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223(北京君正)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23 北京君正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5 18:12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8-04 17:42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7-31 16:16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 │2025-07-25 18:26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7-21 21:10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 │2025-07-17 18:16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7-16 18:30 │北京君正(300223):2025-037-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7-14 17:16 │北京君正(300223):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6-24 19:36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4 19:36 │北京君正(3002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5-08-15 18:12│北京君正(3002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7号)核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92,518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725,592.86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 金1,282,076,091.37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不含税发行费用26,039,208.28元后的净额为1,280,686,384.58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日出具了“XYZH/2021BJAB11063”号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9日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合肥 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君正”)承担的“车载ISP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变更为“3D DRAM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该项目将由芯成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成”)组织实施,公司将用“车载ISP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 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矽成”)对上海芯成进行增资,并设立新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完成对合肥君正的减资,并将该募集资金通过公司及北京矽成转入上海芯成(该募集资金通过公司及北京矽成流转过程中 ,均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步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近日,北京君正、上海芯成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上海芯成的名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85782631570 ,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专户余额为 237,623,575.12 元(包括上述剩余募集资金与后续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该专 户仅用于公司“3D DRAM 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对外公告,该账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一: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芯成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 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二现场调查时 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谢欣灵、田方军在乙方工作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 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后失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b6c56f41-af20-4779-86b7-dc0dfec5d3d6.PDF ─────────┬──────────────────────────────────────────────── 2025-08-04 17:42│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总体规划,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将“车载 ISP 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变更为“3D DRAM 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芯成 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承担。原承担“车载 ISP 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君正”)将就“车载 ISP 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进行减资。 近日,合肥君正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 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92860293D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柒佰万圆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紧 成立日期:2014 年 02 月 14 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 1855 号君正科技园 C 座一层 101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设计 、开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ada8c795-b632-4b9a-a706-c098e1a1d816.PDF ─────────┬──────────────────────────────────────────────── 2025-07-31 16:16│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 59.99%股权、上海承 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 2019年 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于 2020年 5月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并于 2020年 9月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联席独立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姜海强先生、管仁昊先生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截至公告日,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独立财务顾问将就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说明函》 ,因工作变动,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管仁昊先生不再担任本次交易的主办人,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自 2025年 7月 31日起,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郝国栋先生接替管仁昊先生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职责 。郝国栋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姜海强先生、郝国栋先生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1019fa13-0939-4eb8-b313-2117052bd41a.PDF ─────────┬──────────────────────────────────────────────── 2025-07-25 18:26│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承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承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50937792Y 出资额:人民币 183408.0498 万元整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紧)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1 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博乐路 70 号 36 幢 4 层 J8082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910b3cfe-ef88-401d-b6cc-f0a62ddeed80.PDF ─────────┬──────────────────────────────────────────────── 2025-07-21 21:10│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6,818,0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的股东北京四海君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君芯”)计划 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年 11 月 11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58%);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8,717,7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李杰计划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58%); 3、持有本公司股份 9,936,3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6%)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冼永辉计划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43%); 4、持有本公司股份 757,33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的董事张燕祥计划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73%)。 5、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1,3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敏计划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18%);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1 北京四海君芯有限公司 6,818,009 1.41 2 李杰 18,717,785 3.88 3 冼永辉 9,936,359 2.06 4 张燕祥 757,331 0.16 5 张敏 1,351,363 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四海君芯 1、减持原因:资金规划 2、股份来源:首发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份(股) 本比例(%) 1 北京四海君芯有限公司 800,000 0.1658 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四海君芯所做承诺:(1)本承诺人在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亦 不得通过转让、赠予或其他变相转让的方式处置尚处于锁定期的股份。 (2)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锁 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背四海君芯此前已披露的持 股意向、承诺。 7、四海君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1 李杰 800,000 0.1658 集中竞价 2 冼永辉 600,000 0.1243 集中竞价 3 张燕祥 180,000 0.0373 集中竞价 4 张敏 250,000 0.0518 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李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冼永辉、张敏、张燕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上述股东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背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 股意向、承诺。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 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四海君芯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强控制的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情况 确定,以确保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刘强先生和李杰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 东暨实际控制人,李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其他股东不属于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2cf67419-d2a4-41b3-a9ea-5563275793c6.PDF ─────────┬──────────────────────────────────────────────── 2025-07-17 18:16│北京君正(3002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公司股东北京屹唐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屹唐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309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30 日到 2025 年 7 月 16 日 权益变动过程 北京屹唐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自身经营 安排,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82.5372 万股。北京屹唐盛芯半导体产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北京君正 股票代码 30022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第一大股东)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482.5372 0.99999 合 计 482.5372 0.999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4825.3988 9.99998 4342.8616 8.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25.3988 9.99998 4342.8616 8.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对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北京屹 划 唐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 在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12 个月届满后,根据业绩承诺的 完成情况分期及按比例解锁。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屹唐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