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4 正海磁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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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36│正海磁材(300224):关于正海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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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正海转债”(债券代码:123169)将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原付息日2024 年 11 月 23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正海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4.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4年 11 月 25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4年 11 月 25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3年 11 月 23日至 2024年 11月 22 日,票面利率为 0.40%。
6、“正海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1 月 22 日,凡在 2024 年11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11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4 年 11月 23 日
8、下一年度票面利率:0.6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654 号),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0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0,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4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
转债”,债券代码“123169”。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 202
4年 11 月 25日支付“正海转债”2023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ZHMAG-CB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69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40,000.00 万元(1,400.00 万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8 年 11月 22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8 年 11月 22 日
(十)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2022 年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62】号 01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正海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正海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3年 11 月 23日至 2024年 11 月 22 日,
当期票面利率为 0.40%,本次付息每 10 张“正海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
(一)对于持有“正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
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20元;
(二)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4.00 元;
(三)对于持有“正海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二)除息日:2024年 11 月 25日(星期一)
(三)付息日:2024年 11 月 25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4年 11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正海转债”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和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
企业所得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5-639728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ce8cb316-5fd3-4227-bd0c-4a27bf5c3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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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21:02│正海磁材(30022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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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c9d328c1-d51d-4cc3-9f63-86d62f05b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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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7:12│正海磁材(300224):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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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月 30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10 月 2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0 年 10月 9 日和 2020 年 10 月 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近日出售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 20,000,079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非交易过户至“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8 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1月
19 日。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 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20%、30%、5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1年 11 月 20 日届满,解锁股份 4,000,015 股,占解锁日公司总股本的 0.49%,
并于 2021 年 11 月 23日至 11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完毕;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2年 11 月 20日届满,解锁股份 6,000,0
24 股,占解锁日公司总股本的 0.73%;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3 年11月 20 日届满,解锁股份 10,000,040 股,占解锁日公司总股本
的 1.22%。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的 6,000,024 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完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票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
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b4706659-0b79-48fa-bbac-9017d3af3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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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54│正海磁材(30022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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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 年 4月 26 日(即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6 元/股调整为 17.86 元/股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391,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73%,最高成交价为 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50,036,90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ee9b3038-52bb-4b37-a507-f0f4f197f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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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54│正海磁材(30022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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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4年 10月 30日、2024 年 10月 31日、2024年 11 月
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报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37da48d8-b627-41b9-8867-b5dfab2cd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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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5:52│正海磁材(30022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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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c746f91a-66ab-416b-96d0-8f5feccac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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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5:42│正海磁材(30022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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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771dff09-4d1c-4f1d-8789-32352dcc2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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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0:00│正海磁材(300224):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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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1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10 月 26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
年 11 月 20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6,000,07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5%。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届满,基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状况,为
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 2024年 10月 8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11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 11月 19日。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择机出售公司股票,若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e2445291-9a46-469b-bf4e-8d2f4e87f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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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0:00│正海磁材(300224):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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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4aa3a7c8-f00e-4da1-bac6-ac6c3b8e1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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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0:00│正海磁材(30022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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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6f0629e2-ae06-4311-86de-09f7600cb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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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0:00│正海磁材(300224):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优化及业务收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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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优化及业务收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497e928f-5588-43f2-8e52-e705ac793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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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0:00│正海磁材(30022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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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磁材”或
“公司”)以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目标,围绕聚焦主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等方面,制定了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 聚焦主业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正海磁材成立于 2000 年,经过二十余年的深厚积淀与不懈努力,公司已成为全球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节能化和智能化等“三能”高端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风电等新能源、汽车节能电气、节能家电
、节能电梯、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手机等智能消费电子等。
公司不断地在产品、技术研发、业务模式、品牌、市场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形成了特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全球高性
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是“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 50 强、山东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积极致力于以可持续发展推动“智慧智能”和“绿色低碳”产业
的进步。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近五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 3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 48.06%,
产能年均复合增长率 47.72%,实现了经营业绩可持续,稳健的增长。
近年来,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已进入战略超越的攻坚阶段,对此,公司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践行“执着
、实干、创一流”的企业精神,积极响应低碳经济发展号召,巩固并发挥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与客户资源等方面的
竞争优势。深耕存量市场,持续巩固深化现有客户合作,同时加大新行业、新客户开拓力度,积极延伸产品应用领域,强化增量市场
布局,加速推动产能释放,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积蓄动能,向“成为世界永磁材料行业的领跑者”的企业愿景不断迈进。
二、 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研发与创新,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线布局。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赋能发展新动能。
公司坚持“高人一筹”和“稀土资源平衡”双战略研发,不断实现核心技术升级迭代。公司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
形式,不断深化与战略客户的协同开发机制,加深与各类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全国多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
创新基地,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抓手、以研发为支撑、以实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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