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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2(聚龙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02 聚龙退 更新日期:2022-07-03◇ 通达信沪深F10 ─────────┬──────────────────────────────────────────────── 2022-07-03 15:36│聚龙退(300202):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 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2年 7月 1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2年 7月 4日被摘牌。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月 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2〕540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 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 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202 3、证券简称:聚龙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 6月 2日 5、摘牌日期:2022年 7月 4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40号),主要内 容如下: 因你公司 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年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2022年 4月 29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 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第 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月 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已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其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 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 让服务等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 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 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 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 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 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 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 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 308号 电话:0412-2538288 电子邮箱:julong_hs@julong.cc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7-04/49cb6d4f-1d45-4cb7-872a-583d4ef71c0d.PDF ─────────┬──────────────────────────────────────────────── 2022-06-30 19:47│聚龙退(300202):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月 13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已交易 14个交易日,剩余 1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聚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40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年 6月 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 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聚龙退 2、证券代码:300202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年 7月 1日 。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 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 ,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 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 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 供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 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7-01/2f358611-afc9-477a-b716-9c88acaeb821.PDF ─────────┬──────────────────────────────────────────────── 2022-06-29 18:07│聚龙退(300202):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日(2022 年 6 月 29 日)已交易 13 个交易日,剩余 2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聚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40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聚龙退 2、证券代码:300202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7月 1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 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 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 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 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 供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 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30/16f88559-3469-4899-9689-c4d69e59c212.PDF ─────────┬──────────────────────────────────────────────── 2022-06-28 18:12│聚龙退(300202):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月 13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已交易 12个交易日,剩余 3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聚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40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年 6月 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 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聚龙退 2、证券代码:300202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年 7月 1日 。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 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 ,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 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 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 供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 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29/29a0b803-70e4-47fa-a423-eda251fc310f.PDF ─────────┬──────────────────────────────────────────────── 2022-06-27 19:37│聚龙退(300202):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月 13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已交易 11个交易日,剩余 4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聚龙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40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年 6月 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 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聚龙退 2、证券代码:300202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年 7月 1日 。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 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 ,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 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 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 供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 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28/55f269f3-062a-4224-872f-a8ac75d035fe.PDF ─────────┬──────────────────────────────────────────────── 2022-06-24 18:43│聚龙退(30020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龙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金账户异动、违 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和 9.5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年 5月 12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剩余款合计 25,741.06 万元(本数据不包含利息)。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35,596.79万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6,405.51万元。公司 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 号:2021-057),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按照其持有的芯原股份的公允价值抵 偿 27,570.20 万元,但控股股东承诺筹措剩余资金还未到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9 .4条第五项和 9.5 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控股股东未能在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资金账户异动、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后一个月内暨 2021 年 5 月 11 日(含)前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股票于 2021年 5月 12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运转正常,管理团队稳定,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客户及供应商合作稳 定,未因该事件造成重大合同不能履约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积极争取解决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发展现有业 务的同时,继续推进公司新业务的开展,截至目前公司经营运转正常,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 2、公司董事会已经分别于 2021年 4月 12日、4月 28日、5月 11日、 5月 23日、6 月 11日、7月 12日、8 月 11日、9月 28日 、10 月 26日、11月 25日、12月 19日、2022 年 1 月 8 日、2 月 10 日、3 月 9 日、4 月 11 日、5 月 20 日、6 月 19 日向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尚未完成 还款工作。 3、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 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该议案,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嘉兴君祥”)出资份额变更的工商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按照嘉兴君祥持有的芯原股份的公允价值抵偿资金占用 27,570.20 万元 ,其余未解决部分公司董事会持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筹措现金或其 他可变现资产以及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进行抵偿。截至本公告日:嘉兴君祥已经按照股东持股比例收到全部减持收益,公司已收 到现金分配金额为303,905,222.50 元,扣除需缴纳的税费 4,129.28 万元后,实际用于抵偿的金额为26,261.24 万元,与抵偿协议 作价金额相差 1,308.96 万元。由于该差额导致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剩余款合计 25,741.06 万元(本数 据不包含利息)。 4、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有限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6月10 日、2022年 4月 19日、2022年 5月 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8)、《关于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2-051),因对辽宁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存在异议,公司将于近日依法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最终生效判决结果尚无 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及董事会将寻求具有解决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实力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国资、国有企业及民营 企业)进行合作,促进公司平稳发展。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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