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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2(*ST易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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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2 *ST易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8:22 │*ST易录(300212)::关于召开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202..│ │ │. │ ├─────────┼──────────────────────────────────────────────┤ │2026-07-20 18:22 │*ST易录(300212):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 │人会议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7 18:08 │*ST易录(300212):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 │ ├─────────┼──────────────────────────────────────────────┤ │2026-07-14 18:25 │*ST易录(300212):关于联营企业收到法院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 ├─────────┼──────────────────────────────────────────────┤ │2026-07-10 17:52 │*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 │2026-07-10 17:06 │*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关注公告 │ ├─────────┼──────────────────────────────────────────────┤ │2026-07-06 18:38 │*ST易录(300212):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3 20:01 │*ST易录(300212):关于召开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2026年│ │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 │2026-07-03 19:27 │*ST易录(300212):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 ├─────────┼──────────────────────────────────────────────┤ │2026-06-30 19:46 │*ST易录(3002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0 18:22│*ST易录(300212)::关于召开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202... ─────────┴────────────────────────────────────────────────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华录01”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 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以下简称“22华录01”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召集本次会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华录01” 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8002.SZ (三)证券简称:22华录01 (四)债券余额:5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票面利率:3.80% (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 (四)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7月17日9时至2026年7月17日17时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方式召开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已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将表决文件邮寄至会议指定联系地址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至会议指定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表决。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 托一名委托代理人;2、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3、发行人委派或邀请的人员;4、见证律师;5、其他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参加的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提前兑付“22华录01”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资金安排,发行人拟提前兑付“22华录01”。 会议的出席情况:“22华录01”债券总张数为5,000,000张,回避表决的债券共650,000张,有表决权的债券共4,350,000张。以 通讯方式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代表(或其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3,885,000张,占本期 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89.31%。 表决结果:同意3,885,00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89.31%;反对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 465,00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69%。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所审议议案经代表超过本期未 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代表(或其代理人)同意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五、附件 1、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 )(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7f02fea-c5fc-42bc-b041-008a0b4ad6ae.PDF ─────────┬──────────────────────────────────────────────── 2026-07-20 18:22│*ST易录(300212):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 *ST易录(300212):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见证法律意见 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10375ba-a889-4070-89f6-150b078139af.PDF ─────────┬──────────────────────────────────────────────── 2026-07-17 18:08│*ST易录(300212):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案件金额合计:754,452,447.30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不排 除承担相关责任的可能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 等诉讼相关材料,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第三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与被告蓝安 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将易华录列为第二被告(【2026】苏03民初296号) 。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 被告一: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蓝安数据及第二被告易华录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38,890,000元、利息15,562,447.30元,本息暂共计754,452,447 .3元(上述欠款本息暂计算至2026年5月21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20年9月14日,第一被告蓝安公司以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为由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 支行(牵头行、代理行)、第三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副牵头行)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 》及相应补充协议(合同编号:TSYT202001),合同约定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作为牵头行(代理行),第三 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科技支行作为副牵头行,向第一被告蓝安公司提供98,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从首笔贷 款资金的提款日/生效日起至2031年9月13日。2020年9月10日,第二被告易华录关于对蓝安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支持事项向原告提交《 承诺函》一份。 合同签订后,原告作为牵头行及第三人江苏银行徐州科技支行作为副牵头行分别向被告蓝安公司发放部分贷款。现原告认为第一 被告蓝安公司构成违约。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共计约23,091.08万元,占公司2 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11.8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作为被告及被申请人累计未披 露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22,341.06万元,共计46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作为原告及申请人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合计750.02万元,共计7起。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3bfe83c-8126-49e0-baef-68e3c483ba67.PDF ─────────┬──────────────────────────────────────────────── 2026-07-14 18:25│*ST易录(300212):关于联营企业收到法院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联营企业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安公 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苏0312破申10号,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港东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港东”)对被申请人蓝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1、破产申请人:江苏港东建设有限公司。 2、申请事由:申请人江苏港东以蓝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 蓝安破产清算。法院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并向债务人蓝安公司邮寄《民事裁定书》。 3、法院认为:蓝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港东对被申请人蓝安 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被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MA1W90XC5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已涤除 注册资本:49,287.08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工 程、智能工程设计、维护,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交通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通讯工程 、网络工程施工,电信业务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蓝安公司是“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公司,根据蓝安公司《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权相关约定,易 华录对蓝安公司未形成控制,蓝安公司不在易华录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蓝安公司的股权投资已全额确认损失,对 蓝安公司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bbb58a4-30b7-43d3-92e3-07b8447fda48.PDF ─────────┬──────────────────────────────────────────────── 2026-07-10 17:52│*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 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 的公告》(联合〔2026〕2110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就公司债务逾期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一)前期债务逾期的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截至2026年5 月25日公司累计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10,879.00万元。 (二)债务逾期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6日,公司新增部分逾期债务,累计逾期债务金额12,93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日期 逾期金额 1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3 940.18 2 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3 488.32 3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4 573.33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 易华录 2026/4/14 5,000.00 5 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4/25 234.21 6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5 807.60 7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 2026/5/15 944.79 技术有限公司 8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8 1,130.17 9 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8 568.32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 易华录 2026/6/21 73.67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易华录 2026/6/21 56.64 12 鞍钢集团成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27 333.00 13 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29 1,193.32 14 鞍资(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30 133.29 15 北京公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30 462.51 合计 12,939.35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于2026年5月19日 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目前已被启动预重整,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对公司下达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需停止对外清偿债务。公司将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统筹考虑各类因素,保障债权人 权益。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德证券已就本期债券提前兑付事项向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审议相关议案。 中德证券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担保人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人相关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2b33b71-1602-40e6-af2c-1839005ead2f.PDF ─────────┬──────────────────────────────────────────────── 2026-07-10 17:06│*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关注公告 ─────────┴──────────────────────────────────────────────── *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关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76218d1-57f3-4d30-8885-17857cebd433.PDF ─────────┬──────────────────────────────────────────────── 2026-07-06 18:38│*ST易录(300212):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 一、前期债务逾期的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累计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10,879.00万元。 二、债务逾期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增部分逾期债务,累计逾期债务金额为12,93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日期 逾期金额 1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3 940.18 2 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3 488.32 3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4 573.33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 易华录 2026/4/14 5,000.00 5 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4/25 234.21 6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5 807.60 7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 2026/5/15 944.79 息技术有限公司 8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8 1,130.17 9 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8 568.32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 易华录 2026/6/21 73.67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易华录 2026/6/21 56.64 12 鞍钢集团成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27 333.00 13 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29 1,193.32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日期 逾期金额 14 鞍资(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30 133.29 15 北京公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6/30 462.51 合计 12,939.35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于2026年5月19日 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目前已被启动预重整,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对公司下达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需停止对外清偿债务。公司将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统筹考虑各类因素,保障债权人 权益。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e65b7a8-a0aa-4345-bf93-4c170053fdfa.PDF ─────────┬──────────────────────────────────────────────── 2026-07-03 20:01│*ST易录(300212):关于召开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2026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ST易录(300212):关于召开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f8b7f44-1b48-4493-ab4a-33f75bd1f0ce.PDF ─────────┬──────────────────────────────────────────────── 2026-07-03 19:27│*ST易录(300212):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6月5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遴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1、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债权人华路易 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2、2026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北京一中院作出(2026) 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3、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北京一中院作出 (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4、2026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5、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6、2026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等 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临时管理人通知,截至意向投资人报名期限届满,共有37家(2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1个报名主体 )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目前,临时管理人正在协助相关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组织 开展相关反向尽职调查工作,临时管理人将持续有序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工作。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遴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4、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 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 (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6、目前,公司因流动性问题存在多笔金融债务逾期,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2026-034 )。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公司包括 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30余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对公司日常收支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 。 7、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4cabeaae-e24c-4ef0-9941-e102d9530c5d.PDF ─────────┬──────────────────────────────────────────────── 2026-06-30 19:46│*ST易录(3002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易录(3002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b7f154c-2ca4-4182-87fd-e7600de0c18d.PDF ─────────┬──────────────────────────────────────────────── 2026-06-30 19:46│*ST易录(3002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易录(3002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81a1190-eec7-4a4e-bbf9-94dd9a687657.PDF ─────────┬──────────────────────────────────────────────── 2026-06-30 19:45│*ST易录(300212):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5年度 ─────────┴──────────────────────────────────────────────── *ST易录(300212):易华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5c24e2a-e3ba-4bf5-ae8f-3da2fc4303bd.PDF ─────────┬──────────────────────────────────────────────── 2026-06-30 19:45│*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延迟出具易华录及其相关债项 │定期跟... ─────────┴──────────────────────────────────────────────── *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延迟出具易华录及其相关债项定期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a88d589-25f3-4e97-b16b-1e95f4ce1a7d.PDF ─────────┬──────────────────────────────────────────────── 2026-06-29 17:32│*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出具易华录及其相关债项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48002.SZ 22 华录 01 AA-/负面 AA/负面 2026 年 5 月 28 日 5.00 亿元 2027/08/17 踪评级报告。后续,联合资信将与公司保持沟通,并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之前完成跟踪评级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11675d66-0d1a-4bb2-b2ed-89d70bf59eb7.PDF ─────────┬──────────────────────────────────────────────── 2026-06-16 18:38│*ST易录(300212):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定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6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124,004股,占股本总数31.83%)以书 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 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 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5.00属于需部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以上提案将对公司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 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邮政编码:100043 联系人:崔晓雯 电话:(010)52281270 传真:(010)522811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3105170-b564-4ae0-a605-194e885e15e1.PDF ─────────┬──────────────────────────────────────────────── 2026-06-16 18:38│*ST易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星期二)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9c9d818-4e6e-4248-b1da-2b6bbc8858ae.PDF ─────────┬──────────────────────────────────────────────── 2026-06-16 18:38│*ST易录(30021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构建科学规范的激励 约束机制,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权益的有机结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遵循以下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经营业绩、履职表现相匹配,奖罚对等。 (二)短期与长期兼顾:平衡当期激励与长期可持续发展,防范短期行为。 (三)合规透明:薪酬决策程序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及工资总额管理,上市公司在集团公司和直接控股成员单位的指导 下,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开展年度及任期绩效 考评。 (二)制定审查薪酬政策方案: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业绩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薪酬计划与方案,审查薪酬政策的合理性、市场 竞争力,涵盖绩效评价标准、奖惩机制等内容。 (三)拟定并管理激励计划:负责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核查激励对象资格,审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的条件是否合规,处理不符合条件的授予或归属情形。 (四)向董事会提建议: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计划、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若董事会 未采纳其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六条 股东会职责 (一)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二)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以及薪酬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止付、追索扣回等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薪酬管理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职责 (一)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及薪酬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扣回等重大事项。 (四)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薪酬管理职权。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的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对应的薪 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 以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当地工资水平拟定,该津贴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4、因履职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因履职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 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部分构成。 (一)高级管理人员中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依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市场水平、上级单位政策要求等因素确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中其他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按主要负责人基础年薪的60%-90%确定,按正职管理的副职领导人员基本年薪与 主要负责人基础年薪标准相同,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基本年薪按较高的一方确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效益下降绩效薪酬下降或者不增长,当年新增亏损的绩效薪酬应当下降。 (四)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扣减全部绩效 工资。 (五)高级管理人员属于成员单位间调动任职的绩效工资,按原单位原任职务水平同新任职单位新任职务水平相比,执行就高原 则,该规定在新任职务三年(36个月)有效。 (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分为当期兑现和延期支付两部分,其中 70%在根据考核年度结果当期兑现,30%作为任期激励转入 个人延期支付账户,在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核定发放。 (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可制定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形式包括限制性股权激励等,其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第十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可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岗位或分工调整情况 、行业薪酬水平、上级单位政策等因素适时调整,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薪酬支付与递延机制 第十一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兑现”原则。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亏损阶段不预发绩效,公司 盈利阶段可根据绩效薪酬按1倍基本薪酬预发。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清算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业绩联动。绩效指标设计中应包含一定占比的利润指标,确保绩效与公司整体经营 状况绑定。 第十三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 者以任免决议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第十四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依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公司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根据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第十六条 违法违纪违规的薪酬止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兑现的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益;对相关行为发生期内已 发放的部分,予以相应比例或全额追回。 (一)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重大不 稳定事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机关处理的。 (三)根据考核评价、审计检查结果,违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存在瞒报财务状况、虚报工作业绩 等情况并对核定考核目标完成值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 (六)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形。 相关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若其严重程度依法需由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其他具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介入处理的,公司依法进行移 送。 第十七条 薪酬追溯扣回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通过离任审计、清产核资等程序,如发现因任期内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等情况, 已经造成或可能导致后续形成不良资产、投资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其任期内的考核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并扣 回相关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益。 (二)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事项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涉及董事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九条 退出公司的薪酬处理规定 (一)自然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即自然解聘,绩效薪酬及任期激励根据审计及考核结果,于任期结束后一次性 发放。因退休、健康问题或协商解聘的,参照自然解聘进行薪酬发放。 (二)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退出公司而任期未满的,视为放弃任期激励,取消任期激励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实际 在岗时间及在岗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束后发放。 (三)按退出规定解聘。对目标考核未达到底线要求、严重违纪违法或因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公司按退出规定予以解聘的, 当期任期激励取消发放。当年绩效薪酬根据本人实际在岗时间及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二十条 调整岗位的,薪酬待遇按照岗变薪变、以岗定薪原则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上述文件存 在不一致,优先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21dbac7-2e92-4617-883d-7a11790dbd3c.PDF ─────────┬──────────────────────────────────────────────── 2026-06-10 00:00│*ST易录(3002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5.00属于需部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以上提案将对公司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 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邮政编码:100043 联系人:崔晓雯 电话:(010)52281270 传真:(010)522811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b6cf901-63a5-4cf5-8d8a-8ccfa873c59d.PDF ─────────┬──────────────────────────────────────────────── 2026-06-05 18:54│*ST易录(300212):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ST易录(300212):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e158e11-1fbf-4f1d-8546-42127dfdbcfd.PDF ─────────┬──────────────────────────────────────────────── 2026-06-02 20:34│*ST易录(300212):关于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5月29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 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目前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发出债权申 报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 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相关事项 为尽快推动公司预重整工作,充分识别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为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重整方案提供依据,根据《 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公司预重整 案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为“中介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易华录成立于2001年4月30日,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212.SZ),注册资本为71,989.2422万元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经营期限为2008年9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 0802085421K,法定代表人为肖益。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说明 为向各参选中介机构明确选聘的具体要求,便于参选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理人特制定参选指引(详见附件内容)。参选中介机 构应于2026年6月7日下午18时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 ,将组织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另行确定并通知相应参选中介机构。 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中介机构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本公告及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易华录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3521268395 联系邮箱:ehualuguanliren@vip.163.com 工作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华录大厦9层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 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 (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目前,公司因流动性问题存在多笔金融债务逾期,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2026-034 )。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公司包括 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30余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对公司日常收支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 。 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4651514-f261-4f67-bac2-3f7e28465518.PDF ─────────┬──────────────────────────────────────────────── 2026-06-01 19:50│*ST易录(300212):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5月29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 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 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现就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易华录债权人应于2026年6月28日(含当日)前,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 《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为减少各债权人出行压力,此次申报采取“线上提交+线下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人完成线上网络提交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债权人接到临时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 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预重整临时管 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968201 联系人:易华录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5010591279、15010591029 工作邮箱:ehualuguanliren@vip.163.com 工作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华录大厦9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如未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 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 在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后继续有效。 (二)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易华录预重整相关事项并行 使权利。 (三)如未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的材料继续有 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 正、修改。 本通知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易华录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债权)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 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 (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目前,公司因流动性问题存在多笔金融债务逾期,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2026-034 )。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公司包括 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30余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对公司日常收支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 。 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51955ff-5e5b-48bd-bda8-529e0cedb14f.PDF ─────────┬──────────────────────────────────────────────── 2026-06-01 19:50│*ST易录(3002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212)股票于 2026 年 5月 29 日、2026 年 6月 1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收到 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 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同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华路易云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 2026年 5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 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能 否顺利实施完毕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已被法院启动预重整,但公司后续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重整 能否顺利实施完毕也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 实施产生影响。 4、因公司 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如后 续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5、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 2026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 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6、目前,公司因流动性问题存在多笔金融债务逾期,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2026 -034)。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公司 包括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 30 余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对公司日常收支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 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现金 流压力。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cc04db1a-614a-4d4f-b503-6c271ff0dbe1.PDF ─────────┬──────────────────────────────────────────────── 2026-05-29 19:44│*ST易录(300212):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5月29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易华录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 理人。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 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之相关规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 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 (二)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三)监督债务人履行《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规定的义务,并及时向本院报告; (四)明确重整工作整体方向,组织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五)根据需要指导和辅助债务人引进重整投资人; (六)根据情况向本院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或预重整工作报告。 二、《决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及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 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目前各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 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 (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目前,公司因流动性问题存在多笔金融债务逾期,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2026-034 )。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公司包括 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30余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对公司日常收支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 。 6、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ed9a531-581c-4278-b297-8a4a57d1f370.PDF ─────────┬──────────────────────────────────────────────── 2026-05-29 18:06│*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 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 的公告》(联合〔2026〕2110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就公司债务逾期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一)前期债务逾期的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就公司债务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累计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11,348.17万元。 (二)债务逾期进展情况 自前次公告披露以来,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直接偿还、金融机构借新还旧等方式,已化解部分逾期债务,同时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累计逾期债务金额为10,87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日 逾期金额 1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 易华录 2026/2/13 940.18 (天津)有限公司 2 核晟融资租赁(上 易华录 2026/2/13 488.32 海)有限公司 3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 易华录 2026/2/14 573.33 限公司 4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 成都金易数据湖信息 2026/3/13 192.07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易华录 2026/4/14 5,000.00 司北京五方支行 6 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 易华录 2026/4/25 234.21 赁有限公司 7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 易华录 2026/5/15 807.60 限公司 8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 2026/5/15 944.79 有限公司 息技术有限公司 9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 易华录 2026/5/18 1,130.17 (天津)有限公司 10 核晟融资租赁(上 易华录 2026/5/18 568.32 海)有限公司 合计 10,879.00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于2026年5月19日披 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目前已被启动预重整,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对公司下达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需停止对外清偿债务。公司将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统筹考虑各类因素,保障债权人权 益。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德证券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担保人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人相关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f34b6ed-87ea-48e5-ad23-751d841b6751.PDF ─────────┬──────────────────────────────────────────────── 2026-05-28 17:52│*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债务逾期进展的关注公告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48002.SZ 22 华录 01 AA-/负面 AA/负面 2026 年 5 月 26 日 5.00 亿元 2027/08/17 统筹考虑各类因素,保障债权人权益。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近年来持续亏损,现金流弱化,债务压 力大,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期间,需对未来经营、财务及债务逾期情况持续关注。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上次评级结果不变, 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bbb-,外部支持提升 6 个子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联合 资信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及时评估并披露相关事项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4776694-ee87-4452-8115-1e0069306330.PDF ─────────┬──────────────────────────────────────────────── 2026-05-26 19:44│*ST易录(300212):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 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34,514.47万元(含本数)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9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7,459,09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27.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699,813.4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580, 890.82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11月 7日出具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3】第 6014号)审验。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069.98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超级存储研发项目 30,969.46 13,983.83 2 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 111,414.77 49,597.06 及产业化项目 3 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 93,769.78 47,164.93 知服务平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7,000.00 46,241.30 合计 323,154.01 156,987.12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5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25日召开 202 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 项目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以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号 入金额 金金额 1 超级存储研发项目 13,983.82 13,845.38 2 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 49,597.06 66,042.38 及产业化项目 3 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 47,164.93 30,858.06 知服务平台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110,745.82 110,745.8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 1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级存储研发项目”“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 35,485.5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106,289.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50,698.49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不 含结息)。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含本数)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2个月。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经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 34, 514.47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延期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会超过 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用于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34,514.47万元(含本数)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不确 定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0c44139-b66c-4a63-a80a-479bbfad9f19.PDF ─────────┬──────────────────────────────────────────────── 2026-05-26 19:44│*ST易录(300212):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 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易华录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 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9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7,459,09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27.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699,813.4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580, 890.82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11 月 7 日出具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3】第 6014 号)审验。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且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069.98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以募集资 号 额 金投入金额 1 超级存储研发项目 30,969.46 13,983.83 2 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11,414.77 49,597.06 3 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 93,769.78 47,164.93 4 补充流动资金 87,000.00 46,241.30 合计 323,154.01 156,987.12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号 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超级存储研发项目 13,983.82 13,845.38 2 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49,597.06 66,042.38 项目 3 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 47,164.93 30,858.06 台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110,745.82 110,745.8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级存储研发项目”“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 35,485.5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106,289.60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50,698.49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不含结息)。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含本数)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经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 34, 514.47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延期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会超过 12 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用于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34,514.47 万元(含本数)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保荐机构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 还的不确定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76906d2-cd21-443a-aba0-09a4920df2ab.PDF ─────────┬──────────────────────────────────────────────── 2026-05-26 19:44│*ST易录(3002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日(星期 二)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34,514.47万元(含本数)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6df6ea1-9bcd-4e29-8e84-16a8991aa07c.PDF ─────────┬──────────────────────────────────────────────── 2026-05-26 17:36│*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预重整相关事项关注公告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48002.SZ 22 华录 01 AA-/负面 AA/负面 2026 年 5 月 8 日 5.00 亿元 2027/08/17 收到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显示,2026 年 5 月 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 的(2026)京 01 破申 407 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在预重整期间需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 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 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四)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 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五)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 者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除外;(六)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另外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 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近年来持续亏损,现金流弱化,债务压 力大,若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 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未来需持续关注。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上次评级结 果不变,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bbb-,外部支持提升 6 个子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 面。联合资信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预重整进度保持密切关注,及时评估并披露相关事项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 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32842ff-e464-4882-9f7d-f18a36139897.PDF ─────────┬──────────────────────────────────────────────── 2026-05-25 18:21│*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dcfbeee7-20b3-489f-9511-8f63b53b966c.PDF ─────────┬──────────────────────────────────────────────── 2026-05-25 18:21│*ST易录(300212):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 一、前期债务逾期的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前期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1)、《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就公司债务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累计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 计11,348.17万元。 二、债务逾期进展情况 自前次公告披露以来,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直接偿还、金融机构借新还旧等方式,已化解部分逾期债务,同时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逾期债务金额为10,87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借款人 到期期 逾期金额 1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3 940.18 2 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3 488.32 3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2/14 573.33 4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金易数据湖信息技术有 2026/3/13 192.07 限责任公司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 易华录 2026/4/14 5,000.00 6 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4/25 234.21 7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5 807.60 8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 2026/5/15 944.79 有限公司 9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8 1,130.17 10 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易华录 2026/5/18 568.32 合计 10,879.00 三、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于2026年5月19日披 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目前已被启动预重整,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对公司下达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需停止对外清偿债务。公司将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统筹考虑各类因素,保障债权人权 益。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59e480c1-17bc-4cae-af61-f08e4150b450.PDF ─────────┬──────────────────────────────────────────────── 2026-05-25 17:26│*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易华录启动预重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 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 的公告》(联合〔2026〕2110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易华录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就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 法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事项进行公告: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华路易云科技有限 公司向本院申请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并申请对易华录公司启动预重整,易华录公司无异议,并自愿承担预重整的 相关义务。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其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法院决定对易华录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 ,易华录公司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本院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2、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 3、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4、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5、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者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除外; 6、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 、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 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 的成功率。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风险提示 1、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 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 (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德证券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担保人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 托管理人相关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d3813461-d859-40ba-ba1a-8616752936ce.PDF ─────────┬──────────────────────────────────────────────── 2026-05-19 20:52│*ST易录(3002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212)股票于 2026年 5月 18日、2026年 5月 19日连续 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收到 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或“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 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同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华路易云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详见公司于今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 司重整能否顺利实施完毕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详见公司于今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能否顺 利实施完毕也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 实施产生影响。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738de37-930c-414d-ac5d-fd8f8c93f5d0.PDF ─────────┬──────────────────────────────────────────────── 2026-05-19 20:52│*ST易录(300212):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5月15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路易云”或“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 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202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4、法院本次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后 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 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重整,并申请对易华录公司启动预 重整,易华录公司无异议,并自愿承担预重整的相关义务。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其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 本院决定对易华录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易华录公司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本院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 (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四)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五)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者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除外; (六)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 、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 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 的成功率。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风险提示 1、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 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 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 (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34e691a-8981-4a75-9b42-4b0e92a3c85f.PDF ─────────┬──────────────────────────────────────────────── 2026-05-19 20:52│*ST易录(30021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能够 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裁肖益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满孝国先生,独立董事赵卫东先生(如遇特 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y9d5j1QFz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a759dd4-eada-478e-b445-4355100a3003.PDF ─────────┬──────────────────────────────────────────────── 2026-05-19 17:52│*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067c57b-2aa3-470f-a8a6-619e1811ffe1.PDF ─────────┬──────────────────────────────────────────────── 2026-05-15 21:31│*ST易录(300212):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 *ST易录(300212):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d89e27e-dba4-4a9a-a5e1-cab2beb6220f.PDF ─────────┬──────────────────────────────────────────────── 2026-05-15 21:31│*ST易录(300212):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ST易录(300212):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d0868b7-abc8-4628-8665-c56e8e5cf969.PDF ─────────┬──────────────────────────────────────────────── 2026-05-15 20:53│*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1df669b-7319-415b-8d8d-692dcfd21d1e.PDF ─────────┬──────────────────────────────────────────────── 2026-05-13 19:20│*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进行了 202 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泽皓、崔学良 (三)培训时间:2026年 5月 9日 (四)培训人员:赵泽皓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募 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及股票交易规范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以及近期上市公司处罚情况等内容。此外,中德证券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规定进行了廉洁从业的宣导及培训,强化公司对廉洁从业监管规定的学习和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授课,加强了易华录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等进一步深入了解,有助于提高易华录的规范运作和信 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970683c-d437-4974-bf66-a0394c845e58.PDF ─────────┬──────────────────────────────────────────────── 2026-05-08 17:20│*ST易录(30021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华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关注 │公告 ─────────┴────────────────────────────────────────────────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48002.SZ 22 华录 01 AA-/负面 AA/负面 2026 年 4 月 24 日 5.00 亿元 2027/08/17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近 年来持续亏损,现金流弱化,未来需持续关注。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上次评级结果不变,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bbb-,外部 支持提升 6 个子级,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联合资信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保持密切 关注,及时评估并披露相关事项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3c25618-5c57-4886-bfc8-d715ced189eb.PDF ─────────┬──────────────────────────────────────────────── 2026-05-07 20:10│*ST易录(3002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212)股票于 2026年 4月 30 日、2026 年 5月 6日、20 26 年 5月 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5946437-3d7c-440b-bd4b-d8b4a8b22d4f.PDF ─────────┬──────────────────────────────────────────────── 2026-05-06 18:38│*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2025年度业绩亏损等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易华录2025年度业绩亏损等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01291ed-a89e-463f-91e8-72db00603d9c.PDF ─────────┬──────────────────────────────────────────────── 2026-04-28 20:54│易华录(300212):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卫东) ─────────┴──────────────────────────────────────────────── 易华录(300212):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卫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32a1d8-e71b-427b-9f8b-e87867b222d7.PDF ─────────┬──────────────────────────────────────────────── 2026-04-28 20:54│易华录(300212):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严) ─────────┴──────────────────────────────────────────────── 易华录(300212):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06228b-0c47-4e1d-b599-ce9b7a323493.PDF ─────────┬──────────────────────────────────────────────── 2026-04-28 20:54│易华录(300212):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军) ─────────┴──────────────────────────────────────────────── 易华录(300212):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48547a-7e96-47ef-b204-4c85aedd204c.PDF ─────────┬──────────────────────────────────────────────── 2026-04-28 20:52│易华录(30021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修订)》第 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起停牌一天,自 2026 年 4 月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易华录”变更为“*ST易录”,股票代码仍为“30021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易华录”变更为“*ST易录”。 2、股票代码:300212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4月 30日。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个交易日,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开市起 复牌,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公司 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第 9.4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困难,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深耕交通主业,强化数据产业,以“一老一新”双主业协同发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认为现阶段持续市场开拓、保持经营 稳定是工作重心。公司在2026 年,重塑交通主业,在道路交通安全精准防控、城市交通精细化缓堵、车路云一体化、公路数字化、 交通运输等优势领域提供一系列优质的产品解决方案;强化数据产业,重点在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航道,以蓝光存储、磁光电存算 一体底座为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新型数字城市建设、政府公共数据运营与企业数据资产化服务。 2、强化现金流管理,加大对应收款项回收,并通过资产处置回笼资金。持续拓宽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始终推进内部多部门联 动的回款催收策略,利用现场登门催要加诸法务催收、诉讼等手段,集中力量在大额项目、关键省市,重点施力。并持续梳理股权等 资产,在适当时机处置回笼资金。另外,鉴于公司主要带息负债债权人为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其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 可申请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维持,降低当期偿债压力;另一方面,外部带息负债已有部分签订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款安排等 协议,力争缓解整体资金压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中第 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号中国华录大厦 B座十层 邮政编码:100043 电话:(010)52281270 传真:(010)52281188 邮箱:zhengquan@ehualu.com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a8f23f-6dfd-4946-9d22-a17768b8b3ec.PDF ─────────┬──────────────────────────────────────────────── 2026-04-28 20:52│易华录(30021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2,716,723,934.54 元, 母公司实现净亏损为2,785,555,732.6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34,691,597.29元,母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76,337,658.04元。 鉴于 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 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5,638,192.12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16,723,934.54 -2,864,962,302.82 -1,889,987,897.0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43,103,119.04 172,094,882.80 233,596,349.72 营业收入(元) 465,354,810.36 464,796,410.38 764,971,577.1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334,691,597.2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276,337,658.0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5,638,192.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490,558,044.8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5,638,192.1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48,794,351.5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3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2025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说明 鉴于 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 业务发展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3176e6-8239-4f20-ad0e-eb9e47e450d3.PDF ─────────┬──────────────────────────────────────────────── 2026-04-28 20:52│易华录(3002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易华录(3002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900930-494b-4ed1-853c-8d5cbd956b08.PDF ─────────┬──────────────────────────────────────────────── 2026-04-28 20:52│易华录(3002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易华录(3002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25da94-3a9c-48dd-802d-1297c49f704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易华录: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128.PDF ─────────┬──────────────────────────────────────────────── 2026-04-29│易华录: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144.PDF ─────────┬──────────────────────────────────────────────── 2025-10-28│易华录: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989.PDF ─────────┬──────────────────────────────────────────────── 2025-08-27│易华录: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9269.PDF ─────────┬──────────────────────────────────────────────── 2025-04-25│易华录: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557.PDF ─────────┬──────────────────────────────────────────────── 2025-04-18│易华录: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32859.pdf ─────────┬──────────────────────────────────────────────── 2024-10-30│易华录: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730.PDF ─────────┬──────────────────────────────────────────────── 2024-08-28│易华录: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640.PDF ─────────┬──────────────────────────────────────────────── 2024-04-25│易华录: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95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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