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9 行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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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16 │行云科技(30020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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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12 │行云科技(300209):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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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4 │行云科技(300209):行云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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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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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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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 │行云科技(30020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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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 │行云科技(3002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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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 │行云科技(30020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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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 │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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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 │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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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16│行云科技(30020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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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拥国际”)计划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金额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期限
为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实际控制人、董
事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云拥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885,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75,518,231.63 元,其中自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发布后使用增持资金 50,097,210.63 元,增持2,392,863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及增持前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维 91,852,462 9.89%
云拥国际 0 0%
注:上述增持前的持股情况未包含《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云拥国际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2,492,200 股。
2.计划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王维先生及云拥国际基于对公司重整后业务复苏前景的坚定信心及核心业务价值的认可;为响应公司重
整后的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为与前期重整投资形成协同,进一步巩固股东支持,助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盈利
能力,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金额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年 2月 12日《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
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若期间增持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或出现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增持计划提前终止。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在法定的
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间接转让合伙份额。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也不间接转让合伙份额,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自 2026年 2月 12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的增持计划以来,云拥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885,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75,518,231.63元,其中自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发布后使用增持资金 50,097,210.63元,增持 2,392,863股,使用的增持
资金已经超过增持计划的下限,根据股东《增持计划完毕告知函》,本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前 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维 91,852,462 9.89% 91,852,462 9.89%
云拥国际 2,492,200 0.27% 4,885,063 0.53%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
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拥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2,039,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3%。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锁定期限的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间接转让合伙份额。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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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12│行云科技(300209):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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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4月 28日、2026年 4月 29 日、2026年 4月 30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1.64%(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披露股票增持计划,本次股
价异常期间未进行增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新增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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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4│行云科技(300209):行云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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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行云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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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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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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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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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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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行云科技(30020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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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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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行云科技(3002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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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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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1│行云科技(30020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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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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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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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
ina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615 号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云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行云科
技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行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行云科技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行云科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27 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万元) 况 (万元) 况
营业收入金额 14,477.05 38,673.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39.90 199.4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66% 0.5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39.90 租金收入 199.48 租金收入
、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39.90 199.4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4,237.15 38,473.5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639845-7e16-457b-92ef-8a1438456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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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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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3002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a1ce1b-c461-4650-9748-bbbbd62ba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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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行云科技(30020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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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
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208 号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云科
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行云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行云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行云科技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一)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向范波平转让了香港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2025 年 9 月
完成交接,该股权转让存在审议程序瑕疵,行云科技未及时公告披露。
(二)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股东肖四清先生、王维先生与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1 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2 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3号)。因
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上述立案调查结果,相关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 号)的公告。
2026 年 4 月 24 日,针对上述事宜,公司披露了股东肖四清先生、王维先生与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肖四清、王维、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深证上[2026]538 号)文件。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行云科技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
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六、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公告了《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要求移
交公司资料、印章和证照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并于当月取得母公司的公章和换发的营业执照、信披系列 U 盾等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实现对包括株式会社 TIZA、长沙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内
的 26 家子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等资质和资源的控制,但仍存在少部分子公司的交接尚未完成,截至报告出具日,上述公司均已完
成交接或处置。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85e6c0-47a5-455b-8387-5a88b186b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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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行云科技(30020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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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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