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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7(东方电热)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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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7 东方电热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30 16:38 │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7 15:40 │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9 17:16 │东方电热(3002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2025-12-29 17:16 │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9 17:16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12-29 17:16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3 16:50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9 17:08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1-30 16:38│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01月 0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e 扭亏为盈 e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3,975 万元-17,468 万元 盈利:31,775.4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6.02%-45.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0,072 万元-13,565 万元 盈利:28,786.26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5.01%-52.88%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会 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与公司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国内多晶硅行业投资谨慎影响,公司新能源装备业务订单萎缩。公司密切关注海外知名企业光伏全产业链布局,同步加快 开发固态、半固态设备,其中硅碳负极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在 2025 年度贡献利润。 二是公司从谨慎角度出发,对多晶硅行业部分客户计提了大额单项坏账准备。2.2025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 响金额约为 3,903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5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案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36b2478-8ece-4df2-a1d0-aad76a9684f2.PDF ─────────┬──────────────────────────────────────────────── 2026-01-27 15:40│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08ff98ce-b6a3-4662-bbef-1e7bdd4cc974.PDF ─────────┬──────────────────────────────────────────────── 2025-12-29 17:16│东方电热(3002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确定。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情形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 者的,可以按本制度暂缓披露。采取暂缓披露的,应当尽量明确暂缓披露的期限或未来披露的条件或情形。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披露的期限; (五)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六)内部审核程序; (七)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 10 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监管部门。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五条 如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应提前与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沟通并确认是否符合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的情 形,如符合,则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登记审批表》(附件 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 (附件 2)并附详细资料,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将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应当对暂缓和豁免披露的信息登记入 档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有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规 定的,或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审批程序的,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或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 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施行。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附件 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登记审批表 申请人(公司/部门) 申请 暂缓披露□ 类型 豁免披露□ 事项概述 (详细内容作为附件)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其他: 暂缓披露的期限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同意□ 不同意□ 审核意见 备注(如有): 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备注(如有): 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长审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备注(如有): 签字: 年 月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85d8c869-41db-4369-baf0-5aee430703cd.PDF ─────────┬──────────────────────────────────────────────── 2025-12-29 17:16│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岳修峰先生、许良虎先生、万洪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深化公司改革,整合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温擎智控(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擎智控 ”)、全资子公司东方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拟使用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 6,000 万元 (含,下同),其中温擎智控不超过 1,000 万元,东方香港不超过 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12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28 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购买事宜 。授权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28 日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日最高余额为 8.9 亿元(含募集资金),不超过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41.19 亿元(2024 年度合并报表)的 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db03d6d3-694f-4e85-9644-0649c7dc1b55.PDF ─────────┬──────────────────────────────────────────────── 2025-12-29 17:16│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ea5cc926-606a-4a69-bda9-95814c48ba04.PDF ─────────┬──────────────────────────────────────────────── 2025-12-29 17:16│东方电热(3002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4f29d4e7-9f7d-44d6-82fe-10ed494188af.PDF ─────────┬──────────────────────────────────────────────── 2025-10-30 00:00│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岳修峰先生、许良虎先生、万洪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3c2369c-9960-4504-bed6-001312b24330.PDF ─────────┬──────────────────────────────────────────────── 2025-10-30 00:00│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东方电热(30021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5449924-d210-4947-8b38-d6b08234d4bd.PDF ─────────┬──────────────────────────────────────────────── 2025-10-13 16:50│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子公司,通过泰国子公司建设 生产基地,从事各类电加热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投资路径,设立、维护各级实施主体;办理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中国香 港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租赁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聘请专业机构 ;为实施和完成本次投资应当采取的其他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泰国”)近日与 WHAINDUSTRIAL ESTATE RAYONG COMPANY LIM ITED(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土地买卖合同》,东方泰国向卖方购买其位于泰国罗勇府 WHA 一般工业区内编号为 JX03 的地块 ,面积约 21.35莱,购买价款总额为 92,195,769.05 泰铢(约合人民币 2,010.77 万元)。 三、《土地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卖方:WHA INDUSTRIAL ESTATE RAYONG COMPANY LIMITED 买方: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二)土地情况 买方向卖方购买其位于泰国罗勇府 WHA 一般工业区内编号为 JX03 的地块,面积约 21.35莱。 (三)土地价格 土地购买价款总额为 92,195,769.05 泰铢,即每莱的价格为 4,318,303.00 泰铢。各方同意,仅当随后登记或转让的土地总面 积大于或小于第(二)条规定的大致面积时,才应在产权转让日调整购买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每莱的购买价格金额不变,购买价款 总额应根据土地面积的增加或减少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四)价款支付 购买价款应通过电汇或银行支票在以下指定的分期付款中支付,并应在以下指定的日期或之前交付给卖方: 1.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内,支付购买价款总额的 20%,金额为 18,439,153.81 泰铢。2.在 2026 年 1月 30 日内,支付购 买价款总额的 30%,金额为 27,658,730.72 泰铢。3.土地部门进行产权转让之日或之前(“产权转让日”)应支付最后一笔分期付 款,即购买价款总额的 50%,金额为 46,097,884.53 泰铢。产权转让日预计在 2026 年 6月 30 日,卖方提前 10 天发出通知。 4.产权转让日日期需符合以下规定:目前,卖方正在进行土地分割并签发新的土地产权契据,预计于 2026 年 6月 30 日或卖方 另行通知买方的更晚日期完成,但延期日期不得晚于预计日期后的 3个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因困难、意外情况、公共利益事件 或国家土地规划署(ONEP)、土地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命令导致土地分割程序无法在延长期限内完成,双方应协商延长其他合理期 限。 合同还对完成,土地的交付和转让,费用、开支和印花税,工业区管理局 IEAT 的规定,契约与合约,土地平整,购买权的转让 ,基础设施费、管理费和维修费,产权转让日期前的无过错终止,产权转让日期前买方违约,产权转让日期前卖方违约,电力供应规 定,隐私,卖方对买方的陈述,其他等作了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积极推进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土地买卖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9b2a9607-e836-4a84-9a4d-7a2f7ddca51d.PDF ─────────┬──────────────────────────────────────────────── 2025-09-29 17:08│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或“债务人”)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7)。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担保情况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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