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0 高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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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任期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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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8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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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7 │高盟新材(30020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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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6 │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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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5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全资子公司年产12.45万吨胶粘剂新材料及副产4800吨二乙二醇技改项目、 │
│ │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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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5 │高盟新材(30020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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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0:52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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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43 │高盟新材(30020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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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40 │高盟新材(30020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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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 │高盟新材(3002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 │个归属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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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高盟新材(300200):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任期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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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届满。鉴于中国证监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安排》”),要求“上
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
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五届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按照《过渡安排》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独立董事任期将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独
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坚先生任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届满且连任时间满 6年,鉴
于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计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徐坚先生的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在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以前,徐坚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31dcc2c-4c93-45e0-993d-7d594c0c0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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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8│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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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7c752ff0-62ba-4a7e-a3e0-519827b04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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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7│高盟新材(30020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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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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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6│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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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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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5│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全资子公司年产12.45万吨胶粘剂新材料及副产4800吨二乙二醇技改项目、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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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全资子公司年产12.45万吨胶粘剂新材料及副产4800吨二乙二醇技改项目、年产...。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6600ec6c-78b0-41b2-8430-d4e7b1e00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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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5│高盟新材(30020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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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0ca04680-0d4b-46a0-916e-4d8c59bce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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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0:52│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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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致行动人的股东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唐小林、胡余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
累计减持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森
投资”)、唐小林女士、胡余友先生于该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683,16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426,229,073 股)的比例
为 8.37%。汇森投资于 2023年 9 月 15日减持股份数量 4,300,000股,减持后三位一致行动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383,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430,973,206 股)的比例为 7.28%。由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于 2025年 1月 10日发布,故不适用于该意见中的有关触及 1%整数倍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汇森投资、唐小林、胡余友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三位一致行动人股东于2023 年 9 月 1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4,300,000 股、于 2025 年 4 月10日至 4月 11日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1,215,1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 5,515,100 股,上述权益变动后,三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30,16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唐小林、胡余友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 2号徽商大厦 A栋 405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 9月 15日至 2025年 4月 11日
股票简称 高盟新材 股票代码 30020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A股 持股数量不变 因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归
属,被动稀释 0.09%
A股 5,515,100 减持 1.28%
合计 5,515,100 减少 1.3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683,168 8.37% 30,168,068 7.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83,168 8.37% 30,168,068 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汇森投资、唐小林、胡余友三位一致行动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减
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7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 2025-004)。汇森投资、唐小林、胡余友减持
1,215,100股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汇森投资、唐小林、胡余友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汇森投资、唐小林、胡余友三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815fc72d-fe8b-453f-bf46-dd82c8e6b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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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43│高盟新材(30020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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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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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0:40│高盟新材(30020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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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26020175-ef50-4f5d-a9da-7db4d2a73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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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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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f3d89714-4cf1-4350-a557-68836a28b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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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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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fc434e73-f222-4f32-bec2-42930ee26e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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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披露2024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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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年 3月 26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b69f36d6-f804-4d39-8931-14ce72ec4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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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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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 2024年
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
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子平先生、总经理陈登雨先生、独立董事徐坚先生、独立董事何平林先生、独立董事李
可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向前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兴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4 月 10 日(星期四)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9bace5d2-9c3e-4542-a128-25d80e957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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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高盟新材(300200):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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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
会就独立董事徐坚先生、李可女士、何平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坚先生、李可女士、何平林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4b534fd3-dac5-43f3-a536-87605ef6f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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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8:47│高盟新材(300200):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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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
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
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
、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
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
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按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存单质押和
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票据结算量增加,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亦通过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
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一)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存放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
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可以用票据池内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业务款
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代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高效管
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新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业务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
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
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
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助于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的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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