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3 聚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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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8 │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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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7 │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解除冻结暨托管转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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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12 │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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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 │聚光科技(30020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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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 │聚光科技(30020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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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 │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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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 │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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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 │聚光科技(30020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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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36 │聚光科技(30020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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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23 │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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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8│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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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5bf8492c-56b0-46d1-8308-c28e30bcb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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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47│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解除冻结暨托管转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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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持有的3,570,000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因司法裁定,上述3,570,000股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根据睿洋科技告知,2025年5月16日,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由14.16%变更为13.36%,睿洋科技所持本公司该部分
股份被司法解除冻结并托管转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除上述司法解除冻结暨托管转出的3,570,000股股份外,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9日10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2,300,000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占本公司总
股本0.51%,上述睿洋科技股份被拍卖原因为,睿洋科技为其下属子公司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投资建设
的杨广智慧农业小镇 PPP 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睿洋科技因融资担保质押给杭州工商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被冻结拍卖,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开始,拍卖具体事宜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材料为准,拍卖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的《告知函》,获悉睿洋科技
持有的 3,57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已被司法解除冻结并托管转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
股东或第一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本比例 执行人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一致行动人
睿洋科技 是 103,557 0.13% 0.02% 2022-11-01 2025/5/16 云南省昆
明市中级
人民法院
睿洋科技 是 3,466,443 4.51% 0.77% 2022-11-01 2025/5/16 云南省昆
明市中级
人民法院
截至2025年5月16日,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例 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睿洋科技 59,950,733 13.36% 48,650,733 0 81.15% 10.84%
普渡科技 51,821,600 11.55% 0 0 0 0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托管转出的基本情况
1、部分股份被托管转出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睿洋科技为其下属子公司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投资建设的杨广智慧农业小镇 PPP
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睿洋科技持有公司的 357 万股股票于 2022 年 11月 1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
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2025年 5月 16 日,睿洋科技持有公司的 357万股股票已经被司法解除冻结并托管转出。
2、托管转出情况
本次托管转出前后,睿洋科技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托管转出前 托管转出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睿洋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63,520,733 14.16 59,950,733 13.3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睿洋科技股份变动是因睿洋科技为其下属子公司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投资建设的杨广智慧
农业小镇 PPP 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导致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托管转出,与上市公司
经营无关。因此,上述权益变动非睿洋科技主观意愿行为。
2、上述股份托管转出前,睿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63,520,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6%,本次托管转出后,睿洋科技持有公
司股份为 59,950,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
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
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托管转
出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上述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其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司法解除冻结暨托管转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4、除上述司法解除冻结暨托管转出的 3,570,000 股股份外,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5年 5月 29日 10时至 2025年 5月
30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 2,300,000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占本公司总股本 0.51%,上述睿洋科技股份被拍卖原因为,睿洋科技为其下属子公司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
县投资建设的杨广智慧农业小镇 PPP 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睿洋科技因融资担保质押给杭
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被冻结拍卖,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开始,拍卖具体事宜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材料为
准,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e6327278-4e7f-4263-a173-b1172c650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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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12│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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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7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12,184,4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7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4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2 06*****869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
3 08*****588 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田昆仑、王春伟
咨询电话:0571-85012176
传真电话:0571-85012008
七、备查文件
1、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227df7fd-c8e7-446d-a4e0-b7260d6de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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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聚光科技(30020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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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5人, 实际参加表决5人(其
中陈伟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顾海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顾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治理,切实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
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向东、顾海涛、韩双来、陈伟华、刘菁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向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刘菁、陈伟华、顾海涛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菁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刘向东、刘菁、顾海涛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向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伟华、刘向东、韩双来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伟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韩双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韩双来先生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将不重复计薪。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虞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田昆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田昆
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春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
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a1823379-ea79-4177-b2ef-a40943dd4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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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聚光科技(30020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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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顾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
件。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刘向东、顾海涛、韩双来、陈伟华、刘菁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向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刘菁、陈伟华、顾海涛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菁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刘向东、刘菁、顾海涛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向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伟华、刘向东、韩双来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伟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选举赵玲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韩双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虞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田昆仑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田昆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春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
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田昆仑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春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310051
电话:0571-85012176
传真:0571-85012008
电子邮箱:fpi@fpi-inc.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 459号
五、部分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维屏先生任期已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维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刘维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1d30263b-7edf-49db-bbc7-4a09e586c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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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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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520767c4-28ec-4a3d-8011-edc31f41e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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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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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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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40│聚光科技(30020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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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监事会于2025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3人, 实际参加表决3
人(其中韦俊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由监事会成员赵玲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赵玲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及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ead52901-2a4c-41a0-866a-d7edc6e14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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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36│聚光科技(30020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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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5dd7b41-3635-486b-885e-1eff9470f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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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23│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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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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