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2 科大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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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56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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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40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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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40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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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26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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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4 │科大智能(300222):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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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4 │科大智能(30022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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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4 │科大智能(30022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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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2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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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38 │科大智能(300222):科大智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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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0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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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56│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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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a85c2b2b-3f61-416d-8707-8d183bf76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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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4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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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7d49e15c-c885-4274-a379-3e4dfe49b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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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5:4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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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月27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
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起计算(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晚
于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则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非职
工代表担任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
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
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自本公告发出七日内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寄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人:穆峻柏、王家伦
3、电话:021-50804882
4、传真:021-50804883
5、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
6、邮政编码:2016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966e7120-87f4-41f2-bdc6-fe75c5a1d0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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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26│科大智能(30022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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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以不高于12.5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2024 年 12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80,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4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2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419
,81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2d9c5abe-663a-4aae-9c0c-53a4ff4f4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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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4│科大智能(30022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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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28789969-02bf-4af6-9836-25b8336f7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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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4│科大智能(30022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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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
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
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中
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5111 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
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身
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368 人,代表股份204,575,41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6.2195%。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 人,代表股份数 192,706,96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4.698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364 人,代表股份数 11,868,450 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 1.5211%,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
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
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
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29fb832b-eaf7-41b4-bd87-89ce65b79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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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4│科大智能(30022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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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82109164-83fc-420a-820b-7f94b218c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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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02│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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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以不高于12.5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 年1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
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穆峻柏、王家伦
(2)联系电话:021-50804882
(3)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
(4)邮政编码:201619
(5)电子邮箱:kdzn@csg.com.cn
4、其它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于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0c685fb1-5f24-4476-858c-26dc6fea86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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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38│科大智能(300222):科大智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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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科大智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32a10bf7-893c-4361-806a-695042a80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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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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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1月19日、11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12.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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