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2 科大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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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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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1.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2.00 《关于补选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
1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上述议案8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
》(见附件3),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穆峻柏、王家伦
(2)联系电话:021-50804882
(3)传真:021-50804883
(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777号
(5)邮政编码:20161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66105ba-f5fc-4eaa-ad08-2406c45d8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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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国元证券关于科大智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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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大
智能”)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科大智能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国元证券对科大智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
已满,现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 葛自哲、王凯
联系电话 0551-62207145、0551-6220713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22
注册资本 78,024.223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A203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 黄明松
实际控制人 黄明松
联系人 穆峻柏
联系电话 021-5080488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9月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7号
)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480,14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1.08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70.57万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8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审阅科大智能信息披露情况: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科大智能信息披露的
内容与格式进行了审阅。
2、定期对科大智能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治理;
(2)内部控制;(3)信息披露情况;(4)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5)募集资金使用;(6)业
绩情况;(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8)其他重要事项。
3、督导科大智能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4、督导科大智能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科大智能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5、督导科大智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6、对科大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7、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及跟踪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就科大智能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国元证券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科大智能未发生重大事项。
七、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科大智能能够及时向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
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人、会计师、律师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
荐人对于本次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阶段,科大智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
及时通知保荐人,并根据保荐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并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公司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良好。
九、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通过审阅科大智能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保荐人认为,科大智能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十、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625a1e4f-58cc-4031-8e15-64852abb2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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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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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22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关于科大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1227 号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30Z138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科大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
完整是科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科大智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科大智能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科大智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科大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8dc47f12-2ee9-4404-b79d-07442fe58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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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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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22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226号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4年 4月 19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30Z138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
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科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科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科大智能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大智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科大智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科大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2ccb17a7-bfc9-43e8-a647-685143e4b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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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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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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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国元证券关于科大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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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国元证券关于科大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d42de6f4-3d23-4c00-b02d-2a417b1b0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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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国元证券关于科大智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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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300222):国元证券关于科大智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c7d15ff6-1c8c-4b57-a2aa-64ac7528c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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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科大智能(300222):国元证券关于科大智能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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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
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江苏宏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气”)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其截止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之日存量授信担保额度 4,820 万元继续提供担保,宏达电气其他股东均按其出资比例对上述担保提供同等比
例担保。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此次为宏达电气提供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宏达电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03954556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丹阳市开发区迎春路东2号
5、法定代表人:束明亮
6、注册资本:5,099万元
7、成立时间:1999年1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9、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45.54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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