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4 日科化学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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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46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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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7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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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7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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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7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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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6 │日科化学(30021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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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5 │日科化学(300214):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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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6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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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6 │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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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4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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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2 │日科化学(30021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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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46│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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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含),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
总股本为464,90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
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54273859-5e37-4af9-a698-5cde4a8cf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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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7│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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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413255e-5409-4dd7-9f6f-b264e64de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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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7│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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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6913867-975a-4133-9e33-b8cb2b6e6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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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7│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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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6a2a72de-476f-4a0f-83c0-9e03f0ab6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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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6│日科化学(30021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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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田志龙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韩成功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75)。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2c4347a-93f1-4113-8b54-1af2609a7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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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6:05│日科化学(30021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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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在 2025年 8月 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成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7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0f5c32c-9134-45e2-9ccc-5d208d9f68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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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6│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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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志龙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4人,代表股份15,485,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2,718,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12,767,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746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44人,代表股份15,485,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1%。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1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595%;反对2,116,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76%;弃权 57,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5.9595%;反对 2,116,
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3.6676%;弃权 57,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 0.3728%。
本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圣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044d03ac-f70d-4863-b39f-2f82d10a3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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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6│日科化学(30021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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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霞律师、王圣
然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
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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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并已经提供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
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月 11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5 年 7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等相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发布的
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内容。同时,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会的讨论事项,并按《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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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4:30 在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 3999 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召开
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3.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
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4 人,代表股份 15,485,8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18,5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848%,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人,代表股份 12,767,3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62%,以网络投票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 144 人,代表股份15,485,8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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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1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595%;反对 2,116,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76%;弃权 57,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1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5.9595%;反对 2,116,
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3.6676%;弃权 57,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 0.3728%。
本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四、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左路 1097 号平安金融中心 16 层 1601、1602、1603、1604
Tel:(+86 531) 80671888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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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4│日科化学(3002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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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
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
总股本为464,90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
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64b1736b-9187-4297-be63-c55003c19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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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2│日科化学(30021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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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3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6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65
,162,614股的比例为0.06%。
2、本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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