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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20(金运激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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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20 金运激光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8:54 │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8:54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8:08 │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8 15:56 │金运激光(3002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21:01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2 21:01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 2026-05-14 18:54│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4月23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8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武汉金运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武 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金运激光大厦6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3名,持有贵公司股份62,367,270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1.2482%。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53名,持有 贵公司股份336,918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0.222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经查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 中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共53名,持有贵公司股份336,918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0.2228%。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数据,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21,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反对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61%;反对61,7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3%;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 2.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68,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80%;反对15,3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4%;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 6%。 3.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62,621,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反对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61%;反对61,7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3%;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2,615,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043%;反对67,4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1%;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 5.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8,174,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61,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2%;弃 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4,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64%;反对61,8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00%;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有董事身份的股东梁萍及其关联方梁伟已回避表决。 6.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2,662,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21,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4,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465%;反对21,0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2%;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 3%。 7.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62,662,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31%;反对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5%;反对 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4%;弃权 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951%。 8.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2,615,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反对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46%;反对67,4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1%;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 33%。 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 结果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73ee5fe-de7e-4882-b035-edb5a88d2225.PDF ─────────┬──────────────────────────────────────────────── 2026-05-14 18:54│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4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 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14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萍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6 人,代表股份62,704,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10%。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62,36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1.2482%;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53 人,代表公司股份 336,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8 %。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2,621,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3%;反对 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 5%;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61%;反对 6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303%;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2,668,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 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5%;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680%;反对 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4%;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 62,621,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3%;反对 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 5%;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61%;反对 6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303%;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2,615,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2%;反对 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 6%;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043%;反对 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21%;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 8,174,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89%;反对 61,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2 %;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664%;反对 61,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00%;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关联股东梁伟、梁萍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2,662,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反对 21,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 6%;弃权 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5%;反对 21,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02%;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 62,662,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反对 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5%;弃权 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5%;反对 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4%;弃权 26,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5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62,615,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1%;反对 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 6%;弃权 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746%;反对 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21%;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韩雯律师、饶依依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a369ff0-2ba5-4d21-b380-3b9d3f932d64.PDF ─────────┬──────────────────────────────────────────────── 2026-05-08 18:08│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 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 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 月 14日(周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 月 14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 年 5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2)以上议案为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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