫长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陈登雨先生、赫长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陈登雨先生、赫长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c68ed7d-8fd7-4930-840e-d8811b19e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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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2│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留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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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22ecd97-edf5-4fca-ad68-5510b5f79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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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6│高盟新材(30020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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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
到董事 9名,董事熊海涛女士授权委托董事宁红涛先生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阅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拟授信银行 拟授信公司 担保方式 拟授信额度 拟授信
期限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2.0亿元 一年
大兴支行 有限公司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2.5亿元 一年
中关村支行 有限公司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0.5亿元 一年
分行 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分行 有限公司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三里屯支行 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 信用授信 0.8亿元 一年
支行 公司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 信用授信 3.0亿元 一年
如东洋口闸分理处 公司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信用授信 3.5亿元 一年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司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司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分行王家墩支行 司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贝特新材料有限 信用授信 0.5亿元 一年
广州梅花园支行 公司
合计 -- -- 16.8亿元 --
上述为公司拟申请额度,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以上银行授信可用业务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f72d995-fce8-4396-afa2-ad165c253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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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6│高盟新材(3002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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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8673698-7394-4d8a-9107-4c4ce68c9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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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5│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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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拟授信银行 拟授信公司 担保方式 拟授信额度 拟授信
期限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2.0亿元 一年
大兴支行 有限公司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2.5亿元 一年
中关村支行 有限公司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0.5亿元 一年
分行 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分行 有限公司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三里屯支行 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 信用授信 0.8亿元 一年
支行 公司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 信用授信 3.0亿元 一年
如东洋口闸分理处 公司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信用授信 3.5亿元 一年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司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司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信用授信 1.0亿元 一年
分行王家墩支行 司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贝特新材料有限 信用授信 0.5亿元 一年
广州梅花园支行 公司
合计 -- -- 16.8亿元 --
上述为公司拟申请额度,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以上银行授信可用业务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0ad4ea6-25a9-462d-9f1e-1d6eb0524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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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2│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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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6 年 4月 20 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78c359f-8b1b-4698-b08c-e69a42ce3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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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39│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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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1a583ad-30ce-427f-8134-96808c454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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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9:39│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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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84b8c7d-285e-4b7b-b1d7-c6a7ff003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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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高盟新材(30020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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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0d74cb0-e23f-4848-8b09-7973aaff8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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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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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
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
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
、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
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5 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
发生额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按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存单质押和
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票据结算量增加,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亦通过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
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存放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
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用票据池内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业务款项
,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代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高效管理
。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新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业务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
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
展票据池业务,有助于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的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7255f69-fd0b-43f7-9206-8f921a1e1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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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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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10c8638-1c17-451a-aa08-0fa0b1cde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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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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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
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关于2026 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
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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