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2 易华录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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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2 │易华录(300212):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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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2 │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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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47 │易华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2024年三季度业绩亏损的关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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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6 │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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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5 │易华录(30021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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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4 │易华录(3002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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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8:12 │易华录(3002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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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2 │易华录(30021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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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2 │易华录(30021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易华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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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2 │易华录(30021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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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2│易华录(300212):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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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于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杜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杨新臣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杨新臣先生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7 年 6 月 24 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新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减持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杜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杜欣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061c5b25-e0c6-40aa-9aeb-e6e709218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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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32│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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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8d69d83d-db25-402e-8855-d52899f3b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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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47│易华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2024年三季度业绩亏损的关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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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2024年三季度业绩亏损的关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9a1c4f47-f7a4-4516-98ab-cc2a343b1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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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6│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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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
二)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3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68d9192-01a5-4a5f-8476-678a6262f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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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5│易华录(30021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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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
二)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海英女士主持,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288d9ee-65de-4768-9990-abcb86e26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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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4│易华录(3002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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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439fa51-5cda-43d8-b32a-a4a216758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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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8:12│易华录(3002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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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293792e7-7bd5-4f9b-8e29-cc517c36a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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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2│易华录(300212):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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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年 9月 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9月 12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9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 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1 人,代表股份273,074,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3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57,336,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7
人,代表股份 15,738,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9 人,代表股份 15,741,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1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627 人,代表股份 15,738,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1%。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651,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0%;反对 14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 2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17,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8%;反对 148,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53%;弃权 27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9%。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并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219,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66%;反对 473,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 257,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0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55%;反对 473,95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0%;弃权 257,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36%。
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fda3d943-4d25-42cc-a55a-d6bb2cec6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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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2│易华录(30021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易华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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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易华录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a9f88a39-74e3-4008-8ebc-9c4694d89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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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2│易华录(30021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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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5a730897-1014-49b3-9b70-b59b2cf29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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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6:26│易华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2024年半年度业绩亏损的关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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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2024年半年度业绩亏损的关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bb371b84-3736-4353-8697-7e10bdaea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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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0:00│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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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
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工商部门相关要求,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243.3323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989.2422万
元。 元。
第九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经理(以下称为“总裁”)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如总裁产生变更,则由新任公司总裁担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243.3323万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5000万
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71989.2422万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内容修订,拟由公司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满孝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870d4a72-ec53-4b04-9379-8828f3f84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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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0:00│易华录(30021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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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满孝国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满孝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满孝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满孝国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2281160,传真:010-52281188
电子邮箱:zhengquan@ehualu.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 号华录大厦 10 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7fa54ab0-23ba-430b-8288-d184db0eb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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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0:00│易华录(30021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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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并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
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邮政编码:100043
联系人:崔晓雯
电话:(010)52281270
传真:(010)522811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da52f316-1721-40cd-a6e0-3815a6d85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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