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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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完成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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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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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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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9:1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参加2025年安徽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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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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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8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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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8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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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6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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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5 │安利股份(30021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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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4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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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完成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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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1日收到董事李中亚先生递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李中亚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4)。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赵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赵劼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
增补李赵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李赵劼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2e92065-a5a4-4879-a557-c66bcb17f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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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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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1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7 人,代表股份 78,497,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1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77,346,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71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15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9 人,代表股份 1,15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
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9 人,代表股份 1,15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
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24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0%;反对1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8%;弃权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498%;反对185,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14%;弃权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杨春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fc024a9-90e1-45a4-b841-9f05f2243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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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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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费林森、杨春波律师(
下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 14:30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姚和平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07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78,497,87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710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人,代表股份 77,346,1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719%,均为 2025年 9月 4日下午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
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99人,代表公司股份 1,15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8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
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
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8,24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0%;反对 1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8%;弃权 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8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498%;反对 18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1414%;弃权 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088%。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0c09ab23-9dc5-4e1a-857d-720eb4660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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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9:1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参加2025年安徽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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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安徽证监局指导,安徽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
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
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15:00-17:00。届时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松
霞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陈丽婷女士及相关人员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11a7e07e-b883-42d3-b40a-52ed9c889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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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2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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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
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日前,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安利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共 3,157,7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6%。
公司于 2023 年 6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 2023 年 8月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57,7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29,982,660.99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方案实施完成。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91622”。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3,157,7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以
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上限为 3000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999.815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2999.815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5】0011000128 号)。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安徽安利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157,7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9月 5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安徽安
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
份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数量无差异。
根据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根据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
体解锁比例和数量。
4、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 2023 年 7月 5日至 2023 年 8月 9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的股份为 3,157,700 股,已全部用于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6%。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为 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安利投资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已
回避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3 人,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
、陈茂祥、黄万里、胡东卫、刘兵、李道鹏等 8名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会审议与上述人员相关的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除上述
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同时控股股东安利投资亦承诺,未来不会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进行任何一致行动的安排。控股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在及未来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3 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前述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本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并承诺不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
述人员保持独立,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
排。
5、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机构,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
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3a5dba42-30b2-4aed-ba9b-8b2eb9cbc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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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8│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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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17d1709-45ca-4a76-9fcc-0cfad31b3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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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8│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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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89f5606-e79c-4557-9a4f-3d8c11054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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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46│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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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9 日以
即时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应参加
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人;董事杨滁光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陈茂祥、李新江、方炜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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