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3 佳讯飞鸿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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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0:09 │佳讯飞鸿(300213):关于公司签订海外项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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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4 │佳讯飞鸿(3002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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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3 │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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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3 │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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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 │佳讯飞鸿(3002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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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 │佳讯飞鸿(300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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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 │佳讯飞鸿(300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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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 │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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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 │佳讯飞鸿(30021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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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 │佳讯飞鸿(3002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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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0:09│佳讯飞鸿(300213):关于公司签订海外项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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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影响
合同的履行情况。
3、本次合同总金额为 5,841,600.00 美元,约合人民币 41,767,440 元(按汇率 7.15折算成人民币)。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Maziya GeneralServices (Pty) Ltd 签署了合同,合同总金额
为 5,841,600.00 美元,约合人民币41,767,440元(按汇率 7.15折算成人民币)。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Maziya General Services (Pty) Ltd
成立日期:1999年
注册号:2024/268676/07
地址:56 3rd Street, Booysen Reserve, Johannesburg, Gauteng, S.A.
业务范围:土建、房建、基础设施建设、通信信号集成、光电缆制造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Maziya GeneralServices (Pty)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Maziya General Services (Pty) Ltd 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5,841,600.00 美元,约合人民币 41,767,440 元(按汇率 7.15折算成人民币)。
2、工作范围:公司为项目提供综合调度解决方案,涵盖设计、供应、安装、测试、全生命周期维护支持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成功签署,是公司在南非市场获得的首个订单,也是公司海外直接承建项目中首个合同金额突破四千万人民币的
重大项目,具有里程碑意义。该项目旨在通过对南非核心铁路网络实施关键的从 GSM-R通信向 FRMCS的升级改造及MCX、多媒体调度
系统升级,实现其铁路运营的可靠性与运输效率的显著提升。此次突破不仅有力推动了公司在海外铁路通信领域的市场拓展与国际化
品牌影响力,更是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中非基础设施合作的重要实践,为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标杆形象
,并为进一步开拓全球铁路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2、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本订单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订单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影响合同
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a8b27156-2305-4b2b-b63f-ec5cc9e70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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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4│佳讯飞鸿(3002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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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9月 8日,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号院 1号楼公司一层 1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
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案数:(7)
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
作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 √
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 √
理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 √
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 √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3 、4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人数(3)人
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林菁先生为公司第 √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3.02 提名李力先生为公司第 √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3.03 提名莫小玲先生为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应选人数(2)人
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提名陈刚先生为公司第 √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4.02 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第 √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3.00、4.00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应选举 3名非独立董事和 2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5
年9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88号院1号楼证券事务部(收)。邮编:100095(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9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号院 1号楼公司 4层证券事务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雯玥
联系电话:010-62460088,传真:010-6249208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号院 1号楼,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95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会议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7a45359c-4985-4ae0-965d-58932c8b71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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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3│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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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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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3│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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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300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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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佳讯飞鸿(3002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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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为了提高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
核算与 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数字化信息系统和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的不断推进,全面升级后的ERP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为了提高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存货的领用和发出的计
价方法由原来的“计划成本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存货的领用和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计划成本法”。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存货的领用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5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存货的领用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考虑到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型号繁多、收发频繁等综合因素,将以前各期存货的领用和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
均法重新计算成本无法实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存货的领用和发出的计价方法由“计划成本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符合国家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各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97a8e79-2fa5-4687-bda6-63b0d255f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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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2│佳讯飞鸿(300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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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刚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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