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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5(天喻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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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05 *ST天喻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0 19:04 │*ST天喻(300205):天喻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19:04 │*ST天喻(3002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4 18:26 │*ST天喻(30020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5-05-14 18:26 │*ST天喻(30020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2 23:59 │*ST天喻(300205):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5-12 23:59 │*ST天喻(300205):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 │2025-05-12 23:59 │*ST天喻(30020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 ├─────────┼──────────────────────────────────────────────┤ │2025-05-08 19:22 │*ST天喻(300205):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 │2025-04-29 02:12 │ST天喻(300205):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2025-04-29 02:12 │ST天喻(300205):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 ─────────┬──────────────────────────────────────────────── 2025-05-20 19:04│*ST天喻(300205):天喻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致: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33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 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 于股东提请增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以及《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以下 合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 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在湖北 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二路公司 401 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5 名,代表股份 178,088,385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1.410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 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76,292,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16%;反对 1,712,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3%;弃权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76,292,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16%;反对 1,712,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3%;弃权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76,378,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99%;反对 1,625,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30%;弃权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76,808,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3%;反对 1,196,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16%;弃权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192,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81%;反对 1, 196,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72%;弃权 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7%。 (5)《<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76,842,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04%;反对 1,162,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25%;弃权8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6)《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76,583,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51%;反对 1,4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2%;弃权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96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142%;反对 1, 4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55%;弃权 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3%。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76,560,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3%;反对 9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5%;弃权600,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2%。 (8)《关于选举刘天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9,382,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443%;反对 118,70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557%;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827,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260%;反对 3, 644,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729%;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上述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未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5d8fdc8-af2b-40eb-a7ce-237cd563bfec.PDF ─────────┬──────────────────────────────────────────────── 2025-05-20 19:04│*ST天喻(3002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未通过议案的情形,未通过议案为:《关于选举刘天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增加临时提案后的会议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会议审议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刘天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在公司 401 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 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2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8,088,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1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8,773,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446%;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314,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59%;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 代理人 12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471,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代行董事长颜佐辉主持,公司董事颜佐辉、汪沵、邬亚文、唐晖文、欧阳丽华、孙晨钟、李娜 ,监事贾超、金少平、岳辉,见证律师谭四军、于茜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6,292,5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6%;反对 1,712,0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613%;弃权 8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292,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6%;反对1,712,0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613%;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3.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378,6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99%;反对1,625,9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130%;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4.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808,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3%;反对1,196,0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16%;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同意8,192,1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 4881%;反对1,196,0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72%;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7%。 5. 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6,842,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4%;反对1,162,0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525%;弃权8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6.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583,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51%;反对1,4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922%;弃权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同意7,967,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 1142%;反对1,41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55%;弃权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3%。 7.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560,8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3%;反对92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205%;弃权600,5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审议不通过《关于选举刘天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82,2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43%;反对118,7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6.6557%;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同意5,827,7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 5260%;反对3,644,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72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该议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天凛未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于茜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5a52430-7521-4752-89f3-71ce2d38cc58.PDF ─────────┬──────────────────────────────────────────────── 2025-05-14 18:26│*ST天喻(30020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月14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艳菊、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万骏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张艳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年 10月 11日至 2027年 10月 10日),自辞职报告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张艳菊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5年 5月 14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选定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选定公司财务部长毛倩倩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万骏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10月 11日至 2027年 10月 10日),自辞职报告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万骏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选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选定公司董事颜佐辉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颜佐辉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7920325 邮箱:tyobd@whty.com.cn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天喻楼 颜佐辉、毛倩倩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菊、万骏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 张艳菊《辞职报告》; 2. 万骏《辞职报告》;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668b5af8-606a-47ea-b698-510f4878ed79.PDF ─────────┬──────────────────────────────────────────────── 2025-05-14 18:26│*ST天喻(30020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4日在公司 401 会议室召开(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邬亚文(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 具体会议议程及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拟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拟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的规定,同意推举公司董事颜佐辉(简历详见附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长之日止。董事邬亚文不再代行董事长职责。 2.审议《关于拟选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拟选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4.2.10 条“上市公司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空缺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的规定,同意选定公司董事颜佐辉(简历详见附件)代为履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3.审议《关于拟选定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拟选定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其中候选人毛倩倩获得 6 票同意票, 候选人刘钰获得 1 票同意票。根据对候选人的表决结果,董事会选定毛倩倩(简历见附件)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备查文件:《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c4ecfa94-ae67-49c9-b386-f0828c62e8d8.PDF ─────────┬──────────────────────────────────────────────── 2025-05-12 23:59│*ST天喻(300205):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月12 日收到公司董事艾迪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艾 迪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0 月 11日至 2027 年 10月 10 日)。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艾迪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自辞 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艾迪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迪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470922b6-c9d7-4b4a-aa80-a904384a8648.pdf ─────────┬──────────────────────────────────────────────── 2025-05-12 23:59│*ST天喻(300205):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 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同喻”)《关于提请增加武汉天 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武汉同喻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内容 提案:《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刘天凛) 因杨海涛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稳定性及连续性,武汉同喻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2 .45%),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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