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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5(*ST天喻)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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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05 *ST天喻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6:26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2026-07-10 16:44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2026-07-03 16:17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ST天喻(300205):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实际控制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 │ │公告 │ ├─────────┼──────────────────────────────────────────────┤ │2026-06-30 00:00 │*ST天喻(300205):关于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7:22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2026-06-18 19:52 │*ST天喻(30020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8 19:52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2026-06-11 16:50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2026-06-04 18:56 │*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 ─────────┬──────────────────────────────────────────────── 2026-07-17 16:26│*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7月 17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待全部补充、核查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938a8a2-6489-463d-8c40-e8b0b3d277b9.PDF ─────────┬──────────────────────────────────────────────── 2026-07-10 16:44│*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7月 10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7月 17 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2c98997-3533-4586-b71f-80f2076ad345.PDF ─────────┬──────────────────────────────────────────────── 2026-07-03 16:17│*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7月 3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7月 10 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93ab5d3-ac8a-455e-8d14-c7f539fa02da.PDF ─────────┬──────────────────────────────────────────────── 2026-06-30 00:00│*ST天喻(300205):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实际控制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于 2025 年 6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6 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5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9日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闫春雨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12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闫春雨,男,时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住址:内蒙古通辽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天喻信息及实际控制人闫春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天喻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关联人情况 2022 年 10 月 20 日,天喻信息与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通)签署的《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中约定, 生效订单发货前锦瑞通向天喻信息支付全部货款,天喻信息在未收到锦瑞通货款的情况下发货,亦未要求锦瑞通承担违约责任。在与 锦瑞通的业务中,天喻信息承担客户导入和维护、生产、发货、质量保证等责任,货物不经过锦瑞通,锦瑞通不承担货品损毁、灭失 的责任,锦瑞通仅起到销售通道的作用。天喻信息在违反内部《客户信用分类管理办法》(2022 年 3月修订)规定的授信标准和审 批程序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2月17 日与锦瑞通再次签订《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仅增加授信相关条款。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锦瑞通为天喻信息的关联法人。 (二)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人锦瑞通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天喻信息与关联人锦瑞通开展模块产品交易合计 18,762.58 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其中 202 2 年关联交易金额 2,794.8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2023 年关联交易金额15,967.74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9%。 (三)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通过截留锦瑞通应付给上市公司的货款及指使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合伙企业 划转资金的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62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6%。占用资金已于 2024 年归 还。 2023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0,037 万元,期末余额 11,657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 75%、7.8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8%、7.88%。占用资金已于 2024 年归还。 2024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4,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根据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天喻信息已将相关债权转让,并收回全部债权转让款。 二、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 年 4月 22 日,天喻信息向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越秀)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杭州越秀向锦瑞通、深圳市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闫春雨等主体提供的 6,000 万元 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 年 4月 23 日,天喻信息与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民融)签订《 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天喻信息为湖州民融向张某、潘某伟提供的 20,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4 年 4月 23 日,天喻 信息与湖州民融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天喻信息为湖州民融向闫春雨提供的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金 额总计 29,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50%,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0.11%,其 中为实际控制人闫春雨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9,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5%,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 载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6.24%。天喻信息已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文件、银行流水、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喻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天喻信息时任董事长闫春雨知悉案涉担保、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组织天喻信息进行信息披露,也未组织天 喻信息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并在天喻信息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系 天喻信息案涉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闫春雨作为天喻信息实际控制人之一,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违反上市公司决策 程序、印章管理制度等,签署《保证合同》《承诺函》,组织、指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隐瞒上述情况,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 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闫春雨给予警告,并处以 135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45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900 万元。 闫春雨时任天喻信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天喻信息及相关人员从事案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 百二十一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闫春雨采取 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 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 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 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网站查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9db5406-cc3e-4d18-954d-fb3560b020bb.PDF ─────────┬──────────────────────────────────────────────── 2026-06-30 00:00│*ST天喻(300205):关于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尚未同意 公司撤销前次因违规担保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 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进展情况 1.首次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司认为违规担保情形已消除,已于2024年 4月 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违规担 保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申请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2.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进展: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政旦志远”)审计,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及 10.3.7 条的规定,公司认为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 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2025 年报问询函,公司正在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4b13b1b-308f-4a4a-b320-2c7bc2d33c13.PDF ─────────┬──────────────────────────────────────────────── 2026-06-26 17:22│*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6月 26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7月 3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d3ccc40-501f-44e4-b758-2bbe5f57e306.PDF ─────────┬──────────────────────────────────────────────── 2026-06-18 19:52│*ST天喻(30020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 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闫春雨、沈进长偿还借款 本金 2.13 亿元(因原告撤回部分诉讼请求,本金由 2.76亿元调整为2.13亿元)及相应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成都中院判决公司及其他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及相应期间的利息,同时由公司及其他被告承担律师费等。具体判决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公司因不服成都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高院”)提起了上诉。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 2 日收到四川省高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四川省高院已受理本次公司提起的上诉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月 12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 6月18日收到四川省高院发送的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银村镇银行”)《调查令回执 》及附件,显示:2022年 4月陈汉平、詹鸿林、肖锡雄、沈巧苏、沈锡坤、深圳市长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盛公司 ”)向桂银村镇银行申请借款(借款总金额 2.85 亿元),天喻信息与桂银村镇银行签署《质押合同》,以在该行开立的 6份定期存 单(合计金额 3亿元)为前述自然人、法人向桂银村镇银行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前述 6份定期存单已于 2023 年 4月 18日解除质 押);同时,天喻信息与桂银村镇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詹鸿林、陈汉平向桂银村镇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此外,附件中天喻信息“董事会决议”显示:天喻信息于 2022 年 3月 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天喻信息为长隆盛公司 向桂银村镇银行申请借款 5,700 万元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由 7名时任董事(闫春雨、艾迪、张新访、孙静、欧 阳丽华、孙晨钟、李亚波)签字,并加盖天喻信息公章。 (二)其他说明 经公司初步核实: 1.公司不知悉、未参与上述自然人、法人的借款和提供担保事项; 2.公司内部无上述《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原件及复制件,亦无《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的合同评审、 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相关事项亦未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法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附件中“天喻信息董事会决议”与事实不符:2022 年 3月 28日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未披露过该份“董事会决议”公 告;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均未审议过为长隆盛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公司时任董事艾迪、张新访、孙静、欧阳丽华、孙晨钟 、李亚波均声明:2022 年 3月 28日未出席过天喻信息“董事会会议”,上述“董事会决议”上的签名亦非本人签署。 公司一向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告格式指引、天喻信息《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将经董事签署及加盖天喻信息董事会印章(非天喻信息公章)的董事会 决议扫描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将进一步核查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送的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令回执》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ce932aa-5880-4c20-a94e-15f9d3f749a7.PDF ─────────┬──────────────────────────────────────────────── 2026-06-18 19:52│*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6月 18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6月 26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fb47568-378b-493a-9f29-3e3be8221c6d.PDF ─────────┬──────────────────────────────────────────────── 2026-06-11 16:50│*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6月 11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6月 18 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c963cb36-c5c1-44a7-b69a-884d0cbdb467.PDF ─────────┬──────────────────────────────────────────────── 2026-06-04 18:56│*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6月 4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6月 11 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ff11a0d-8a95-4916-baa0-e7a8e9dc3eee.PDF ─────────┬──────────────────────────────────────────────── 2026-05-28 18:26│*ST天喻(300205):关于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尚未同意 公司撤销前次因违规担保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 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进展情况 1.首次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司认为违规担保情形已消除,已于2024年 4月 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违规担 保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申请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2.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进展: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政旦志远”)审计,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及 10.3.7 条的规定,公司认为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 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2025 年报问询函,公司正在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412c898-9263-4b33-bccd-0b83f845240c.PDF ─────────┬──────────────────────────────────────────────── 2026-05-28 18:26│*ST天喻(3002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由于问询函中 所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了解、核实,公司延期至 2026 年 5月 28 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2026 年 6月 4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600d663-6b9a-4d5f-8921-ccb1ba87920a.PDF ─────────┬──────────────────────────────────────────────── 2026-05-21 20:12│*ST天喻(300205):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 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问询函涉及事项,已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逐一核实和分析,并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 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中所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了解、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 2026 年 5月 28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 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d690336-7bc3-463f-af77-10e17bd9078a.PDF ─────────┬──────────────────────────────────────────────── 2026-05-14 19:00│*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AN致: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25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 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 日下午 2:00 在湖北省武汉 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一路天喻楼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5名,代表股份 172,650,305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0 .146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见证。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 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2,105,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7%;反对 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8%;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3,4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反对 5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70%;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487%。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2,14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4%;反对 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1%;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3,5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19%;反对 4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5%;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487%。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2,14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8%;反对 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1%;弃权 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3,5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46%;反对 4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5%;弃权 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759%。 (4)《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72,14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4%;反对 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1%;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3,5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19%;反对 4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5%;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487%。 (5)《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2,11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0%;反对 5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3,4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482%;反对 5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32%;弃权 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487%。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 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99ca4dc-9464-4807-a860-4b8b13c1b5c4.PDF ─────────┬──────────────────────────────────────────────── 2026-05-14 19:00│*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8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2,650,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5,062,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552%;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8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7,588,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08%;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8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3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代行董事长颜佐辉主持,公司董事颜佐辉、汪沵、汪亮、陈建、谢伟、邬亚文、欧阳丽华、孙晨 钟、李娜,高级管理人员夏威夷,代行财务负责人毛倩倩,见证律师谭四军、于茜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05,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7%;反对5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反对 51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70%;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7%。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会进行了述职。 2.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41,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4%;反对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19%;反对 47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5%;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7%。 3. 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40,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8%;反对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46%;反对 47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95%;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9%。 4.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41,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4%;反对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2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19%;反对478,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95%;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7%。 5.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11,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0%;反对5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482%;反对 50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32%;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于茜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8144e92-4efb-4245-b073-303c75b79bbc.PDF ─────────┬──────────────────────────────────────────────── 2026-05-01 00:00│*ST天喻(30020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于 2025 年 6月 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6 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5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1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 号),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天喻信息及实际控制人闫春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天喻信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关联人情况 2022 年 10 月 20 日,天喻信息与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通)签署的《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中约定,生 效订单发货前锦瑞通向天喻信息支付全部货款,天喻信息在未收到锦瑞通货款的情况下发货,亦未要求锦瑞通承担违约责任。在与锦 瑞通的业务中,天喻信息承担客户导入和维护、生产、发货、质量保证等责任,货物不经过锦瑞通,锦瑞通不承担货品损毁、灭失的 责任,锦瑞通仅起到销售通道的作用。天喻信息在违反内部《客户信用分类管理办法》(2022 年 3 月修订)规定的授信标准和审批 程序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2 月 17日与锦瑞通再次签订《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仅增加授信相关条款。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锦瑞通为天喻信息的关联法人。 (二)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人锦瑞通关联交易,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天喻信息与关联人锦瑞通开展模块产品交易合计 18,762.58 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其中 202 2 年关联交易金额 2,794.8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2023 年关联交易金额15,967.74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9%。 (三)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通过截留锦瑞通应付给上市公司的货款及指使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合伙企业 划转资金的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62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6%。占用资金已于 2024 年归 还。 2023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0,037 万元,期末余额 11,657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 75%、7.8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8%、7.88%。占用资金已于 2024 年归还。 2024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4,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根据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天喻信息已将相关债权转让,并收回全部债权转让款。 二、天喻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 年 4月 22 日,天喻信息向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越秀)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杭州越秀向锦瑞通、深圳市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闫春雨等主体提供的 6,000 万元借 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 年 4月 23 日,天喻信息与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民融)签订《保证 合同》,合同约定天喻信息为湖州民融向张某、潘某伟提供的 20,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4 年 4月 23 日,天喻信息 与湖州民融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天喻信息为湖州民融向闫春雨提供的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金额总 计 29,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50%,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0.11%,其中向 实际控制人闫春雨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9,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5%,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 净资产的比例为 6.24%。天喻信息已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文件、银行流水、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喻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 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审慎判断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再次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规范 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c89111d7-22d4-40ed-93e7-89e7ece15a13.PDF ─────────┬──────────────────────────────────────────────── 2026-04-29 19:32│*ST天喻(300205):关于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尚未同意 公司撤销前次因违规担保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 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进展情况 1.首次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司认为违规担保情形已消除,已于2024年 4月 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违规担 保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申请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2.被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进展: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政旦志远”)审计,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10 条及 10.3.7 条的规定,公司认为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 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 4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2025 年报问询函,公司正在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56103c-a540-4014-ac44-543446cb84a5.PDF ─────────┬──────────────────────────────────────────────── 2026-04-27 17:37│*ST天喻(300205):2026-04-27年报问询函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一、关于昌喻投资列报金额的准确性 你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显示,因你公司对外投资标的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各项资 产的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该事项是你公司 2 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之一。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审核报告》)显示,昌喻投资持有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鲲鹏支付)股权账面价值 5.24 亿元,因该项投资依赖其回购条款实现经济利益,你公司将估值方法由收益法调整为回购 价值法,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为依据,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减 2024 年公允价值 4023 万元,并认为涉及昌喻投 资的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已消除。 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5 年根据昌喻投资对鲲鹏支付的回购债权预计可收回金额、其他债权预计可收回金额、其他资产(货币资 金)可变现价值、你公司对昌喻投资的持股比例等,对昌喻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79 亿元。 1.请你公司说明昌喻投资与鲲鹏支付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系列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请你公司说明昌喻投资支付鲲鹏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是否实际流向闫春雨及其关联方,是否构成真实的股 权收购,以及该事项对鲲鹏支付估值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你公司结合昌喻投资回购条件的触发情况、相关年度鲲鹏支付的经营情况,说明昌喻投资 2024 年之前是否已出现减值迹象 ,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你公司 2024 年期初对昌喻投资的列报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你公司说明以回购价值法重新测算鲲鹏支付 2024年股权公允价值,以及 2025 年对昌喻投资计提 1.79 亿元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的测算依据、测算方法和详细测算过程,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评估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你公司结合对问题 1-4 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对昌喻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时点和金额是否准确,并 说明你公司对昌喻投资 2025 年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的列报是否真实、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6.请年审会计师结合问题 1-5 的回复,说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认为昌喻投资各项资产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具体依据; 你所判断公司 2024 年度与昌喻投资相关的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已消除,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的相关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二、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7.根据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10 号),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闫春雨涉嫌通过截留 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给你公司的货款及指使你公司并表范围内合伙企业划转资金的方式,形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上述占用款项均已归还。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你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8.你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显示, 你公司的采购中间商收到货款后未向上游供货商支付货款,导致你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承 喻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因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前述中间商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交易 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该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上述事项是你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之一。 《审核报告》显示,你公司与相关采购中间商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且相关采购中间商不属于你公司关联方。 请年审会计师: (1)说明你所认为公司与相关采购中间商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且相关采购中间商不属于公司关联方的依据,公司支付的采购 款的最终流向、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 (2)说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充分、适当性,你所 2025 年对该事项是否获取新的审计证据 ,以及你所判断公司上述相关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已消除,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你所发 表的相关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9.你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显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秀)向上海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杭州越秀认为,你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其借款 6000 万元,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以昌喻投资等五名主体作为共同 借款人与杭州越秀签署《借款合同》,你公司作为实际用款人向申请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对该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请你公司说明昌喻投资在该案件纠纷中的法律地位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是否构成违规担保。如是,该项违规担保是否已解决。 请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关于营业收入 10.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2 亿元,实现扣除后营业收入 1.7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和扣 非后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 2025 年度各项业务的采购、生产和交付模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内容,是否存在新增业务模式、新增产品类 型或新增客户。 (2)说明你公司 2025 年度各项业务的销售收入、成本支出、毛利率及其波动情况,是否符合你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特征;客 户采购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是否存在真实市场需求,客户采购后是否投入生产经营或用于终端销售。 (3)请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第一章第三节的规定,逐项核查营业收入 扣除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四、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1.请你公司根据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7 条、第 10.3.11条等规定 ,逐项核实你公司是否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第 9.3 条、第 9.4 条、第 9.10条等规定,逐项核实 你公司是否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是否存在其他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6 年 5 月 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DCE07241F3FE2BFEBA7550B7C3F.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008 ,187.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25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654,549.16 元。 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606,724,903.89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 3,851,038.84 元。 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2025 年度建议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调整后)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8,601,1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05,008,187.48 -407,651,624.96 19,706,768.32 研发投入(元) 43,298,041.48 131,087,403.36 176,464,606.38 营业收入(元) 171,889,287.65 846,812,163.74 1,700,494,259.8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04,654,549.1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03,851,038.8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01,12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0,984,348.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8,601,12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50,850,051.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12.90%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和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c6336f-8b5f-45fe-8e12-1f0703ff3ef2.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2025 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持 有待售资产等资产,判断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进行了减值测试,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持有 待售资产,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265,557,691.22 元,其中,新增计提 267,245,351.94 元,转回1,687,660.72 元。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转销 企业合并减少 应收账款坏 228,186,592.80 -20,074,819.06 1,562,660.72 500,505.70 206,048,607.32 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 1,366,716.35 125,000.00 1,241,716.35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28,814,780.54 14,783,308.27 6,000.00 25,105,595.25 18,486,493.56 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 179,038,232.79 52,316,052.32 104,825,578.20 126,528,706.91 备 长期股权投 4,688,440.46 179,097,904.87 183,786,345.33 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 2,304,926.33 28,329,931.86 30,634,858.19 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 19,065,297.44 2,031,232.50 21,096,529.94 值准备 持有待售资 10,761,741.18 10,761,741.18 产减值准备 合计 463,464,986.71 267,245,351.94 1,687,660.72 105,332,083.90 25,105,595.25 598,584,998.78 二、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经测算,基于迁徙率 计算出的预期损失率低于基于原账龄分析法比例确认的预期损失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采用了按原账龄分析法比例和单项金额重 大按单项确认的预期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074,819.06 元,由于客户本年度回款使坏账准备转回 1,562,660.72 元,核销坏账准备 500, 505.70 元。 (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依据长期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减值损失,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计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年度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0.00 元,由于客户本年度回款,使坏账准备转回 125,000.00 元。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计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783,308.27元,核销坏账准备6,000.00元,原子公司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昌喻投资”)于 2025 年 10 月进入清算程序,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其账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出 25,10 5,595.25 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功能运用、存储质量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存货的市场订单、市场价格、存货用途和周转使用等情况,对存货进行 减值测试,以预计售价扣除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及相关的税费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据此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 通过减值测试,公司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 52,316,052.32 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年度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进入清算程序,公司因此丧失控制权,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转为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个别报表由成本法核算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了该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将该投资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昌喻投资核心资产为其持有的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付”)的股权,已经触发回购且相关回购权利主张 已于 2025 年 12 月 14 日送达,该项资产目前因相关诉讼事项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判断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并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经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公司按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79,097,904.87 元。 (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本报告期,主要受尚未从美国 SDN 制裁清单中移除、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影响,公司生产设备和无形资产产能和效益 下降,经专业机构评估,部分项目存在减值,因此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智能卡产线资产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8,329,931.86 元;智能卡产线资产组无形资产、模组专有技术以及对应的专利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2,031,232.50 元。 本报告期,公司签署了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华工园二路的房产出售协议。在资产负债表日,该资产按准则规定重新计量划分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协议约定售价,因此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持有待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 0,761,741.18 元。 三、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的各项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265,557,691.22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 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1dd0afa-50ed-4e3e-9796-9ee95e47d679.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 定。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是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履行了 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继续聘任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为相关 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聘用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政旦志远成立于 2005 年 1月,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 截至 2025 年末,事务所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8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 2025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经审计)12,548.0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1,310.1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 ,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2025 年出具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42 家,年报及内控 审计收费 5,741.90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 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其中 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其中 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漏玉燕,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6 年 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冬冬,201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5 月开始在政 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 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漏玉燕 2025-4-1 警示函 湖北证监局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部 分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夏冬冬 / / / / 3 蒋文伟 2025-1-14 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海证券监管专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部分 员办事处 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要的专业技能、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 13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预计为 10 0 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收费预计为 30 万元,审计收费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了解 和调研,认为政旦志远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c207789-8355-43ba-8bf0-c3a83804acf2.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天喻(3002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4886bcd-9513-43ed-9d14-e3442b80eedd.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ST天喻(30020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6ccaaa6-21ec-4523-98a0-4f132a246fd0.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 *ST天喻(30020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7c65bbc-a6cd-4b52-bb14-d49eed37c3ee.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喻信息”)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现就 2024 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内容 (一)疑似关联方资金占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喻信息应收代理商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通”)198.43 万元,截 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回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喻信息应收锦瑞通 11,885.99 万元,系其未及时将客户回款支付给 天喻信息所致。经查其将该款项拆借给第三方公司深圳市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铺行网”)。锦瑞通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年 4月 25 日向天喻信息支付上述款项。 结合本期公告及司法资料显示,2024 年 4 月,锦瑞通、铺行网和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 ”)、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喻信息、闫春雨作为共同借款人向申请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借款 6,000.00 万元 ,申请人先将资金转入铺行网、铺行网转入锦瑞通账户后最终流入天喻信息账户;天喻信息实控人闫春雨向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3,000.00 万元并指定铺行网作为收款方;天喻信息子公司昌喻投资向深圳红茶世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茶世家”)转账 4,000.00万元,资金流向不明,经查红茶世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徐志恒为锦瑞通监事。 审计机构未能对以上事项进行完整的资金流穿透,因此无法判断锦瑞通回款资金的来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 上述资金往来的商业合理性及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进行调 整。 2.天喻信息的采购中间商收到货款后未向上游供货商支付货款,导致天喻信息及子公司武汉承喻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承喻物联”)被起诉。其中因中间商深圳市睿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宇源”)导致的涉诉本金179.80 万美元,天喻信息 计提预计负债 96.30 万美元(人民币 692.24 万元);因中间商聚仁思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仁思创”)导致的 涉诉金额 1,889.92 万元,承喻物联计提预计负债 1,889.92 万元。睿宇源与天喻信息实控人闫春雨控制的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 公司地址邻近,聚仁思创函证收件地址与天喻信息子公司武汉天喻世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天喻世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 注册地址重合。 由于无法对采购中间商实施有效审计程序,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间商与天喻信息是否存在关联方关 系及其交易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无法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此外,由于无法与实际控制人闫春雨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或有事项 2024 年天喻信息及子公司因民间借贷和其他合同纠纷等引发诸多涉诉事项,其中作为共同借款人涉案本金为 21,259.92 万元; 作为担保人涉案本金为14,026.27 万元;另有 6,000.00 万元的涉案本金,子公司昌喻投资作为共同借款人、天喻信息法律关系无法 确定。 天喻信息已对主要诉讼事项进行了披露,且昌喻投资依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上述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6,558.80 万元(含利 息),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诸多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及完整 性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子公司昌喻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喻信息子公司昌喻投资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亿赞普(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 7,486.69万元,应收红茶世家 4,000.00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持有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曾 用名: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52,400.00 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因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各项资产的收 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机构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一)疑似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1、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湖北证监局对相关资金往来作出如下认定: (1)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通过截留锦瑞通应付给公司的货款,形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2 年资金占用发生额 为 1,620.00 万元;2023年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10,037.00 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于 2024 年全部归还。 (2)2024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春雨指使公司原子公司昌喻投资向红茶世家转账 4,000.00 万元,形成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将前述债权转让给股东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本金 4,000.00 万元及利息合计 4,236.30 万元)。 2、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锦瑞通属于公司关联方。针对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锦瑞通的 198.43 万元货款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将前述债权转让给中茵集团,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 3、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应收锦瑞通 11,885.99 万元,已于 2024 年 4月全额回款。根据案件进展、法院判决结果及《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回款资金来源中除了第 1项第 2 款描述的昌喻投资 4,000.00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其他款项涉及事项被湖 北证监局认定为违规担保。该等事项由闫春雨组织、指使实施,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无需 承担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且其中一案已取得生效判决。 4、针对采购中间商相关事项,公司与采购中间商之间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公司已根据判决结果及风险 情况足额计提预计负债,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结合公司自查情况,睿宇源、聚仁思创等采购中间商 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或有事项(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影响消除的说明 本期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民间融资”)两起案件、杭州越秀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秀”)6,000.00 万元借款案件均被明确界定为违规担保,相关法律关系与事项性质已确定。 本报告期内,湖州民间融资两起案件已取得生效判决,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杭州越秀 6,000.00 万元借款案件因不存在有效的 仲裁协议,上海仲裁委员会驳回了杭州越秀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根据法律意见书,即便相关方再次提起诉讼,公司因担保未履行必要 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极低,昌喻投资作为共同借款人对应的相关风险已足额计提预计负债;成都慧友伟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慧友伟”)案件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依据判决结果与法律意见书已足额计提预计负债;针对成都 慧友伟案件上期未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预计负债, 更正依据充分、处理合规。 (三)昌喻投资相关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昌喻投资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隐瞒的 4,000.00 万元资金支出,导致上期审计机构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未入账交易事项。2025 年 10 月 27 日,昌喻投资经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昌喻投资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清算申报期届满后,经清算组核查,无其他新增账外债权债务。 昌喻投资各项资产可收回性已明确,其中: (1)应收红茶世家 4,000.00 万元债权已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债权已于报告期内由中茵集团受让,公司已收到全部款 项; (2)应收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回购款本金 5,271.74 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信用减值政策计提了减值准备。结合 2025 年度对同类资产可回收价值的分析结果,上期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持有鲲鹏支付股权 52,400.00 万元,因投资依赖回购条款实现经济利益,公司将估值方法由收益法 调整为回购价值法,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为依据,进行前期差错更正,调减公允价值 4,023.00万元,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资产价值计量准确、完整。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 年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涉及相关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相关处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2fc4404-09d5-4bb6-a0c9-a7c7ea3212bc.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专项奖励计划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专项奖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其中, 基本薪酬为固定收入,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为浮动收入,年终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兑付,按年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与支 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追究或止付追索情形,公 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专项奖励计划 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集中资源攻克重大专项任务,建立激励收入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关联的机制,确保公司 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对前述人员设定最高额 500 万元的专项奖励计划。 本次奖励计划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达到奖励条件后施行;专项奖励的具体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进行分配。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上述薪酬方案和专项奖励计划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陈建与相关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 上述薪酬方案和专项奖励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建及董事谢伟与相关议案存在 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前述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专项奖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3189c61-2bf2-45cb-98e8-1f93e2203f40.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聘请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根据政旦志远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天喻信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2025 年 6月 6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公司存在被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的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进行全面自查,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完成整改。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元,资金占用影响已实际消除。 (2)针对上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公司已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处理存在需调整事项,公司 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实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财务数据已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中恰当列报。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涉及事项的意见 政旦志远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 水平。 三、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尊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对相关事项积极采取整 改措施,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整改。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a5a1a1b-fbe1-4ebe-9a08-23062538e834.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 *ST天喻(30020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23e3f2f-bdde-4efb-99c5-95160909a693.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 2、项目人员执业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漏玉燕,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6 年 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冬冬,2018 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5 月开始在政 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 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罚类型 1 漏玉燕 2025-4-1 警示函 湖北证监局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项目,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夏冬冬 / / / / 3 蒋文伟 2025-1-14 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 海证券监管专 审计项目,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被采取出 员办事处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政旦志 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政旦志远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 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 程序等八个要素。政旦志远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政旦志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管 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政旦志远制定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政旦志远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 项目组内逐级复核的基础上,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需要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政旦志远要求项目质 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公司 2025 年年审工作的开展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政旦志远针 对公司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 完成各项工作。 经审计,政旦志远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2025 年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针对 2025 年年报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形成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共同参与的周例会机制, 及时同步 2025 年年报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政旦志远保持有效沟通。为确保审计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向政旦志远询 问,了解审计进展,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在 20 25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交流与讨论,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01b72f2-534c-41ab-a723-9e77ecf9bc35.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天喻(3002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e558618-77ef-4c16-9072-550b3530d912.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喻信息”)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相关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现就相关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1、2024 年天喻信息及子公司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因作为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借款人 或担保人收到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应诉通知共 4起,涉案本金 4.13 亿元。 天喻信息称未参与上述诉讼事项提及的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和承诺函等相关文件签署事宜,对借款、担保事项不知情,公司内部 无上述文件的存档资料,亦无相关的合同评审、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前述提及的担保事项亦未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法定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说明天喻信息未有效执行《用章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天喻信息尚未完成对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 2、2024 年 4月,天喻信息子公司昌喻投资向深圳红茶世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茶世家”)转账 4,000 万元,昌 喻投资向天喻信息报告的财务报表和银行流水单据等相关财务数据隐瞒了上述资金支出。经核查,除银行流水外,该事项无法获取其 他交易资料,也未经过相关合规性审批流程,无法核实资金业务的性质,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资金损失的可能性,违反了昌喻投资《合 伙协议》的相关规定。 昌喻投资违反了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天喻信息的内部控制未 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天喻信息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规范措施消除上述事项 的影响。 (一)印章管理整改 完成用章管理制度修订,强调落实印章保管双控、按类别细化用印审核要求,增加印章外借登记具体要求,修改印章保管等相关 内容;用章申请经多个节点审批,印章管理员须确保所有用章资料在经合理、合规审批后,方可用章;严禁未申请、未审批的不合规 用章情况;在公司多重安保门禁保障的前提下,印章保管部门升级了门禁系统,仅允许授权访问,并实时记录;采取专人保管印章, 印章保险柜双人控制等管理措施,并加装了24小时监控;外借用章申请经合规审批后,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管理员携带印章外出。外 出期间,印章管理员严格填写《印章外借登记表》,记录印章外出的详细信息;用章执行完毕后,用章申请纸质归档;由印章管理员 每日清点,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盘点并及时记录签字,由部门负责人或审计部监督人核验签字确认;每季度由审计部对印章使用 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报告。 (二)对外投资专项整改:昌喻投资 针对上一年度昌喻投资存在的印章管理失控、违规资金支出等重大缺陷,公司采取了“接管资产—处置主体—追索债权”的递进 式整改策略,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1 接管印章及重要资产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昌喻投资进行重要资产移交程序,针对昌喻投资的印章、银行 U-key、历史档案 和其他资料进行了移交,并按照天喻信息部门职责进行了分类保管,同时在银行等外部机构协助下核查确认了如印章、银行 U-key 等资产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审计部针对此次移交程序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2025 年一季度,根据管理层采取的针对性整改措施,审计部对昌喻投资的整改情况进行整改检查,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 子公司管理整改报告》,昌喻投资目前已经达到由天喻信息管理的实质效果,印章管理、资金管理和财务报告管理等已满足公司对重 要子公司的管理目标,昌喻投资子公司管理风险可控。 2 推进昌喻投资处置 2025 年 10 月 20 日,昌喻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公司与昌喻投资有限合伙人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决议将执行事务 合伙人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除名。 由于仅剩有限合伙人,昌喻投资已不满足有限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需予以解散。2025 年 10 月 27 日,昌喻投资召开合伙人会 议,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10 月 29 日,昌喻投资召开合伙人会 议,一致同意委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清算人并开展清算活动。2025 年 10 月 30 日,昌喻投资在《上海证券 报》上进行解散公示、清算人备案、债权人公告。截至债权申报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14日),除深圳前海富美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就公司持有的财产份额权益申报外(经核查,该申报与昌喻投资无关),无其他债权申报。 鉴于昌喻投资目前处于清算状态,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昌喻投资《合伙协议》“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 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具有对昌喻投资的控制权,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昌喻投资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 3 积极追索债权 针对红茶世家资金问题: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昌喻投资、公司股东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 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昌喻投资将应收红茶世家的全部债权 42,363,000 元(其中,本金 40,000,000 元,利息 2,363,000 元 )转让给公司,公司再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茵集团,交易对价均为 42,363,000 元。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于报告期内已经收到前述全部款项。同时,因涉嫌违法行为,公司已向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局进行了刑事控告。 针对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因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昌喻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不积极履行职责 ,公司已于 2024 年 9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派生仲裁,主张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等主体向昌喻投资支付全部股权回购款(含已通过《2023 年补充协议》 确认的 1.26 亿元及剩余 5.24 亿元)。2025 年 1月,昌喻投资通过函件加入仲裁;2025 年 6 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公司主体资 格不适格为由撤销仲裁。2025 年 8月,公司再次就《2023 年补充协议》已确认的 1.26 亿元回购款部分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因公司与相关主体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深圳国际仲裁院驳回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昌喻投资进入清算后,公司已督促昌喻投资清算人积极催收股权回购款项,清算人亦在积极主张权利,已聘请律师进行债权追索 。 (三)对外投资其他专项整改 公司新增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细则》,对对外投资的公司形成全流程的管控机制。2025 年度,公司已向子公司委派了 财务负责人,并对其财务、人资、法务等方面进行垂直管理。目前,公司子公司的出纳和会计均由公司财务部人员兼任,印章和银行 U-key 及账户均由公司掌控。同时公司财务部定期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核查,确保重大事项及时报备;公司合规风控 部将按年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子公司进行评估,确保子公司可控并能达到投资预期。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积极落实整改措施,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已经整改,相关事项 的影响在 2025 年度已消除。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 环境,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e5424c-be04-4d7e-bd8c-aa4e68cc4388.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ST天喻(30020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12d8fde-1339-490c-93a0-fb13e4bc933b.PDF ─────────┬──────────────────────────────────────────────── 2026-04-22 21:27│*ST天喻(3002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ST天喻(3002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f9fbe01-d58b-4f2b-94c7-1650c3666340.PDF ─────────┬──────────────────────────────────────────────── 2026-04-22 21:26│*ST天喻(30020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ST天喻(30020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cea826-ee06-4792-bd4c-c5a79e749458.PDF ─────────┬──────────────────────────────────────────────── 2026-04-22 21:26│*ST天喻(30020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章程》 要求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颜佐辉(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 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 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4. 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5.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6.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7.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8. 审议通过《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陈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 系,已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专项奖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集中资源攻克重大专项任务,建立激励收入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关联的机制,确保公司 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同意对前述人员设定最高额 500 万元的专项奖励计划。董事陈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谢伟为公司其他 管理人员,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及专项 奖励计划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0.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拟继续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 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业务咨询等服务,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1.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2.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3.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4.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 15.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6. 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事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e0f66a0-406a-417f-a12a-16bbc2bde2c6.PDF ─────────┬──────────────────────────────────────────────── 2026-04-22 21:26│*ST天喻(3002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天喻(3002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a9be83d-e010-4520-90f1-c1c4e708076e.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天喻信息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 ─────────┴──────────────────────────────────────────────── *ST天喻(300205):天喻信息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28aed93-884f-49b7-9806-bbb133a7274a.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andar Cert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32 号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天喻信息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喻信息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2025年 6月 6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鄂处罚字〔2026〕1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 该告知书,公司存在被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针对上述事项,天喻信息公司已对上述 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完成整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元,资金占用影响已实 际消除。 (2)针对上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天喻信息公司已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处理存在需调整事 项,天喻信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实施前期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财务数据已在 2025年度 财务报告中恰当列报。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ab6ed7-5445-483f-ab37-190a9789c40c.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f9ec142-29d4-4daf-b5fa-bb2b14cda368.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 │涉... ─────────┴──────────────────────────────────────────────── 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67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andar Cert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 告 二、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1-6 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出 具 2 0 2 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内 部 控 制 审计 报 告 带 非 标 准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影 响 已 消 除 的 审 核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67 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是天喻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喻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天喻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天喻信息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 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天喻信息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0ffdef5-df1d-43f2-bbe6-3f8d008ec17e.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报告(清偿情况 │表) ─────────┴──────────────────────────────────────────────── *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报告(清偿情况表)。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0af96ef-4741-4330-a527-cc2dec15773e.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andar Cert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3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164号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信息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政旦志远审 字第26000030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天喻信息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天喻信息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天喻信息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309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d274582-c39b-47fb-aaa3-6e82d7f9d2fb.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ST天喻(30020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喻信息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d33766-03e7-4514-8170-607b79b53053.PDF ─────────┬──────────────────────────────────────────────── 2026-04-22 21:25│*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6193d3-5ae5-4359-a5f6-940dcc4afaae.PDF ─────────┬──────────────────────────────────────────────── 2026-04-22 21:24│*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2c5adb-44a9-4ae9-b314-c445a1eaed49.PDF ─────────┬──────────────────────────────────────────────── 2026-04-22 21:24│*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报告 ─────────┴──────────────────────────────────────────────── *ST天喻(3002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1ed7f4-1b2b-418c-8ce0-aa37d7d25567.PDF ─────────┬──────────────────────────────────────────────── 2026-04-22 21:24│*ST天喻(3002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一路天喻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 026年5月13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凡涉及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 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公司证券 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陈皓洋 电话:027-87920325 邮箱:tyobd@whty.com.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一路 邮编:430223 2.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de7b594-0bea-4280-9ae6-bfbc635b39be.PDF ─────────┬──────────────────────────────────────────────── 2026-04-22 21:24│*ST天喻(30020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阳丽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欧阳丽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4 年 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在部队工作多年,曾任总参 外事局外事参谋,中信技术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北京吉信气弹簧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诺基亚中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北京汤姆逊中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二部副总经理,中国民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五次股东大会、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 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 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意见 类型 2025 年 6 月 9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案》 2025 年 6月 24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6月 26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2025 年度总经理薪 同意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酬方案》、《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8月 12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2025年12月18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 同意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案》 2025年12月25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解决 2024 年报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部 同意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分所涉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代理 商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4 日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同意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委员的议案》、《2025 年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次会议 薪酬方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访谈、与内部审计部门专题沟通等方式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多次督促公司要及时、准确地披露《2024 年度报告》。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现场会议 、现场办公、与管理层座谈、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 2 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 露工作。 2.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1.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 4项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分别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展期、出售资产和债权转让事项,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公司 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 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上述报告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按照规定履行了选聘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 提名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了两名非独立董事、聘任了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并履行了对应的审议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审核。公司于报告期内设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 主任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保持密切关注。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多维度了解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欧阳丽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53e036b-4827-46f1-afad-fdbb941fab76.PDF ─────────┬──────────────────────────────────────────────── 2026-04-22 21:24│*ST天喻(30020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晨钟) ─────────┴──────────────────────────────────────────────── *ST天喻(30020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晨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ce8915a-cee7-4ee2-b5fc-4ca56b5aec27.PDF ─────────┬──────────────────────────────────────────────── 2026-04-22 21:24│*ST天喻(3002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娜) ─────────┴──────────────────────────────────────────────── *ST天喻(3002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808ce0d-91e8-44dc-9967-6fd7da3341a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ST天喻: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6183.PDF ─────────┬──────────────────────────────────────────────── 2026-04-23│*ST天喻: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6192.PDF ─────────┬──────────────────────────────────────────────── 2025-10-21│*ST天喻: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477.PDF ─────────┬──────────────────────────────────────────────── 2025-08-26│*ST天喻: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802.PDF ─────────┬──────────────────────────────────────────────── 2025-04-29│ST天喻: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5016.PDF ─────────┬──────────────────────────────────────────────── 2025-04-29│ST天喻: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959.PDF ─────────┬──────────────────────────────────────────────── 2024-10-24│ST天喻: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732.PDF ─────────┬──────────────────────────────────────────────── 2024-08-28│ST天喻: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630.PDF ─────────┬──────────────────────────────────────────────── 2024-04-29│ST天喻: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33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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