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2 科大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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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1 │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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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1 │科大智能(3002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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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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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科大智能(3002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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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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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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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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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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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科大智能(3002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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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2 │科大智能(300222):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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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1│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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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867717f-6294-4be1-bf87-40b0ad952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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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1│科大智能(3002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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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要信息。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认真总结了 2026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202
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后,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
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将于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如
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增加部分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同时将原“通讯设备销售”修改为“通信设备
销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中涉及经营范围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股东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767c724-0e4f-4b79-be58-7aa7df18d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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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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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列席会议的部分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 2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会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6年 5月 13日 17:00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家伦、金杨
(2)联系电话:021-50804882
(3)传真:021-50804883
(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 777号
(5)邮政编码:201619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01ff445-5296-4001-ada5-e4d7f1b61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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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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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业内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
(二)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三)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五)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
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协助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
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五章 薪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
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职务薪酬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会保险待遇。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础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2、绩效年薪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
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确定以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年薪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起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的追索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受到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
,或追回其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26ba5d5-b6b9-4b1e-99ce-ce4850b3b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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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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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86253c4-036f-40ef-86c8-96ad3239f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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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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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590fe7a-fc17-4100-b155-b5aeb9c91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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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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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同时将原“通讯设备销售”修改为“通信设备销
售”。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此外,由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已制定《公司章程(草案)》(H股
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本次对于经营范围的修订亦同步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中。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具体修订均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 第十五条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理局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 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般项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智能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
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输 能机器人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
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 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
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 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 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
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 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轨道交通运 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
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
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 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工
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
务;通讯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营活动)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
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 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配)电业务。”
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上述表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修订后《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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