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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3(聚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03 聚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7 00:00│聚光科技(300203):深证上[2024]260号-关于对聚光科技、叶国兵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国兵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760号; 叶国兵,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一、违规事实 经查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聚光科技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刑事裁定书的公告》显示,叶国兵作为聚光 科技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聚光”)时任总经理及其他 2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使 3 家公司顺利通过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企业考核、承揽环保产业工程项目,在涉及环保产业的工程项目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于 2012 年至 2020年 期间,使用上述公司资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 119万元,云南聚光及其他 2家公司均构成单位行贿罪,叶国兵作为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单位行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云南聚光罚金人民币 80万元;判处叶国兵有期徒刑 两年,罚金人民币 30万元。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组织机构合法运作;应当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定对控 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督促其充分结合自身业务特征等因素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合法合规运 作;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通过贿赂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聚光科技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未能对子公司形成有效管理控制,致使云南聚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单位行贿罪,违反了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 2 —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2.5.1条、第 2.5.18 条、第 9.2 条的规定。 聚光科技子公司云南聚光时任总经理叶国兵,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是上述单位行贿行 为的实施主体,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 条的规定,对聚光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2.4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叶国兵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国兵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 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 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8668240)。 对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4 月 6 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B71D9F703FECF19359D284D43F.pdf ─────────┬──────────────────────────────────────────────── 2024-04-03 18:54│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9b0a3584-7322-4bf6-bf64-87f719803558.PDF ─────────┬──────────────────────────────────────────────── 2024-02-21 00:00│聚光科技(300203):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顾海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 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其于 2024 年 2月 21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现将具体 信息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顾海涛先生。 本次增持实施前,顾海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顾海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 判断,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 增 持 增持时间 增持均 增持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称 方式 价(元/ 量(股)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股) 量(股) 例 量(股) 例 顾海涛 集 中 2024 年 2 11.872 42,100 0 0% 42,100 0.01% 竞价 月 21日 注:①上述持股比例采用截至2024年2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448,737,600股进行计算,尾数均系四舍五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自本次增持完成后的 6个 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顾海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48e27766-ad30-4b55-8bd9-5db74dd81ccd.PDF ─────────┬──────────────────────────────────────────────── 2024-02-07 00:00│聚光科技(300203):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聚光科技(300203):关于董事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3001ce4d-e574-4f93-9b44-16d38c6bea56.PDF ─────────┬──────────────────────────────────────────────── 2024-02-02 00:00│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 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纳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纳新先生出具的《关于 股份增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其 于 2024年 2 月 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纳新先生。 本次增持实施前,姚纳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 6,639,4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9%,姚纳新先生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639,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9%。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姚纳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 判断,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 增持方 增持时 增持均 增持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称 式 间 价(元/ 量(股)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股) 量(股) 例 量(股) 例 姚纳新 集中竞 2024 年 11.815 170,000 0 0 170,000 0.04% 价 2月2日 注:①上述持股比例采用截至 2024年 2月 2日的公司总股本 448,737,600股进行计算,尾数均系四舍五入; 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健先生、姚纳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415,785股,持股比例为27.50%;本次增持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585,785股 ,持股比例为27.5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2、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自本次增持完成后的 6个 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姚纳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c08242c7-c8ad-4153-9d49-dc8c5fd3a3c4.PDF ─────────┬──────────────────────────────────────────────── 2024-01-31 00:00│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452,517,400股变更为448,737,6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52,517,400 元变更为人民币448,737,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决议内 容,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00338C 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顾海涛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凭许可证经营)、安装;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的销售;机械、电气、仪表、电信和控制系统设备的运营维护及检修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 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自动控制及监视系统设计与安装;环保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务 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植物种植、销售,生态修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养护,环保 产品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劳务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及许可经营的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捌佰柒拾叁万柒仟陆佰元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04日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41515cdb-f3b3-4bc9-839a-15ce758b0764.PDF ─────────┬──────────────────────────────────────────────── 2024-01-30 00:00│聚光科技(300203):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33,000万元–26,000万元 亏损:37,481.68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9,000万元–32,000万元 亏损:41,873.74万元 的净利润 注:①本公告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面对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公司继续坚持集中各类资源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高端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及相关配套产品业 务,重视在高端科学仪器领域、临床及生命科学领域、“双碳”检测领域仪器的各项投入,持续强化提高合同质量和营业收入质量, 调整、收缩公司部分业务布局,逐步推动人员优化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有一定回升,费用管控初见成 效,各项费用金额稳中有降。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付费并协商处置各 PPP 项目,与地方政府就贵州省盘州项目达成一致,将根 据约定逐步退出该项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 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将在 2023 年度报告中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约 6000-8000 万元左 右。受实际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预计 PPP 等项目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最终计提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 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归属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约 6000 万元左右,主要系政府补助。此数据根据目前数据测算,实际金额有不确定性, 审计后数据将在年报中详细披露。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减值测试核算工作尚未完成,尚待评估机构及审计 机构进行评估及审计后确定,2023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29628189-46b8-4d32-bd85-93f26e4f6c66.PDF ─────────┬──────────────────────────────────────────────── 2023-12-27 00:00│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合计3,779,800 股,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 0.8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 452,517,400 股变更为 448,737,6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3年 12月 26日办理完成。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将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3,779,80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2,517,400股变更为448, 737,6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52,517,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48,737,600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22.00元/股)。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 股份的进展公告》,同时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止2020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2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1%,最高成交价为17.17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2.54元/股,成交总金额42,316,613.9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本次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90万元(含1,19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用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19.00元/股)。2021年7月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并于2021年7月16日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98元/股。2021年12月2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18.98元/股(含)调整为40.00元/股(含)。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 股份的进展公告》,同时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止2021年1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7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3%,最高成交价为31.9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1.84元/股,成交总金额10,255,311.8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本次回 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3,779,800股依法予以注销,并按规 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股份3,779,800股的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 、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2,517,400股变更为448,737,600股,具体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500 0.06% 262,500 0.06%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2,254,900 99.94% 448,475,100 99.94% 三、总股本 452,517,400 100% 448,737,600 100%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 案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7/25a1032c-80b7-47cc-8a62-9b5e341e50a5.PDF ─────────┬──────────────────────────────────────────────── 2023-12-13 00:00│聚光科技(30020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28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 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海涛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7,880,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0992%。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 125,039,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3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人 ,代表股份 42,841,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9.467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9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89%;反对 1,949,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61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3,815,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046%; 反对 1,949,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954%;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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