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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20(金运激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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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20 金运激光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8:54 │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8:54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8:08 │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8 15:56 │金运激光(3002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21:01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2 21:01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2 21:00 │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 2026-05-14 18:54│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4月23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8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武汉金运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武 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3号金运激光大厦6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3名,持有贵公司股份62,367,270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41.2482%。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53名,持有 贵公司股份336,918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0.222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经查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 中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共53名,持有贵公司股份336,918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0.2228%。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数据,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21,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反对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61%;反对61,7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3%;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 2.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68,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80%;反对15,3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4%;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 6%。 3.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62,621,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3%;反对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61%;反对61,7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03%;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2,615,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043%;反对67,4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1%;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 5.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8,174,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61,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2%;弃 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4,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64%;反对61,8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00%;弃权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 36%。有董事身份的股东梁萍及其关联方梁伟已回避表决。 6.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2,662,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21,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4,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465%;反对21,0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2%;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 3%。 7.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62,662,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31%;反对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5%;反对 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4%;弃权 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951%。 8.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2,615,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反对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46%;反对67,45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1%;弃权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 33%。 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 结果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73ee5fe-de7e-4882-b035-edb5a88d2225.PDF ─────────┬──────────────────────────────────────────────── 2026-05-14 18:54│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4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 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14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萍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6 人,代表股份62,704,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10%。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62,36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1.2482%;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53 人,代表公司股份 336,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28 %。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2,621,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3%;反对 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 5%;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61%;反对 6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303%;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2,668,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 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5%;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680%;反对 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4%;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 62,621,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3%;反对 61,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 5%;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61%;反对 6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303%;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62,615,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2%;反对 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 6%;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043%;反对 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21%;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 8,174,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89%;反对 61,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2 %;弃权 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5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664%;反对 61,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00%;弃权 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36%。 关联股东梁伟、梁萍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2,662,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反对 21,0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 6%;弃权 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5%;反对 21,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02%;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5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 62,662,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1%;反对 15,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 5%;弃权 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5%;反对 1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4%;弃权 26,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5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62,615,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1%;反对 67,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 6%;弃权 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336,918 股,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746%;反对 67,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21%;弃权 2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韩雯律师、饶依依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a369ff0-2ba5-4d21-b380-3b9d3f932d64.PDF ─────────┬──────────────────────────────────────────────── 2026-05-08 18:08│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 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 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 月 14日(周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 月 14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 年 5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2)以上议案为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股东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4、股东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丹、石慧 (2)联系电话:027-82943465 (3)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邮编:4300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5e89bed-e06a-47e7-bb34-473f37387554.PDF ─────────┬──────────────────────────────────────────────── 2026-04-28 15:56│金运激光(3002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金运激光(30022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8b159f-f662-490b-8ca5-a8113ca21834.PDF ─────────┬──────────────────────────────────────────────── 2026-04-22 21:01│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de90d80-3230-48c7-9425-5bf18ce4cbac.PDF ─────────┬──────────────────────────────────────────────── 2026-04-22 21:01│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203d334-5ca3-404c-96b4-cf72ff71b94d.PDF ─────────┬──────────────────────────────────────────────── 2026-04-22 21:00│金运激光(3002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02 号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 激光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运激光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b9c27f5-7f56-4a3f-b74e-edbefc5389f9.PDF ─────────┬──────────────────────────────────────────────── 2026-04-22 21:00│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d64435d-d901-493b-a6ed-7cf625698509.PDF ─────────┬──────────────────────────────────────────────── 2026-04-22 21:00│金运激光(300220):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032号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激光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政旦志远审字 第260000033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 明细表已由金运激光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金运激光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金运激光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033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政旦志 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丁月明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礼珍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4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5,153.52 --- 27,507.30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22.95 --- --- --- 0.08%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房屋租赁业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务收入,与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 --- 22.95 主营业务无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关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 --- ---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 --- --- ---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 --- --- ---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 --- --- --- 22.95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 --- ---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 --- --- --- --- 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 --- --- --- --- 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项目 2025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4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 --- --- ---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 --- ---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5,153.52 --- 27,484.35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7c8b488-6da5-4104-85b2-7683ace6ae46.PDF ─────────┬──────────────────────────────────────────────── 2026-04-22 21:00│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的总体安排考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具体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 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待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授信及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3、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4、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前期未使用完的授信额度于该议案审议通过后不再使用。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累计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47%。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bf91c9-eb40-4e0a-b508-c9a7cd6dc379.PDF ─────────┬──────────────────────────────────────────────── 2026-04-22 20:59│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 月 14日(周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 14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 年 5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3.00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 非累积投票提 √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 非累积投票提 √ 案的议案》 案 6.00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 非累积投票提 √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非累积投票提 √ 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 √ 度>的议案》 案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2)以上议案为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股东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4、股东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丹、石慧 (2)联系电话:027-82943465 (3)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邮编:4300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eac9900-2c02-4eda-9398-0c20baf38bc1.PDF ─────────┬──────────────────────────────────────────────── 2026-04-22 20:59│金运激光(3002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性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匹配,同时与行业薪酬水平相适配;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薪酬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按照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八条 在公司或者公司所属其他单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者公司所属其他单位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第九条 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具体依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及对应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一)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相挂钩;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结合实施。 第四章 薪酬考核与发放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考核与发放按公司相关工 资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且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二)因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三)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发放绩效薪酬的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经济效益的增减情况及市场水平的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按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 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因素综合评估。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特别规定或与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不一致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767d8c1-fd95-4c9c-be97-e268089b3c83.PDF ─────────┬──────────────────────────────────────────────── 2026-04-22 20:59│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景忠) ─────────┴──────────────────────────────────────────────── 作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喻景忠先生,1964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黄石市工商 银行信贷主管、深圳市检察院司法会计技术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2025年 4月 28日至今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年 1月 22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时,我认真审议相关会议议案,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和弃权 的情形。 以下是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4 1 3 0 0 否 股东会 2 2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5 1 4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1 1 0 0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1 2 0 0 否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进展,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所有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 5月,我参加了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了解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通过说明会的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除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独董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更多维度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 工作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有效行使职权,向我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 实地考察等,保障了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我履行职责, 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了解,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人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 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没有发现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 治理及内控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 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人与公司一道,在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基础上,修订及新制定了公司 的相关治理制度。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 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对“确认董事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 薪酬方案”事项,全体委员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对“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2024年度上述人员的薪酬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体现,高管、董事薪酬事项分别提交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我认为 2024、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事项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 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发挥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喻景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d1a1907-20b2-415a-984d-b30d8894180b.PDF ─────────┬──────────────────────────────────────────────── 2026-04-22 20:59│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忆松) ─────────┴──────────────────────────────────────────────── 本人罗忆松作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罗忆松先生:1964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85年 7月至 2024年 9月,任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系海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94年 6月至 2012年 7月任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 012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涛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1 月 28日至今任乐清市八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以下是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4 2 2 0 0 否 股东会 2 2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5 2 3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1 1 0 0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2 1 0 0 否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及财务、法律问题进行沟通 。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参加了 公司 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同时也更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此外,我持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 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 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同时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就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 15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的有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 听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汇报,深入、直观了解公司核心业务及项目运营实效,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同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 同时,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等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了解,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 2025年度,对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人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 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要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新制定,在此过程中, 我积极地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对“确认董事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 薪酬方案”事项,全体委员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对“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2024年度上述人员的薪酬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体现,高管、董事薪酬事项分别提交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我认为 2024、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事项的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建议,促进董事会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障公司经 营在合规中发展,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忆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2ba3bd-8554-4c3d-84d0-0201e2aa2105.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051.5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344,807.2 1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34,480.72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230,016.8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09,506,681.88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6,051.58 2,112,960.86 -31,496,530.86 研发投入(元) 14,962,174.76 15,368,176.85 17,550,316.47 营业收入(元) 251,535,189.57 275,072,968.63 270,985,380.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82,230,016.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9,506,681.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292,506.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47,880,668.0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00%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经营需求,公司拟定的上述2025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持续发展,“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18ffbb-1240-44fa-8e14-409dc52a3681.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hY0AmCcB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梁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丹,独立董事喻景忠,独立董事 罗忆松(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78cddd7-2870-4c28-b043-b3973630c6a2.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 近日,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梁浩东先生、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分别向公司出具《不可撤销财务支持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承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承诺人保证,在公司整体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自承诺书签署日起一年内不会要求公司偿还所有借款。 梁浩东先生、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做上述承诺,并承诺在公司及子公司有流动性资金需求时将予以支持。 公司将积极督促承诺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4d5c957-d017-4da4-a7ef-16e72f9f832d.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 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其中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简介、证照和资质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 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政旦志远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 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1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 3、2026 年 1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安排、预审中提及问题的整改情况、本次正式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 出建议。 4、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整体审计情 况及质控复核意见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 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地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9008036-3759-41f4-a36f-5ba950ad4307.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d3b0a3-95d9-41af-929f-f36f0c17aabe.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政旦志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 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其中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及后台支持,专业配置合理,现场审计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团队成员在服 务上市公司(含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中富有经验。政旦志远现场审计过程中根据公司的需求、事项紧迫性和复杂性等因素来合理调 配人员,保证审计工作有序完成。 2、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计划:政旦志远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有 序,有明确的进度节点控制措施和落实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实施程序:审计程序的执行严格遵循审计计划和相关法规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能够及时与公司协调解决。 3、审计质量管理 项目咨询:政旦志远拥有行业精英构成的技术支持团队,政旦志远项目团队随时保持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并能随时为公司遇到的 特殊财务处理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意见分歧解决:政旦志远内部质量控制程序中,对意见分歧解决制定了相关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意见分歧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 项目质量控制:政旦志远已建立起完善的多级复核质量控制体系,从业务承接开始,明确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 规范、客户关系、业务执行、业务底稿、质量复核、质量监控等多方面质量控制模式及责任,用于指导业务质量管理工作,以实现对 事务所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从业务承接到报告出具,实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4、独立性及合规性 政旦志远建立及落实了一套严密的独立性制度,针对事务所和个人与特定实体间的财务、雇佣、咨询及业务往来,均设定了明确 的规范。同时,对于向这些实体提供的审计服务及非鉴证服务,也制定了详尽的规章制度。此外,为了确保审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其他核心合伙人的轮换与冷却期也被纳入了管理范畴,并配备了相应的追责机制。 5、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政旦志远已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 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并能够有效执行。 6、总体评估 公司认为政旦志远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 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8ebd45e-c9ed-402b-9302-56855a1f1e4d.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 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 2025年度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或收回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64,524.07 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16,758.79 299,105.86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8,472.00 21,825.49 存货跌价准备 1,908,046.4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99,048.80 41,640.00 合计 3,096,850.11 362,571.35 备注: 对预期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损失 169,151.70 元; (二)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 案存的原则,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 1 笔,金额合计人民币 2,203.00元;其他 应收款 1笔,金额合计人民币 21,000.00元,上述共计金额人民币 23,203.00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 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追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无风险及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预计不存在信用损失 应收其他客户组合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收其他客户交易款项 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其他交易款项 预计不存在信用损失 无风险组合 代扣代缴的社保、应收出口退税等 预计不存在信用损失 应收其他方组合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其他交易款项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依据其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出票人为上述组合以外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非银行机构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 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方法如下: (1)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 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以前存货跌价的影响因素在当期消失的,存货跌价金额可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 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因此,针对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特殊风险及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预计不存在信用损失 应收其他客户组合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其他客户交易款项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96,850.11元,转回或收回减少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 362,57 1.35 元,上述因素合计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734,278.76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董事会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cee2303-a3f0-4e59-bef8-fe35adf73033.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05be8c-1811-4bb3-ba5a-d8ec5ae2b492.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喻景忠、罗忆松分别对其 2 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及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喻景忠、罗忆松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无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喻景忠、罗忆松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2652a59-8cb0-453d-8cf4-c008cb70070a.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 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其中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执业,2023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礼珍,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 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 理 处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罚日期 罚类型 1 丁月明 2024 年 自律监 深圳交易 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1月 3日 管措施 所上市审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核中心 市申报项目中,对境外销售业务 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 员工及劳务派遣披露的准确及合 法合规性未予以充分关注,受到 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6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委员同意公司采用单一选聘的方式选聘政旦志远担任公 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对其进行了充分了解,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 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e5eff3-5b9b-45cc-9b65-1ca20e442d4c.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金运激光(300220):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d0e419e-6906-4ee8-8aba-17be4dcde09c.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3d6073d-3ae4-4d94-8420-19e76ea99471.PDF ─────────┬──────────────────────────────────────────────── 2026-04-22 20:57│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金运激光(30022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33fd17c-2900-458a-895b-5ed6871a32e1.PDF ─────────┬──────────────────────────────────────────────── 2026-04-22 20:56│金运激光(30022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5人,其中:董事肖璇、胡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 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 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董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2025年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整体经营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拟对2025年度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09.69万元,对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人民币2.32万元,转回或收回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36.26万元,综合影响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273.43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53.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6%;营业利润422.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06%;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72%。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经 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关键环节上加强了经营管理风险 的控制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051.5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344,807.2 1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634,480.72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230,016.8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09,506,681.88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的持续 经营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披露的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2026年度,公司不设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或者公司所属其他单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者公司所属其他单位的具 体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71万元(含税)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董事会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披露的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领取相应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梁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10、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拟继续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拟支付该所2025年度报酬人民币9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买方信贷、保函等信贷业务。具体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 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待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授权及融资事项以正 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授信 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相关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拟定于 2026年 5月 14日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 ─────────┬──────────────────────────────────────────────── 2026-01-30 18:18│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0 ~ 180 211.30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43.21% ~ 14.81% 扣除非经常性损 -500 ~ -400 -209.96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38.14% ~ 90.5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 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为:激光板块业务受国际经贸形势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 降,净利润减少;IP运营业务营业收入规模进一步缩小,亏损有所减少,但扭亏仍需时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连续六年为负,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下一步将通过产品和市场区域的结构调整,以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利润率来强化公司的经营能 力。 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ef694e6-71da-4e9e-9847-d1567d1d5e1c.PDF ─────────┬──────────────────────────────────────────────── 2025-12-12 17:34│金运激光(300220):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1 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395,000 元,占公司 2 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6.02%。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合计金额 1,395,000 元。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1,395,000 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披露的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873f9b88-f464-486a-ad64-7ad7de005356.PDF ─────────┬──────────────────────────────────────────────── 2025-11-18 18:58│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月 18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8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萍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74 人,代表股份54,787,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352%。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54,44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0101%;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72 人,代表公司股份 340,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 51%。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4,751,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28%;弃权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4,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12%;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75%;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13%。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4,757,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2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71%;反对28,9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5%;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3 %。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54,757,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28,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71%;反对28,90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5%;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3 %。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54,751,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28%;弃权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4,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12%;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75%;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13%。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51,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28%;弃权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4,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12%;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75%;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13%。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58,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28,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15%;弃权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0,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28%;反对 28,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59%;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13%。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63,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反对 22,7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14%;弃权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187%;反对 22,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13%。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52,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5%;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28%;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5,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750%;反对 34,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75%;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58,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 28,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28%;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909%;反对 28,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5%;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2.09《关于修订<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60,1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8%;反对 27,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95%;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98%;反对 27,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27%;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韩雯律师、饶依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7fa41e0b-da81-4fa0-995d-4e62b99aaaff.PDF ─────────┬──────────────────────────────────────────────── 2025-11-18 18:58│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803a6968-e6d3-42cf-bd47-c4bcb15b877a.PDF ─────────┬──────────────────────────────────────────────── 2025-11-18 18:58│金运激光(300220):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胡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锋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构成不变。 胡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18日附: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胡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 年出生,大学学历。2010 至 2016 年任公司品管部经理,2017 年担任公司智 能零售终端部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截至本简历披露之日,胡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69a7e271-60a3-4dd2-a32d-4611bcb54de4.PDF ─────────┬──────────────────────────────────────────────── 2025-11-13 18:26│金运激光(300220):金运激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 公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年 11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5年 11月 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号金运激光大厦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使用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以上议案为逐项表决。 (3)非累积投票提案中,提案 1.00、提案 2.01、提案 2.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股东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日:2025年 11月 14日(星期五)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号金运激光大厦。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丹、石慧 (2)联系电话:027-82943465 (3)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号金运激光大厦;邮编:4300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1c0d40b5-8996-4d0f-9162-7a75f7583368.PDF ─────────┬──────────────────────────────────────────────── 2025-10-28 20:11│金运激光(30022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5人,其中:董事胡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的支持,公司与股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借款期限及 还款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0 月 24 日。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梁萍、肖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不再 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2025年 10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 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制定 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5、审议《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6、审议《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他变动报备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8、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9、审议《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1、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2、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3、审议《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5、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6、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7、审议《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19、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0、审议《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1、审议《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5、审议《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6、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7、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8、审议《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2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30、审议《关于修订<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31、审议《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相关制度文件。 上述序号 4.01、4.02、4.03、4.04、4.22、4.23、4.24、4.29、4.30 的 9 个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 中序号4.01、4.03 的制度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制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c969293-b065-4aea-9728-012af124f889.PDF ─────────┬──────────────────────────────────────────────── 2025-10-28 20:10│金运激光(300220):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股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余全盛通”)于 2023 年 10月 25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于2024年 12 月 26 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 议》(内容详见 2024-052号公告);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补充协议》基础上 修改延长借款与还款期限条款。 2、关联关系说明 新余全盛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姐姐梁芳所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 0.79%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审议情况 2025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 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芳;注册资本:60 万元;注 册地: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 7楼;主要办公地(住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 7 楼;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梁芳;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8,843,520.48 元、净资产 30,277,555.48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 润-817,763.34 元。新余全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新余全盛通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至 2027年 10月 24日,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新余全盛通)主要内容为: 1、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一条借款期限,修改后该条款为:借款期限自 2023年 10月 25日起至 2027年 10月 24日止。 2、修改原《补充协议》第二条还款时间,修改后该条款为:甲方于 2027年 10月 24日前向乙方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 3、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定程序审议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甲方上市公司 董事会各执一份。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借款延期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且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516,751.29 元(不包含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 度)。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已获得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 判断,认为本次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 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新余全盛通签署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e8fd012-2dbc-4b9e-a750-7b302fed5ef2.PDF ─────────┬──────────────────────────────────────────────── 2025-10-28 20:10│金运激光(30022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聂金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的支持,公司与股东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借款期限及 还款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0 月 24 日。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a9b615a-e0f9-4e31-b0b0-52f7d3bee585.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金运激光(30022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b448c59-5af6-4ada-ae7a-3ff329058209.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 如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审计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或本细则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职责之外,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还包括: (一)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 负责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 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年报工作规程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包括: (一)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 认; (三)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四)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形成书面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六)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 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六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 会议召开前 2 日发出会议通知。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 3 日须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 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 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审计委员会关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 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十六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根据需要,公司审计部门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49e1e4b-1aab-4e02-89bf-d126407260d5.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0bf172b-39af-4768-af1c-685bbe5e46ec.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要 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以及重大事项等履行必要的 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 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公司相关部门依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见附件一),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查,并由董事会 秘书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以保密提示函的形式(见附件二)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 务,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外部信息报送回执(见附件三)。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公告。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该信息时除外。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 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特别规定或与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不一致的,以相关规定 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f6d8a4d-4d66-4ae2-9086-0c8ac345131b.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 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二条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 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 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控股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七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 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母公 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 项; (六)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司沟通, 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七)承担母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 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母公司同意,不 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 1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 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和职员花名册及变动情况及时向母公司备案。 各子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母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规模和方向,资产结构、资产安全,成本利润等实施监督,指导和建议。 第十三条 子公司应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一季度向母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之内向母公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 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第四章 经营决策管理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 划。 第十五条 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在 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 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十六条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 易事项,依据《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的,提交母公司股东会审议。 子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的金额,依据《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授权 总经理决策的范围内的,依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据子公司章程规定由子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第十七条 对于子公司 发生本制度第十六条所述事项的管理,依据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 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 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依据《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其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6、遭受重大损失; 7、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董事长是子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 的信息应及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际惯例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报告制度,实体考核制度,监督审计制度等。 第二十五条 母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对其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母公司述职,汇报子公司经营状况,母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特别规定或与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不一致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由本公司董事会行使。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5caaead-89ee-4dfc-9e2a-9770af30558b.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统一负责证 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 )、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 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证券部门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1、公司经营方针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 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2、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十条 内幕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 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十一条 内幕人员的范围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加强自律,提高认识,切实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五条 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六条 非内幕人员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人员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人员,受本制度约束。 第十七条 内幕人员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阅 、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携带、保管。 第十八条 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人员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第十九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证券、财务等岗位的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 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 第二十条 打字员在打印有关内幕信息内容的文字材料时,应设立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现场。 第二十一条 内幕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二十二条 文印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过程中,损坏 的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第二十三条 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机要、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 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 第二十四条 内幕信息公告之前,财务、统计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月度、中期、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在正式 公告之前,前述内幕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第五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 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 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内容,并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 3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备案。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六条 内幕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 关规定,分别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通报批评; 2、警告; 3、记过; 4、降职降薪; 5、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二十七条 内幕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特别规定或与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不一致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6dae967-8fa5-4042-9e08-d7ecfda499ba.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 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六条如果发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 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将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 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第七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 定。 第八条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 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及时性,并形成书 面记录。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第十二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结果以及相 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第十四条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十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 造必要条件。第十六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年报披露前 15 日内和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 5 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 与上述年报工作有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特别规定或与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不一致的,以相关规定 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f4e5bd2-ebdc-45a0-aadf-4a04350e64a0.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9995d76-164b-4548-a375-de06b0f1fb59.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98621c5-3602-4e6b-9d26-0bc7770656b3.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191c395-7354-46ec-a6ed-e4eff5ed55e6.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报备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报备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48dac68-1bab-4ff1-b113-8817a2aa30d0.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3ef674ef-0d57-49d7-a6c8-e09de5832d44.PDF ─────────┬──────────────────────────────────────────────── 2025-10-28 20:09│金运激光(30022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金运激光(30022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f7bd202-961f-4951-947e-3126ce55273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金运激光: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290.PDF ─────────┬──────────────────────────────────────────────── 2026-04-23│金运激光: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872.PDF ─────────┬──────────────────────────────────────────────── 2025-10-29│金运激光: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084.PDF ─────────┬──────────────────────────────────────────────── 2025-08-28│金运激光: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374.PDF ─────────┬──────────────────────────────────────────────── 2025-04-28│金运激光: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1304.PDF ─────────┬──────────────────────────────────────────────── 2025-04-22│金运激光: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400.PDF ─────────┬──────────────────────────────────────────────── 2024-10-26│金运激光: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482.PDF ─────────┬──────────────────────────────────────────────── 2024-08-29│金运激光: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365.PDF ─────────┬──────────────────────────────────────────────── 2024-04-27│ST金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830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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