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2 易华录 更新日期:2025-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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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1 │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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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0 │易华录(300212):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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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0 │易华录(30021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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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 │易华录(300212):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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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 │易华录(300212):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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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 │易华录(30021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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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 │易华录(300212):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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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 │易华录(30021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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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 │易华录(300212):易华录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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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 │易华录(3002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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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1│易华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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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5月 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根据本次《公司章程》内容修订,拟由公司行政部
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a4506ca-9d92-42e1-98d5-09abafd48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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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0│易华录(300212):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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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
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
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黎先生、杜欣军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刘乐乐女士回避表决。本
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月 14日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
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
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2、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财务状况
截至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123.6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17.09亿元人民币。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22.
3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 12.24亿元人民币。
4、履约能力
财务公司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二)合作内容
1、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
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三)服务价格
1、存款服务
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乙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
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甲方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交易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
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甲方合并报表中
总资产的 50%(含)。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 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
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
年。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制
定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交易目的与必要性分析
本项关联交易旨在于满足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的需求。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电科成员单位的
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预计能够加速自身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促进自身发展。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0万元,贷款余额为 0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基于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
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措施能有效规避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
、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c84911a5-a1f8-48dd-b297-bc31291f5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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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0│易华录(30021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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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5月 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海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
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谨慎、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正、公平、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电子科技
财务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情况,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61bf072-a734-465a-bd9c-91c56e4d7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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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易华录(300212):公司章程(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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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公司章程(2025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fbf7be5-4a2c-4311-aebe-f2b72e6a7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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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9│易华录(300212):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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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
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
10.00 关于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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