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1 海伦哲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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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41 │海伦哲(300201):关于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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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 │海伦哲(30020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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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 │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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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 │海伦哲(300201):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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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 │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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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1 │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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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1 │海伦哲(30020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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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1 │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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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0 │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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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59 │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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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41│海伦哲(300201):关于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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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王俊鹏先生拟自2026年7月23日至20
27年1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00万
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在六个月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俊鹏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 名 职务/身份 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俊鹏 副总经理 0 0%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在六个月内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 名 职务/身份 增持金额下限(人 增持金额上限(人
民币万元) 民币万元)
王俊鹏 副总经理 50 100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
许增持的窗口期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本次增持计划主体承诺: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实施增持,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 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ceea7a55-45d5-4b9b-9200-77d5b0927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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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海伦哲(30020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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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
任王俊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俊鹏先生简历
后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93c1b6d-6405-41c7-9b88-5b3eea6bbc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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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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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3758bf6-1ee0-47bb-bd74-74e8f5b7b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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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海伦哲(300201):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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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成立战略投资部、工艺技术部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成立战略投资部、工艺技术部,对组织
机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00b46b0-bc18-4c01-a80b-828056e2ed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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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2│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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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38bda5e-b3f4-4193-8f13-64fa37463e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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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1│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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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巴林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拟聘王俊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我们审查了拟聘任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人员的学历、技能等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拟聘任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副总
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c38878c-3ef5-4422-9cf6-040213d94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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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1│海伦哲(30020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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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
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会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
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征求公司员工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意见,公司结合相关意见拟定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f23442b-696b-46a2-bde5-a685651f3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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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1│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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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7月 14 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伦哲”)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 2026 年 7月 10 日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王俊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王俊鹏先生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成立战略投资部、工艺技术部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规划、推进新产业拓展和对外合作,公司增设战略投资部,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
对外投资与并购重组等;为推动工艺工作由生产辅助向制造技术核心赋能转型,统筹现场落地与技术前瞻布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搭建适配定制化、柔性化生产的工艺体系,夯实公司制造基础,公司成立工艺技术部。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促进公司储能消防业务发展
,构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制订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在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安盾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共计不
超过 15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 510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0,904.36 万股的 0.51%,最终份额和比例以持有人实际认购情况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数量及其认购金额、资金规模、股票来源
、股票规模、购买价格、权益归属安排及处置方式、管理模式等事项;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7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96fd35c-c3a9-4763-a510-27279064e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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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0│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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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51ad1ac-437d-407e-a1a2-e4c2b9416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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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59│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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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b4ebedf-4bb2-41d5-b1d8-ea89a5fd1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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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58│海伦哲(30020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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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3、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12,000万元 –13,200 万元 盈利:8367.11 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3.42% - 57.76%
扣除非经常 盈利:11,900万元 – 13,100万元 盈利:6309.79 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8.60% - 107.6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主要原因:
(1)上半年上市公司母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扣非后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超过30%;
(2)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及安盾”)于2026年2月1日起首次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湖北及安盾2026年上半年预计净利润20,000万元左右,较该公司上年同期增长约23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合并日资产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并调整后,湖北及安盾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预计6,000万元左右,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大幅增长起到主要作
用。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7708d20-ea8f-4e72-8519-229e5c0ef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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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58│海伦哲(30020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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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 年 7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3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
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本部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以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
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上午 09:30-11:30 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7 月 27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
3、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6-87987729
传真:0516-68782777
电子邮箱:hlzzqb@xzhlz.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ba11979-fff5-4bd3-a1a2-bf7ca6cae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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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52│海伦哲(300201):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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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公司”)
近日收到由南非、意大利、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专利权人
型 日 日
1 一种气溶胶灭 PCT/CN2023 发明 2023年5 2026年6月 湖北及安盾
火剂用的化学 /092038 月4日 24日 消防科技有
冷却剂及其制 限公司
备方法
2 一种易脱模的 PCT/CN2023 发明 2023年9 2026年6月 湖北及安盾
高绝缘、低腐蚀 /120141 月20日 24日 消防科技有
型热气溶胶灭 限公司
火剂及制备方
法
3 超薄片气溶胶 PCT/CN2023 发明 2023年7 2026年6月 湖北及安盾
灭火剂及其生 /109948 月28日 24日 消防科技有
产工艺 限公司
4 一种气溶胶灭 PCT/CN2023 发明 2023年6 2026年7月 湖北及安盾
火剂的药柱包 /098888 月07日 2日 消防科技有
覆剂及包覆方 限公司
法
5 一种定压喷放 PCT/CN2023 发明 2023年12 2026年7月 湖北及安盾
脉冲式灭火装 /140847 月22日 1日 消防科技有
置及灭火方法 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目前尚未应用于及安盾公司产品。本次专利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c8f9e06-95bb-469f-b352-8c894384b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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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5:47│海伦哲(300201):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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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序 证书号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日 日
1 第9062117 一种绝缘高空 ZL 2025 1 发明 2025年09 2026年06 徐州海伦
号 作业车的液压 1290195.2 专利 月10日 月30日 哲专用车
控制系统及控 辆股份有
制方法 限公司
2 第9060876 一种可以自动 ZL 2025 1 发明 2025年08 2026年06
号 对中的弹性回 1176112.7 专利 月21日 月30日
转检测装置及
其自动对中方
法
二、其他说明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已应用到产品上。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04a0bcd-54c5-48a4-8ebf-008252be6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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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16│海伦哲(3002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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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
利实施,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月 26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7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6.97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7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0.30%,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22,164.80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c733b1cf-6ff8-4bd4-be04-b89009a35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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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56│海伦哲(3002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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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563,400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
持有的股份 11,563,400 股后的股份997,480,207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0925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16,716.21 元。
2、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0,016,716.21/1,009,043,607*10=0.29747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
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7476。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8,486,400股后的股份1,000,557,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16,716.2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
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3,077,000 股。根
据《公司法》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因此,本次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公司现有股本总额 1,009,043,60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 11,563,400 股后的 997,480,207 股。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11,563,400
股后的997,480,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092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83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185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9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11,563,4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08*****253 MEI TUNG(CHINA) LIMITED
3 08*****220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4 06*****832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5 08*****672 徐州国瑞机械有限公司
6 00*****857 丁剑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依据《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在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
2、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0,016,716.21/1,009,043,607*10=0.297476。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7476。
3、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3,077,000 股。根
据《公司法》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因此,本次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公司现有股本总额 1,009,043,60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 11,563,400 股后的 997,480,207 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张延波、徐娜
咨询电话:0516-87987729
传真电话:0516-687827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2f7846b-e547-458c-8e5e-c9c26f07c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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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56│海伦哲(3002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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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97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
利实施,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9,043,6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8,486,400股后
的股份1,000,557,207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16,716.21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
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7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6.97 元/股(含本
数)。
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除权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7 元
/股-0.0297476 元/股≈16.9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 2026 年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7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30%。后续本次回购将在调整后的价格上限内进行实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b755310-282b-4dfc-95cc-552fc455f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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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海伦哲(300201):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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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广
西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
项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 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026 年 6月 9日,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获悉,其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王广西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
影响。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海德股份、王广西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
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
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海德股份、王广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 年 3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
款。2021 年 4月,海德股份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 8.84 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
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份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年末、2024 年 6月 30 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 8.84 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报
告记载净资产的 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
海德股份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 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海德股份上述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
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构成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二、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 68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 180 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主体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a242781-d56f-4a76-995b-4d204d18d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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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海伦哲(300201):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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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公司”)
近日收到由南非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专利权人
类型 日 日
1 一种化学冷却 PCT2026/00 发明 2023年06 2026年04 湖北及安盾消防科
剂及其在型气 226 专利 月13日 月29日 技有限公司
溶胶灭火剂中
的应用
二、其他说明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目前尚未应用于及安盾公司产品。本次专利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68c287f-79a9-44f1-9632-11e0f81de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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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7│海伦哲(300201):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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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序 证书号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日 日
1 第8991974 一种防止伸缩 ZL 2023 1 发明 2023年11 2026年06 徐州海伦
号 油缸失稳的保 1518105.1 专利 月15日 月02日 哲专用车
护装置 辆股份有
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已应用到产品上。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3d93384-75d9-4671-9226-dda252ae0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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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6│海伦哲(3002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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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
利实施,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7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30%,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22,164.8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72623c5-9b67-4705-b1bc-e3250f13d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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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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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 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波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009,043,60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8,48
6,4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应当从总股本中剔除,即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 1,000,557,207 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10,120,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21.000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4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5,139,31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51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907,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904%
。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 24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204,212,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20.4099%。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71,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1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 1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71,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1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9%;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 1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68,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21,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7,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4%;反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 21,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97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1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2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5,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14%;反对 1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4%;弃权 2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41,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41,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31%;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9%;弃权 41,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34,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1%;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5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3,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68%;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2%;弃权 5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34,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5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3,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45%;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弃权 5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6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56,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2,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2%;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弃权 56,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3%。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2,470,404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daa1a3f-30ee-49b7-93a5-6f7bc9da4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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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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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伦哲”)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发表法
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仅对海伦哲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而不
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海伦哲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股东会决议公告一并披露,并同意海伦哲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自行引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相关内容,但海伦哲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海伦哲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海伦哲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
上述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5:00在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本部会议室(江苏省徐
州市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 19号)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 东 会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经查验,海伦哲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
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
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257人,代表股份 210,120,047股,占海伦哲股份
总数的 21.0003%(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总数)。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海伦哲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07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 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1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07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 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1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068,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 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2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9,976,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 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2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041,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4%;反对 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4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034,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反对 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0,03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5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7,56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2%;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5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1a32206-cd88-40e5-ae5a-771500e3c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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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海伦哲(300201):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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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公司”)
近日收到由意大利专利商标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1 一 种气 溶 胶 112025000 发明专利 2023年06月 2026年04月 湖 北 及 安
发 生剂 硅 胶 171064 07日 28日 盾 消 防 科
包 覆工 装 及 技 有 限 公
其包覆方法 司
二、其他说明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目前尚未应用于及安盾公司产品。本次专利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01b9315-26eb-4250-928a-29531af21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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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6│海伦哲(30020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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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
利实施,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169%,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5.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79,069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8fa2168-3258-43a9-bfdc-2f7bba5ae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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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51│海伦哲(30020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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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
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4、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
对回购金额的承诺,股票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完毕或者回购期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7)。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关于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
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5月 14日起生效。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7 元/股测
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294.12 万股至 588.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至 0.58%,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最新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
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资金的90% )
贷款期限: 不超过三年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七、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股票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完毕或者回购期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八、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
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0f6a053-230a-404b-bf0d-ae2b63a2e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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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51│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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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6 年 5 月 13 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根据《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于 5月 9日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
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5月 14日起生效。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7 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294.12 万股至 588.24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9%至 0.58%,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
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b60d253-36a2-441b-80b9-ffb34e59f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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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2│海伦哲(300201):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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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海伦哲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车辆公司”
)、控股子公司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公司”)近日分别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意大利专利商标局颁发
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
序 证书号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日 日
1 第8919634 一种实现分区 ZL 2023 1 发明 2023年08 2026年05 徐州海伦
号 作业和增加作 1003889.4 专利 月10日 月05日 哲特种车
业幅度的装置 辆有限公
及方法 司
2 112026000 一种应对爆炸 PCT/CN202 发明 2023年09 2026年02 湖北及安
005176 情况的气溶胶 3/119584 专利 月19日 月16日 盾消防科
灭火装置及其 技有限公
灭火方法 司
二、其他说明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特种车辆公司已应用于产品,及安盾公司尚未应用于产品。上述专利的取
得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eee1d68-4038-45f6-9a1f-443c3d49c7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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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21│海伦哲(3002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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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 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6237aeb-b42e-4d26-938e-9ce26b20c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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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海伦哲(300201):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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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广
西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
项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获悉,其控股股东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王广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 号)。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广西先生: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
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海德股份、王广西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 年 3 月,海德股份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
款。2021 年 4 月,海德股份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 8.84 亿元代海德股份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
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份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年末、2024 年 6 月 30 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 8.84 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
报告记载净资产的 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
海德股份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 2025 年 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海德股份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
德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鉴于海德股份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经全部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二、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 68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50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 180 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
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
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而进行公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bb1417-1ef2-48c4-8cba-e273a985c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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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5│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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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647bb04-1fc0-4500-8ced-3b8c61e3d2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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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7│海伦哲(3002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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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转制为特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 王晖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5 人
2025 年末执 注册会计师 249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9 人
2025 年业务 业务收入总额 25,419 万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47 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7,171.70 万元
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况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计划,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年审会计师等与会人员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讨
论。
(三)为充分保障本次年度审计工作按时按质进行,2026 年 3月 2日,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
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好审计人员,如期出具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初稿。
(四)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与会人员讨论。
(五)2026 年 4月 8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函》,督促其
如期出具审计意见终稿。
(六)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77aa18c-aa02-42f7-9b1c-71df33537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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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7│海伦哲(300201):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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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和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和信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转制为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 王晖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5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49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139 人
计师
2025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5,419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 客户家数 47 家
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171.70 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
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组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
成员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在和信执 公司提供审计 复核上市公司
会计师 审计 业 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 谷尔莉 2016 年 2005 年 2005 年 2022 年 6 份
伙人
签字注 谷尔莉 2016 年 2005 年 2005 年 2022 年 6 份
册会计
师 吴征 2021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3 年 2 份
项目质 左伟 1995 年 2000 年 1998 年 2024 年 22 份
量控制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及项目合伙人谷尔莉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业务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和信运行完善的业务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
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和信实施明确的分歧
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项目组内部复核
和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
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
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独立复核
和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权限的合伙人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
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和信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
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和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和信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
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在执行公司2024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和信各项质量
管理措施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和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
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和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和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
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和信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
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
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其中核心项目审计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和信配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团队,审计项目组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和信税务专家、估值专家、信息系统专家成员等参与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和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和信通过建立保密制度、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有效的内部制度来
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制度措施包括遵守事务所操守准则、开展培训,并要求所有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在制定
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和信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8e71d58-1cc2-4f67-9ad7-875637877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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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7│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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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徐
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上
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3.6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7.9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子公司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 5% 营业收入 2%<错报≤营业收入 5% 错报≤营业收入 2%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 2.5% 资产总额 1%<错报≤资产总额 2.5% 错报≤资产总额 1%
潜在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内部控
制的监督无效;
(4)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 大于 500万元 100-500万元(含 500万元) 小于 100万元(含 100万元)
损失金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
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公司违反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损失。
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公司一般缺陷制度或系统未得到整改;
(4)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b985646-3ba7-4c7e-b97f-bd8ce8d41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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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7│海伦哲(3002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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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7c8cadb-dae1-491e-bf8c-7d9ac1e65f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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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7│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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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112b9e5-ac77-432a-a986-810b1e467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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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6│海伦哲(3002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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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2a46939-ec39-477e-9d6a-4b3249f39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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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6│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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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0811488-93de-44fb-86d1-b9d56e049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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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6│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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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7194db8-79f9-4e1e-b21e-31dacc72e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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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6│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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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63b0129-6235-4ef7-be14-e06eaba3a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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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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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 000346 号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伦哲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伦哲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伦哲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谷尔莉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征
2026 年 4月 20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bf5184a-0903-48e1-8716-039e323d4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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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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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483fea9-1ccc-4703-9ca4-57847533f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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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海伦哲(3002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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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专字(2026)第 000078 号
目 录 页 码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6)第 000078 号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公司”)2025 年度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04 月20 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6)第 00034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海伦哲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
法、完整是海伦哲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海伦哲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海伦哲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相关的审计程
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海伦哲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海伦哲公司 2025 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披露海伦哲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资金往来情况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海伦哲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谷尔莉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征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df6097-675a-4e4e-a8de-9cbcaf563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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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海伦哲(30020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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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伦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银行信贷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
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各自实际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母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拟以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拉曼
”)为母公司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的担保,占格拉曼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75%;同时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格拉曼新增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及
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安盾”)新增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合计占母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29.96%。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
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
承担。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格拉曼拟提供担保金额:45,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9,043,607元
公司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螺山路19号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专用汽车、工程机械、建设机械、环保机械等产品,消防自动系统、自动化消防设备、自动灭火系统、湿
式自动喷水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设备租
赁;机械、汽车、电子行业技术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格拉曼的关系:海伦哲持有格拉曼100%的股权。
海伦哲(母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2024
/2025年度 年度
资产总额(元) 2,280,057,670.14 2,185,725,504.63
负债总额(元) 636,589,115.37 801,387,572.0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元) 41,025,666.00 178,099,032.29
流动负债总额(元) 636,417,686.74 800,996,041.93
营业收入(元) 1,259,833,099.51 1,268,214,364.84
净利润(元) 263,591,320.63 234,198,880.59
2、被担保人: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海伦哲拟提供担保金额:30,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00万元整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332号
成立日期:1989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各类消防车、各种消防机器人、各种消防泵、固定灭火装置、报警装置等有关消防装备、器材;军工车等
特种车辆的改装;销售自产产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
营)。
与海伦哲的关系:海伦哲持有格拉曼100%股权。
格拉曼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2024
/2025年度 年度
资产总额(元) 794,028,756.46 867,186,319.32
负债总额(元) 324,048,151.06 419,939,884.0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元) 89,873,186.67 89,886,906.11
流动负债总额(元) 312,567,670.91 419,348,217.42
营业收入(元) 469,033,353.74 382,103,474.41
净利润(元) 18,145,287.17 969,720.51
格拉曼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及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
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3、被担保人: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海伦哲拟提供担保金额:20,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5,732万元整
公司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花溪路199号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劳保用品、安全应急产品、灭火装置、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研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消防工程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采购销售动力电池相关原材料、电极电
控相关零部件;乘用车辆、物流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汽车电子装置的采购销售;消防
产品知识的咨询与宣传;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以及指
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物联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海伦哲的关系:海伦哲持有及安盾51%股权。
及安盾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2024
/2025年度 年度
资产总额(元) 670,099,678.10 342,935,800.07
负债总额(元) 371,829,316.31 197,997,049.9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元) 164,655,000.00 87,655,745.60
流动负债总额(元) 330,087,094.50 161,813,271.10
营业收入(元) 571,014,264.64 277,644,925.11
净利润(元) 150,162,111.42 65,888,658.15
及安盾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及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
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
金额需以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
担保人为母公司及子公司,母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
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50,23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
32%;除因开展销售对客户的回购担保之外,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
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bd42b9c-57e1-4345-8cfa-676ac6a72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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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4│海伦哲(3002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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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480fd30-3634-46d6-8d45-427046e47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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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4│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巴林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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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 1 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作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
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
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巴林静: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 促进会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计师。历任合肥市财政局科员、深 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卓科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艾文 斯塑料(深圳)
有限公司、东莞艾文斯塑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5 年 1月2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
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 年 度 召 本人任职期间 亲 自 委 托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开 董 事 会 召开董事会次 出 席 出 席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巴林静 12 12 12 0 0 否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本年度召开独 本人任职期间召 任职期间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立董事专门会 开独立董事专门 独立董事专门 席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巴林静 1 1 1 0 0
3、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股 本年度召开股 本人任职期间召 任职期间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数
东会股东 东会次数 开股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数 席次数
会姓名
巴林静 4 4 4 0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
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组织召开
五次、共计参加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就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预收款项大幅减少、其他应收款增加、营业利润增长
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在会计师审计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了解审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
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督促工作进度,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监督作用。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两次,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认真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审查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切
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利用
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认真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就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管理层
及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
营、治理情况。
3、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巴林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0599b51-01d3-4d55-8044-9ec9e4aaa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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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4│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民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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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作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
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吕民远:汉族,1967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任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布兰肯(徐州)金属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 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本年度召开 本人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出 委托出 缺席次
独立董事专 召开独立董事 席独立董事 席次数 数
门会议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专门会议次
数
吕民远 1 1 1 0 0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召 本人任职期间召 亲 自 委 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开董事会 开董事会次数 出 席 出 席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吕民远 13 13 13 0 0 否
3、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股东会股东会
姓名 本年度召开 本人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出 委托出 缺席次
股东会次数 召开股东会次 席股东会次 席次数 数
数 数
吕民远 5 5 5 0 0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
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战略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公司战略
研讨,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认真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审查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合计 21 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及网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
,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
营、治理情况。
3、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民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54a772b-41c0-4042-87fa-55a393910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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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4│海伦哲(3002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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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徐州
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
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
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
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第十条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考核结果确
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三条 如公司亏损的,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绩效奖金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 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 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 擅自离职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
(五)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公司有权对已发放的薪酬进行追回(追索扣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
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薪酬追
索扣回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拟定具体的追索方案,包括追索金额、依据及时限等,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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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4│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桑穷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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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格桑穷达先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36c1200-18ff-4f78-989b-555acf13b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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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4│海伦哲(30020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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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a6a7dc7-c922-4a58-a434-144ca4a649a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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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海伦哲: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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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8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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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海伦哲: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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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8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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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海伦哲: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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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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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海伦哲: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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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7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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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海伦哲: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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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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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海伦哲: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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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5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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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海伦哲: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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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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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海伦哲: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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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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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海伦哲: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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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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