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7 欣旺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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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2 │欣旺达(3002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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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2 │欣旺达(300207):减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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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0 │欣旺达(3002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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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52 │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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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8 │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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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2 │欣旺达(3002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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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12 │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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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 │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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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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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 │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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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2│欣旺达(3002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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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旺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
欣旺达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
和资料,并得到了欣旺达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
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欣旺达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
议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2026 年 6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
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5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王威主持,会议就
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5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359,11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1,847,462,446 股的26.9212%。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有权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28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8,949,14
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 5.897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
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人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
股东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具体如下:
1、《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4,711,6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7%;反对 1,410,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26%;弃权 1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7,373,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48%;反对 1,410,4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3%;弃权 18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公司章程》(2026年 6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4,141,2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6%;反对 1,760,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04%;弃权 40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80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13%;反对 1,760,6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57%;弃权 40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9%。
(2)《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4,356,3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1%;反对 1,620,9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673%;弃权 33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7,017,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87%;反对 1,620,9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5%;弃权 3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95,223,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18%;反对 10,740,08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714%;弃权 34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7,885,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77%;反对 10,740,08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0%;弃权 3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2%。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c80ad7f-18ee-4ce2-b3aa-666b66b89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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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2│欣旺达(300207):减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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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的股票729,500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
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同意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729,5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欣旺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欣>2026-052)。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上
述回购股份729,500股,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 将由 1,847,46
2,446 股 减少 至 1,846,732,946 股 ,注 册资 本 将由1,847,462,446元减少至1,846,732,946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是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
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85eaef2-daa4-4588-8879-c6c67dcac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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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0│欣旺达(3002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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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6 年 7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359,11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1,847,462,446 股的26.92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28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8,949,141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1,847,462,446 股的 5.8972%。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06,308,2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32.8184%。其
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1,2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
969,7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5.898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04,711,6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7%;反对 1,410,44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弃权 18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7,373,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48%;反对 1,410,44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3%;弃权 1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04,141,2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6%;反对 1,760,64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4%;弃权 4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6,802,7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13%;反对 1,760,64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57%;弃权 4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9%。
(二)《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04,356,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1%;反对 1,620,94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3%;弃权 3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7,017,8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87%;反对 1,620,94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5%;弃权 3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95,223,5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18%;反对 10,740,081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14%;弃权 34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7,885,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77%;反对 10,740,0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0%;弃权 34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龙建胜律师、韩若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844cd47-7985-4f43-9762-49d09282a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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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52│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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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83184cd-3d7b-4004-b4b4-49a731302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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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8│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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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如 补充质 日 期日
第一大股 数量 注 1 注 2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限
致行动人 售类型)
王明旺 是 注 3 0.28% 0.05% 否 是 2023 年 解除质 广发证券 补充质押
100 万股 8 押日 股份有限
月 15 日 公司
王明旺 是 注 4 0.28% 0.05% 否 是 2026 年 解除质 中信证券 补充质押
100 万股 5 押日 股份有限
月 7日 公司
注 1:本公告中王明旺先生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的持股数量 361,779,557 股计算。注 2:本公告中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均按 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的总股本 1,847,462,446 股计算。注 3:本次质押系针对王明旺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3-120)。
注 4:本次质押系针对王明旺先生于 2026 年 5月 7日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6 年 5月 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6-035)。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以 本次质押以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及 及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 质 份 本 份 押 份 押股份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比例
结 例 结
数量 数量
王明 361,779,5 19.58 37,150,000 39,150,000 10.82 2.12% 0 0% 0 0%
旺 57 % %
王威 132,446,6 7.17% 14,980,000 14,980,000 11.31 0.81% 14,980,00 100.00% 84,354,95 71.81%
00 % 0 0
注 1 注 1
合计 494,226,1 26.75 52,130,000 54,130,000 10.95 2.93% 14,980,00 27.67% 84,354,95 19.17%
57 % % 0 0
注 1:上表中王威先生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高限售股。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
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9491c6b-824d-4500-9be1-8d677cc4e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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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2│欣旺达(3002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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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f5dfb6c-f3b0-49db-8405-433a40346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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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12│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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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周三)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7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 √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01 《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
2.02 《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1.00、2.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周二)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7月14日
(周二)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88b02a9-0527-4a0f-a423-f6e4413b2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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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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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e5619a9-d658-4dbc-b401-da1831c14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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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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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
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4日实施完毕,且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
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后,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16元/股调整为13.07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31元/份调整为26.22元/
份,激励对象人数由1,546人调整为1,536人,授予权益的总量不变。
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肖光昱先生、曾玓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7月1日为授予日/
授权日,并同意以1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6名激励对象授予5,168万股限制性股票,以26.22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1,292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肖光昱先生、曾玓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95af734-8998-454a-a646-b31596f82f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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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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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75048ad-ca84-4606-a6d2-ab2c4cdf9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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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欣旺达(300207):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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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1219f09-3c30-47d2-ab15-2f27ebfca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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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欣旺达(30020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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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0d07432-2b7d-4b44-a854-7803aa2cb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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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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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控 质押 持 总 售股(如 补充质 日 期日
股股东 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是,注明 押
或 例 例 限
第一大 注 1 注 2 售类型)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王明旺 是 注 3 0.55% 0.11% 否 是 2024 年 1 解除质 国泰海通 补充质押
200 万 1 押日 证券股份
股 月 7日 有限公司
注 4
注 1:本公告中王明旺先生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的持股数量 361,779,557 股计算。注 2:本公告中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均按 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847,462,446 股计算。注 3:本次质押系针对王明旺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31)。
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更名。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以 本次质押以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及 及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 总股
质 质 份 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 押 份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押股份
结 例 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王明 361,779,5 19.58 35,150,000 37,150,000 10.27 2.01% 0 0% 0 0%
旺 57 % %
王威 132,446,6 7.17% 14,980,000 14,980,000 11.31 0.81% 14,980,00 100.00% 84,354,95 71.81%
00 % 0 0
注 1 注 1
合计 494,226,1 26.75 50,130,000 52,130,000 10.55 2.82% 14,980,00 28.74% 84,354,95 19.08%
57 % % 0 0
注 1:上表中王威先生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高限售股。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
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3e0de5a-0525-4a9d-8da8-3e6436e39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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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欣旺达(3002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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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2ea308c-0d04-441c-96f5-0a4737c60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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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欣旺达(30020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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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修订)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为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47,462,446 元。 1,846,732,946 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847,462,446 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股股东 1,846,732,946 股,均为普通股,其中 A股股
持有 1,847,363,921 股,境外投资人持有的 GDR 东持有 1,846,634,421 股,境外投资人持有的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A股
股票为 98,525 股。 基础股票为 98,525 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5f06c24-f38f-4fd5-b878-6424effe3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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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欣旺达(300207):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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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730名激励对象授予1,460.125
8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股。
(二)2024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7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0.1258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
股。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月 16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四)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6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6.90 元/股调整为 6.78 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
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8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30 人调整为 72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460.1258 万股调整为 1,459.3258 万股
,授予价格与上述调整后价格一致。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8 元/股调整为 6.63 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
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1.40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 4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7.9629 万股,监事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6.48 元/股。鉴于公司
《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75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的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55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9.2129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
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中 36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共作废 30.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
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有 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 36名激励对象的 30.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以上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30.75 万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
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
的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9d24fce-ae28-4969-b1d9-4da416954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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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欣旺达(300207):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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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729,5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847,462,446 股的 0.04%,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8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9月 19 日召开 2
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在未来适宜时机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601,25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862,217,256 股的 0.78%。最高成交价为 15.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
1.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884,731.1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8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向 7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9.325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 707.9629 万股限制
性股票,对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授予的 41.40 万股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 679.2129 万股限
制性股票,对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授予的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归
属后,预计剩余 72.95 万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
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的股票 729,500 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729,500 股,占公司目前公司总股本 1,847,462,446 股的 0
.04%,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47,462,446股 减 少 至 1,846,732,946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1,847,462,446 元 减 少 至1,846,732,946 元。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股
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前后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数量为 729,500 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1,847,462,446 股减少至 1,846,732,9
4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536,715 7.23% 133,536,715 7.2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13,925,731 92.77% 1,713,196,231 92.77%
三、总股本 1,847,462,446 100% 1,846,732,94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减资、通知债权人、修订《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82a91bd-e9ca-4f91-8a95-755c0934a4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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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欣旺达(300207):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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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7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0.12
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股。
2、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7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0.125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股。
3、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4、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6.90 元/股调整为 6.78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
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8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30 人调整为 72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460.1258 万股调整为 1,459.3258 万股
,授予价格与上述调整后价格一致。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8 元/股调整为 6.63 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
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1.40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 4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7.9629 万股,监事会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6.48 元/股。鉴于公
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75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的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55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9.2129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因权益分派涉及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78),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47,462,4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521,629 股后 1,839,940,8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99459 元(含税)。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6-043),公
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47,462,44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
回购股份 7,521,629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 1,839,940,81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00000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式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6.63-0.0599459-0.0900000=6.4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
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4 年激励计划
》的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41992f4-ae67-4009-ac7d-9cf1aed9f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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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6│欣旺达(30020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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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 65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679.2129 万股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中有 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 36 名
激励对象的 30.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以上事宜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
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共计30.75 万股。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96825ce-0ca8-4696-b948-004ccd9b5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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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6│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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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11日以专人
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 6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
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2025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78),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47,462,4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521,629 股后 1,839,940,8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99459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 5月 28日
披露了《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6-043),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847,462,44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7,521,629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39,940,81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00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度利润分配,在分红派息时,应对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经审议本次调整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6.48 元/股。
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肖光昱先生、曾玓先生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679.2129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肖光昱先生、曾玓先生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
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6名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主动放弃,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基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
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30.75 万股。
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至日 2024 年 3月 14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
601,258 股,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用于在未来适宜时机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4 名激
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8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
,向 7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9.325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707.96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对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授予的 4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归属 679.2129万股限制性股票,对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授予的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预计剩余72.95 万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
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的股票 729,500 股即将满三年,且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729,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7,462,446 股的 0.0
4%,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47,462,446 股减少至1,846,732,946 股,注册资本将由 1,84
7,462,446 元减少至 1,846,732,946 元。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确定需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29,500 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47,462,446 股减至 1,8
46,732,946 股,注册资本将由1,847,462,446 元减至 1,846,732,946 元。
以上事项需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5.1 修订《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2 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并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 年 6月)、《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将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第 4-6 项议案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3f68464-2954-4827-85e7-bd6d35c07c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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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5│欣旺达(30020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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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210c774-b4f4-4a6c-9945-b8d971eb6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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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5│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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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d6dfa49-ee93-493a-a04d-5240b4e5c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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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4│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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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定于2026年7月15日(周三)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周三)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将于2026年7月8日(周三)发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7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 √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01 《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
2.02 《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1.00、2.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周二)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7月14日
(周二)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f44ab96-81f9-457b-8bfd-53354152c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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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4│欣旺达(300207):《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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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上市后适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
普通股,其中 A股股东持有【1,847,363,921】 为 普 通 股 ,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境外投资人持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 【1,846,634,421】股,境外投资人持有的 GDR
比例计算对应的 A股基础股票为【98,525】股,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
H股股东持有【】股。 础股票为【98,525】股,H股股东持有【】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8bdb648-c37d-4ad6-ba8c-5ac7b2f69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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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4│欣旺达(300207):《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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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f41d334-412c-457a-be29-9fd9d50b0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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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4│欣旺达(3002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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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鉴于公司已确定需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29,500 股股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章程》(2026 年 6月) 是
2 《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是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873c07c-89e9-49dc-a8b3-5611f1534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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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4│欣旺达(300207):《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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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ccd2444-d23d-4803-a60c-33556b1c7c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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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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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c80749b-1b1a-4625-b68e-280da40f0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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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6│欣旺达(3002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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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6 年 6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3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957,329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1,847,462,446 股的0.16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29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88,464,5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37.2654%。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91,421,8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37.4255%。其中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1,28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23
8,3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10.513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88,922,1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5%;反对 2,275,353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1%;弃权 2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738,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31%;反对 2,27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4%;弃权 2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5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5,328,0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69%;反对 21,180,1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4%;弃权11,956,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101,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03%;反对 21,18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42%;弃权 11,956,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5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5,409,1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87%;反对 21,184,6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71%;弃权11,87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18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821%;反对 21,184,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65%;弃权 11,870,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114%。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5,286,7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09%;反对 21,236,2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6%;弃权11,941,5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060,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190%;反对 21,236,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31%;弃权 11,941,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147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67,672,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51%;反对 11,730,36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6%;弃权12,01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488,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30%;反对 11,73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92%;弃权 12,019,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8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冯沛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eeab481-b8c4-4655-b63b-4248e3123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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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6│欣旺达(3002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旺达”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
欣旺达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场参与和审阅了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文件和资料,并得到了欣旺达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
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欣旺达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 年 5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
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
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王威主持,会议就
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6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3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57,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股的0.1601%。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有权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29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88,464,52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 股的 37.265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
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人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
股东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具体如下:
1、《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8,922,1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5%;反对 2,275,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91%;弃权 22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73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31%;反对 2,275,
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4%;弃权 2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55%。
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肖光昱、曾玓、刘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55,328,0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69%;反对 21,180,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764%;弃权 11,956,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10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403%;反对 21,180
,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42%;弃权 11,956,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555%。
3、《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肖光昱、曾玓、刘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5,409,1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87%;反对 21,184,6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71%;弃权 11,87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42%。其中,中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161,18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821%;反对 21,184,61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65%;弃权 11,870,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14
%。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肖光昱、曾玓、刘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55,286,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09%;反对 21,236,2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846%;弃权 11,941,5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060,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190%;反对 21,236
,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31%;弃权 11,941,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479%。
5、《关于为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67,672,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51%;反对 11,730,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966%;弃权 12,01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0,48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30%;反对 11,730
,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92%;弃权 12,019,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879%。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7584568-fa00-4d02-859a-fb65493ac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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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2│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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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外,同日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6 年 6月 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
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身份证件、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6babb233-a80b-4894-8850-88d950230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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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2│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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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
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有 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 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
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
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
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95b568c-a89c-4e19-93ad-ffafdc0f2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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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0│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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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先生及王威先生的函告,获悉其
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如 补充质 日 期日
第一大股 数量 注 1 注 2 是,注明 押
东及其一 限
致行动人 售类型)
王明旺 是 注 3 0.28% 0.05% 否 是 2023 年 解除质 广发证券 补充质押
100 万股 8 押日 股份有限
月 15 日 公司
王明旺 是 注 4 0.28% 0.05% 否 是 2025 年 解除质 中国中金 补充质押
100 万股 9 押日 财富证券
月 25 日 有限公司
王威 是 注 5 1.13% 0.08% 是 是 2024 年 解除质 中国中金 补充质押
150 万股 7 押日 财富证券
月 23 日 有限公司
王威 是 注 6 0.38% 0.03% 是 是 2025 年 解除质 中国中金 补充质押
50 万股 3 押日 财富证券
月 25 日 有限公司
王威 是 注 7 0.38% 0.03% 是 是 2024 年 解除质 中国中金 补充质押
50 万股 3 押日 财富证券
月 25 日 有限公司
注 1:本公告中王明旺先生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的持股数量 361,779,557 股计算,王威先生所持股份比例
按其于 2026 年 6月 11 日的持股数量 132,446,600 股计算。注 2: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的总
股本 1,847,462,446 股计算。注 3:本次质押系针对王明旺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
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欣>2023-120)。
注 4:本次质押系针对王明旺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7
7)。
注 5:本次质押系针对王威先生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95
)。
注 6:本次质押系针对王威先生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20
)。
注 7:本次质押系针对王威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的股份质押业务的补充质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33)。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以 本次质押以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及 及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 质 份 本 份 押 份 押股份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比例
结 例 结
数量 数量
王明 361,779,5 19.58 33,150,000 35,150,000 9.72% 1.90% 0 0% 0 0%
旺 57 %
王威 132,446,6 7.17% 12,480,000 14,980,000 11.31 0.81% 14,980,00 100.00% 84,354,95 71.81%
00 % 0 0
注 1 注 1
合计 494,226,1 26.75 45,630,000 50,130,000 10.14 2.71% 14,980,00 29.88% 84,354,95 18.99%
57 % % 0 0
注 1:上表中王威先生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监高限售股。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
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1388cd9-99ac-4d64-9de1-8d73fc6b0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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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2│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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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6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周二)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周二)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9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2.00、3.00、4.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为有效。
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2.00、3.00、4.00回避表决
,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周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6月15日
(周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53cab1d-849f-4f00-8d76-1b73caea8c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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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7│欣旺达(30020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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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由于公司实施
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以现有公司的总股本为1,847,462,4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7,521,629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39,940,81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594,6
73.53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10股=165,594,673.53元/1,847,462,446股*10股=0.89633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65,594,673.53元/1,847,462,
446股=0.0896335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9
6335元/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1、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47,462,4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7,521,629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3
9,940,81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0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594,673.53元(含税)。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分配股份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47,462,4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7,521,629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39,940,81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521,629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7,521,629股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2 王明旺
2 01*****147 王 威
3 01*****548 王 宇
4 01*****079 王 华
5 01*****025 赖 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521,629股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10股=165,594,673.53元/1,847,462,446股*10股=0.89633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65,594,673.53元/1,847,462,
446股=0.0896335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89633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咨询电话:0755-27352064
电子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d5a7152-06c3-4cf0-bb05-8f5204300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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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7│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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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3c3fe51-6b3c-4762-b63e-4ecdfefe3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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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7│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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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8baab58-0d3f-4e08-96a9-187c3e731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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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7│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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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1893cc3-4cb3-4e72-b7eb-4d6285a40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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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6│欣旺达(3002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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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行权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行权价格、归属/行
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ee9928d-d593-4887-bcb5-b580e9567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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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6│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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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d5a21644-f98c-4e37-84e7-615974a70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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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5│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定向转增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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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定向转增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47b3643-eec3-4ad3-b498-98a11ec63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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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5│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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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1c9637ff-6b43-4d9a-b6a5-3dca43617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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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5│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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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e3cacad-d697-4437-a055-7802c79af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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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5│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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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9337739-a074-4bfe-9e1e-def4fa751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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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4│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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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欣旺达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70b31f6-8755-4ac3-a9b8-bfa0e316f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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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23│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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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定于2026年6月16日(周二)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周二)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周二)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将于2026年6月10日(周三)发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9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2.00、3.00、4.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为有效。
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2.00、3.00、4.00回避表决
,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周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6月15日
(周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b9ae6a1-1535-4dcb-b606-1b3a4903b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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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8│欣旺达(3002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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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73f801a-3d67-4f66-8867-d014d4b62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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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6│欣旺达(3002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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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8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471,486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1,847,462,446 股的26.92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82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7,738,5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9.6207%。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75,210,0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36.5480%。其中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8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8,026,
5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9.636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526,5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7%;反对 971,941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9%;弃权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343,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43%;反对 971,94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0%;弃权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68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7%;反对 815,041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弃权 7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505,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7%;反对 815,04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8%;弃权 7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676,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 831,341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1%;弃权 70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493,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8%;反对 831,34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0%;弃权 70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839,8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1%;反对 756,041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0%;弃权 6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656,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03%;反对 756,04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7%;弃权 6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164,743,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4%;反对 944,427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弃权 12,339,1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4,743,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4%;反对 944,42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弃权 12,339,1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9,000,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93%;反对 3,617,84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8%;弃权12,591,8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816,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48%;反对 3,617,84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2%;弃权 12,591,8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3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64,830,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28%;反对 9,674,047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7%;弃权 70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7,647,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98%;反对 9,674,047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40%;弃权 70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9,669,2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84%;反对 3,145,49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9%;弃权12,395,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2,485,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5%;反对 3,145,49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9%;弃权 12,395,3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676,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8%;反对 869,041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7%;弃权 6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492,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3%;反对 869,04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2%;弃权 6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任宝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9723d2f-1f45-4c67-b6ca-624e98954f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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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4│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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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控 数 持 总 售股(如 补充质 日 期日
股股东 量 股份比 股本比 是,注明 押
或 例 例 限
第一大 注 1 注 2 售类型)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王明旺 是 212 万股 0.59% 0.11% 否 否 2026 年 解除质 中信证 股权类
5 押日 券 投资
月 7日 股份有
限
公司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注 1 注 2
一致行动人
王明旺 是 212 万股 0.59% 0.11% 2023年 5月 8 2026年 5月8 中信证券
日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注 1:本公告中王明旺先生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6 年 5 月 8 日的持股数量 361,779,557 股计算。注 2:本公告中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均按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的总股本 1,847,462,446 股计算。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6年5月8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以 以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及解除质 及解除质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 押 份 本 份 押 份 押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股份比
份 份 结 例 结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王明 361,779,55 19.58 33,150,00 33,150,00 9.16% 1.79% 0 0% 0 0%
旺 7 % 0 0
王威 132,446,60 7.17% 12,480,00 12,480,00 9.42% 0.68% 12,480,00 100.00% 86,854,95 72.40%
0 0 0 0 0
注 1 注 1
合计 494,226,15 26.75 45,630,00 45,630,00 9.23% 2.47% 12,480,00 27.35% 86,854,95 19.36%
7 % 0 0 0 0
注 1:上表中王威先生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监高限售股。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
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c19578d-35d7-4da9-8d04-4debac63d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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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4│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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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有关2025年度股东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7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确认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周四)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
(周四)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e273562-d3bc-47f9-aabc-fe9131b45c3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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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欣旺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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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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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欣旺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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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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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欣旺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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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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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欣旺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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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7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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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欣旺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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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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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欣旺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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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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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欣旺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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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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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欣旺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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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3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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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欣旺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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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7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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