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7 欣旺达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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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40 │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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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2 │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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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7:36 │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撤诉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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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40 │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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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40 │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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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40 │欣旺达(300207):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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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9 │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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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9 │欣旺达(30020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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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7 │欣旺达(30020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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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7 │欣旺达(30020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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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40│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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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6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有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5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周四)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周四)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4日(周三)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3月4日(
周三)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78d5ac71-f57c-472c-95bf-38f49db06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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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2│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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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6 年 2月 10 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
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尚有 474.28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
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2月 24 日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
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f12b4fdc-f4d7-4859-92f9-8b0eb1811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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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7:36│欣旺达(300207):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撤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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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动力”或“被告”)
与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睿电动”或“原告”)在一审阶段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双方签署的《和解协
议》已生效,原告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威睿电动与欣旺达动力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威睿电动于2025年12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浙
02民初1870号),要求欣旺达动力履行支付赔偿金等款项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105)。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的原则,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纠纷并签订《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欣>2026-00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和解协议》已经威睿电动董事会和欣旺达动力股东会审议通过,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已生效。欣旺达动力于近
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浙02民初1870号之一),法院准许威睿电动撤诉。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3882c37f-2a2c-47b5-b0a1-f05739443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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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40│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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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e256c6af-1c75-428c-9235-ec4841d72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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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40│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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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ec1efcce-38cb-4cb8-9cc9-ffb5b7ae5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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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40│欣旺达(300207):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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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33be65a2-375f-435d-b261-643a1663c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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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9│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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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定于2026年3月5日(周四)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事
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5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周四)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周四)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将于2026年2月26日(周四)发布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6.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
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4日(周三)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3月4日(
周三)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c7907928-01f2-4301-862f-864f726ae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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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8:39│欣旺达(30020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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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
的安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理财产品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仅可用于现金
管理,不得从事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
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转让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
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等银行或券商公司的理财产品。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报告制度、风险监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要求执
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九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理财产品的相
关操作。
第三章 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或绝对金额未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直接决策;
(二)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
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第十二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还应当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在经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额度、品种和期限范围内,负责
对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审批,并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公司财经中心负责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事宜。第四章 日常管理与报
告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财经中心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和执行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编制委托理财计划,进行投资前论证,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
、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二)负责投资期间管理,设立委托理财登记台账,并于每月月底汇总当月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及盈利情况;关注过去十二个月委
托理财累计成交金额,对委托理财额度进行管控,确保公司委托理财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负责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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