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15:48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9-09 16:0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7 15:5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
│2026-08-28 19:20 │安利股份(30021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
─────────┬────────────────────────────────────────────────
2026-09-11 15:48│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03dfc6b-5f53-4342-8ad5-0462adcd5710.PDF
─────────┬────────────────────────────────────────────────
2026-09-09 16:0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8日收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生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肥土储收〔2021〕第 6号)
。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位于肥西县金寨路与石门路交口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资产等进行收储,收储及
搬迁补偿奖励金额合计为 20,508.096 万元(大写:贰亿零伍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
2021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月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多笔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款项,合计人民币 16,808.096 万元(大
写:壹亿陆仟捌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约占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总金额的 81.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1-095、2022-015、2022-034、2022-068、2022-076、2023-029、20
23-045、2025-003、2026-002)。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9月 8日,公司收到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拨付的部分剩余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款项,共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大
写:肆佰万元整),约占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总金额的 1.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该项土地等资产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累计收到人民币 17,208.096 万元(大写:壹亿柒仟
贰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约占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总金额的 83.91%;尚未收到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余额 3,300.00 万元(大
写:叁仟叁佰万元整)。
三、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土地等资产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确认资产处置损益,计入 2022 年一季度当期损益。本次收到部分剩
余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款项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对本次收到的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758214d-5c77-4307-b1f2-9123635d9231.PDF
─────────┬────────────────────────────────────────────────
2026-09-07 15:5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9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安徽安利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157,7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9月 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安徽安利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月 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56)。
2025 年 9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 12 个月。
截至 2026 年 9月 7日,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二、本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应于本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由管理
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2、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本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
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3、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
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但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延长的除外。
2、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3336f39f-07d5-4f3e-81c9-c5782d250b97.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
健全公司 ESG 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规范运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政府和监管机构、客户、员
工、股东和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合作伙伴、媒体、高校和科研院所、社区组织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以下简称“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
为股东创造回报”和“美好材料、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努力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 ESG 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 公司开展 ESG 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融入公司战略。公司 ESG 管理工作战略、总体目标、管理体系、关键指标与目标等,应与公司战略有机融合。
(二)协同业务发展。公司 ESG 管理工作应与公司经营管理紧密融合,加强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统筹协调、系统管
理。
(三)持续改进优化。公司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发展阶段、自
身商业模式、国内国际主流ESG 评级体系要求等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取和确定 ESG 议题、构建 ESG 工作机制、建
立和完善具有公司特色的议题矩阵等;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灵活调整、优化管理策略,逐步提升 E
SG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公司建立“治理层、经营层与执行层”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 ESG三级治理架构。
第九条 治理层: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一)董事会是公司 ESG 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对公司的 ESG 战略、目标、政策承担责任,并审议和批准公司 ESG 管理制
度、ESG 报告和 ESG 重大事项等。(二)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公司 ESG战略规划的制定及
重大议题的识别,监督公司 ESG 目标的设定与达成情况,审议并向董事会提报年度 ESG 报告及重大可持续发展提案等。
第十条 经营层:战略与 ESG 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工委会”)
(一)由公司总经理统筹,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负责落实董事会制定的 ESG 战略。
(二)负责组织、推进和实施 ESG 行动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配置必要的人力与财务资源。
(三)协调解决跨部门的 ESG 重大事项(如客户及第三方验厂审核、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公益投入等)。
第十一条 执行层:职能部门与分子公司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 ESG 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 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
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持续改进 ESG 管理工作成效。
第四章 ESG 管理内容
第十四条 围绕公司可持续发展整体战略,公司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维度开展 ESG 管理。
第十五条 环境维度(E),公司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推进绿色发展。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二)落实国家“双碳”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三)在产品源头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工艺和环保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加强对废弃物的有效控制和处理,有效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五)鼓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活动,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共同为构建绿色、和谐的生态环境而努力
。
第十六条 社会维度(S),公司切实保障员工福祉、供应链责任及客户数据安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多元、包容、安全、
和谐的运营环境。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宽带、多元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立完善的员工职业
发展通道和培训机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健康及安全;
(三)加强客户沟通,建立有效反馈机制,保障客户合理权益;
(四)加强品牌建设,树立和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五)加强供应链 ESG 管理,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和韧性;
(六)打造共生共赢生态,赋能上下游供应链,共同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
(八)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迭代升级,通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赋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效率
提升;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促进公司所在地社区的发展。
第十七条 治理维度(G),公司建立透明、问责的治理架构及合规体系,强化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商业道德与长期价值。
(一)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透明信息披露,健全利益相关方常态化沟通机制;
(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风险管理与应对能力;
(三)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坚决禁止贪污腐败、商业贿赂及利益输送,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
(四)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切实保障股东利益。第五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 ESG 工作需要,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
,由公司证券部门牵头负责ESG 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第十九条 ESG 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ESG 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且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年度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战略与 ESG 工委会、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审核、确认拟披露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积极调整和优化 ESG 报告的具体内容,披露的相关信息应当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在 ESG 方面的表现,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第二十二条 ESG 报告披露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交流、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并通过公司官网、公
众号、互动易等多种渠道进行传播。
第二十三条 因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公司
发生与环境保护及其他 ESG职责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 ESG 报告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
。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
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生效后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747c1eb-ab5e-4c23-81d7-6a724d989cd1.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a768ccb-7a30-4196-b36b-b6d691f89a9b.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7a66136-812e-4c19-a277-78a434f75a52.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有关人事、财务、成本管控等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审核薪酬计划或
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方案、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惩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
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及时披露。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
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范围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方案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第十六条 独立
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履职中关注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
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采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董事、董事会秘书
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 2025 年 10 月制定并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f2da88f-05a5-4639-8320-12628abcd9e5.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8edf69c-cb0a-4593-a06d-29ad85ac328c.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
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总经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需要董事会决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可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原则上
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履职中关注到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
提名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撤换其委员职务。
第十六条 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八条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
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采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
中载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保存。会议资料应当至少保存
十年。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 2025 年 10 月修订并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0966010-6d73-4349-8f15-23d8259bdbd6.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b0d34ff-a619-4b65-a6ea-ed2cbc56b6b3.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中的
有效监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
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调查了解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依
法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沟通会议所需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和其他信
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做好公司年报中的财务报告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对公司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的从
业资格进行检查。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沟通年报审计时
间,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记录。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第十一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
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对年度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讨论,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原则上在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被改聘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将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
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七条 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
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
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发生,在年报披露前15 日内和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前 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九条 与上述年报工作有关的重要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必要时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 2025 年 10 月修订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b06a204-a167-4fe9-92bf-204380094e3f.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39089aa-d6f9-4585-81c2-e8cf1de10edc.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章程(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b8dd489-17b2-4005-b04d-a92cef342c36.PDF
─────────┬────────────────────────────────────────────────
2026-08-28 19:20│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3eef73e-eb40-445e-8839-62d380db42f5.PDF
─────────┬────────────────────────────────────────────────
2026-08-28 19:19│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的通知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a202f12-2578-4a61-84db-b931996a1328.PDF
─────────┬────────────────────────────────────────────────
2026-08-28 19:18│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b10daba-5761-4d66-be20-d53949c62491.PDF
─────────┬────────────────────────────────────────────────
2026-08-28 19:18│安利股份(30021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安利股份(30021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1497ebf-e513-4d54-8bc6-cf76ec0043bb.PDF
─────────┬────────────────────────────────────────────────
2026-08-28 19:18│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章程修订对比表
─────────┴────────────────────────────────────────────────
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28b5d8f-db35-4993-b35d-4d4f7aa85632.PDF
─────────┬────────────────────────────────────────────────
2026-08-28 19:18│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cc19cbc-3814-4606-92f2-6385aff58425.PDF
─────────┬────────────────────────────────────────────────
2026-08-28 19:18│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914b291-7fa9-4603-8615-b5ac375378b5.PDF
─────────┬────────────────────────────────────────────────
2026-08-28 19:18│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31e7fca-381f-4afb-a936-d4ff74c7c939.PDF
─────────┬────────────────────────────────────────────────
2026-08-28 19:16│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c6dc980-8b1b-43c8-98e3-6c6db4371525.PDF
─────────┬────────────────────────────────────────────────
2026-08-28 18:50│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2241dea-7c96-4a89-94b3-c4430350f002.PDF
─────────┬────────────────────────────────────────────────
2026-06-26 19:1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当日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7,3
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2、2026 年 5月 26 日、6月 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日。截至 2026 年 6月 25 日,公司累计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3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9987%,最高成交价为 14.9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9,991,460.89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来源、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
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337,0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0,606 0.33% 5,047,606 2.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6,276,394 99.67% 211,939,394 97.67%
三、总股本 216,987,000 100.00% 216,987,0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
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b97f062-ef1c-4ec6-9b7a-0e578cfcad5a.PDF
─────────┬────────────────────────────────────────────────
2026-06-01 17:2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53,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45%,最高成交价为 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4,978,232.8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6eb0063-2899-4f99-8e4f-6c67de96e86c.PDF
─────────┬────────────────────────────────────────────────
2026-05-28 17:12│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153,900 股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987,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153,900 股后的213,833,1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5,596,606.00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 金股 利 = 现金 分红 总额 ÷公司 总股 本 × 10 股 =55,596,606.00 元/216,987,000 股×10 股=2.562209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6220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3,153,900 股,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数=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账户股数=21
,698,700 股-3,153,900 股=213,833,1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53,900 股后的 213,833,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5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890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62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153,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红为 2.562209 元,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6220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咨询电话:0551-658968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16ddb61-2d74-45ce-a130-0567ff26917f.PDF
─────────┬────────────────────────────────────────────────
2026-05-26 16:50│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2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3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105,372.8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71f93fe-b56b-4547-a9b6-8a8e54ed330f.PDF
─────────┬────────────────────────────────────────────────
2026-05-12 18:2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首次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7,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56,376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401c12e-2c11-40ec-8df8-28d4938c43d8.PDF
─────────┬────────────────────────────────────────────────
2026-05-08 19:26│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5 人,代表股份 86,445,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80,5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54%;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5,9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4 人,代表股份 9,09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
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16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9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1 人,代表股份 5,9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4,78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91%;反对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17%;反对1,637,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33%;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06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6%;反对1,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2%;弃权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16%;反对1,253,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66%;弃权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8%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姚和平先生、王
义峰先生、杨滁光先生、陈茂祥先生、黄万里先生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1,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1%;反对1,8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5%;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96%;反对1,87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369%;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9%;反对1,3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弃权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85%;反对1,355,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42%;弃权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3%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6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431%;反对1,388,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24%;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6%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5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7%;反对1,3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61%;反对1,391,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64%;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4%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17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5%;反对1,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6%;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85%;反对1,143,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44%;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1%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冉合庆律师、曹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df04020-b235-4bb8-a058-2baf43997efe.PDF
─────────┬────────────────────────────────────────────────
2026-05-08 19:2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冉合庆、曹园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4:30 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姚和平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45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6,445,6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9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人,代表股份 80,5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54%,均为 2026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31人,代表公司股份 5,93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天禾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
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78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91%;反对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0%;弃权 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4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517%;反对 1,637,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933%;弃权 2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
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06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6%;反对1,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2%;弃权 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7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816%;反对 1,253,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66%;弃权 12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418%。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1%;反对1,8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5%;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关联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姚和平先生、王义峰先生、杨滁光先生、陈茂祥先生、黄
万里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0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96%;反对 1,879,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369%;弃权 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
5%。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9%;反对1,3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弃权 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585%;反对 1,355,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42%;弃权 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47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6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弃权 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7%。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31%;反对 1,388,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24%;弃权 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
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5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7%;反对1,3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 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61%;反对 1,391,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4%;弃权 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
4%。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17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5%;反对1,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6%;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9%。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8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85%;反对 1,143,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44%;弃权 1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671%。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509c8f8-5f12-497c-a455-c680bc11a681.PDF
─────────┬────────────────────────────────────────────────
2026-05-07 18:0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da8ad55-61ae-435d-849d-833c8eddae73.PDF
─────────┬────────────────────────────────────────────────
2026-04-28 19:24│安利股份(300218):回购报告书
─────────┴────────────────────────────────────────────────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
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
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促进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和回购金额
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
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已到位。
六、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
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三)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10e84a-9deb-464f-837e-bf49bfa63717.PDF
─────────┬────────────────────────────────────────────────
2026-04-28 19:2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4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1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118700.00 22.64
2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280000.00 12.57
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3157700.00 1.46
期员工持股计划
4 李小英 1360000.00 0.63
5 印处讯 1111200.00 0.51
6 陈岳彪 1088000.00 0.50
7 龚慧芳 944800.00 0.44
8 金彤 898100.00 0.41
9 吕良丰 880600.00 0.41
10 余贵成 811300.00 0.37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 2
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的比例(%)
1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118700.00 22.71
2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280000.00 12.61
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3157700.00 1.46
期员工持股计划
4 李小英 1360000.00 0.63
5 印处讯 1111200.00 0.51
6 陈岳彪 1088000.00 0.50
7 龚慧芳 944800.00 0.44
8 金彤 898100.00 0.42
9 吕良丰 880600.00 0.41
10 余贵成 811300.00 0.3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6b5695-d009-4140-99b9-ba522fed9fa9.PDF
─────────┬────────────────────────────────────────────────
2026-04-27 18:31│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e4e4f1-2523-4b7a-9bd0-e85d697318fc.PDF
─────────┬────────────────────────────────────────────────
2026-04-27 18:31│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9 日
以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远程视频方
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杨滁光、独立董事潘平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姚和平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促进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5ae58b-71d0-4639-bd5d-6e9ddf823251.PDF
─────────┬────────────────────────────────────────────────
2026-04-27 18:2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e5c6b0-39ef-4b34-8414-8cedc0997518.PDF
─────────┬────────────────────────────────────────────────
2026-04-22 17:0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市场客户、发
展前景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29 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和“价值在线”两个平台采用网络互动方式举
行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和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松霞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薇薇女士,独立董
事陈来先生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4、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参与:
(1)全景网:http://rs.p5w.net
(2)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1)投资者可于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
( 2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17:00 前 访 问https://eseb.cn/1xjDWXGH5VS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电话: 0551-65896888
邮箱: algf@anli.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及时编制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查看本次
业绩说明会的交流内容及问答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a7187ec-4099-4e0f-b3bf-56c5d93b5caf.PDF
─────────┬────────────────────────────────────────────────
2026-04-22 17:0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获IPE碳披露2025年最高等级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IPE”)公开披露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2
025 年度碳排放数据,安利股份碳排放数据质量达到最高等级 1 级。IPE 碳披露数据质量共分为 5 个等级,其中 1级是最高质量等
级,获此等级的企业比例较低。
IPE 是国内公益环境研究评价机构,致力于收集、整理和分析政府和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整合环境数据服务于绿色采购、绿色
金融和政府环境决策。目前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彪马(PUMA)、威富(VF)、安踏(ANTA)、丰田(TOYOTA)、比
亚迪(BYD)等超过 100 家在华采购的中外企业、行业联盟与其他利益方,利用 IPE平台及时追踪供应商及相关主体环境表现,持续
提升供应链环境管理和气候治理的效率与效能。
2025 年度,安利股份碳排放总量较基准 2022 年度减少约 2.8 万吨,碳减排比例达32.61%,绿色电力占比约 70%,连续两年实
现外购电力零碳排放,上述数据通过国际验证机构 TüV 莱茵(TüV Rheinland)核查,并获颁 ISO 14064 核查意见书。公司是国
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全国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是“中国工业碳
达峰‘领跑者’企业”“全国轻工行业绿色制造标杆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优秀企业”,产品获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绿色设计产
品”,七次获评“安徽省环保诚信企业”。
二、风险提示
此次获得上述最高等级评价,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IPE 官网截图》;
2、《TüV 莱茵核查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4991bf1-a48f-4d2b-913a-e79005f65ed9.PDF
─────────┬────────────────────────────────────────────────
2026-04-15 16:32│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00 万元——600 万元 盈利:4,641.6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1.38%——87.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350 万元——500 万元 盈利:4,442.44 万元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2.12%——88.7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需求不足,部分品类产品市场需求减弱,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 6%。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美以伊军事冲突引发全球能源与供应链危机,推高国际油价,原材料等成本随之上行,增加了公司生产
与运营成本。
(三)汇率波动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
失。
报告期内,公司蓄势积能,积极开发产品,客户渠道良好,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经营能力、创新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公司坚
持长期主义,努力做大做强做优,总体发展态势向好,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1e1adac-1382-4456-bcbc-9a7d5959ef78.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依规运作、履职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 名: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周乾先生(法律专业人士)、职工
董事李新江先生。赵惠芳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定期报告审议会议 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 2次,具体如下:
序 会议时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主题
号 间
1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关于安利股份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进展及相关事项的沟通
2 月 18 计委员会 2025
日 年第一次会议
2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4 月 10 计委员会 2025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日 年第二次会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4、《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7、《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内审重点工作
计划》
9、《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10、《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11、《2024 年度购买或出售资产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12、《2024 年度对外投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13、《2024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3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4 月 24 计委员会 2025
日 年第三次会议
4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8 月 22 计委员会 2025 2、《2025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日 年第四次会议 3、《2025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4、《2025 年上半年购买或出售资产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5、《2025 年上半年对外投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6、《2025 年上半年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5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10 月 24 计委员会 2025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日 年第五次会议
6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关于安利股份 2025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沟通
12 月 4 计委员会 2025
日 年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就关注到的问题向公司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
师询问及沟通,并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和提示。关注公司信披工作,就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间的及时性进行提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漏报。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5 年 2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交流,交流内容
主要有事务所及项目组人员独立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财务信息披露有无异常、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情况、信托业务、
收入确认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审计报告进度等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上问题的报告,并就
信托业务处理、内控手册编制等进行重点提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交
流,交流内容主要有 2025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合并报表范围、业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年度盘点安排、关联交易情况、财务报告
提交时间等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上问题的报告,并就财务报告出具时间的及时性进行重点提示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
,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季度内审工作报告、重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等,以及听取内部审
计部门就以上内容的报告,关注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视情提出指导意见,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推进内审工作计划执行,监督内部审计
部门依规进行重点业务专项审计。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较为全面地修订
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工作
报告,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职中的沟通和询问,审阅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表述客观,公司
2025 年度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结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现场调研、查阅公司资料、线上线下会议、即时通讯沟通交流、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
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责任和义务。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678d7a9-4155-41b8-a974-fda50c612117.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推动公司经营
效益提升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
核评价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此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即每人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计算
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工作岗位职务、技
能、职责、工作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旨在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意识。绩效薪酬主要指奖金、奖励等,以公
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月度、季度及年度实际经营效益达成情况与个人工作业绩综合核定,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
酬。
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办法考核后予以发放,并按一定比例计提递延支付。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其兼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统一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合并计算。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激励方案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与确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7bc4bb9-9d82-4bf0-86f1-2344d6ca7c9b.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末
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减值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具体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情况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 46,793,527.78 4,548,977.06 573,119.97 318,983.52 50,450,401.35
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 2,785,282.32 1,349,365.75 4,134,648.07
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3,165,768.06 13,795,890.29 12,441,927.49 4,519,730.86
合计 52,744,578.16 19,694,233.10 573,119.97 12,760,911.01 59,104,780.28
3、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具体
如下: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净值 209.44 万元,处置收入 197.78 万元,减少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1.65 万元(尾差系四舍
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计提、转回、转销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利润总额 636.02万元。
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将减少 2025 年利润总额 11.65 万元。
上述两项将减少 2025 年利润总额 647.67 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
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00% 1.00%
1-2年 20.00% 3.00%
2-3年 30.00% 5.00%
3-4年 50.00% 10.00%
4-5年 70.00% 3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存货。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
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c7423ea-a46b-435a-87c6-f0839fdccf67.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a4d8f57-9aeb-4a53-8a64-f7c55c26b803.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bcf5659-85f2-4908-965a-f69fead2066f.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践行国家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
力稳市场、稳信心”等有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于 2025 年 4月 28日制定并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以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5 年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内在价值
公司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发展战略,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球化”为发展方向,秉承“市场
导向、敏捷高效、持续创新、追求卓越、团队制胜”的核心价值观,围绕生态功能聚氨酯合成革和复合材料主业,锐意进取、拼搏奋
斗。2025 年,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发展态势向好。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品牌客户增多,客户合作粘性增强,高技术含量
和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功能鞋材品类态势向好,耐克合作项目增多,销售额较快增长,阿迪达斯订单进入成长阶段,成为美国 N
ew Balance 供应商,与安踏、彪马、亚瑟士、李宁、特步等合作良好;沙发家居品类逆势回暖,爱室丽、顾家销售额增长;汽车内
饰品类较快增长,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公司产品应用于比亚迪、丰田、大众、小鹏、长城、鸿蒙智行、江淮、奇瑞等多家知名车企部
分车型,公司服务的汽车品牌和定点项目呈现增多态势;电子产品品类合作深化,公司产品在苹果、三星等品牌的部分产品上实现应
用,多个新项目有序推进开发,积极拓展亚马逊等品牌客户;控股子公司安利(越南)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越南”)产销
量提高,经营业绩有所改善。
二是持续保持良好财务结构,现金储备充裕。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31.37%,货币资金 6.25 亿元;期末有息负债 2.96
亿元,较期初减少 0.41 亿元、下降 12.22%,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和发展能力增强。
三是深化全球化战略,完成安利越南剩余两条干法生产线投产,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并投入运营,进一
步完善公司全球产能配置与海外贸易布局,提升国际化运营效率与综合竞争实力。
二、创新引领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深化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 1.36 亿元,2022 年-2025 年研
发费用率持续稳定在 5%以上,水性、无溶剂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至 33%左右。公司获国家工信部首批“全国先进适用技术”,获评中
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获安徽省政府表彰的“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入选安徽省工信厅“首批安徽省
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合肥市科技局批准由公司牵头组建合肥市创新联合体;新增 12 项“安徽省新产品”;2025 年,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15 项,2025 年末拥有有效授权专利 541 项;新增主持、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2项,累计主持、参与
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57 项。
三、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 年,公司持续健全完善现代法人治理体系,聚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治理主体履职规范与权责
制衡,不断夯实治理运行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治理架构与制度体系,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调整公司治理架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系统梳理并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41 项法人治理制度的修订与
制定工作,同步补选非独立董事、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与制衡机制。
二是加强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通过实施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纳入中长期激励体系,推动“关键少
数”与公司长远发展、中小股东利益深度绑定。
三是严格落实薪酬监管要求,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并建立绩效薪
酬止付追索机制,实施薪酬递延支付办法,规范薪酬管理,强化履职责任约束。
四是公司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外投资、法人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等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有效决策,严格
履行审议程序,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强化信息披露,确保决策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五
是积极引导控股股东增持,2025 年 6月,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增持,增持金额约 2,300 万元
,增持股份 159.87 万股,持股比例提升至 22.64%,以实际行动提振市场信心。
四、坚持合规透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公平、及时获取信息。公司秉持开放态度,加强自愿性披露,主动
披露公司所处行业动态、战略规划、技术进展、市场成果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多维度展示发展潜力与竞争优势,减少信
息不对称,增强资本市场透明度与公信力。
为回应投资者对 ESG 工作的关切,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强化 ESG 信息披露的同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向投资
者及社会公众分享公司 ESG 实践成果。2025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持续发展优秀案例”和新华信用金兰杯可持续发展“循
环经济实践成果”,万得 ESG 评级上调至“A”级,华证 ESG 评级提升至“BBB”级,可持续发展能力获资本市场认可。
五、强化互动沟通,增进价值认同
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多渠道、高频次、深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投资者调研交流、“互动易”回复、投资者
热线、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参加安徽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结合新媒体传播与可视化财报解读,及时回应市场关
切、传递公司内在价值,全方位增进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对公司的认知认同,营造良性互动、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生态:
一是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2025 年,公司累计组织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 40 场,全年接待 300 余家机构、400 余人次调研
,通过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线上互动等方式,持续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
二是高效回应投资者线上咨询。公司高度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认真做好答复工作,2025 年累计
回复投资者提问 249 条,回复率 100%,及时、准确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三是增强投资者沟通体验。举办业绩说明会时,通过设置有奖提问环节、广泛公开征集投资者关注问题等方式,有效提升投资者
参与度与互动积极性。四是主动参与辖区投资者交流活动。积极参加由安徽证监局指导、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等联合举办的“2025 年
安徽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就公司产能、市场合作、新兴领域布局等问题深入沟通,持续深化公司与
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五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依托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载体,以图文报道、短视频等通俗化形式,对公司定期报告、经
营发展、资本运作及重大事项相关公告进行通俗化、可视化解读,有效提升信息披露可读性与投资者理解效率。六是持续优化财报解
读形式。通过编制定期报告可视化财报,运用图文拆解、数据图表、重点标注等方式简化专业财务信息,让公司经营数据、发展成果
更易懂、更直观。七是加强与资本市场交流。2025 年 5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一行莅临公司考察调研,对公司经营发展
成果、技术创新、企业文化等给予充分肯定;2025 年 11月,上海证券报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国标一行到访公司调研,双方就品牌传
播、价值挖掘、产业资源对接等展开交流。
六、多元举措并行,增厚股东回报 ?
公司保持连续现金分红的良好传统,年度分红政策连贯稳定。每年分红均严格履行年度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在审议后及时、有序
推进实施,分红时点稳定。公司以透明清晰的分红政策与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形成稳定惯例,为投资者提供可预期、可信赖的投资回
报。2022-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96.05%,分红比例保持合理水平。
同时,公司积极完善长效激励与利益共享机制,2025 年 8月启动实施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 570 人,金额约 3000 万
元,通过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分配机制,形成多方共赢的良性循环。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
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1347285-f715-4951-9680-d2491257a690.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
司对容诚所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容诚所基本情况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
8 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履职情况主要评估内容
(一)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
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
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以及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
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二)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
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容诚所配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审计计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公司定期报告等披露的时间要
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
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
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1、2025 年度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辉隆股份(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
2、2025 年度项目组成员诚信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 年 10 月20 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
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所和上述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费用
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2 万元,共计69 万元,和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审计费用定
价合理,符合监管及公司制度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f49c88e-e499-4b8a-9a2d-adf91def8f74.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
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
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辉隆股份(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
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
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025年度审计费用20%的浮动范围内与容诚所
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认为容诚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成员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严格的审计程序,按时出具公司《20
25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实力和能力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合上述评估与审查结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建议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在不超过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20%的浮动范围内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e847a95-968a-4fa2-a260-624a4db1638e.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21e8f13-ecd1-41f7-bce6-355c590ebda7.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d3cd318-624f-4f8a-8103-7b3fc4ff06c5.PDF
─────────┬────────────────────────────────────────────────
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8dc01f2-b7a5-4d7b-9814-af7b7658f6c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安利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31488.PDF
─────────┬────────────────────────────────────────────────
2026-04-28│安利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244.PDF
─────────┬────────────────────────────────────────────────
2026-04-14│安利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9658.PDF
─────────┬────────────────────────────────────────────────
2025-10-28│安利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7154.PDF
─────────┬────────────────────────────────────────────────
2025-08-26│安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296.PDF
─────────┬────────────────────────────────────────────────
2025-04-28│安利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8397.PDF
─────────┬────────────────────────────────────────────────
2025-04-15│安利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6246.PDF
─────────┬────────────────────────────────────────────────
2024-10-25│安利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547.PDF
─────────┬────────────────────────────────────────────────
2024-08-30│安利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461.PDF
─────────┬────────────────────────────────────────────────
2024-04-29│安利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964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