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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21(银禧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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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21 银禧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02 16:36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债│ │ │权人通知公告 │ ├─────────┼──────────────────────────────────────────────┤ │2026-09-02 16:36 │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02 16:34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1 19:26 │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1 19:24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8-27 18:08 │银禧科技(300221):收到股东《关于撤回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部临时提案的函》的公告 │ ├─────────┼──────────────────────────────────────────────┤ │2026-08-27 18:06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撤回全部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2026-08-21 18:02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2026年8月) │ ├─────────┼──────────────────────────────────────────────┤ │2026-08-21 18:02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8-21 18:02 │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9-02 16:36│银禧科技(3002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债权人 │通知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5.625万股,因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对 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1年激励计划及 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3.125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73,754,685股的0.91%。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33.125万股,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 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433.1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67463f66-39c3-481d-b851-0250e5217396.PDF ─────────┬──────────────────────────────────────────────── 2026-09-02 16:36│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7b681fcf-83b9-4223-a1f6-bcd370045898.PDF ─────────┬──────────────────────────────────────────────── 2026-09-02 16:34│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21c542cc-d95d-4797-adbb-d2526cba2b23.PDF ─────────┬──────────────────────────────────────────────── 2026-09-01 19:26│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026年8月20日,贵公司股东谭文钊先生、林登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3.03%股份)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贵公司董事会于20 26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四项临时提案补充提交本次会议审议。2026年8月27日,贵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撤回全部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因股东谭文钊先生、林登灿先生决定撤回其全部临时提案,上述 临时提案不再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 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日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 路 13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07人,代表股份78,391,24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6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7,913,7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909%; 反对40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159%;弃权7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33%。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6,670,5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050%; 反对1,359,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44%;弃权36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606%。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7,311,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222%; 反对69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876%;弃权38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902%。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7,437,6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835%; 反对68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697%;弃权27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467%。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ccefa05f-61b8-4e95-bb8f-435c6e764681.PDF ─────────┬──────────────────────────────────────────────── 2026-09-01 19:24│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1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1 日的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0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5、召集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主持人:董事长谭文钊先生。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7 人,代表股份 78,391,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9人,代表股份 16,872,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8 人,代表股份 61,518,7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2 人,代表股份 62,957,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89%。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51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7 人,代表股份 61 ,446,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02%。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1 《关于 2026 年 总表决情况 77,913,748 99.3909% 404,400 0.5159% 73,100 0.0933% 通过 半年度利润分配 其中,中小 62,479,519 99.2415% 404,400 0.6423% 73,100 0.1161% 通过 预案的议案》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 《关于续聘 总表决情况 76,670,548 97.8050% 1,359,600 1.7344% 361,100 0.4606% 通过 2026 年度审计 其中,中小 61,236,319 97.2669% 1,359,600 2.1596% 361,100 0.5736% 通过 机构的议案》 股东的表决 情况 3 《关于修订<公 总表决情况 77,311,148 98.6222% 695,800 0.8876% 384,300 0.4902% 通过 司章程>的议 其中,中小 61,876,919 98.2844% 695,800 1.1052% 384,300 0.6104% 通过 案》 股东的表决 情况 4 《关于公司为子 总表决情况 77,437,648 98.7835% 681,800 0.8697% 271,800 0.3467% 通过 公司申请融资提 其中,中小 62,003,419 98.4853% 681,800 1.083% 271,800 0.4317% 通过 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的表决 情况 提案 3、4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学达、温定雄 3、结论性意见:银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7df79397-a231-413f-81f8-9b9925aab61f.PDF ─────────┬──────────────────────────────────────────────── 2026-08-27 18:08│银禧科技(300221):收到股东《关于撤回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部临时提案的函》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收到股东《关于撤回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部临时提案的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e07f0ab-8bc9-443c-a919-39c52f01cbba.PDF ─────────┬──────────────────────────────────────────────── 2026-08-27 18:06│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撤回全部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 议决定于 2026 年 9月 1日下午 15:3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5 日对外披露的《广 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 年 8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谭文钊先生、林登灿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 提案告知函》。为提高开会效率,上述股东提议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 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议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合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合并后的《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具体见附件四。因公司董事会收到彭朝晖、罗洪波、尹倩倩、陈庆良、徐志谦、倪冬梅等六名股东 联合签署的关于保护中小股东合法股东权利并延期召开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的函件,提出换届选举事宜延期的诉求。股东谭文钊先生 、林登灿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法审议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股东依法行使临时提案权,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的权益,但基于上述 六名持股超过 1%的股东提出延期换届选举诉求,股东谭文钊先生、林登灿先生决定撤回全部临时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2 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撤销全部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 13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 3、4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3审议的《公司章程》为公 司 2026 年 8月 15 日对外披露的版本。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27 日工作日时间 8:30-12:00;13:45-17:00。2、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 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鉴证或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等纸质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 传真号码:0769-38858399 电子邮箱:silverage@silverage.cn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 邮政编码:523187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彭朝晖、罗洪波、尹倩倩、陈庆良、徐志谦、倪冬梅等六名股东联合签署的《关于敦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纠正程序 错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股东权利并延期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换届相关股东会的函》; 4、《关于撤回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部临时提案的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5300869-90b1-45c4-808a-201c6716b6d5.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2026年8月) ─────────┴────────────────────────────────────────────────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1cc1f0f-c6bb-42c1-b0bc-30b3574e1908.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c10cb5f6-f53e-4b05-a462-26b986ca77b8.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6 年 8月 20 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8 月 14 日以电子通讯通知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人(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人)。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审议通过,董 事会提名谭文钊先生、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谭映儿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彭朝晖先生提名赵伟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谭文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林登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张德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谭映儿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赵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独立董事赵建青先生因对赵伟先生不了解,未知其是否胜任董事职务,基于谨慎性 原则因此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及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赵建青先生、魏龙先生、王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彭朝晖先 生提名刘天雄先生、文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青先生、王博先生、魏龙先生、刘天雄先生、文颖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均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赵建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魏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文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赵建青先生对文颖先生不了解,未知其是否胜任独立董事职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此投弃权票。 (4)同意王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刘天雄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赵建青先生因对刘天雄先生不了解,未知其是否胜任独立董事职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因此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及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为每人100,000元人民币/年(税后),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 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赵建青、魏龙、谢军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改性塑料(原料为新料),塑料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 制品、化工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 售、橡胶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货物进 制品、精密模具、精密零组件;从事上述产 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技术开发、技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新材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涉及 料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 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居住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 请);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上述产品。 服务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的修订情况最终以相关审批机构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cd71277-9425-4a85-b5a4-dc380fc74e56.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王博 ─────────┴──────────────────────────────────────────────── 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王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d1f2697-c3d8-4a9a-9240-e0a1130c5ced.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文颖 ─────────┴──────────────────────────────────────────────── 声明人文颖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彭朝晖提名为广东银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文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ac74ccf4-9de4-4791-9a48-272f0d9aac15.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王博 ─────────┴──────────────────────────────────────────────── 提名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博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6e297ede-e3dd-43ee-bae6-476e5ee77d12.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文颖 ─────────┴──────────────────────────────────────────────── 提名人彭朝晖现就提名文颖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 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彭朝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f5f9e74-eeef-4efa-85e1-78b2de88a9e3.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赵建青 ─────────┴──────────────────────────────────────────────── 提名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建青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a5a033e7-1003-4766-82da-753a2dc6a4c5.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刘天雄 ─────────┴──────────────────────────────────────────────── 提名人彭朝晖现就提名刘天雄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彭朝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d6f87c9a-bcd1-48e5-b46c-7f2a3d43be80.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赵建青 ─────────┴──────────────────────────────────────────────── 声明人赵建青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赵建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9ed26715-b880-45c6-9c08-74352f10532d.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魏龙 ─────────┴──────────────────────────────────────────────── 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魏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71da5d8-cdd0-4fe7-851a-52e8dd8000b9.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刘天雄 ─────────┴──────────────────────────────────────────────── 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刘天雄。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6cf31fd0-b300-4c62-b064-4965eb212277.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6d2dc59f-4492-425a-a6b9-05622c86b0b2.PDF ─────────┬──────────────────────────────────────────────── 2026-08-21 18:02│银禧科技(3002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魏龙 ─────────┴──────────────────────────────────────────────── 声明人魏龙作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魏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75daa688-92e0-48a3-a675-06ba0ff055b6.PDF ─────────┬──────────────────────────────────────────────── 2026-08-14 18:42│银禧科技(30022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eb0746c7-e278-4247-b36e-7a0485874e4c.PDF ─────────┬──────────────────────────────────────────────── 2026-08-14 18:27│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5d24f3a3-e3b0-460b-aa44-55aed2094921.PDF ─────────┬──────────────────────────────────────────────── 2026-08-14 18:27│银禧科技(30022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c0febd47-e3fc-4f85-8928-8166abe83391.PDF ─────────┬──────────────────────────────────────────────── 2026-08-14 18:24│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9月 1日下午 15:3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 13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上述议案 3、4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27 日工作日时间 8:30-12:00;13:45-17:00。2、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 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鉴证或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等纸质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 传真号码:0769-38858399 电子邮箱:silverage@silverage.cn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 邮政编码:523187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a7065b1c-bfd7-4ff9-9b03-5695156896e3.PDF ─────────┬──────────────────────────────────────────────── 2026-08-14 18:23│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497a0a8c-7f7a-4622-a4ec-23bf20d348ca.PDF ─────────┬──────────────────────────────────────────────── 2026-08-14 18:23│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银禧科技(30022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31a4dc26-c98d-4cdc-a9eb-7539495b11a9.PDF ─────────┬──────────────────────────────────────────────── 2026-08-14 18:22│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d8d7f8e5-7713-455b-a886-c8d6126e7597.PDF ─────────┬──────────────────────────────────────────────── 2026-08-14 18:21│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6 年 8月 14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4日以电子通讯通知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其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 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使其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综合考量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2026 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 2026 年 8月 14日总股本 473,754,685 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 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47,375,468.50 元(含税),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比例不变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股权激励业绩不达标及离职人员对应股权激励股票共计 4,331,250 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虎门镇居岐村,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虎门镇居岐村 36 邮政编码:523927。 号 201室,邮政编码:52392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375.468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942.3435 万元。 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47,375.4685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46,942.3435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或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 《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券监督管理 披露信息的报刊,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 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作为 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或 报》或《中国证券报》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 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 …… 第一百九十八条 …… 第一百九十八条 ……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或者 或《中国证券报》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示系统公告。 第二百条…… 第二百条……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证券时报》或《中国证券报》上或者国家 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 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 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 第二百〇一条…… 第二百〇一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本章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本章 程第二百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 程第二百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 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在 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在报 《证券时报》或《中国证券报》上或者国家 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 …… 第二百〇九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第二百〇九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上或 内在《证券时报》或《中国证券报》上或者 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 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其债权。 债权。 …… …… 第五条公司住所修订情况最终以相关审批机构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月 1日下午 15:3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 ─────────┬──────────────────────────────────────────────── 2026-08-14 18:20│银禧科技(3002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cd3b2a59-65f9-4c7b-9a4c-d9e19d1aebcd.PDF ─────────┬──────────────────────────────────────────────── 2026-08-14 18:19│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 ─────────┴────────────────────────────────────────────────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4015ed0e-bd70-4cce-ade2-483c060693b6.PDF ─────────┬──────────────────────────────────────────────── 2026-07-31 16:08│银禧科技(300221):关于收到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银禧科技”)于近日收到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东莞市银禧光电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光电”)的现金分红款 44,992,614 元。具体内容如下: 银禧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9.9836%的股权。根据其《公司章程》并经其股东会决定,向公司派发现金 红利 44,992,614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银禧光电的现金分红款 44,992,614 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 2026 年度母公 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影响 2026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亦不影响 2026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2d168f60-6a0e-4dad-9a4e-4b4da0614523.PDF ─────────┬──────────────────────────────────────────────── 2026-07-20 19:42│银禧科技(30022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2637c86b-fc19-45d2-8de4-1859fd765ca8.PDF ─────────┬──────────────────────────────────────────────── 2026-07-20 15:42│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7月 21 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 工作尚在筹备中,董事会候选人尚需与股东进行沟通商量,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 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六届董事会现有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谢军先生的任期将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六年。鉴于目前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成员 9人,其中独 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谢军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尚未完成,谢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2e7cf5e-2250-47cc-81db-9830f03bc84d.PDF ─────────┬──────────────────────────────────────────────── 2026-07-09 18:32│银禧科技(300221):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 ─────────┴──────────────────────────────────────────────── 银禧科技(300221):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d28f357-f379-4254-bb48-9efcd3f8c82f.PDF ─────────┬──────────────────────────────────────────────── 2026-07-09 18:32│银禧科技(30022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银禧科技(30022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19d77fba-98ad-4495-873b-386caa0aa47c.PDF ─────────┬──────────────────────────────────────────────── 2026-07-09 18:32│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f6b4e43-1d61-4e6c-919f-f8ccc86cf706.PDF ─────────┬──────────────────────────────────────────────── 2026-07-09 18:32│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473,754,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375,468.50元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激 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17 元/股调整为3.07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9元/股调整为2.6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09元/股调整为2.99元/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 限售数量为 553.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73,754,685 股的 1.17%。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关联董事谭文钊先生、张德清先生、谭映儿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辞职暨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谭映儿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谭映儿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3人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德清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成员 调整后成员 审计委员会 谢军(主任委员)、赵建青、 谢军(主任委员)、赵建青、 谭映儿 张德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e638c43f-49d8-41a9-b00b-9af1eca9590a.PDF ─────────┬──────────────────────────────────────────────── 2026-07-09 18:30│银禧科技(30022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49adeaa-f269-4c9f-b009-20cd69d0db4f.PDF ─────────┬──────────────────────────────────────────────── 2026-07-09 18:30│银禧科技(300221):股权激励事项的核查意见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下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 为 46 人,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553.50 万股。本次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办理 553.50 万股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35effe6-e575-4644-90bf-4a0595e86378.PDF ─────────┬──────────────────────────────────────────────── 2026-07-09 18:30│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一、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分别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的书面辞职报 告。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章程修改的原因,傅轶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其原定任期期限为 2023 年7 月 21 日至 2026 年 7月 21 日,傅轶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总工程师,在控股子公司肇庆银禧聚创新 材料有限公司任董事、经理。截至目前傅轶先生持有公司30 万股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公司章程修改的原因,谭映儿女士向公司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的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期限为 2023 年 7月 21 日至 2026 年 7月21 日,谭映儿女士辞 职后仍在公司任总部资金部经理。截至目前谭映儿女士持有公司 29.75 万股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傅轶先生和谭映儿女士的辞职后,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傅轶先生和谭映儿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傅轶先生和谭映儿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傅轶先生和谭映儿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傅轶先生和谭映儿女 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谭映儿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3人的要求,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同意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德清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成员 调整后成员 审计委员会 谢军(主任委员)、赵建青、 谢军(主任委员)、赵建青、 谭映儿 张德清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傅轶先生和谭映儿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a460904-a164-406c-93f9-6283e609daf6.PDF ─────────┬──────────────────────────────────────────────── 2026-07-03 19:31│银禧科技(30022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6月 30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3, 754,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375,468.5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及《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该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3,754,6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 咨询电话:189887333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6dc5714-45a7-4b7a-921c-aba7e13a016c.PDF ─────────┬──────────────────────────────────────────────── 2026-06-30 20:16│银禧科技(3002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 年 6月 30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集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谭文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979,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8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47,7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9,571,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682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571,485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3.6823%。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9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33%;反对 3,7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00%;弃权6,0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61,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13%;反对 3,7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17%;弃权 6,0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497,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85%;反对 2,0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40%;弃权5,9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465,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29%;反对 2,0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12%;弃权 5,9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99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35%;反对 3,4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78%;弃权5,0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62,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94%;反对 3,4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53%;弃权 5,0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制定<2026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740,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99%;反对 2,4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015%;弃权6,33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0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15%;反对 2,4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5%;弃权 6,33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802,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49%;反对 2,7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501%;弃权6,0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70,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00%;反对 2,7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9%;弃权 6,0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695,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32%;反对 1,4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59%;弃权4,4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5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663,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19%;反对 1,4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4%;弃权 4,4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1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28%;反对 38,94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0583%;弃权5,18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9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1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36%;反对 22,91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40%;弃权 5,18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温定雄 3、结论性意见:银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6c15f20-1f5a-4c67-a6f5-edea763c48da.PDF ─────────┬──────────────────────────────────────────────── 2026-06-30 20:16│银禧科技(3002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026年6月13日,贵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贵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彭朝晖先生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本次会 议的临时提案。因临时提案存在瑕疵,彭朝晖先生请求董事会完善其提案,2026年6月18日,贵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同意将前述完善后的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决定将本次会议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召开。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 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公开发布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载明 了本次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增加后的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2026年6月23日,贵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公开发布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向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征集人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征集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7日。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675人,代表股份176,550,91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6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6,79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33%; 反对3,7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0%; 弃权6,01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7%。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168,497,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85%; 反对2,07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0%; 弃权5,98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5%。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67,994,3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35%; 反对3,49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78%; 弃权5,06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7%。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167,740,8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99%; 反对2,47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5%; 弃权6,33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6%。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67,802,6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49%; 反对2,73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1%; 弃权6,01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5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70,695,0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32%; 反对1,44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9%; 弃权4,4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9%。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2,418,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28%; 反对38,944,1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583%; 弃权5,18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9%。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在征集期间内, 共1名非关联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代为行使投票权,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000股。除上述议案外,贵公司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 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五)项议案、第(六)项、第(七)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c0f9dea-ed4a-4c1e-80df-f7009db89f3e.PDF ─────────┬──────────────────────────────────────────────── 2026-06-30 20:16│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 ─────────┴──────────────────────────────────────────────── 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ee2631d-59e1-4ad7-9e44-1dbbf0191a2e.PDF ─────────┬──────────────────────────────────────────────── 2026-06-30 20:16│银禧科技(300221):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 银禧科技(300221):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555cd88-3c02-43c9-8de6-4649c9ae7d5f.PDF ─────────┬──────────────────────────────────────────────── 2026-06-26 18:48│银禧科技(300221):银禧科技: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同比上年增长 82%-95% 4,77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700 万元–9,3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同比上年增长 45%-58% 4,82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7,000 万元–7,60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未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2%-95%,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预计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 18%,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毛利额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 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众耀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耀电器”)出售设备,取得资产处置收益 572 万元。 3、公司投资的深圳市同创网络与通信和智能终端产业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基金”)在报 告期内取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为 992 万元。 4、报告期内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 29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6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700 万元,包含以上业绩变动说明中的众耀电器出售设 备的资产处置收益 572万元与同创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92 万元。 3、2026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报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360b3fc-3689-4e77-8798-f7dbe3bd2bc8.PDF ─────────┬──────────────────────────────────────────────── 2026-06-23 16:40│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银禧科技(300221):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b57e77d-36f7-4c2e-95bf-af5ce35ecd81.PDF ─────────┬──────────────────────────────────────────────── 2026-06-23 16:40│银禧科技(30022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文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a4e9922-e22a-45e8-93d9-08686262c017.PDF ─────────┬──────────────────────────────────────────────── 2026-06-18 20:54│银禧科技(3002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予以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彭朝晖先生于 2026 年 6月 13 日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条款内 容无误,但对应条文序号错误存在瑕疵。股东彭朝晖先生请求公司董事会将其调整为正确条文序号。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公告 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九十四条 ...(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 第九十四条...(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 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 由多到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如当 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 选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应当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股份总数 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上董事候选 的半数。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 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 数,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 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同的董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 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 得票相同的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 选举。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 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职工 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同时兼任总 不能同时兼任总经理职务。 经理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b58a44e-a029-4328-9062-e693c3e56e5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5│银禧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5/1225474739.PDF ─────────┬──────────────────────────────────────────────── 2026-04-23│银禧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811.PDF ─────────┬──────────────────────────────────────────────── 2026-03-30│银禧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0/1225044718.PDF ─────────┬──────────────────────────────────────────────── 2025-10-21│银禧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1868.PDF ─────────┬──────────────────────────────────────────────── 2025-08-09│银禧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9/1224441859.PDF ─────────┬──────────────────────────────────────────────── 2025-04-19│银禧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3543.PDF ─────────┬──────────────────────────────────────────────── 2025-04-03│银禧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2432.PDF ─────────┬──────────────────────────────────────────────── 2024-10-26│银禧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950.PDF ─────────┬──────────────────────────────────────────────── 2024-08-10│银禧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3025.PDF ─────────┬──────────────────────────────────────────────── 2024-04-19│银禧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7106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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