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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9(鸿利智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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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9 鸿利智汇 更新日期:2026-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1 17:52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9 19:52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09 19:52 │鸿利智汇(30021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 │2026-06-09 19:52 │鸿利智汇(30021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5-27 16:40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19:06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06 │鸿利智汇(300219):鸿利智汇-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19:59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19:59 │鸿利智汇(3002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8 19:59 │鸿利智汇(300219):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 陈九波) │ └─────────┴──────────────────────────────────────────────┘ ─────────┬──────────────────────────────────────────────── 2026-06-11 17:52│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0,794,350.60元,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2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8*****249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8*****494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01*****367 李国平 5 01*****831 马卓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咨询联系人:赵军、刘冬丽 咨询电话:020-86733958 传真电话:020-86733777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1a87c50-ff8e-4d47-9164-4f31a8ab8f7a.PDF ─────────┬──────────────────────────────────────────────── 2026-06-09 19:52│鸿利智汇(300219):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b3f4388-4815-49b4-8bcb-f165248530a5.PDF ─────────┬──────────────────────────────────────────────── 2026-06-09 19:52│鸿利智汇(30021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6月 5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名, 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独立董事 4名,会议有效票数为 4票。会议由独立董事王政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独立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投资行为符合基金设立的目的,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 关联交易系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881f0cb-3565-493e-8fce-2826e34b82a3.PDF ─────────┬──────────────────────────────────────────────── 2026-06-09 19:52│鸿利智汇(30021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上午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现场出席会议 董事 2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董事 9名,会议有效票数为 11票。会议由董事长李俊东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联合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舵投资”)及关联方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金舵”),共同设立泸州市鸿利智汇战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 本次拟设立基金总认缴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9,9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叙永金舵认缴出资 60万元;有限合伙人 金舵投资认缴出资 17,84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2,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cfd3d9c-bb23-4cb5-a31c-f8c5576aaf89.PDF ─────────┬──────────────────────────────────────────────── 2026-05-27 16:40│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 一、银行账户、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收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 0311执保 19296号] 《民事裁定书》和《保全结果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因买卖合同纠纷, 纠纷方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普视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导致鸿利显示部分银行账户,以及公司持有 的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迈得”)4,269.98万元股权被冻结。 2026年 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粤 0311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蓝普视 讯要求鸿利显示退还部分货款及其他连带损失等合计约 2,980万元的诉讼请求,驳回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 见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 2026-012)。 二、进展情况 1、针对本次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结果,鸿利显示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上 诉案件已获法院正式受理,受理案号为 (2026)粤 03民终 24231号。 2、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审理阶段。 3、截至本公告日,经核查确认,无新增账户被冻结或解除冻结的情况。仍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户性 冻结金额 备注 质 (元) 鸿利显示 041*****1412_0001 广州农村商业银 一般户 人民币 增加冻结金额人民 行股份有限公司 5,903,434.78 币 836,271.45元。 广州市绿色金融 改革创新试验区 花都分行 360*****3773 中国工商银行股 基本户 人民币 增加冻结金额人民 份有限公司广州 2,694,933.59 币 63,333.12元。 花都新机场支行 360*****3461 中国工商银行 一般户 美元 增加冻结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广 768,884.00 8,939.00美元。 州 花都新机场 支行 4、公司持有的深圳斯迈得 4,269.98万元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中,未发生变化。 三、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对鸿利显示的现金流构成一定影响;深圳斯迈得股权被冻结仅系财产保全措施,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 。 2、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审慎经营原则,公司已于 2025年度针对该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2,928.03万元。上述诉讼案件目前处 于二审审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3、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dbb3d12-3102-447c-8b57-cca4c06ff267.PDF ─────────┬──────────────────────────────────────────────── 2026-05-20 19:06│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6acf657-1272-4428-a893-7358baec0f8f.PDF ─────────┬──────────────────────────────────────────────── 2026-05-20 19:06│鸿利智汇(300219):鸿利智汇-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鸿利智汇(300219):鸿利智汇-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a1546d1-3136-4965-96bf-92b78b02c574.PDF ─────────┬──────────────────────────────────────────────── 2026-04-28 19:59│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审议《关于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1) 6.01 审议董事李俊东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6.02 审议董事廖梓成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6.03 审议董事邓寿铁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6.04 审议董事丁鹏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 6.05 审议董事刘信国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6.06 审议董事张路华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6.07 审议独立董事陈九波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6.08 审议独立董事郭德轩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6.09 审议独立董事王政力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 6.10 审议独立董事范丛明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11 审议职工代表董事杨永发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军 电话:020-86733958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子邮箱:stock@honglitronic.com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121318a-1746-45f8-b34f-2e177aeaa8d5.PDF ─────────┬──────────────────────────────────────────────── 2026-04-28 19:59│鸿利智汇(3002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及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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