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7 欣旺达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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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5 │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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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52 │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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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8 │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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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8 │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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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5:46 │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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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6:22 │欣旺达(30020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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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0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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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9 │欣旺达(300207):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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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7 │欣旺达(300207):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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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6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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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45│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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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f9a3df88-4bbf-45da-accd-a4f5b88e5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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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52│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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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由于公司实
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 司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1,845,806,346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4,601,258 股 后1,831,205,0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最终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74,680,763.2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10股=274,680,763.20元/1,845,806,346股*10股=1.48813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274,680,763.20元/1,845,8
06,346股=0.1488134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
8134元/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2025年5月14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
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845,806,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4,601,25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
1,831,205,08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4,680,763.20元(含税)。董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分配股份基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45,806,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4,601,258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31,205,08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601,258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4,601,258股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2 王明旺
2 01*****147 王 威
3 01*****548 王 宇
4 01*****079 王 华
5 01*****025 赖 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601,258股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74,680,763.20元/1,845,806,346股*10股=1.48813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74,680,763.20元/1,845,80
6,346股=0.1488134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148813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咨询电话:0755-27352064
电子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991bf282-81ad-4d90-b0ef-1d82e3590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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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8│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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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e9bd2fc5-e2b3-46ff-98e9-3b683db22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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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8│欣旺达(3002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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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5年 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9 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8,679,48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27.016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86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3,138,475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1,845,806,346 股的 13.7142%。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1,817,9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 40.7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8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4,789,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5,806,346 股的 13.803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50,838,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7%;反对 570,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40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810,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6%;反对 570,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9%;弃权 4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50,853,8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8%;反对 569,3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 3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825,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6%;反对 569,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4%;弃权 3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50,836,8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5%;反对 571,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弃权 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80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9%;反对 571,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弃权 4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50,832,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9%;反对 569,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41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804,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2%;反对 569,6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6%;弃权 4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50,986,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4%;反对 566,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弃权 2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958,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7%;反对 566,8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5%;弃权 2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50,943,2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6%;反对 531,255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 34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3,914,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67%;反对 531,25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5%;弃权 3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49,874,9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6%;反对 1,132,52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6%;弃权 810,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2,846,4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74%;反对 1,132,52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5%;弃权 810,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734,430,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73%;反对 16,787,841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0%;弃权 59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7,402,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58%;反对 16,787,84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89%;弃权 59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宝明律师、王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
案程序、内容和提案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6400e61a-8548-4255-8b37-6cec59d51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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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5:46│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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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现将有关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一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
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周二)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3
日(周二)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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