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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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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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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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2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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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50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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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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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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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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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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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 │安利股份(300218):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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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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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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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当日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7,3
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2、2026 年 5月 26 日、6月 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日。截至 2026 年 6月 25 日,公司累计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3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9987%,最高成交价为 14.9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9,991,460.89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来源、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
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337,0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0,606 0.33% 5,047,606 2.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6,276,394 99.67% 211,939,394 97.67%
三、总股本 216,987,000 100.00% 216,987,0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
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b97f062-ef1c-4ec6-9b7a-0e578cfca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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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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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53,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45%,最高成交价为 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4,978,232.8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6eb0063-2899-4f99-8e4f-6c67de96e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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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2│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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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153,900 股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987,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153,900 股后的213,833,1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5,596,606.00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 金股 利 = 现金 分红 总额 ÷公司 总股 本 × 10 股 =55,596,606.00 元/216,987,000 股×10 股=2.562209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6220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3,153,900 股,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数=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账户股数=21
,698,700 股-3,153,900 股=213,833,1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53,900 股后的 213,833,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5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890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62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153,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红为 2.562209 元,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6220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咨询电话:0551-658968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16ddb61-2d74-45ce-a130-0567ff269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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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50│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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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2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3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105,372.8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71f93fe-b56b-4547-a9b6-8a8e54ed3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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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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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首次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7,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56,376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401c12e-2c11-40ec-8df8-28d4938c43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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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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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5 人,代表股份 86,445,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80,5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54%;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5,9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4 人,代表股份 9,09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
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16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9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1 人,代表股份 5,9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4,78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91%;反对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17%;反对1,637,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33%;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06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6%;反对1,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2%;弃权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16%;反对1,253,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66%;弃权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8%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姚和平先生、王
义峰先生、杨滁光先生、陈茂祥先生、黄万里先生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1,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1%;反对1,8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5%;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96%;反对1,87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369%;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9%;反对1,3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弃权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85%;反对1,355,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42%;弃权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3%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6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431%;反对1,388,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24%;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6%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5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7%;反对1,3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61%;反对1,391,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64%;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4%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17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5%;反对1,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6%;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85%;反对1,143,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44%;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1%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冉合庆律师、曹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df04020-b235-4bb8-a058-2baf43997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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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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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冉合庆、曹园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4:30 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姚和平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45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6,445,6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9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人,代表股份 80,5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54%,均为 2026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31人,代表公司股份 5,93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天禾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
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78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91%;反对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0%;弃权 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4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517%;反对 1,637,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933%;弃权 2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
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06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6%;反对1,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2%;弃权 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7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816%;反对 1,253,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66%;弃权 12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418%。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1%;反对1,8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5%;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关联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姚和平先生、王义峰先生、杨滁光先生、陈茂祥先生、黄
万里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0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96%;反对 1,879,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369%;弃权 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
5%。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9%;反对1,3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弃权 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585%;反对 1,355,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42%;弃权 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47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6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弃权 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7%。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31%;反对 1,388,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24%;弃权 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
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5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7%;反对1,3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 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61%;反对 1,391,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4%;弃权 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
4%。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17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5%;反对1,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6%;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9%。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8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85%;反对 1,143,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44%;弃权 1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671%。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509c8f8-5f12-497c-a455-c680bc11a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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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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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da8ad55-61ae-435d-849d-833c8edda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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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安利股份(300218):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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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
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
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促进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和回购金额
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
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已到位。
六、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
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三)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10e84a-9deb-464f-837e-bf49bfa63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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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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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4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1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118700.00 22.64
2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280000.00 12.57
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3157700.00 1.46
期员工持股计划
4 李小英 1360000.00 0.63
5 印处讯 1111200.00 0.51
6 陈岳彪 1088000.00 0.50
7 龚慧芳 944800.00 0.44
8 金彤 898100.00 0.41
9 吕良丰 880600.00 0.41
10 余贵成 811300.00 0.37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 2
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的比例(%)
1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118700.00 22.71
2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280000.00 12.61
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3157700.00 1.46
期员工持股计划
4 李小英 1360000.00 0.63
5 印处讯 1111200.00 0.51
6 陈岳彪 1088000.00 0.50
7 龚慧芳 944800.00 0.44
8 金彤 898100.00 0.42
9 吕良丰 880600.00 0.41
10 余贵成 811300.00 0.3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6b5695-d009-4140-99b9-ba522fed9f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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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1│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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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e4e4f1-2523-4b7a-9bd0-e85d69731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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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1│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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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9 日
以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远程视频方
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杨滁光、独立董事潘平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姚和平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长期价值投资,促进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5ae58b-71d0-4639-bd5d-6e9ddf823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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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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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e5c6b0-39ef-4b34-8414-8cedc0997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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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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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市场客户、发
展前景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29 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和“价值在线”两个平台采用网络互动方式举
行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和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松霞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薇薇女士,独立董
事陈来先生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4、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参与:
(1)全景网:http://rs.p5w.net
(2)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1)投资者可于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
( 2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17:00 前 访 问https://eseb.cn/1xjDWXGH5VS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电话: 0551-65896888
邮箱: algf@anli.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及时编制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查看本次
业绩说明会的交流内容及问答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a7187ec-4099-4e0f-b3bf-56c5d93b5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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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获IPE碳披露2025年最高等级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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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IPE”)公开披露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2
025 年度碳排放数据,安利股份碳排放数据质量达到最高等级 1 级。IPE 碳披露数据质量共分为 5 个等级,其中 1级是最高质量等
级,获此等级的企业比例较低。
IPE 是国内公益环境研究评价机构,致力于收集、整理和分析政府和企业公开的环境信息,整合环境数据服务于绿色采购、绿色
金融和政府环境决策。目前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彪马(PUMA)、威富(VF)、安踏(ANTA)、丰田(TOYOTA)、比
亚迪(BYD)等超过 100 家在华采购的中外企业、行业联盟与其他利益方,利用 IPE平台及时追踪供应商及相关主体环境表现,持续
提升供应链环境管理和气候治理的效率与效能。
2025 年度,安利股份碳排放总量较基准 2022 年度减少约 2.8 万吨,碳减排比例达32.61%,绿色电力占比约 70%,连续两年实
现外购电力零碳排放,上述数据通过国际验证机构 TüV 莱茵(TüV Rheinland)核查,并获颁 ISO 14064 核查意见书。公司是国
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全国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是“中国工业碳
达峰‘领跑者’企业”“全国轻工行业绿色制造标杆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优秀企业”,产品获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绿色设计产
品”,七次获评“安徽省环保诚信企业”。
二、风险提示
此次获得上述最高等级评价,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IPE 官网截图》;
2、《TüV 莱茵核查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4991bf1-a48f-4d2b-913a-e79005f65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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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32│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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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00 万元——600 万元 盈利:4,641.6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1.38%——87.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350 万元——500 万元 盈利:4,442.44 万元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2.12%——88.7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需求不足,部分品类产品市场需求减弱,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 6%。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美以伊军事冲突引发全球能源与供应链危机,推高国际油价,原材料等成本随之上行,增加了公司生产
与运营成本。
(三)汇率波动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
失。
报告期内,公司蓄势积能,积极开发产品,客户渠道良好,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经营能力、创新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公司坚
持长期主义,努力做大做强做优,总体发展态势向好,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1e1adac-1382-4456-bcbc-9a7d5959e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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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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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依规运作、履职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 名: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周乾先生(法律专业人士)、职工
董事李新江先生。赵惠芳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定期报告审议会议 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 2次,具体如下:
序 会议时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主题
号 间
1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关于安利股份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进展及相关事项的沟通
2 月 18 计委员会 2025
日 年第一次会议
2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4 月 10 计委员会 2025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日 年第二次会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4、《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7、《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内审重点工作
计划》
9、《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10、《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11、《2024 年度购买或出售资产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12、《2024 年度对外投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13、《2024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3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4 月 24 计委员会 2025
日 年第三次会议
4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8 月 22 计委员会 2025 2、《2025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日 年第四次会议 3、《2025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4、《2025 年上半年购买或出售资产业务内部审计报告》
5、《2025 年上半年对外投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6、《2025 年上半年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报告》
5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议案》
10 月 24 计委员会 2025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日 年第五次会议
6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审 关于安利股份 2025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沟通
12 月 4 计委员会 2025
日 年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就关注到的问题向公司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
师询问及沟通,并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和提示。关注公司信披工作,就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间的及时性进行提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漏报。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5 年 2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交流,交流内容
主要有事务所及项目组人员独立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财务信息披露有无异常、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情况、信托业务、
收入确认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审计报告进度等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上问题的报告,并就
信托业务处理、内控手册编制等进行重点提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交
流,交流内容主要有 2025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合并报表范围、业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年度盘点安排、关联交易情况、财务报告
提交时间等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上问题的报告,并就财务报告出具时间的及时性进行重点提示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
,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季度内审工作报告、重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等,以及听取内部审
计部门就以上内容的报告,关注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视情提出指导意见,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推进内审工作计划执行,监督内部审计
部门依规进行重点业务专项审计。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较为全面地修订
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工作
报告,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职中的沟通和询问,审阅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表述客观,公司
2025 年度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结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现场调研、查阅公司资料、线上线下会议、即时通讯沟通交流、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
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责任和义务。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678d7a9-4155-41b8-a974-fda50c612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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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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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推动公司经营
效益提升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
核评价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此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即每人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计算
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工作岗位职务、技
能、职责、工作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旨在充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意识。绩效薪酬主要指奖金、奖励等,以公
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月度、季度及年度实际经营效益达成情况与个人工作业绩综合核定,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
酬。
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办法考核后予以发放,并按一定比例计提递延支付。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其兼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统一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合并计算。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激励方案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与确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7bc4bb9-9d82-4bf0-86f1-2344d6ca7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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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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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末
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减值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具体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情况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 46,793,527.78 4,548,977.06 573,119.97 318,983.52 50,450,401.35
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 2,785,282.32 1,349,365.75 4,134,648.07
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3,165,768.06 13,795,890.29 12,441,927.49 4,519,730.86
合计 52,744,578.16 19,694,233.10 573,119.97 12,760,911.01 59,104,780.28
3、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具体
如下: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净值 209.44 万元,处置收入 197.78 万元,减少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1.65 万元(尾差系四舍
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计提、转回、转销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利润总额 636.02万元。
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将减少 2025 年利润总额 11.65 万元。
上述两项将减少 2025 年利润总额 647.67 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
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00% 1.00%
1-2年 20.00% 3.00%
2-3年 30.00% 5.00%
3-4年 50.00% 10.00%
4-5年 70.00% 3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存货。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
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c7423ea-a46b-435a-87c6-f0839fdcc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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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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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a4d8f57-9aeb-4a53-8a64-f7c55c26b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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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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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bcf5659-85f2-4908-965a-f69fead20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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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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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国家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
力稳市场、稳信心”等有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于 2025 年 4月 28日制定并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以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5 年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内在价值
公司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发展战略,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球化”为发展方向,秉承“市场
导向、敏捷高效、持续创新、追求卓越、团队制胜”的核心价值观,围绕生态功能聚氨酯合成革和复合材料主业,锐意进取、拼搏奋
斗。2025 年,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发展态势向好。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品牌客户增多,客户合作粘性增强,高技术含量
和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功能鞋材品类态势向好,耐克合作项目增多,销售额较快增长,阿迪达斯订单进入成长阶段,成为美国 N
ew Balance 供应商,与安踏、彪马、亚瑟士、李宁、特步等合作良好;沙发家居品类逆势回暖,爱室丽、顾家销售额增长;汽车内
饰品类较快增长,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公司产品应用于比亚迪、丰田、大众、小鹏、长城、鸿蒙智行、江淮、奇瑞等多家知名车企部
分车型,公司服务的汽车品牌和定点项目呈现增多态势;电子产品品类合作深化,公司产品在苹果、三星等品牌的部分产品上实现应
用,多个新项目有序推进开发,积极拓展亚马逊等品牌客户;控股子公司安利(越南)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越南”)产销
量提高,经营业绩有所改善。
二是持续保持良好财务结构,现金储备充裕。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31.37%,货币资金 6.25 亿元;期末有息负债 2.96
亿元,较期初减少 0.41 亿元、下降 12.22%,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和发展能力增强。
三是深化全球化战略,完成安利越南剩余两条干法生产线投产,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利(新加坡)材料有限公司并投入运营,进一
步完善公司全球产能配置与海外贸易布局,提升国际化运营效率与综合竞争实力。
二、创新引领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深化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 1.36 亿元,2022 年-2025 年研
发费用率持续稳定在 5%以上,水性、无溶剂产品收入占比提升至 33%左右。公司获国家工信部首批“全国先进适用技术”,获评中
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获安徽省政府表彰的“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入选安徽省工信厅“首批安徽省
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合肥市科技局批准由公司牵头组建合肥市创新联合体;新增 12 项“安徽省新产品”;2025 年,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15 项,2025 年末拥有有效授权专利 541 项;新增主持、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2项,累计主持、参与
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57 项。
三、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 年,公司持续健全完善现代法人治理体系,聚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治理主体履职规范与权责
制衡,不断夯实治理运行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治理架构与制度体系,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调整公司治理架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系统梳理并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41 项法人治理制度的修订与
制定工作,同步补选非独立董事、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与制衡机制。
二是加强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通过实施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纳入中长期激励体系,推动“关键少
数”与公司长远发展、中小股东利益深度绑定。
三是严格落实薪酬监管要求,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并建立绩效薪
酬止付追索机制,实施薪酬递延支付办法,规范薪酬管理,强化履职责任约束。
四是公司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外投资、法人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等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有效决策,严格
履行审议程序,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强化信息披露,确保决策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五
是积极引导控股股东增持,2025 年 6月,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增持,增持金额约 2,300 万元
,增持股份 159.87 万股,持股比例提升至 22.64%,以实际行动提振市场信心。
四、坚持合规透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公平、及时获取信息。公司秉持开放态度,加强自愿性披露,主动
披露公司所处行业动态、战略规划、技术进展、市场成果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多维度展示发展潜力与竞争优势,减少信
息不对称,增强资本市场透明度与公信力。
为回应投资者对 ESG 工作的关切,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强化 ESG 信息披露的同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向投资
者及社会公众分享公司 ESG 实践成果。2025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持续发展优秀案例”和新华信用金兰杯可持续发展“循
环经济实践成果”,万得 ESG 评级上调至“A”级,华证 ESG 评级提升至“BBB”级,可持续发展能力获资本市场认可。
五、强化互动沟通,增进价值认同
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多渠道、高频次、深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投资者调研交流、“互动易”回复、投资者
热线、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参加安徽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结合新媒体传播与可视化财报解读,及时回应市场关
切、传递公司内在价值,全方位增进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对公司的认知认同,营造良性互动、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生态:
一是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2025 年,公司累计组织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 40 场,全年接待 300 余家机构、400 余人次调研
,通过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线上互动等方式,持续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
二是高效回应投资者线上咨询。公司高度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认真做好答复工作,2025 年累计
回复投资者提问 249 条,回复率 100%,及时、准确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三是增强投资者沟通体验。举办业绩说明会时,通过设置有奖提问环节、广泛公开征集投资者关注问题等方式,有效提升投资者
参与度与互动积极性。四是主动参与辖区投资者交流活动。积极参加由安徽证监局指导、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等联合举办的“2025 年
安徽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就公司产能、市场合作、新兴领域布局等问题深入沟通,持续深化公司与
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五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依托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载体,以图文报道、短视频等通俗化形式,对公司定期报告、经
营发展、资本运作及重大事项相关公告进行通俗化、可视化解读,有效提升信息披露可读性与投资者理解效率。六是持续优化财报解
读形式。通过编制定期报告可视化财报,运用图文拆解、数据图表、重点标注等方式简化专业财务信息,让公司经营数据、发展成果
更易懂、更直观。七是加强与资本市场交流。2025 年 5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一行莅临公司考察调研,对公司经营发展
成果、技术创新、企业文化等给予充分肯定;2025 年 11月,上海证券报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国标一行到访公司调研,双方就品牌传
播、价值挖掘、产业资源对接等展开交流。
六、多元举措并行,增厚股东回报 ?
公司保持连续现金分红的良好传统,年度分红政策连贯稳定。每年分红均严格履行年度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在审议后及时、有序
推进实施,分红时点稳定。公司以透明清晰的分红政策与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形成稳定惯例,为投资者提供可预期、可信赖的投资回
报。2022-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96.05%,分红比例保持合理水平。
同时,公司积极完善长效激励与利益共享机制,2025 年 8月启动实施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 570 人,金额约 3000 万
元,通过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分配机制,形成多方共赢的良性循环。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
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1347285-f715-4951-9680-d2491257a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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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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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
司对容诚所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容诚所基本情况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
8 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履职情况主要评估内容
(一)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
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
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以及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
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二)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
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容诚所配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审计计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公司定期报告等披露的时间要
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
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
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1、2025 年度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辉隆股份(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
2、2025 年度项目组成员诚信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 年 10 月20 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
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所和上述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费用
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2 万元,共计69 万元,和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审计费用定
价合理,符合监管及公司制度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f49c88e-e499-4b8a-9a2d-adf91def8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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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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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
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
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辉隆股份(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
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
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025年度审计费用20%的浮动范围内与容诚所
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认为容诚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成员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严格的审计程序,按时出具公司《20
25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实力和能力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合上述评估与审查结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建议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在不超过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20%的浮动范围内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e847a95-968a-4fa2-a260-624a4db16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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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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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21e8f13-ecd1-41f7-bce6-355c590eb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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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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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d3cd318-624f-4f8a-8103-7b3fc4ff0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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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7│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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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8dc01f2-b7a5-4d7b-9814-af7b7658f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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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6│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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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50e0507-21e4-42a2-b7cb-65f5eff97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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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6│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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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杨滁光、黄万里、李赵劼,独立董事赵惠芳以远程视频
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平先生、陈来先生、周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内容;2026 年
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回避表决,表决票7票,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内容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既是安利股份的董事,也是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利(越
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关联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回避表决,表决票7票,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赵惠芳、潘平、陈来、周乾回避表决,表决票 8票,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
票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12 票,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090ede3-712c-4010-80e3-fac98e23f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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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6│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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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1b533f5-b0ab-4541-aaed-b6eda3262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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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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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骨干优秀员工因在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地、工作地所在城
市购置首套刚需住房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住房借款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借款相关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内容
1、借款对象:符合 2025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关于员工住房资助支持管
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骨干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借款对象非失
信被执行人。
2、借款用途:用于员工购买首套自住房。
3、借款额度:单个借款申请人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含);公司年度新增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含),存续借款总额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0%(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住房借款申请)。
4、借款利率:免息借款。
5、借款期限:单人借款期限不超过 5年(含),自公司给予借款之日起算。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
组织实施,后续借款具体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骨干员工提供住房借款,可能存在申请借款的员工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为有效防控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设置以下
风险控制措施,由经营管理层执行:
1、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员工的还款计划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若借款员工未按
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
2、公司要求借款员工提供保证人,并将与有关保证人分别签订保证合同,由保证人对员工全部借款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有利于吸引稳定骨干员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且
借款相关风险可控;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借款相关事宜,有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借款及授权管理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f2f9aca-5800-4dc9-bee5-785ca56915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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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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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具体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董事会
同意公司 2026 年以信用方式,或以机器设备、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方式,或商请子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申请融资授信。申请
融资授信的金融机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包
河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肥西支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鹅湖支行等。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计划为 117,900 万元,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较上年减
少 9,000 万元,申请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押汇贴现、保理等。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 2年。上述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
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在不超过融资
授信总额内,自行确定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授信额度,以及确定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担保、商请担保单位及向有关单位提供反担保、
办理有关手续等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9305f89-bf99-4bd6-892b-93a00727c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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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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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越南”)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获取更好的经
济效益,公司 2026 年拟计划为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贸易融资、跨境直贷、内保外贷等。公司可在审定的额度内一次性提供最高额担保,
也可分数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计划为二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 保方 被担保 截 至 截至本 2026 年 2026 2026 年 是
持 股比 方最近 2025 年 公告披 度 计 划 年 度 度计划 否
例 一期资 12 月 31 露日担 担 保 额 担 保 担保额 关
产负债 日 担 保 保余额 度 额 度 度占公 联
率 余额(人 (人民 较 司最近 担
民 币 万 币 万 2025 一期净 保
元) 元) 年 度 资 产
增减 比例
安徽安利 合肥安利聚 65.21% 20.82% 2405.02 2000 人 民 币 0 4.11% 否
材料科技 氨酯新材料 7000 万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元
公司 安利(越南) 70.5326 27.16% 0 0 美元 500 0 2.06% 否
材料科技有 % 万元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30 日
3、注册地:合肥
4、法定代表人:王义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145 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树脂和聚氨酯合成革用助剂、添加剂、表面处理剂等精细化学品及其它化工原料。
7、目前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 65.21%股权、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CO.(H.K.)LTD.)持有 17.90%股权、合肥
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6.89%股权。
8、关联关系:安利新材料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
9、2025 年度财务和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安利新材料总资产为29,087.46万元,净资产为23,031.23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45,125.85 万元,
净利润 1,745.29 万元。
10、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8 日
3、注册地:越南胡志明市永新坊,越南-新加坡 II-A 工业区,32 号路 22 号
4、法定代表人:杨滁光
5、注册资本:805,457,792,000 越南盾(折合美元 3,500 万元)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生态功能性人造革、合成革及原料(树脂、溶剂、色料、基布等),以及其他聚氨酯复合材料
等。
7、目前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 70.5326%股权,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海宁市宏源无纺布业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慈溪市其胜针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1817%股权,日本志磨商事株式会社持有 2.8571%股权,香港映泰有限公司持有1.428
6%的股权。
8、关联关系:安利越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
9、2025年度财务和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利越南总资产为22,942.49万元,净资产为 16,711.11 万元,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5,467.67 万元,净利润-276.87万元。
10、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计划
1、安利新材料
2026 年,公司拟继续为安利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
期限计划为二年,担保最高额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授信银行
合肥安利聚氨酯 3,000 中国银行合肥分行
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2,000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合 计 7,000
2、安利越南
考虑到安利越南经营规模扩大,可能存在间歇性的流动资金需求,2026 年,公司拟为安利越南向中国境内、越南境内等金融机
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500 万美元,额度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担保期限计划为二年。
以上为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提供的担保计划是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定的计划,实际贷款银行、担保金额仍
需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不再单独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利
股份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有利于与安利股份形成协同优势,有
利于安利股份创新发展,有利于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鉴于安利新材料、安利越南是安利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实力较强,财
务状况良好,且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方面均能实现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较小。因此,控股子
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向其提供担保。
六、安利股份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融资授信担保余额为 2405.02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1.54%。本次拟为安利新材料提供最高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拟为
安利越南提供最高额担保总额为 500 万美元(按 2026 年 3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3459.70万元),担保总额与 2025 年保持
一致;合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约为 6.6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f636582-90e3-4132-9f47-bb6676147c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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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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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ba1f22b-c152-45c5-8a1d-a6083687c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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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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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628359a-bbfc-41c8-96bf-cac93df7e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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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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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faa2de0-9462-4068-9555-08b3df97b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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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5│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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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a62d39c-1157-4467-b65e-06ae4019f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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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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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c374134-686f-47d8-a882-b78862ba4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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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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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4347e8c-87ce-45b2-b032-88883f1f5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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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4│安利股份(3002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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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
、潘平先生、陈来先生、周乾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平先生、陈来先生、周乾先生的任职经历、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
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86f11dc-835c-4ca9-9762-7bf909e0f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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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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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惠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c7b4c6f-1fdb-432a-81f8-67de1bc39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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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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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182fc77-d02a-4dde-963c-ec94d1880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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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3│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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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05月0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现将召开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7.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审议提案 3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05 月 07 日(9:30—12:00,13:00-17: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05 月 07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信函登记时间以收到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利股份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邮编:230093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联系电话:0551-65896888
传真:0551-65896562
电子邮箱:anlimail@163.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dcda98a-252a-41fb-a59d-da8f70a8a6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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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获评2025年度安徽省环保诚信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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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获评2025年度安徽省环保诚信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b17ba6e-ae76-431c-8999-0bd1ab997b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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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0│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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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8日收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生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肥土储收〔2021〕第 6号)
。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位于肥西县金寨路与石门路交口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资产等进行收储,收储及
搬迁补偿奖励金额合计为 20,508.096 万元。
2021 年 11 月至 2025 年 2月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拨付的多笔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款项,合
计人民币 16,508.096 万元,约占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总金额的 8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1-095、2022-015、2022-034、2022-068、2022-076、2023-029、2023-045、2025-0
03)。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3月 4日,公司收到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拨付的部分剩余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款项,共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大
写:叁佰万元整),约占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总金额的 1.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该项土地等资产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累计收到人民币 16,808.096 万元(大写:壹亿陆仟
捌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约占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总金额的 81.96%;尚未收到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余额 3,700.00 万元。
三、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土地等资产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确认资产处置损益,计入 2022 年一季度当期损益。本次收到部分剩
余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款项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对本次收到的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99e9c7d7-5cbb-4df9-a7df-357ed9a06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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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7:4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通过阿迪达斯(adidas)实验室认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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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通过阿迪达斯(adidas)实验室认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1fb3ea02-86c8-42b3-851d-10c3bf3f6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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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7:28│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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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68029578-f69e-41ab-a908-94e3ec69b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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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7:28│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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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新江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新
江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新江先生的辞任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 12 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为保
障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新江先生(简历
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新江先生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李新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李新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赵惠芳女士、周乾先生共同组成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报备文件
(一)李新江先生的辞任报告;
(二)2025年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7dc7182-3222-4343-a4ed-3dad1fd32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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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8│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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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c88085ce-e751-467b-aca4-024274451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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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48│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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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e9a6abfe-e9f0-454b-bd53-fc959e4193e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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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安利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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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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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安利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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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9658.PDF
─────────┬────────────────────────────────────────────────
2025-10-28│安利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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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7154.PDF
─────────┬────────────────────────────────────────────────
2025-08-26│安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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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296.PDF
─────────┬────────────────────────────────────────────────
2025-04-28│安利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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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8397.PDF
─────────┬────────────────────────────────────────────────
2025-04-15│安利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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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6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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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安利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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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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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安利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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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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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安利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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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964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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