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8 *ST中程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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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20:36 │*ST中程(3002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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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 │*ST中程(30020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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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 │*ST中程(300208):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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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 │*ST中程(300208):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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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 │*ST中程(3002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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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 │*ST中程(3002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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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9 │*ST中程(30020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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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9 │*ST中程(300208):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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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7 │*ST中程(30020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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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50 │*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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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20:36│*ST中程(3002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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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3002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553ab350-b9a4-4615-a762-708b5c900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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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ST中程(30020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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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与
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委员 4 名,实际出席 4 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
推举王竹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本次债务豁免事项,独立董事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债务豁免函》等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本次债务豁免属于公司单方面
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竹泉、韩斌、贾彦龙、赵忆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d40d217b-b6b3-4902-b9c7-79ff0636b6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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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ST中程(300208):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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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300208):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ec8a96ae-79eb-4879-9ba8-00eac0654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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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ST中程(300208):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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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300208):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21332cc8-98fe-4a28-b51b-c896d99c7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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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46│*ST中程(3002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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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3002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5c58bca3-0274-44d7-b182-bc06a2b1b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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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ST中程(3002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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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10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0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公司副总裁袁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董
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下午14:00在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B座36楼1号会议
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def1a768-6f62-4b9c-aa73-368b0bea1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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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9│*ST中程(30020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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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2月 24日(星期二)。
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
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
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B座 3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
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于 2024年 12月 26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
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B 座 36 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政编码:266108。
(二)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
电话:0532-68004136
传真:0532-87711598
邮箱:hengshunzqb@188.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B 座 36 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
电话:0532-68004136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B 座 36 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5f5d7ac0-7713-41b9-a687-42bb04b5a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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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9│*ST中程(300208):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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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决
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董事长、总裁及经
理层等被授权人(以下统称被授权人)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四条 授权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坚持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科学论证、合理确定董
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公司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不得授权。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
不得将法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进行授权。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新的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实际情况和被授权人行使职权
情况,适时调整授权。
(四)权责一致原则:授权应当充分兼顾权限制衡与决策效率,既要充分发挥被授权人作用,也要防范权责缺位越位。
(五)有效监督原则:授权应当建立定期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授权执行依法合规,有效监督。
第二章 授权范围
第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的董事会法定职权不可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被授权人行使。
董事会授权包括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
(一)常规性授权是指《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议制订相关议事规则、工作细则、管理制度或授权清单等方式向授权对象实施
授权。主要包括:
1.一定额度以下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
2.一定额度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3.一定范围内的公司治理类、公司改革类事项;
4.不可抗力、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的处置权,但应符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临时性授权是指根据某项临时任务或项目需要,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的授权。
第三章 授权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运营管理需要以及被授权人的权限和履职能力,通过授权事项清单、制定或修订制度等方式进行常规性
授权,同时要保证相关规定衔接一致。
第八条 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事项,应当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
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四章 授权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充分保障被授权人依法合规行使授权职权的权利,不得随意干预授权对象行使授权职权。
第十条 被授权人严格按照相应工作规则和授权范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一条 被授权人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人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事项,应以总裁办公会方式进行决策;
对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十二条 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在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细化。
第十三条 在授权事项按规定决策后,由经理层、涉及的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勤勉
尽责、认真执行。对于常规性授权事项,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于临时授权事项,应当根据
授权有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及权限,有权监督被授权人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发生授权调整或收回时,应当及时拟订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明变更理由、依据
,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十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被授权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十七条 当授权事项与被授权人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的,被授权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必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收回:
(一)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二)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怠于行权、重大越权行为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四)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授权期限届满,授权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要求,或者出现董事会
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可以提前终止。情节严重的,董事会应立即收回相关授权。被授权人认为必要时,也可建议董事会收回有
关授权。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董事会应当强化授权监督,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
决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果予以评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授权人行权不当的,应当
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是董事会授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二十二条 被授权人应当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定,忠实勤勉履职,坚决杜绝越权行
事。因不正确行使授权事项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授权人行权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但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等情形,且决策过程中履职
尽责或者事后采取有力措施挽回、减少损失,消除、减轻不良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从轻、减轻或
者免除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4a72ccb4-088d-4c77-bc85-66733acc4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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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7│*ST中程(30020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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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后,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
副总裁袁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袁治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纪国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袁治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知识水平测试,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与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袁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袁治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8004136;
邮 箱:hengshunzqb@188.com;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 B座 36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a6c39661-823e-4171-9e8a-022e0a599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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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50│*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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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于 2018年 12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8)、2019年 7月 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股份司法划转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43)、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
021-027)、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贾晓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贾全臣先生(已故)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继续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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