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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7(欣旺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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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07 欣旺达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6 15:44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6 15:44 │欣旺达(30020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6-02-06 15:44 │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 ├─────────┼──────────────────────────────────────────────┤ │2026-01-30 18:10 │欣旺达(300207):欣2026-003: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的公告 │ ├─────────┼──────────────────────────────────────────────┤ │2026-01-28 17:06 │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1-09 15:54 │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2-30 17:50 │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5-12-26 18:52 │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5-12-25 19:16 │欣旺达(30020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5 19:16 │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与中伟股份签署《固态电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 ─────────┬──────────────────────────────────────────────── 2026-02-06 15:44│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2月 5日上午 10: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 由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的公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 布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89f7be05-5630-4995-ae48-f3fe56ceb909.PDF ─────────┬──────────────────────────────────────────────── 2026-02-06 15:44│欣旺达(30020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25)。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日,公司收到了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邹军梅女士(项目合伙人)、钟颖祺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天健项目人员安排调整,现委派肖威先生接替钟颖祺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邹 军梅女士(项目合伙人)、肖威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邹军梅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威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邹军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威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邹军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ea3df41c-5bcf-4418-87e4-d64b9d62a639.PDF ─────────┬──────────────────────────────────────────────── 2026-02-06 15:44│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欣旺达动力”或“被告”)与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睿电动”或“原告”)在一审阶段达成和解,原告 将在《和解协议》生效后撤回起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的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案原告的起诉金额为2,313,836,567.29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认定,考虑公司已计提的相关质保金、事件处 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可变现价值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预计对上市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5-8亿元。上述影响为公 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后续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 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威睿电动与欣旺达动力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威睿电动于2025年12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浙 02民初1870号),要求欣旺达动力履行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10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的原则,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并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以下合称“双方”) (一)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更换动力电池包相关的费用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认定,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经双方核对后确认,双方商定按 比例分担该实际发生金额,同时,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全部归乙方所有。 (二)对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涵盖了甲方起诉前的全部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 双方核算的结果,扣除乙方已实际承担的金额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剩余金额为6.08亿元;对于2025年12月31日之后实际发生的成 本费用金额,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分担;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按照国家相关主管机构的要求,如果车厂需要对相关车辆实施召回,甲乙双方同意积极配合车厂履行法定召回义务,积极 配合采取措施,按本协议约定分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四)对于本协议约定的已经发生和未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中乙方应承担部分,乙方应在5年内结算完毕。具体支付进度 为:第一年(2026年)支付乙方应承担金额的60%;第二年(2027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70%;第三年(2028年)支付至乙 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80%;第四年(2029年)支付至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90%;第五年(2030年)付清乙方累计应承担金额的剩余部 分。 (五)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及确定原则,及时履行各项义务,有力支持车厂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活动。 (六)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撤回对乙方的起诉。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及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解协议》已由欣旺达动力与威睿电动签署完成,待威睿电动董事会及欣旺达动力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认定,考虑公司已计提的相关质保金、事件处理后的相关电池包可变现价值以及 后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预计对上市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5-8亿元。上述影响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后续将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和解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19d996c6-8bf2-43e5-816f-20c0e9ed104e.PDF ─────────┬──────────────────────────────────────────────── 2026-01-30 18:10│欣旺达(300207):欣2026-003: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的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向香港联交所递 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 根据公司发行计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了发行申请及部分公司信息和财务 数据等,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相关更新文件。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 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且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 任何投资决策。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65/documents/sehk2601300066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65/documents/sehk26013000665.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其他有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d9594977-98b9-4083-aab1-5f5836a9e0b5.PDF ─────────┬──────────────────────────────────────────────── 2026-01-28 17:06│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64552eb-90af-4c24-befd-e2db1a2450f8.PDF ─────────┬──────────────────────────────────────────────── 2026-01-09 15:54│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控 数 持 总 售股(如 补充质 日 期日 股股东 量 股份比 股本比 是,注明 押 或 例 例 限 第一大 注 1 注 2 售类型)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王明旺 是 574 万股 1.59% 0.31% 否 否 2026 年 解除质 中信证 股权类 1 押日 券 投资 月 8日 股份有 限 公司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注 1 注 2 一致行动人 王明旺 是 574 万股 1.59% 0.31% 2023年 1月 9 2026年 1月9 中信证券 日 日 股份有限 公司 注 1:本公告中王明旺先生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6 年 1 月 9 日的持股数量 361,779,557 股计算。注 2:本公告中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均按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的总股本 1,847,462,446 股计算。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6年1月9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以 以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及解除质 及解除质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 押 份 本 份 押 份 押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股份比 份 份 结 例 结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王明 361,779,55 19.58 33,150,00 33,150,00 9.16% 1.79% 0 0% 0 0% 旺 7 % 0 0 王威 132,446,60 7.17% 12,480,00 12,480,00 9.42% 0.68% 12,480,00 100.00% 86,854,95 72.40% 0 0 0 0 0 注 1 注 1 合计 494,226,15 26.75 45,630,00 45,630,00 9.23% 2.47% 12,480,00 27.35% 86,854,95 19.36% 7 % 0 0 0 0 注 1:上表中王威先生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监高限售股。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 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5c3995c9-7a08-42c7-ba0e-cac0ddeb4e66.PDF ─────────┬──────────────────────────────────────────────── 2025-12-30 17:50│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盛”)与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储能”)、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型储能”)、有限合伙人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能源”)签署《深圳市远致港欣智 慧能源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市远致港欣智慧能源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港欣”或“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前海弘盛 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认缴比例为20%;有限合伙人新型储能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4,700万元,认缴比例为49%;有限合伙 人港华能源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认缴比例为30%;普通合伙人远致储能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认缴比例为1%。以 上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专业投资机构远致储能担任远致港欣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方向主要为投资于中国境内运营工商 业储能电站项目的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76)。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如下: 1、备案编码:SBKV72 2、基金名称:深圳市远致港欣智慧能源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向深圳市远致港 欣智慧能源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首期出资额400万元。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与 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b6502ec5-c813-4989-83b7-e3ee13e4af2a.PDF ─────────┬──────────────────────────────────────────────── 2025-12-26 18:52│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者“公司”)的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动力”)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2,313,836,567.29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子公司欣旺达动力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到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浙 02民初1870号)等诉讼材料。案件当事人如下: 原告: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 被告: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313,836,567.29元人民币,以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自起 诉之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提起本案诉讼所发生的鉴定费,律师费等。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原告主张事实与理由 原告以被告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向原告交付的电芯存在质量问题并给原告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支付 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 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20,967.3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8%。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 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 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案,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 决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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