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2 科大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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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18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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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43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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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54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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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授予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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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
│ │及作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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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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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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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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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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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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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18│科大智能(30022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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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松先生《关于
提议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黄明松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松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提升公司长期
价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松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黄明松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黄明松先生在回购期间内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黄明松先生承诺: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上对公
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最终实施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具体以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正式方案为准。公司将积极推进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工作,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黄明松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9cf7ce2-c1fb-4e26-a602-28ee49cd3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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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43│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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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914899a3-d373-441d-b8a8-301685afa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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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5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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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f92d96d-1e68-4d6c-a845-ffd8f6021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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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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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预...。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70fff58-aecb-4e37-a4b4-d5380ce2a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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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及作
│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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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1128596-a9cb-4977-a699-a46639456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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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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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1f9502d6-eee1-42b8-858a-ccdeb1c54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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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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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大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 6月 20日至 2025年 6月 29日,公司在告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四)2025年 7月 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2025年 7月 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1名调整为 13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83万股调整
为 1,978万股。
(七)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以及相关调整事项、预留授予事项及预留授予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经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
30名调整为 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78万股调整为 1,97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
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授予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股东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授予条件成就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大智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相关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的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大智能
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78c1599-4e4c-4a31-ab09-d0466869d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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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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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对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划涉及的限 授予时公司股
(万股) 制性股票总 本总额的比例
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 33 人) 200.00 9.22% 0.26%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 人) 200.00 9.22% 0.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殷**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 芮**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3 宣**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4 吴**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5 高**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6 段*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7 孙*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8 丁**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9 吴*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0 鲁*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1 陈*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2 邓**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3 苏**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4 马**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5 崔*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6 李**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7 杨*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8 吴**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19 荆**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0 王**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1 李*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2 章**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3 杨**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4 孙**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5 王**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6 范**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7 刘*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8 许*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29 朱**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30 刘*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31 张**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32 张**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33 刘** 核心管理(骨干)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95aa28d-8cc4-4453-918f-f48a1761e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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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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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29 名激
励对象办理 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416396f9-e7b9-4f41-ada4-05efd9373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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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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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 6月 20日至 2025年 6月 29日,公司在告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四)2025年 7月 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2025年 7月 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1名调整为 13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83万股调整
为 1,978万股。
(七)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以及相关调整事项、预留授予事项及预留授予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实施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78,281,234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131,249.36元(含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
以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4.95-0.04=4.91元/股。故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由 4.95元/股调整为 4.91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核心
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授予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股东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授予条件成就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科大智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相关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的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大智能
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预留授予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9cb19500-4ce1-4c78-b13a-4787d439fe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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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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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047b32d-4ad8-4e0a-aa32-ec62cc23e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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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科大智能(30022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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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草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年 6月 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并同意以 4.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3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00ba832-63ef-47fb-831d-feb1aad6cd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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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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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独立董事并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同意补选张宇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截至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张宇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张宇昊先生已书面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宇昊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47329ffc-f789-4c69-9f16-270b48984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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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科大智能(3002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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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
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大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95元/股调整为 4.91元/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汪婷婷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已
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调整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汪婷婷女士、任雪艳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 130名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30 名调整为 129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78万股调整为 1,970万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
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4万股,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
2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汪婷婷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已
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12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
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394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汪婷婷女士、任雪艳女士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6月 29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以4.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
下审核意见: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6月 29日,并同意以 4.9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3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93182bd2-b5ba-4b3d-a7e7-ec083156a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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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0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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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机器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松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机器人公
司就公司向中国银行松江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各类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机器人公司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需在机器人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予以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494301X3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1幢503室
5、法定代表人:黄明松
6、成立时间:2002年11月2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输
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
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
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
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
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担保方机器人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8,046.93 462,310.13
负债总额 263,527.90 281,40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6,891.28 173,156.11
所有者权益
财务指标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548.97 306,257.01
利润总额 2,829.25 8,85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22.47 8,077.27
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2、债务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6、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1亿元
7、保证范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
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658.1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
2.3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32bec26-62fa-48e6-a972-166dd2bc7a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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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0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与华西能源签署框架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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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与华西能源签署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5918b17-85cf-4c60-8366-b8a3bf6d2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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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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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6年 4月 18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
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内容
。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如
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418 人,代表股份209,321,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人,代表股份数 172,216,96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2.1279%;根据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14人,代表股份数 37,104,55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的 4.767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进行了
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507,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9%;反对 64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94%;弃权 166,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60,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92%;反对 647,6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22%;弃权 166,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6%。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208,872,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反对 3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806%;弃权 71,0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25,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20%;反对 378,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8%;弃权 71,0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上述议案 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其他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913bdcc-597f-4457-996b-b94901e14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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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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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明松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8人,代表股份209,321,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54%。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代表)
股份37,174,555股。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2,21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79%。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4人,代表股份37,104,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5%。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507,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9%;反对64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弃权166,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360,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92%;反对64
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2%;弃权166,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6%。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872,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5%;反对3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弃权71,0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同意
股数超过了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72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20%;反对37
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弃权71,0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泽川律师和王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fc4fbd8-b326-4c9e-bf6e-a1d28043c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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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6│科大智能(300222):关于收购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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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收购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3a7a19a-2aeb-4973-98a6-55aa87bdb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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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6│科大智能(3002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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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要信息。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聚焦于数字能源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数字能源业务的产品品类,同时加快公司海外市场开拓步伐
,同意公司与毛锋、周雄飞、吴斌、应宏熹共同签订《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锋、周雄飞、吴斌、应宏熹关于浙江江山源光
电气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5,120万元收购毛锋、周雄飞、吴斌、应宏熹合计持有的源光电气 70%股权
,其中分别以 9,072 万元、1,296 万元、2,376 万元、2,376 万元收购毛锋、周雄飞、吴斌、应宏熹持有的源光电气 42%、6%、11%
、1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源光电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收购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6c4da37-20a0-481b-b823-184f1d0b36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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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54│科大智能(300222)::科大智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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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科大智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11f0375-4abb-4687-b9e3-8282fef33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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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1│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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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867717f-6294-4be1-bf87-40b0ad952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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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1│科大智能(3002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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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要信息。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 2026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202
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后,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
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将于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如
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增加部分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同时将原“通讯设备销售”修改为“通信设备
销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中涉及经营范围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股东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767c724-0e4f-4b79-be58-7aa7df18d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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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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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列席会议的部分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 2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6年 5月 13日 17:00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家伦、金杨
(2)联系电话:021-50804882
(3)传真:021-50804883
(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 777号
(5)邮政编码:201619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01ff445-5296-4001-ada5-e4d7f1b61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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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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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业内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
(二)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三)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五)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
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协助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
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五章 薪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
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职务薪酬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会保险待遇。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础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2、绩效年薪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确定以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年薪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起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的追索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受到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
,或追回其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26ba5d5-b6b9-4b1e-99ce-ce4850b3b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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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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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86253c4-036f-40ef-86c8-96ad3239f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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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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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590fe7a-fc17-4100-b155-b5aeb9c91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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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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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同时将原“通讯设备销售”修改为“通信设备销
售”。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此外,由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已制定《公司章程(草案)》(H股
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本次对于经营范围的修订亦同步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中。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具体修订均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 第十五条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理局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 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般项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智能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
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输 能机器人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
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 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
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 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 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
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 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轨道交通运 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
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
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 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工
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
务;通讯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营活动)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
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 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配)电业务。”
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上述表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修订后《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680c41e-c66d-494b-8258-99e4d4a3c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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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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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
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b3abfd9-e866-4740-a0f9-d2c6c123b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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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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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78,281,2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
币 0.40 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131,249.36元。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8,281,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4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4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47 黄明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1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择期召开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宜。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 777号
咨询联系人:王家伦、金杨
咨询电话:021-50804882
传真电话:021-5080488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aa970e0-9f8c-4cba-af54-37a091293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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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2│科大智能(300222):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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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7
号)核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480,144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11.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9.4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70.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月 25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8月2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88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新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统一管理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科智数字能源(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智数能”),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 777号及合肥
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111号统一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复兴路与火龙地路交口西北角,项目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同意公司将新型电力
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和理财收益合计 9,423.2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全部用于向科智数能增资【鉴于科智数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本次增资公司将先增资至机器人公司,机器人公司再增资至科智数能】。本次变更后,公司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终止,科智数能将就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管,并重新签订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机器人公司、科智数能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用账户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科智数字能源(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4050147860509000010 5,536.58 新型电力系统
肥)有限公司 司合肥蜀山支行 智能终端产业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3401041060000657603 0.00 化项目
肥分行
科大智能机器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4050147860509000009 0.00
技术有限公司 司合肥蜀山支行
注:1、公司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9,423.25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分次转至机器人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机器人公司再将所收款项分别转至科智数能募集资金专户。
2、待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账号:50131001015011347)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账号:97160078801500005465)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最终转入科智数能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原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失效并将予以注销。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机器人公司及机器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智数能,下同)与上述相关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元
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
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上述相关银行应当配合国元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元证券
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国元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葛自哲、王凯可以随时到上述相关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相关银行应及
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上述相关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元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上述相关银行
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上述相关银行按月(每月 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元证券。上述相关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5、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上述相关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元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国元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上述相关银行
,同时按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向公司及上述相关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
议的效力。
7、上述相关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元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元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元证券调查专
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上述相关银行及国元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
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元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bed86d2-5eff-4217-b3ea-d7efb626a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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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1│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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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
本次股东会。
(二)2026年 3月 17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
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如
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
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517 人,代表股份231,547,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5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人,代表股份数 172,216,96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2.1279%;根据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513人,代表股份数 59,330,96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的 7.623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 2025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进行了
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本次股东会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上述议案 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6、8、9、10 的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经
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58a78e8-a525-459c-aa0d-988068a97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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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1│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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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0059a66-42b1-4d3a-8bdb-294d80843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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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00:30│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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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6a7956f-ab10-4331-8f48-610d93748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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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1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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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138b9d7e-d775-4ce6-bba4-521b0c64c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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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1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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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通过,公司
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拟转让其所持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莘
辰”)45%的股权(以下简称“转股交易”)。转股交易完成后,机器人公司将持有上海莘辰10%股权,上海莘辰将由公司控股公司变
更为公司参股公司,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授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对上海莘辰银行授信总担保额为200万元,担保余额为200万元,周阳先生(转股交易完成后周阳先生将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
方式合计拥有上海莘辰67%的控制权,成为上海莘辰的实际控制人)已对该存量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转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
莘辰的存量担保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将形成关联担保,周阳先生将继续对该存量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上海莘辰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U261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1幢525室
5、法定代表人:穆峻柏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成立时间:2020年12月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研
发;机械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广告发
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
9、股权结构:上海莘辰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机器人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转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转股交易前 转股交易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上海光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 195 39% 195 39%
限合伙)
周阳 - - 140 28%
机器人公司 275 55% 50 10%
上海青毅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 30 6%
杨頔 - - 30 6%
高莹欣 - - 25 5%
上海融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 5% 25 5%
上海焱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 1% 5 1%
合计 500 100% 500 100%
其中周阳先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上海光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财产份额,转股交易完成后,周阳先生将通
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拥有上海莘辰67%的控制权,成为上海莘辰实际控制人。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2024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3.91 96.30
负债总额 290.49 32.81
所有者权益 23.42 63.49
项目 2025年 1-12月 2024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5.59 63.11
净利润 -160.07 -71.79
注: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1、上海莘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转股交易完成后,上海莘辰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穆峻柏先生担任上海莘辰执行董事,上海莘辰
将成为公司关联方。
三、存量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海莘辰银行授信担保总额为200万元,担保余额为200万元,周阳先生提供全额反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综合授信银行 授信担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方式
保额度
1 科大智能 上海莘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200 96.00 2025/8/15 2026/8/14 连带责任
2 公司白玉支行 33.00 2025/12/4 2026/12/3 保证
3 71.00 2026/1/21 2027/1/20
合计 200 200 -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机器人公司在转让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莘辰45%股权的交易完成后,上海莘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公司副总裁穆峻柏先生担任上海莘辰执行董事,上海莘辰将成为公司关联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海莘辰银行授信总担保额
为200万元,担保余额为200万元,转股交易完成后上海莘辰实际控制人周阳先生对该存量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为满足上海莘辰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继续为该存量担保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周阳先生将继续提供全额
反担保。上海莘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还款能力,周阳先生将对该存量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情形。上述存量担保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为上海莘辰新增或展期融资提供任何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上海莘辰现有存量担保继续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等需要,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转股交易完成后上海莘辰实际控制人周阳先生将对该存量担保继续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将形成的对外关联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658.1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
2.3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147fdb6-1ebb-4354-b870-c4cae09cb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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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1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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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8b267f5-8278-4b30-8554-d533b2ec5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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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1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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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ddd3cba6-e418-400a-83d8-99b1aeebf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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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9│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贤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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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贤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7d89695d-2471-4a97-9cb9-1a7492519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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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9│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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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65db3e1-1cb4-4b25-8740-774032f83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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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9│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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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6236a39-2800-43e7-8777-294743795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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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8│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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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列席会议的部分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 2025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 7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 2025年在任独立董事卢贤榕、王清女士、李骜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6年 4月 9日 17:00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家伦、金杨
(2)联系电话:021-50804882
(3)传真:021-50804883
(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 777号
(5)邮政编码:201619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7af18787-c8e9-4a28-9ccb-bc076ec80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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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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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778,281,234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0.40元现金(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131,249.36元。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3月 16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772,681.79 元,
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212,199,903.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33,244,430.
45元和资本公积 2,559,720,752.27元,两项合计 2,592,965,182.72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按照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1,219,990.33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2,965,182.7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0,979,912.9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88,536,285.3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截
至 2025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979,912.92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5年度分配预案:公
司以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778,281,234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0.40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131,249
.36元(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时按利润分配实
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2025年) 上年度(2024年) 上上年度(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131,249.36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3,997,562.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0,772,681.79 70,035,264.10 -127,829,925.9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3,709,001.04 194,073,023.62 259,731,912.67
营业收入(元) 3,062,570,118.43 2,738,522,971.50 3,101,933,965.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8,536,285.3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0,979,912.9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131,249.3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997,56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659,339.9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128,811.3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37,513,937.3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1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 23,997,56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 1,961,000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年1月 10日完成注销。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3,113.12万元及回购注销金额 2,399.76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
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21af1747-da5e-438e-b6a2-12c389fdb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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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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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为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新“国九
条”明确指出要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
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特此制订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数字能源”和“智能机器人”两大业务为核心载体,通过系统级技术与产品整合,提供“硬件+软件”解决方案的全链
路服务。近年来,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的宏观背景下,面对百年一遇的能源革命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来的历史发展机遇,
公司进一步聚焦于以“数字能源”业务为发展核心的战略,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场景。2025年度,公司聚焦数字能源业务发展的
战略成效显著,数字能源业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达75.57%,成为公司营收和利润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改善,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7.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6.94%;2025年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7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39%,公司盈利能力和
经营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同期进一步降低,财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经
营能力进一步增强。
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多年来在电力行业内积累的技术、人才、资源、应用场景等优势,进一步加大对新型电力系统领域内的研发
、市场投入与重点布局,持续落实聚焦数字能源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目标,持续提升经营质量,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具备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获得193项发明专利,394项实用新型专利,58项外观设计专利,256项软件著作权,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高度重
视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自身培养与外部引进,打造了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配置完备、年龄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
的优秀技术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末,公司的研发团队有709名员工,占员工总数的44.90%,强大的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
品迭代提供了核心人才保障,确保公司能够通过持续创新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利益深度绑定,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年度,公司成功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完成了对13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1,9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并预留200万股用于激励更多公司未来发展
所需的关键核心人员。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公司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和战略目
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
公司深耕电力能源领域20余年,是国内领先的通过自主研制智能化产品实现“源-网-荷-储”完整产业链布局的数字能源综合解
决方案供应商,同时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形成规模化、多场景落地能力,核心业务数字能源和智能机器人两大业务均属新质生产力的核
心领域。未来,公司将依托对行业应用场景的深刻洞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核心技术创新,提升数字能源与智能机器人在多元
场景下的适应性与规模化部署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按照承诺未从事与公司
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控股股东未曾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
2、人员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等,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高级
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
3、资产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公司财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和经营权
,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4、机构方面:公司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受其他单位或
个人的干涉,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方面: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并依法独立纳税,控股
股东不存在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以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
根据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坚守回报初心,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始终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理念,在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现金
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
司价值,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近2,4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1万股并
于2025年1月完成注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8,281,2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
民币0.40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131,249.36元(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时按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本预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阶段,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为投资者提
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严格按照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努力实现为投资者提供全面、有效的决策参考。
公司已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官网、公众号、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与投资
者保持密切互动。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契机,在立足技术创新、规范运作,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提升股东回
报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共同提升,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
发展。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制定,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
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c5b66861-b3ae-41a3-aecd-e6a90a72b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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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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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2a0343f4-c35b-4389-84c9-b9507214d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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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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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智能”)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除上述事项外,容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其他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
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磊,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
大国创、胜通能源、容知日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润,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
签署过科大国创、三六五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
核过皖能电力、奇精机械、铜冠矿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润、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
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审计收费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相较上年同期减少12.5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fdeac9bf-db39-46f9-95f5-a57b5b262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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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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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度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
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预
计可回收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各类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进行
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7,544,931.57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计提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058,321.13
应收账款坏账 5,326,223.96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 -5,093,863.62
应收票据坏账 825,960.79
(二)资产减值损失 16,486,610.44
存货跌价损失 12,568,554.8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918,055.56
小计 17,544,931.5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坏账计提
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058,321.13元,应收款项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3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外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外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568,554.88 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3,918,055.56元,对合同资产的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
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 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 2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7,544,931.57元,公司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17,544,931.57元。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具有合理性。
五、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
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具有合理性。
七、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5acbdcab-d16a-4f09-9055-fbc21b264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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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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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3月1
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d62f0f79-d446-467f-beaa-dd9438eb6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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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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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7f4a1ddd-2b33-4b27-84fd-8b21a77e7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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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1:07│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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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efc57026-f905-471f-9e50-274a73caac6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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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科大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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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7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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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科大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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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7/1225012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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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科大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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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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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科大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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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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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科大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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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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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科大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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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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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科大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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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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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科大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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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1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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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科大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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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77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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