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7 欣旺达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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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4│欣旺达(300207):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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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388,48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1,863,198,256 股的26.69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35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2,663,44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1,863,198,256 股的 6.5835%。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20,051,9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63,198,256 股的 33.27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1,3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23,023,4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63,198,256 股的 6.602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00,337,1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05%;反对 19,235,163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2%;弃权 47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308,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48%;反对 19,235,163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354%;弃权 47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571,739,6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084%;反对 47,715,35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54%;弃权 596,9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4,711,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292%;反对 47,715,352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856%;弃权 596,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18,329,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2%;反对 983,711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6%;弃权 7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300,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98%;反对 983,71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6%;弃权 7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张义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f37054fa-8e6f-4bf5-946c-db53ee818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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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4│欣旺达(300207):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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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4a4fab3-e258-458a-8b6e-9f6135b1b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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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21│欣旺达(300207):关于再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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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17,391,91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863,198,256
股的 0.93%,公司总股本由 1,863,198,256 股减少至 1,845,806,346 股。
2、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已办理完成。
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 2023 年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1
9.78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
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28.80元/股,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0 月 29日起生效。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9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年 2 月 27 日、2024年 3月 1日、2024年 3月 2日、2024 年 4月 2
日、2024年 5月 7日、2024年 5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年 7 月 2 日、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年 10月 9 日、2024 年10月 30 日、2024 年 11月 2日、2024年 11 月 13日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欣>2024-00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3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6)、《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欣>2024-01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2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3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58)、《关于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6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欣>2024-073)、《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8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96)、《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08)、《关于再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13)、《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4
)、《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8)、《关于再次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欣>2024-132)。
二、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391,9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3,19
8,256 股的 0.93%。最高成交价为 26.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8,490,440.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再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7,391,910 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
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391,910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1,863,198,256 股减少至 1,845,806,34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21,150 7.20% 134,121,150 7.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9,077,106 92.80% 1,711,685,196 92.73%
三、总股本 1,863,198,256 100.00% 1,845,806,346 100.00%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392aa617-2ebc-4745-9b1b-90f714a7a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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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27│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
│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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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37f054e1-f5df-4294-87b5-b9c680a82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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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44│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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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22650be-1a99-4ae7-b649-077821649a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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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32│欣旺达(300207):关于再次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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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 2023 年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1
9.78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
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28.80元/股,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0 月 29日起生效。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9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年 2 月 27 日、2024年 3月 1日、2024年 3月 2日、2024 年 4月 2
日、2024年 5月 7日、2024年 5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年 7 月 2 日、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年 10月 9 日、2024 年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
24-00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3)、《关于回购股
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欣>
2024-01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2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欣>2024-03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58)、《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6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3)、《
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欣>2024-07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8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欣>2024-096)、《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0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13)、《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4)、《关于再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8)。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681,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862,217,256 股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4.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
932元(不含交易费用)。
2、在再次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欣>2024-028)、<欣>2024-034)、<欣>2024-058)、
<欣>2024-075)、 <欣>2024-084)、<欣>2024-096)、<欣>2024-108)、<
欣>2024-113)、<欣>2024-128)。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4年 5月 29日至 2024年 11 月 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391,9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3,198,256 股的 0.93%。最高成交价为26.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8,490,440.2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再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威先生,自公司首次披
露再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391,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3,198,256股的0.93%。以截止2024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本次回购的17,391,910股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21,150 7.20% 134,121,150 7.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9,077,106 92.80% 1,711,685,196 92.73%
三、总股本 1,863,198,256 100.00% 1,845,806,34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在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de0b542-8683-4eec-81d4-069bb095f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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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57│欣旺达(3002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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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控 数 股份比例 总 限 补充质 日 期日
股股东 量 股本比 售股( 押
或 注 1 例 如
第一大 注 2 是,注
股 明
东及其 限售类
一 型)
致行动
人
王明旺 是 1,800 万 4.98% 0.97% 否 否 2024 年 1 解除质 国泰君 股权类
股 1 押日 安 投资
月 7 日 证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注 1 注 2
一致行动人
王明旺 是 1,030 万股 2.85% 0.55% 2021 年 11 月 2024 年 国泰君安
9 日 11 月 8 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442 万股 3.99% 0.77% 2021 年 11 月 2024 年 国泰君安
9 日 11 月 8 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 1:本公告中王明旺先生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4年 11月 8 日的持股数量 361,779,557 股计算。注 2:本公告中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均按 2024年 11 月 8 日公司的总股本 1,862,217,256 股计算。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8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以 本次质押以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及解除质押 及解除质押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前质押股份 后质押股份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份 本 份 押股份 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结 结
数量 数量
王明 361,779,55 19.43 143,494,00 136,774,00 37.81 7.34% 0 0% 0 0%
旺 7 % 0 0 %
王威 132,446,60 7.11% 51,090,400 51,090,400 38.57 2.74% 51,090,40 100.00 48,244,55 59.30%
0 % 0 % 0
注 1 注 1
合计 494,226,15 26.54 194,584,40 187,864,40 38.01 10.09 51,090,40 27.20% 48,244,55 15.75%
7 % 0 0 % % 0 0
注 1:上表中王威先生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监高限售股。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
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2a867080-37e6-4743-95b3-840abf6eb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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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9:32│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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