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5 电科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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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2 │电科院(3002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信息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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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51 │电科院(3002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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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2 │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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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8 │电科院(3002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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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8 │电科院(3002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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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2 │电科院(300215):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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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9 │电科院(3002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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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6 │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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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5 │电科院(300215):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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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22 │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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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2│电科院(3002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信息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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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醇先生,胡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47
4,6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17%。胡醇先生于2026年7月8日完成加拿大国籍入籍手续,取得加拿大国籍。个人身份信息由“中
国”变更为“加拿大”,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如下:
姓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胡醇 中国 加拿大 2026年7月8日
截止本公告日,胡醇先生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资料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
胡醇先生证券账户的“持有人类别”将由“境内自然人”变更为“境外自然人”,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公司企业性质仍为内资企业,上述信息变更不影响企业性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胡醇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29627baf-affd-4b54-b50c-602181bf8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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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51│电科院(3002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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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醇先生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
026年7月8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9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胡醇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比例(%)
胡醇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9日 9.555 749,100 0.10
至 2026 年 7月 8日
合计 749,100 0.10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胡醇 合计持有股份 249,223,791 33.27 248,474,691 33.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9,223,791 33.27 248,474,691 33.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249,223,791 33.27 248,474,691 33.17
注 1:本次减持后胡醇先生持有的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34.1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胡醇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1cc81cb-4986-4741-ac87-68759a193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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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2│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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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749,094,18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共分配现金红利1,498,188.37元(含税)。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0000元
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01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
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
缴税款 0.00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吴中越溪前珠路 5号
咨询联系人:张悦焱
咨询电话:0512-68252194
电子邮箱:zqb@eeti.cn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47f7393-9135-4951-9487-2781c5afb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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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8│电科院(3002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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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万商天勤法意字第 2973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2 层
电话:021-50819091 传真:021-50819591
法律意见书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万商天勤法意字第 2973 号致: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
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及其所
作的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提供,不存在虚假陈述、隐瞒和
遗漏,上述文件原件及其签字、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副本与原件、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
性之目的使用,未经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二)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三)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的间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不多于 7个工作日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0日在上海市闵行区申虹
路 9号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磊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会议通知》
内容一致。
(五) 同时本次股东会股东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0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0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负责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
法律意见书
已于 2026 年 5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47
名,所代表股份数 259,366,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240%。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6年 6月4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
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4名,持有股份 256,000,83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47%。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43 名,代表股份 3,36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3%。
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4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01,000 股。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见证。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法律意见书
四、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
五、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
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现场公布了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723,1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99.7519%;反对 60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23
30%;弃权 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51%。
上述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5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1.0791%;反对 60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712%;弃权 39,1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7%。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相关计票、监票均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进行。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数字。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六、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
法律意见书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8a8c38a-b9ab-4585-9468-4b34ee522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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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8│电科院(3002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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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10:30在上海市闵行
区申虹路9号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9,366,63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34.6240%。其中,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00,8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7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3,36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9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01,000股。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723,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519%;反对60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2330%;
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5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1.0791%;反对60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12%;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7%。
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闵超然、仇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e34ebce-f4a0-4f54-91cc-54f1abfad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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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52│电科院(300215):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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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议案》,本次签署协议的补充确认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概述
2023年12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集团
”)控制;2025年9月,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双方签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补充审议。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同属中检集团控制。本次签署协议构成关联交
易。
(三)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7同意、0反对、2回避,关联董事石永波、韩健回避表决。该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由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改制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
88号9区,注册资本:69.00亿元,法定代表人:谢肇煦。经营范围: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
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
额1,074,689.58万元,净资产958,886.14万元,营业收入348,102.91万元,净利润79,812.4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同属中检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工作量为基础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项目
公司为关联方开展产品认证检测服务
3、费用结算
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产品检测活动过程中双方承担的工作,按甲方确定的检测费金额,乙方收取总检测费中甲方分配比例之外
的部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经过双方协
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07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
>的议案》,认为: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价格双方协商公平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51d8303-d1d9-4499-8018-8175cec6d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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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9│电科院(3002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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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10日(周三)召开苏州电器
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周三)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周三)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4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9号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 √
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等相关证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号 邮编:215104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00—15: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5日下
午 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 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张悦焱
电话:0512-68252194 传真:0512-68081686 电子邮箱:zqb@eeti.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ecb2772-0650-4a9b-90da-942aec035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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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6│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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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
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在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9月,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署《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2023年12月,中
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对与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关联董事石永波、韩健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议案》
2023年12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25年9月,公
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双方签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补充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关联董事石永波、韩健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充确认签
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3393251-29fc-47fb-972f-227ee9b79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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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5│电科院(300215):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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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署《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2023年12月,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中检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对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的补充确认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2、关联董事石永波、韩健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署《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
书》;2023年12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改制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集
团”)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对与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一)关联关系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25.40%股份的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同属于中检集团控制。
(二)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26.34万元及1,131.77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由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改制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
88号9区,注册资本:69.00亿元,法定代表人:谢肇煦。经营范围: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
务;节能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
额1,074,689.58万元,净资产958,886.14万元,营业收入348,102.91万元,净利润79,812.4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同属中检集团控制。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产品认证检测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署《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2025年9月,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签署《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关联关系予以补充确认,并于当日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签署<产品
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的议案》。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补充确
认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
案关联董事石永波、韩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确认,系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出于审慎考虑进行的补充确认,不会对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
益构成损害。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b1c7d9b-7e08-47e6-aaeb-2da7c73d6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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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22│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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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2501e1b-78ed-4d2d-9f67-20adafd46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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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22│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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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0:30在上海市闵行区申虹
路9号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9,034,53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9.9437%。其中,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6,215,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567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0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2,81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6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18,900股。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8,320,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411%;反对6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512%;
弃权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0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4.6816%;反对6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39%;弃权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5%。
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8,331,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435%;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474%;
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0718%;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79%;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3%。
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48,335,8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444%;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474%;
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5.2137%;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79%;弃权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4%。
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259,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273%;反对6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441%;
弃权1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8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4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2.4893%;反对64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87%;弃权1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1%。
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276,2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311%;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474%;
弃权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3.0994%;反对66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79%;弃权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7%。
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25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269%;反对6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517%;
弃权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2.4219%;反对6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55%;弃权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7%。
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270,5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299%;反对6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414%;
弃权1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8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2.8972%;反对6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30%;弃权1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8%。
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21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85%;反对70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569%;
弃权1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4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0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0916%;反对7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91%;弃权1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3%。
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48,228,5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205%;反对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558%;
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23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4073%;反对6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53%;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74%。
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闵超然、仇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83d542d-1bc1-4fbb-a388-a6e6a41e7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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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电科院(300215):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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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6]00001034号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
026]00001608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电科院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
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电科院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
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电科院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 00001608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盛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文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
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4,885.96 61,937.0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70.03 454.8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67% 0.7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370.03 技术服 454.81 技术服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务、资料 务、资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费收入 料费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入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
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70.03 454.8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4,515.93 61,482.2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545109-526c-4504-a90a-004d64972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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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电科院(3002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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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070 号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电科院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电科院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盛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文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55562d-e7d4-44f2-8b1e-ab465d487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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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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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02a422-42df-4a25-9c8a-8f4c72db0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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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电科院(3002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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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周三)召开苏州电器
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周三)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周三)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9号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
9.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9.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以上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等相关证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号 邮编:215104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00—15: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5日
下午 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 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张悦焱
电话:0512-68252194 传真:0512-68081686 电子邮箱:zqb@eeti.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ffa7d7b-fd41-44db-a59b-a742097ce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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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中一 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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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中一,1975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8月至今,于苏州大学任教师职务,2001年5月至今,为江苏新天伦
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9月至2025年5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五届独立董事任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朱中一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五届独立董事任期内,共召开了 1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朱中一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 1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前期本人建议公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续该建议得到执行。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公告、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
(六)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
策。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
营效率,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谨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中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47fcf6-efd3-49c3-b50b-4d0c73a68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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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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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燃,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森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安吉快运有限公司区域
项目法务,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
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燃 独立董事 7 7 0 0 否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燃 独立董事 3 3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 7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前期本人建议公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续该建议得到执行。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公告、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
(六)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1b4108b-403d-4a9e-96f6-2129bc2f08e0.PDF
─────────┬────────────────────────────────────────────────
2026-04-23 18:59│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怡超)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怡超,1985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2018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8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赵怡超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共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赵怡超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 8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年度共计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其中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方案等方面的汇报,并在具体海外孙公司银行函证、公司设备安全、加强内部审计、审计制度等方面给出具体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多次赴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参与座谈交流,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15日。
本人与独立董事陈松先生一同现场调研了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生产管理、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
了解。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现场会议。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
(六)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就有
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不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怡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3346f94-2d06-4daf-9591-51fea4030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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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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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松,1964年生,中国国籍,2000年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2003年2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教授,2009年至2020年间曾担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曾担任上海世茂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8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松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共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松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 8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就年报相关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进展等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4次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的独立董事基本信息及任职经历并增补了一位独
立董事、进行了换届选举的所有董事基本信息审核、新一届董事会高管的资料审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
(六)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监管部门组织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文件,在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同时,加强对规范公司
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
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谨慎、勤勉地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推进公司持续规范化发展,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4b40fe-e541-4d9e-9fe6-d6d1253c4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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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电科院(3002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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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c5e870-3299-48cd-8624-3b317d4c6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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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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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57,392
.6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353,424.21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37,985,266.15元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45,464,087.5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7,985,266.15元。
(3)公司2025年度拟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4)除上述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其他利润分配方案。若本议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98,188.37元(含税)。2025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
份回购总额为1,498,188.37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17%。
(二)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98,188.37 3,745,470.94 26,218,296.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57,392.69 21,997,786.24 19,101,086.56
研发投入(元) 45,034,400.75 46,223,777.41 46,357,093.46
营业收入(元) 548,859,624.07 619,370,068.51 621,029,445.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37,985,266.1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5,464,087.5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1,461,955.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952,088.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31,461,955.86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37,615,271.6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7.69%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超过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
。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止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0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2ada797-62f0-4423-a3b1-2547579b0d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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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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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83395d-98bf-41b5-891c-ebb84ca4d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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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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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电器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怡超、
陈松、董燃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怡超、陈松、董燃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6bbd61a-35f2-4307-8ee6-f88d9187d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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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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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 00001032号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2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16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规定,就电科
院公司编制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电科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
计电科院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电科院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电科院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盛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文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质
用方 与上 司核 期初 度占用 度占 度偿 期末 形成
名称 市公司 算的会 占用资 累计发 用资金 还累计 占用资 原因
的关 计科 金余 生金额 的利 发生 金余
联关系 目 额 (不含 息(如 金额 额
利息)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质
来方 与上 司核 期初 度往来 度往 度偿 期末 形成
名称 市公司 算的会 往来资 累计发 来资金 还 往来资 原因
的关 计科 金余 生金额 的利 累计发 金余
联关系 目 额 (不含 息(如 生金 额
利息) 有) 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北京景 控股 其他应 6,260. 500.00 - - 6,760. 资金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业 伯科 子公司 收 00 00 借款 往来
技有限 款
公司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 - - - - -
属企业
总 计 - - - 6,260. 500.00 - - 6,760.
00 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69d195-64e6-4f46-8e44-bd7d5267b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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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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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皓”)于2008年成立,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截至2025年末,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96人,注册会计师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5人。德皓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
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29家。主要行
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股
东大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 年 5月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
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特别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
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内部控制情况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德皓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皓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
并对其业务资质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德皓所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德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cd373c-11ab-40ae-a6c0-a797c2f01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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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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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袁磊先生;总经理陈凤林女士;副总经理何秀明先生、李明智先生、张敏先生、刘银苹女士;董秘张悦焱
先生;独立董事赵怡超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RcFiRgEU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 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3d87de-d882-4928-9679-7bcff27b5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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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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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3e7a113-0d2f-4eb0-8f11-4d914aabd7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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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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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16cf51d-5916-48b8-bb97-88308dd37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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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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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德皓”)于2008年成立,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截至2025年末,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96人,注册会计师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5人。
德皓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
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特别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
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内部控制情况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德皓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皓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秉持
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规范执行审计程序,按期完成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6b623a-d8b2-4eb0-be0f-f75194aee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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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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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2f4b01-5dcc-48d9-9770-6520ae66f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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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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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现聘任刘银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刘银苹女士能胜任岗位需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bb9e43-26cc-46ac-a8cb-24268f3d0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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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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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公司
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
,700.69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皓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
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其中23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
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盛青,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华文君,201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娟,200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朱娟 2024年 5月 21日 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 因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
(行政监管) 管理委员会江 限公司 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西监管局 中,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
位,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
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北京德皓国际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
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股东会提议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
证照和联系方式;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9751b0-3ade-42d0-822f-a4535b7652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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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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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e0aad4-89c4-4506-b856-a7bbcb40a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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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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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06a7f3-655b-49fe-b601-4996d59a4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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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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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
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等内容;纳入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对外担保风险、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1% 错报≥营业收入的2%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2%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营业收入的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高管舞弊;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
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5、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务损失>500万元
重要缺陷 50万元<直接财务损失≤5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务损失≤5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重大经营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
重大损失达到定量标准;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
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地运行。
重要缺陷 缺陷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未达到或超过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
起管理层重视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未构成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袁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7b377e3-b591-4a37-b50c-4efa4be3c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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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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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b9dd44-85c9-465c-b2b2-c478726c0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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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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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69c8d6-3381-4b33-bbc5-1d838db03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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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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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faaf2c-33e6-4e45-976e-03ebc0bd5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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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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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
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袁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中一先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怡超先生、陈松先生、董燃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中第六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
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
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上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57,392.69元,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353,42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7,985,266.15元,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445,464,087.5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利润
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985,266.15元。
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拟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
转增,不送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德皓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董事会
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 5亿元人民
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 5亿
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发展的需要,保证日常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上述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为津贴性质。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关于薪酬部分的相关内容
,上述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现聘任刘银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71e219c-1db2-4af0-8a80-b1f0ad535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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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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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965fce-6cd1-431c-9cb8-0b19f7573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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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电科院(300215):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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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日常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32e2907-6dbb-427b-bcf8-5a09d5c14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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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电科院(300215):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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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经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院”)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
值增值。且同意该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因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决定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
品的5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
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资金存放与
使用风险;相关人员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投向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四、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c27bcc-168a-4ac4-b6c4-bd790fe63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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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8:27│电科院(3002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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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062efd3d-050b-40a9-994e-374673ac2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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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02│电科院(30021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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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 ~ 750 2,199.78
比上年同期下降 -77.27% ~ -6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00 ~ -550 1,326
比上年同期下降 -160.33% ~ -141.4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整体略有下降,其中低压 CCC认证检测业务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订单大幅减少业绩下滑显著
,对公司相关业务的持续性和收入造成了不利影响,此外,行业波动使得高压检测业务收入略有下滑;成本支出方面,受行业特性影
响,折旧及摊销等固定成本占比较大,设备维修费略有上升;非经常性损益同比有所上升;综上因素导致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2、公司预计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1,3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0a1e9f90-9804-4647-99fa-c642a57ed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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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9:22│电科院(30021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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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 300215,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16日、1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
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正在进行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核算,如经公司核算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业
绩预告的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285beb32-75ad-45b5-ba3a-2387d0300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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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1│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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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c7c8fb62-98f8-4ee7-9f77-141f5e80c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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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0│电科院(30021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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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8号文核准
,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322,48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3元,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529,999,995.2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6,499,995.21元,另扣减审计费
、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38,32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661,672.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812.9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536.1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如下:
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投资总额 2025年11月30日) 使用状态日期
直流试验系统 38,000 34,246.81 90.12% 2025年12月31日
技术改造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 15,000 13,566.16 —— ——
合计 53,000 47,812.97 ——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前) (调整后)
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
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建设任务,部分试验设备和系统已达到可用状态,可以完成特高压换流变压器、直流电抗器、直流避雷
器等相关试验任务,还可以完成直流高压开关设备环境综合试验、绝缘试验、雷击试验、抗电磁干扰试验、强电磁脉冲试验等任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固定资产转固,整体工程完工进度超过 90%。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工程部正加紧施工、安装和调
试,但短路试验发电机安装因少量配套部件需再次采购而有所延缓。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年 12月 31日调整为 2026年 12月 31日。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是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
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此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考虑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
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a0448c05-5cfc-406b-bc96-13069ad8c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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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0│电科院(30021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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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
或“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由于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东吴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电科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322,487.0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13.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999,995.2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6,499,99
5.2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8901015474002263
2 账户 380,000,000.00 元和中国光大银行木渎支行 37110188000103824 账户 136,499,995.21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证券
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38,322.4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661,672.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电科院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投资总额 (截至 2025 年 可使用状态日
11 月 30 日) 期
直流试验系统 38,000 34,246.81 90.12% 2025年 12月
技术改造项目 31日
归还银行贷款 15,000 13,566.16 - -
合计 53,000 47,812.97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前) 间(调整后)
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12月 31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
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建设任务,部分试验设备和系统已达到可用状态,可以完成特高压换流变压器、直流电抗器、直流避雷
器等相关试验任务,还可以完成直流高压开关设备环境综合试验、绝缘试验、雷击试验、抗电磁干扰试验、强电磁脉冲试验等任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固定资产转固,整体工程完工进度超过 90%。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工程部正加紧施工、安装和调
试,但短路试验发电机安装因少量配套部件需再次采购而有所延缓。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年 12月 31日调整为 2026年 12月 31日。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电科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东吴证券对电科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826c44e7-547d-44df-b587-bfef7c6cb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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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5│电科院(300215):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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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景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景伯”)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Singapore Xiaoxing Testing
Services Pte. Ltd.(中文名:新加坡晓星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上述资金用于新公司设立筹建、境外办公场所租赁、采购检测设备及配套设施、技术合作研发及人员薪资。
实际投资金额以国内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新公司登记设立材料、对外投资资金协议等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ingapore Xiaoxing Testing Services Pte. Ltd.(中文名:新加坡晓星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地点:新加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由北京景伯公司持股100%
投资总额:800万美元等值外币,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实际投资金额以国内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计量技术服务;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
上述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在新加坡投资新设公司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以及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
等审批程序。
三、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在新加坡设立公司进行低压业务产业转移。一方面,依托其作为东南亚地区金融、贸易及科技创新核心的区位优势,
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业务布局;借助其良好的国际营商环境与区域辐射能力为东南亚各国客户提供便捷的高低压电器检测
服务以满足当地电力设备安全合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业务支点以及提升对当地市场的响应效率,并依托
新加坡的技术交流与标准对接平台推动公司检测技术与国际标准的融合,增强公司在国际检测领域的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以及新加坡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审批等手续,预计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因
新加坡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公司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fab6bf7-7494-40cb-85f1-2b6029e528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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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1│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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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
2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袁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
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近期来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 CCC认证检测业务订单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检测有限公司的电焊机检测业
务订单大幅减少。2025年 9月,公司与 CQC续签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截至目前,尚
未发生相关业务,上述情况对公司相关业务的持续性和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拟通过子公司北京景伯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800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国内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为准),进行低
压业务产业转移。一方面,依托其作为东南亚地区金融、贸易及科技创新核心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业务布局
;借助其良好的国际营商环境与区域辐射能力为东南亚各国客户提供便捷的高低压电器检测服务以满足当地电力设备安全合规需求。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业务支点以及提升对当地市场的响应效率,并依托新加坡的技术交流与标准对接平台推动公
司检测技术与国际标准的融合,增强公司在国际检测领域的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反对和 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石永波、韩健反对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63e2f50-b0a1-4bbe-b94e-531483cbe1c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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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电科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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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电科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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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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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电科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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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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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电科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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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5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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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电科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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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3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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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电科院: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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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3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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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电科院: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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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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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电科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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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电科院: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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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75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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