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9 有棵树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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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有棵树(300209):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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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有棵树(300209):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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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 │有棵树(300209):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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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15:34 │*ST有树(300209):关于对有棵树的2024年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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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15:32 │*ST有树(30020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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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15:32 │*ST有树(300209):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答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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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2:14 │*ST有树(300209):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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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1:23 │*ST有树(300209):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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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ST有树(30020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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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ST有树(300209):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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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有棵树(300209):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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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 2025 年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
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30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
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 290 号开福万达广场 A 座3900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议案》
(二)以上提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提案 6、提案 7 时,股东、董事长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以上提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 290 号开福万达广场 A 座 39001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6月26日15:00前送达公司投资者服务办公室。来信请寄: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29
0号开福万达广场A座39001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电话号码:0755-84826159
传真号码:0755-84826159
电子邮箱:yks@yks-group.com.cn
6、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951c851-609f-4617-bf6e-11a070611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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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有棵树(300209):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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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会议
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50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290号开福万达广场A座39001室召开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f4afa7e-5119-4fbb-a82b-d99e0f173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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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有棵树(300209):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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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 99.9991%股权的事
项(以下简称“重组事项”)中,因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际实现的经营业绩均未达到股东孙伯荣先生、
陈进先生的承诺业绩,孙伯荣先生、陈进先生应当以现金方式就低于两年度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合计 31,379.23 万元向公司进行补
偿,其中陈进先生应现金补偿 8,613.60 万元。
公司于 2021年 5月 17 日就与陈进先生的业绩补偿争议优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
裁决书》,裁决陈进先生应承担业绩补偿金支付义务。在与陈进先生的充分沟通下,公司与陈进先生签署和解协议,陈进先生以所持
公司股份处置所得向公司进行清偿。
前期,陈进先生已向公司累计偿付业绩补偿承诺款 5,381.75 万元。近期,陈进先生通过减持公司股份等方式补充向公司支付业
绩补偿款 3,326.97 万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陈进先生现金补偿款 8,708.72 万元,陈进先生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款本金支付义务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f9fae786-c15e-438f-a483-87fbf8025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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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15:34│*ST有树(300209):关于对有棵树的2024年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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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300209):关于对有棵树的2024年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747cfb5a-057d-4990-98d9-6e4d02000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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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15:32│*ST有树(30020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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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12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有树”变更
为“有棵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有树”变更为“有棵树”
3、股票代码:300209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开市起撤销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开市起复牌,复牌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二项“(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触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
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对 2024 年年
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
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 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46.25 万元、5,675.97 万元、-11,320.90 万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8,473.
58 万元;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2,481.44 万元。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
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4 年度。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利安达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与《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明》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 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
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
件。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
由“*ST 有树”变更为“有棵树”,股票代码仍为“300209”,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f2d85e09-1b78-42bc-a128-f1862d6b0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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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1 15:32│*ST有树(300209):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答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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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300209):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答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b15c70b3-9db8-492c-a15e-c8af6859a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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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2:14│*ST有树(300209):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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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事前同意,本次会议免于按照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近期收到两份《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分别由股东王维先生、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
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以下统称“产业投资
人股东”),及股东长沙星宸凌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珠海晓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北置隆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宏资楚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发五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兴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宋超群、刘智辉、杨庆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5%,以下统称“其他股东”)发出。产业投资人股东与其他股东向公司
监事会提议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两项议案:
议案 1:《关于提前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提名王维、严富成、刘海龙、张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 2:《关于提前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提名陈煜波、徐欣、卢路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0 名同意;3 名反对,占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未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已就上述决议情况向相关股东方进行回函。
全体监事反对理由如下:
公司董事会此前拒绝相关股东方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理由充分、合理,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经对比,本次相关股东方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拟审议的2项议案,与此前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均无差别,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监事会应继续恪尽职守
、勤勉尽职,有义务拒绝相关股东方对董事会的提前改选,以防止产业投资人股东逃避履行相关重整承诺,故决定不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906bb85e-2a52-4b0e-9ef1-7343e9384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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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1:23│*ST有树(300209):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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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两份《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分别由股东王维先生、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
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以下统称“产业投资
人股东”),及股东长沙星宸凌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珠海晓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北置隆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宏资楚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发五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兴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宋超群、刘智辉、杨庆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55%,以下统称“其他股东”)发出。产业投资人股东与其他股东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两项议案:
议案 1:《关于提前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提名王维、严富成、刘海龙、张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 2:《关于提前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王维先生提名陈煜波、徐欣、卢路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0名同意;7名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未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决议情况向相关股东方进行回函。
全体董事反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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