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1 *ST亿通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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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8 │*ST亿通(30021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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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25 │*ST亿通(300211):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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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 │*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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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 │*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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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 │*ST亿通(300211):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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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 │*ST亿通(300211):关于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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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 │*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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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 │*ST亿通(30021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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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ST亿通(3002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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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ST亿通(300211):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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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8│*ST亿通(30021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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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股东王振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5,682,2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305%)股东王振洪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9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61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振洪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振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桂珍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267,04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6.8681%。其中,王振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5,682,2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0305%;王桂珍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为5,584,7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75%。王桂珍女士与王振洪先生系夫妻关系,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
王振洪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612%。减持期
间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具体减持
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振洪先生及王桂珍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限届满后
,在其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021 年 1月 5日,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王振洪签署《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振洪将其所持亿通科技 90,772,524 股股份(占亿通科技总股本的 29.99%,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安徽顺源。2021 年 01 月 07 日,王振洪先生承诺:1.本人于亿通科技 2011 年 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
间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限届满后,在其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以下简称"原自愿性锁定承诺")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人剩余所持有的亿通科技股份继续履行原自愿性锁定承诺。3.为避免
歧义,如本次股份转让未能完成,本人将继续履行原自愿性锁定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和承诺书》等有关规
定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止,王振洪先生及王桂珍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发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振洪先生及王桂珍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振洪先生提交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3ac4901-b28b-4680-995e-0590b7780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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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25│*ST亿通(300211):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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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钢先
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陈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陈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钢先
生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陈钢先生的通知,陈钢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
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c9a7fa00-dc9e-41e0-a5e5-2e0281a05f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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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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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f4fd07ff-67c1-4f20-86bf-3cd3fe8e2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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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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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15d8696-01d2-44ca-904c-47856468a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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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ST亿通(300211):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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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众华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亿通科技同行业客户共 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
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
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靓旻,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1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龚立诚,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计费用 60 万元;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及审计
范围拟定为 65 万元,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后续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与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096db9f-bbda-4df0-8d6f-c669f2773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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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ST亿通(300211):关于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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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
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三年(即延续至2028年11月11日)。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11月11日召
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西南证券亿通科技员工持
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亿通科技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25日,西南证券亿通科技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亿通科技股票454,700
股,成交均价约为23.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54%。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25日。
2019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
理人》的议案。鉴于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西南证券亿通科技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即将到
期,公司结合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由原管理人西南证券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具体管理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2015年度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目前持有公司股票的总数量为863,93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28%;累计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20,574.97元(含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二、关于延长201
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情况
(一)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二)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延长存续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2015年 11月
11日至 2017年 11月 11日止。公司于2017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一年(即延续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公司
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续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延长 2015年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于 2019 年 9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
对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续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延长 2015 年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即延续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 2021 年 9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一年(即延续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于 2022 年 9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三年(即延续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三)本次延长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的情况
鉴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利益。公司于2025年 8月22日召开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九次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三年(即延续至 2028 年 11 月 11 日)。
在存续期内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即第1期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亿通科技全部股份,并根据《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相关权益分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8a05bd1e-f5b2-4284-a937-7cb1af102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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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ST亿通(3002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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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内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于2025年8月2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c599f12-26e7-4d4e-80fe-5020c0e2a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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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ST亿通(30021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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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通(300211):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cd3915f-58a4-4b51-b002-1c2bc9db4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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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ST亿通(3002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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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
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
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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