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3 北京君正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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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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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 │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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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48 │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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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46 │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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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1 │北京君正(3002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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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44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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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14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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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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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24 │北京君正(30022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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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1 │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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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北京君正(300223):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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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867dcf1-11bb-44cc-81f8-26b6746a4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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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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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482,54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2,381,108.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2,540,7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53 刘强
2 00*****726 冼永辉
3 01*****444 张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
咨询联系人:白洁
咨询电话:010-56345005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05d4d67-e337-42f8-93d4-55de78416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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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48│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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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接受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
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前述通知及公告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
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
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7日上午 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名,代表股份为 52,576,09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957%。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40名,代表股份 44,430,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2076%。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
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综上,公司本次股东会在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55名,合计代表股份 97,006,63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33%。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已实施回避。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
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6,636,735 股同意,324,800 股反对,45,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7%。
(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6,316,725 股同意,645,410 股反对,44,5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8%。
(三)《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6,597,935 股同意,364,200 股反对,44,5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7%。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6,675,935 股同意,299,100 股反对,31,6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1%。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6,337,480股同意,294,948股反对,374,207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2%。
(六)《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6,665,335 股同意,297,800 股反对,43,5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2%。
(七)《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6,524,917 股同意,438,918 股反对,42,8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4%。
(八)《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6,505,517 股同意,459,318 股反对,41,8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4%。
(九)《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3,941,445 股同意,466,099 股反对,37,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8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06ffae5-499d-4370-95fc-b02f79660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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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46│北京君正(3002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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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以
公告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
7、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5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7,006,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2,576,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4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4,430,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76%。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84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4,444,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1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3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7%;反对 3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8%;弃权 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74,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77%;反对 324,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8%;弃权 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15%。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316,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8%;反对 64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3%;弃权 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75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77%;反对 645,41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22%;弃权 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01%。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9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7%;反对 3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4%;弃权 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3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04%;反对 364,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01%。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7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1%;反对 2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3%;弃权 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11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59%;反对 299,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30%;弃权 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11%。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337,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2%;反对 29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0%;弃权 37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77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44%;反对 294,94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6%;弃权 37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
42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66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2%;反对 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103,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21%;反对 297,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0%;弃权 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79%。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2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4%;反对 438,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5%;弃权 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62,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61%;反对 438,91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76%;弃权 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6,505,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4%;反对 4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5%;弃权 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43,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25%;反对 459,31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5%;弃权 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40%。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中有 52,562,091股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4,444,544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80%;反对 466,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7%;弃权 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80%;反对 466,09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7%;弃权 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32%。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庄丽琴、王琪瑶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
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379fdfa-b7ed-4037-a79d-12a036381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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