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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4(日科化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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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4 日科化学 更新日期:2025-07-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4 18:08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04 18:08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02 19:12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06-30 17:12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全资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 ├─────────┼──────────────────────────────────────────────┤ │2025-06-30 17:12 │日科化学(30021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9 11:10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 │2025-06-18 20:47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6-18 20:47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 │2025-06-18 20:46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8 20:46 │日科化学(30021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7-04 18:08│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霞律师、王圣 然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 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 1097 号平安金融中心 16 层 1601、1602、1603、1604 Tel:(+86 531) 80671888 邮编:250014 1 www.deheng.com.cn 的,并已经提供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 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月 4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等相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发布的 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内容。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 1097 号平安金融中心 16 层 1601、1602、1603、1604 Tel:(+86 531) 80671888 邮编:250014 2 www.deheng.com.cn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 14:30 在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 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 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3.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 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1 人,代表股份 147,262,8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583%。其中,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1,477,7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2649%,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35 人,代表股份 15,785,0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35%,以 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138 人,代表股份19,018,7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886%。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 1097 号平安金融中心 16 层 1601、1602、1603、1604 Tel:(+86 531) 80671888 邮编:250014 3 www.deheng.com.cn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6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9%;反对 2,34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65%;弃权 1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6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1.9019%;反对 2,348, 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2265%;弃权 1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总数的 0.8716%。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6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9%;反对 2,34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65%;弃权 1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6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1.9019%;反对 2,348, 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7.2265%;弃权 1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总数的 0.8716%。 3.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议案》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 1097 号平安金融中心 16 层 1601、1602、1603、1604 Tel:(+86 531) 80671888 邮编:250014 4 www.deheng.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144,584,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10%;反对 2,501,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6%;弃权 1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34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5.9157%;反对 2,501, 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3.1520%;弃权 1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总数的 0.9322%。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4,819,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0%;反对 2,263,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3%;弃权 1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75,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7.1540%;反对 2,263, 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1.9033%;弃权 1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 总数的 0.9428%。 四、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 1097 号平安金融中心 16 层 1601、1602、1603、1604 Tel:(+86 531) 80671888 邮编:250014 5 www.dehe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39bb387c-72db-45b0-8a9c-3afe24344bd0.PDF ─────────┬──────────────────────────────────────────────── 2025-07-04 18:08│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3ef4018e-bc6f-4c01-9107-3df7ca4756a2.PDF ─────────┬──────────────────────────────────────────────── 2025-07-02 19:12│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 总股本为465,16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 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d2a65696-ac5b-432b-8e01-2e627b27514e.PDF ─────────┬──────────────────────────────────────────────── 2025-06-30 17:12│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全资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全资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53839e9e-9793-4880-bd94-b319f42bae67.PDF ─────────┬──────────────────────────────────────────────── 2025-06-30 17:12│日科化学(30021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2025年6月27日以专人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田志龙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韩成功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经营效益提升的需求,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间接控股子公 司山东日科塑胶有限公司向山东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潍国用(2009)第11003号”的48,117平方米工 业用地,以及仓库、车间等地上建筑物和部分二手、非全新设备,交易总金额为4,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31e497e0-7a97-42a4-8180-8614f93db467.PDF ─────────┬──────────────────────────────────────────────── 2025-06-19 11:10│日科化学(300214):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哈金贝斯(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哈金贝斯”)之控股子公司克拉玛依碳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和科技”)拟与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融汇公司”)合资成立克拉玛依融和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克拉玛依区工商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融和智算”)。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万元,其中碳和科技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融汇公司以货 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上述交易统称为“本次投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于 2025年 6月 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7922834234 3、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309号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志新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融汇公司系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关联关系:公司与融汇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克拉玛依融和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克拉玛依区工商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科创大厦 B座 310室 3、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 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 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信 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5、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融汇公司 2,040 51% 货币 碳和科技 1,960 49% 货币 合 计 4,000 100% - 四、拟签署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融汇公司 乙方:碳和科技 合资公司:融和智算 1、投资金额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万元,甲方认缴 2,040万元资本金,在合资公司中占 51%的股权;乙方认缴 1,960万元资本 金,在合资公司中占 49%的股权。 2、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1)股东会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对应的义务。股东会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人,乙方委派 1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董事兼任。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乙方委派。 (5)合资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甲方委派。 3、利润分配 项目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审计确认盈利后,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首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有); 其次,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提取); 最后,剩余的可分配利润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利润分配的时间和方式由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但原则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3个月内完成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 公司连续 5年综合平均分红比例未达到 6%以上时,双方均可启动退出机制。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合资公司将充分利用绿色金融低成本融资优势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采购国产算力设备,并托管至碳和科技数据中心,由碳和科技 收取 IDC服务费。算力服务租赁层面,由国产算力设备提供商指定客户向碳和科技采购算力服务,同时碳和科技再通过向合资公司采 购算力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使用需求。 2、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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