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7 东方电热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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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8:04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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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 │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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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 │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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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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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12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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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5:42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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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4 │东方电热(300217):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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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4 │东方电热(30021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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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4 │东方电热(30021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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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4 │东方电热(300217):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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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8:04│东方电热(3002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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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1〕229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发行价格 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8,834,39
9.2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594,164.1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4,240,235.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
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账户状态
镇 江 东 方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104060029200301623 收购东方山源 51%股权 正常使用
电 热 科 技 民生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633425046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 已销户
股 份 有 限 汽车 PTC电加热器项目
公司 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8110501013501814457 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本次销户
PTC电加热器项目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32050175883609501818 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进度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以上资金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基于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兴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南京银行镇江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在相关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1-104)及《关于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用途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403750100100000832 募资理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104060029200306133 募资理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33709 募资理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32050175883600001500 募资理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211220000000367 募资理财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注销情况
2025年 7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086.12 万元(
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方电热流动资金;同意公司注销
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一并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2025年 8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已将在中信银行镇江分行开设的账号为 8110501013501814457 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余额 120,869,249.42元转
入公司一般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
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无继续在上述理财专户购买产品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相关规定,于近日办理完毕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状态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403750100100000832 本次销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104060029200306133 本次销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33709 本次销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32050175883600001500 正常使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211220000000367 本次销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33bfa09f-2140-4c84-b348-d86a84f24a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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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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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5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8 月 8 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
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2.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月 8 日上午 9:1
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 日下午 3:00。
经查,本次临时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下午 2:30 在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
议室如期召开。董事长谭伟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谭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共计 514,757,1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745%。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02,312,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2,444,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5%。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
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
提交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501,57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5%;反对股数2,827,622股,占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3%;弃权股数428,0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8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3.8393%;反对股数2,827,62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2.7215%;弃权股数4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
.4392%。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11,465,177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5%;反对股数2,955,522股,占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2%;弃权股数336,5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152,6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3.
5468%;反对股数2,955,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3.7492%;弃权股数3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7040%。
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
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临时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
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04a460b8-af0c-4f91-a0b3-235985f4a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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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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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在江苏省
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因出差无法参会,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71,808,998股(注:公司总股本1,477,976,940股,其中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表决权股份6,167,942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6人,所持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4,757,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7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所持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02,31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9人,代表股份12,444,71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5%。
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89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444,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共0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9人,代表股份12,
444,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5%。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11,50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5%;反对2,827,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493%;
弃权4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18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93%;反对2,827,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15%;弃权4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11,46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5%;反对2,95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742%;
弃权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1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68%;反对2,95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92%;弃权3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蒋成律师、赵小雷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17eece8b-375f-4166-89a1-f6b95ba30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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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6│东方电热(300217):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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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关于更
换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方证券
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江轶先生、李金龙先生具体负责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现李
金龙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现委派佃佳林先生接替李金
龙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江轶先生、佃佳林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李金龙先生在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佃佳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f95ef56b-89bb-4df6-b766-d84d6adb8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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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12│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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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子公司,通过泰国子公司建设生
产基地,从事各类电加热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投资路径,设立、维护各级实施主体;办理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中国香港
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租赁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聘请专业机构;
为实施和完成本次投资应当采取的其他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 6 月 9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就变更泰国子公司股东结构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变更泰国子
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香港子公司持股比例由 1%提升至99%;新加坡子公司持股比例由 99%降至 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泰国子公司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文) 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Dongfang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注册地址 222 Village No. 11, Nong Lalok Subdistrict, Ban Khai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注册号 0215568009439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泰铢
董事 谭伟
主要经营范围 经营生产、销售、进口及出口各类加热器具,如烤箱加热器、洗衣机加
热器及融冰器加热器,包括相关零部件、设备及工具,业务范围涵盖国
内外。
股东结构 公司香港子公司持股 99%;公司新加坡子公司持股 1%。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积极推进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泰国子公司注册证书及相关注册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912e0c24-e132-40c8-83d5-7235c2e611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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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5:42│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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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子公司,通过泰国子公司建设生
产基地,从事各类电加热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投资路径,设立、维护各级实施主体;办理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中国香港
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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