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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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37 │安利股份(300218):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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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1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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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1:4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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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监事会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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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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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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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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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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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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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 │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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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37│安利股份(300218):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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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cc8c4c55-c3ba-47fb-8f80-cd955bdf2d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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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1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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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中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亚先生因工作
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任何职务。李中亚先生原定董事任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中亚
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中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李中亚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中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董事李中亚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9b014529-abf8-4a10-be11-32e49c61e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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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1:4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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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
025年8月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4期员工持 √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1)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2)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1日(星期五)9:30—12:0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年8月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时间为
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信函登记时间以收到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利股份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邮编:230093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联系电话:0551-65896888
传真:0551-65896562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参会手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f2c3cc6e-dcef-4485-9831-bbb0b7b165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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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监事会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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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中的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下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构建利益命运共同体,增强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努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公司第 4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251bcb44-4947-413c-9e9a-a2d050048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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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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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ddabde4f-973b-4db4-b03a-ab4cce3f6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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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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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fcd21fe8-9198-49c0-a842-7eaed6506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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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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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以即时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应参
加会议董事 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人,其中独立董事 4人;董事杨滁光、独立董事陈来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董事王义峰、方
炜、陈茂祥、李中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新江为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新江为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作出解释;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
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数量及其认购金额、资金规模、股票来源、
股票规模、购买价格、权益归属安排及处置方式、管理模式等事项;
6、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项作出决定;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新江为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8月5日(星期二)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利股份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d31b7fd3-d088-42e6-bb59-2919b1feb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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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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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编制《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
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业绩考核条件,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经营者、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一致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2b831c13-a0c8-4f7b-9ab0-991fea882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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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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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0012fe42-2c78-4a96-a9bd-d9210cda3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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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1:12│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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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安利股份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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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7:30│安利股份(300218):关于控股子公司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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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关于控股子公司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df5c4c18-c025-44d5-90bd-a2d5d434b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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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7│安利股份(300218):2025-038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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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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