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8 安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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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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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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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 │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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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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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 │安利股份(300218):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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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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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1 │安利股份(3002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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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1 │安利股份(3002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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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6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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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 │安利股份(300218):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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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安利股份(3002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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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首次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7,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1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56,376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401c12e-2c11-40ec-8df8-28d4938c43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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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6│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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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5 人,代表股份 86,445,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80,5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54%;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5,9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4 人,代表股份 9,09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
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16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9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1 人,代表股份 5,9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4,78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91%;反对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0%;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17%;反对1,637,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33%;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06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6%;反对1,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2%;弃权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816%;反对1,253,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66%;弃权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8%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姚和平先生、王
义峰先生、杨滁光先生、陈茂祥先生、黄万里先生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1,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1%;反对1,8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5%;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96%;反对1,87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369%;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9%;反对1,3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弃权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85%;反对1,355,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42%;弃权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3%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6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431%;反对1,388,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24%;弃权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6%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95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7%;反对1,3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61%;反对1,391,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64%;弃权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4%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17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5%;反对1,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6%;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85%;反对1,143,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44%;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1%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冉合庆律师、曹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df04020-b235-4bb8-a058-2baf43997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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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安利股份(30021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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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冉合庆、曹园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4:30 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姚和平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45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6,445,6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9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人,代表股份 80,513,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54%,均为 2026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31人,代表公司股份 5,93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37%,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天禾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
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78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91%;反对1,6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0%;弃权 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4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517%;反对 1,637,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933%;弃权 2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
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069,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6%;反对1,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2%;弃权 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72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816%;反对 1,253,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66%;弃权 12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418%。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1%;反对1,8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5%;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关联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期员工持股计划、姚和平先生、王义峰先生、杨滁光先生、陈茂祥先生、黄
万里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0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96%;反对 1,879,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369%;弃权 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
5%。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7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09%;反对1,3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弃权 1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585%;反对 1,355,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42%;弃权 1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473%。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6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88%;反对1,3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6%;弃权 9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7%。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31%;反对 1,388,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24%;弃权 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
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95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7%;反对1,3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 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6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661%;反对 1,391,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4%;弃权 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
4%。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5,17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5%;反对1,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6%;弃权 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9%。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7,83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85%;反对 1,143,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44%;弃权 1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671%。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509c8f8-5f12-497c-a455-c680bc11a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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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6│安利股份(3002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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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da8ad55-61ae-435d-849d-833c8edda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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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4│安利股份(300218):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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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
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含)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92%至1.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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