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0225(金力泰)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25 金力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9:22 │金力泰(300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9:22 │金力泰(300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0 00:00 │*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ST金泰(300225):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金力泰的年报问询函的回 │ │ │复 │ ├─────────┼──────────────────────────────────────────────┤ │2026-06-10 00:00 │*ST金泰(300225):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 │2026-06-05 17:53 │*ST金泰(3002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5 17:52 │*ST金泰(300225):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 ├─────────┼──────────────────────────────────────────────┤ │2026-05-21 17:12 │*ST金泰(300225):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23:06 │*ST金泰(300225):关于更正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 ├─────────┼──────────────────────────────────────────────┤ │2026-04-27 23:06 │*ST金泰(3002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6-26 19:22│金力泰(300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议案 6.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郝大庆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90人,代表股份143,286,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294,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2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26,992,1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11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6人,代表股份68,541,8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4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902,4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8人,代表股份56,639,3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133%。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4,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1%;反对6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6%;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2%;反对6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3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6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9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3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6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99%;反对6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弃权9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32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9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9%;反对11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4%;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5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3%;反对11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80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02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3%;反对38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687%;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7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9%;反对38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7%;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814%。 (六)审议未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0,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78%;反对73,017,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0.9592%;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9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07%;反对2,66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9%;弃权8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8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4,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1%;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22%;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2%;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8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8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1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6%;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11%;弃权8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57,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49%;反对10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弃权8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343%。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87b382a-5cc6-4306-a1d0-e77c129cc878.PDF ─────────┬──────────────────────────────────────────────── 2026-06-26 19:22│金力泰(300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金力泰(300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e4a1642-7b65-4f76-96d9-bf3ddaf55732.PDF ─────────┬──────────────────────────────────────────────── 2026-06-10 00:00│*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10日(星期三)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6月 11日 (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年 6月 11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金泰”变更为“金力泰 ”,证券代码仍为“30022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金泰”变更为“金力泰”; 3、股票代码:仍为“300225”;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 1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 6、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年度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 三、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 存在第 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 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 202 5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上述报告,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 运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 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 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所提交申请。……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 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1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年 6月 11日开市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金泰”变更为“金力泰”,股票代码仍为 300225,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82e2da9-914f-4bd9-9257-0e81cb09a5b8.PDF ─────────┬──────────────────────────────────────────────── 2026-06-10 00:00│*ST金泰(300225):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金力泰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ST金泰(300225):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金力泰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1e016b8-4542-4872-9a0f-df86e62bf98e.PDF ─────────┬──────────────────────────────────────────────── 2026-06-10 00:00│*ST金泰(300225):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20bbf52-4cb5-42df-b404-7efd5013d681.PDF ─────────┬──────────────────────────────────────────────── 2026-06-05 17:53│*ST金泰(3002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适 时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确定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相关会议安排,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 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与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或因董事回避需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提案2.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表决通过。提案8.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武宣路9号枫林国际汇创谷6号楼6层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证明、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2026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 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 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子军、王芊 电话:021-31156095 邮箱:knttzxx@knt.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武宣路9号枫林国际汇创谷6号楼6层 (五)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37afab7-3094-4899-8120-e09d2353954b.PDF ─────────┬──────────────────────────────────────────────── 2026-06-05 17:52│*ST金泰(300225):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 系电话等相应变更,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 139号 上海市徐汇区武宣路 9 号枫林国际 汇创谷 6 号楼 6 层 联系电话 021-31156097 021-31156095 邮编 201417 200232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文件备置地点也同步变更。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此次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武宣路 9号枫林国际汇创谷 6号楼 6层 邮政编码:200232 联系电话:021-31156095 电子信箱:knttzxx@knt.cn 公司网址:http://www.knt.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815ccf3-7b7e-411e-b669-4f89a338023e.PDF ─────────┬──────────────────────────────────────────────── 2026-05-21 17:12│*ST金泰(300225):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公司正按照深交所要求积极推进后续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7 条及 9.13 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 2、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99cf494-babb-41bc-bd0b-8fce4e352c1d.PDF ─────────┬──────────────────────────────────────────────── 2026-04-27 23:06│*ST金泰(300225):关于更正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更正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ef1127b-00ca-4526-80c0-1bb3c9aff294.PDF ─────────┬──────────────────────────────────────────────── 2026-04-27 23:06│*ST金泰(3002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金泰(30022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315609-4802-44e9-8815-b8a695ad2b57.PDF ─────────┬──────────────────────────────────────────────── 2026-04-27 23:06│*ST金泰(3002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金泰(3002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031c725-3a72-4717-b03b-45e111ce5e1e.PDF ─────────┬──────────────────────────────────────────────── 2026-04-27 23:06│*ST金泰(300225):2025年年度报告 ─────────┴──────────────────────────────────────────────── *ST金泰(30022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2dc9ea-bb8e-4850-9253-034f95172c2b.PDF ─────────┬──────────────────────────────────────────────── 2026-04-27 23:06│*ST金泰(300225):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ST金泰(300225):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ea17cc-7aee-466e-9713-b85e819901e4.PDF ─────────┬──────────────────────────────────────────────── 2026-04-27 23:05│*ST金泰(30022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 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等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9d03cd-492b-4cb9-a842-dfeaf1740e7c.PDF ─────────┬──────────────────────────────────────────────── 2026-04-27 23:05│*ST金泰(30022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c69022-8de1-4c35-9d8d-7c9fa71075d1.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金桂)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金桂,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金桂,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高级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高级经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常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焊所华通(常 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庆文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庆文网络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2月 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 程序。 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李金桂 0 0 0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履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始终坚持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事项深入探讨、充分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通过精准沟通强化审计工作实效,推动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并提出履职建议,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本人年度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本人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均予以积极配合,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就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并及时予以落实与改进,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永信瑞和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职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化对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的学习,适应新的监管要求,继续以严谨、审慎的专业态度,严格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此外,本人将积极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经验,在财务决策、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 辅助公司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助力公司财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同时,本人将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为重心,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与长远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金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0f15af-b11b-428d-8988-cbf099342343.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光泽)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唐光泽,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金力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 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光泽,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材料学博士学位。2012 年至今 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系副教授。2019 年至 2024 年期间曾在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兼职研发总监。202 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了法定程序。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 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本人对《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 议案》《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出反对票,相关意见已经公司充分披露,对公司其他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 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唐光泽 14 2 12 0 0 否 5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6次,未召开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召集或出席相关专门 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专业履职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持,助力专门 委员会高效履职。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6 6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始终坚持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等事项深入探讨、充分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通过精准沟通强化审计工作实效,推动董事会及经营层 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通过互动易平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等合规渠道,及时关注并了解中小股东的关切重点、合理诉求及意 见建议,第一时间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核实相关情况、推动相关事项及时回应;同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并提出履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 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 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年度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本人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均予以积极配合,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就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并及时予以落实与改进,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审 议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2025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及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同时,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加强规范运作。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永信瑞 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 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积 极参与重大事项讨论,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公司 各项重大决策。本人将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积累与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质量的提升,督促管理 层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人将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心,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与长远 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光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97eb80-e709-4e16-8f61-83b6d4cd7506.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其工 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及长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 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价值贡献匹配原则:薪酬水平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职责、付出的劳动及为公司创造的价值直接挂钩。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既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激发工作潜能,又通过严格的考核约束规范履职行为,确保责任、风险与利 益相一致。 (三)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原则:薪酬制定与考核过程严格遵循统一标准,考核结果与薪酬发放情况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监督。 (四)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与考核体系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聚焦核心经营目标,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重点工作,推 动公司战略落地。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 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或津贴; 2、在公司内部任职但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50%,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具体组成与薪酬标准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和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等另行制定。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开 展。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公司 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 关予以处罚的; (三)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后,将剩余薪酬部分发放给个 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必要时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及行业等变化而作 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薪酬追索、扣回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abd367-0bfc-45cd-b065-baa58e7abfe7.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涂涛-已离任) ─────────┴──────────────────────────────────────────────── *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涂涛-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c5e04e-0dd3-47ae-ab52-d493fe2d678d.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海楠-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海楠,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期间曾任职的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12月26日离任 ),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金 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海楠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获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历任北京政 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现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高级经理。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 序。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大会。本 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本人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出弃权票,相关意见已经公司充分披露,对公司其他董事 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郭海楠 5 1 4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 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召集或出席相关专门会议,认真研 讨会议文件,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专业履职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持,助力专门委员会高效履 职。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始终坚持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并提出履职建议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 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生 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年度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本人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均予以积极配合,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就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并及时予以落实与改进,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事项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编制、审议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2025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及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同时,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加强规范运作。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同意上 述议案,上述人员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 、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海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5af7ce-b91d-4f35-85b3-687d6953c949.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维华-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维华,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期间曾任职的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9月12日离任 ),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 立董事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维华,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高级经济师与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张江慧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张江文化控 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202 5年9月,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 法定程序。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 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本人对《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 案》《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投出反对票,对《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投出弃权票,相关意见已经公司充分披露,对公司其他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 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马维华 10 2 8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 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召集或出席相关专门会议,认真研 讨会议文件,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专业履职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持,助力专门委员会高效履 职。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2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本人始终坚持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充分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访谈等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及时掌握公司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多次督促公司要及时、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并提出履职建议,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 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生产经 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年度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本人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均予以积极配合,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就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并及时予以落实与改进,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事项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编制、审议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投出弃权票,弃权理由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四)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同意上 述议案,上述人员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 、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维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4df35-72be-4ad0-8011-e6bd23177bc5.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绪刚) ─────────┴──────────────────────────────────────────────── *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绪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4a19dc-33c0-4292-96e2-c623d2b863cb.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关于金力泰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审核报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金力泰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127ca6-29fb-4f14-8f5e-9a0faff06b52.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金力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ST金泰(300225):金力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4098f71-1ca2-4512-84f9-078588086fd8.PDF ─────────┬──────────────────────────────────────────────── 2026-04-27 23:04│*ST金泰(3002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金泰(3002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9b3046-c1e7-4c4a-8556-95d8113e2fee.PDF ─────────┬──────────────────────────────────────────────── 2026-04-27 23:03│*ST金泰(300225):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金泰”,证券代码仍为 “300225”,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年度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5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2)。 二、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 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上述报告,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 运行。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0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第 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 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所提交申请。……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 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 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b9119e-a81e-4331-922f-cd08fcec1295.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aeb392-b706-4c61-aace-49bb2d4c6e4f.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 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及长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或津贴; (2)在公司内部任职但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50%,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具体组成与薪酬标准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和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不低于10%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多退少补,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具体核发依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 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1)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 关予以处罚的; (3)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5、上述薪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9a9f98-73c1-413d-9549-7b36d1a6d5f8.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 ─────────┴──────────────────────────────────────────────── *ST金泰(300225):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3682239-b947-4092-89a1-155a8a1ca75d.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本着谨慎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 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 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一季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4,778,767.26元减值准备。 详情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存货跌价准备 -2,170,833.11 2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7,544,113.32 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94,512.95 合计: 4,778,767.2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其他的承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 应收票据组合 2 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 账龄组合 (2)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代垫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其他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经过测试,上述其他应收款组合 4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778,767.26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4,776,990.34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 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 ,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60ec95-49ab-4cce-b6ef-d82cba90bd80.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关于金力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ST金泰(300225):关于金力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9d1d69-db64-427b-bb21-9f0a57758728.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金泰(3002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784d73-5113-4a79-bba3-ff96b65f25d3.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本着谨慎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 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 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 产计提14,509,176.81元减值准备。 详情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存货跌价准备 -1,555,810.07 2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15,588,416.08 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76,570.80 合计: 14,509,176.8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 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其他的承兑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 应收票据组合 2 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 账龄组合 (2)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代垫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其他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经过测试,上述其他应收款组合 4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4,509,176.81 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4,417,857.28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 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永信瑞 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ee92ba-9250-4168-94a9-6369211edd24.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李金桂、于绪刚、唐光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金桂、于绪刚、唐光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7225b3-200a-47e6-84e4-a0a674bcecc1.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金泰(300225):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9dc555-5c6e-4e34-b09e-4e62faa67863.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新后) ─────────┴──────────────────────────────────────────────── *ST金泰(30022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新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b697c3-5d16-427c-b84b-eebe05f10dfc.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ST金泰(3002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9567a8-779b-4e98-b979-449c46467ff3.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 成立日期:1997年 1月 14日(改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鸿荣源北站中心)A栋 1005 首席合伙人:王庆刚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合伙人为 36名、注册会计师 16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9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2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2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信瑞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5 年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 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永信瑞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永信瑞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信瑞和事 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6年 2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通过对永信瑞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永信瑞和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因此同意聘请永信瑞和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永信瑞和事务所就 2025年财务报告 审计情况进行了专项沟通,重点讨论了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等内容,并督促管理层全面配合年审会计师 提供相关资料、解答审计疑问,同时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审计工作,按期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 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相关汇报,并与其就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信瑞和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公允 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信瑞和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8e4c41-f072-4d66-a65f-fc7e02721945.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 *ST金泰(300225):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3702b5-022e-4d0c-bd68-f3b05eba0849.PDF ─────────┬──────────────────────────────────────────────── 2026-04-27 23:02│*ST金泰(300225):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 *ST金泰(300225):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3b4974-bca3-4833-ba10-58e331d34284.PDF ─────────┬──────────────────────────────────────────────── 2026-04-21 17:56│*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 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 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条第一款规定,公司 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 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 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 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 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通过与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协商,现已提前全额收到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32,776. 00万元。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年度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已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进行 了沟通。目前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年报的审计工作正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汇总分析整理相关审计底稿,提交质控部门进行复核。公司 2 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将以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 告及专项说明为准。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 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2 月 13 日、2026年 3月 9日、2026年 3月 23日、2026年 4月 7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c14115c-a869-4850-b0ef-8d704ac93569.PDF ─────────┬──────────────────────────────────────────────── 2026-04-14 18:24│*ST金泰(30022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 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 示。若公司于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年 4月 28 日,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年度审 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 ,将以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 仍在进行中。 一、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和股权投资事 项。 (一)关于涉及大额资金往来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存在将资金转出至相关贸易商后,相关贸易商又在接近时间点将相近 金额转出至非供货主体的异常情形。中兴华事务所无法识别非供货主体是否为资金占用通道方,并据此认定公司资金存在通过资金占 用通道方流向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的重大风险。 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相关供应商已向公司偿还全部资金本息合计 14,290万元。目前公司与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正在进行资金穿透及核查,以判断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用途、规模及对应余额, 尚未形成最终结论,上述结论将会影响审计报告最终意见类型,该事项是否能够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于涉及股权投资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 4月 22日,公司收到石河子怡科偿还的首次收购怡钛积科技股权回 购款人民币 1.3753亿元。该笔款项由深圳市可上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云启天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汇入公司,公司随后将该 资金转出至相关贸易商,并由其转至北京森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森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石河子怡科合伙人纽福克斯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鉴于无法对上述两家资金汇入方实施延伸审计及完整的资金流向穿透核查,未能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华事务所无法判断石河子怡科偿还股权回购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真实意图,亦无法确认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科 目及金额的准确性。 同时,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收购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源自相关贸易商处,受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在接近时 间点将其中 3.07亿元转出,资金流向的主体收款后又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公司,资金流向主体及其他公司与受让方无关联关系,并与 前述相关贸易商的资金通道方有资金往来。中兴华事务所无法判断资金流向方是否为资金占用通道方,并据此认定公司存在将股权交 易款通过资金占用通道方流向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的重大风险。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与厦门怡科股权交易的商业实质、真实交易价格,以及股权交易款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上述结论将会影响审计报告最终意见类型,该事项是否能够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目前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年报的审计工作正执行相应审计程序,汇总 分析整理相关审计底稿,提交质控部门进行复核。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 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 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将以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上述 事项是否能够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二、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永信瑞和事务所已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管理层就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进行了沟通。目前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年报的审计工作正执行相应审 计程序,汇总分析整理相关审计底稿,提交质控部门进行复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信瑞和事务所与公司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目前暂不存在 重大分歧,目前仍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 2025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 3、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永信瑞和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年 4月 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 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07b068a-e6f0-40f8-81b2-854250edeacd.PDF ─────────┬──────────────────────────────────────────────── 2026-04-07 18:07│*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因 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 (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相关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否 定意见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已与战略备库供应商终止合作关系。针对与战略备库供应商存在的资金问题,公司积极推动款项回收工作,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相关供应商已向公司还款 14,290万元(含利息)。至此,战略备库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 2、2025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32,776.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转让给日照益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并与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33)。 3、公司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三会运作机制、 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推动全员参与制度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系统 掌握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着力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与治理能力。 4、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要点,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 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2、公司因 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 (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于 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沪〔2025〕23号),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形,公司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年度审 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 ,将以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有序执行相 应审计程序,处于审计底稿收集、完善、汇总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年度 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26-028)。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94cfa48-1548-4ef6-b5e3-2de7227497e0.PDF ─────────┬──────────────────────────────────────────────── 2026-04-07 18:07│*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 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 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条第一款规定,公司 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 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 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 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 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正推进中,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保持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年度审计 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 将以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 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2 月 13 日、2026年 3月 9日、2026年 3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777847a7-a9ae-479f-9ffb-4ea4bbbeefd2.PDF ─────────┬──────────────────────────────────────────────── 2026-03-30 21:12│*ST金泰(30022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 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月 3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 示。若公司于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年 4月 28 日,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4年度审 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能否消除 ,将以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 仍在进行中。 一、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和股权投资事 项。 (一)关于涉及大额资金往来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存在将资金转出至相关贸易商后,相关贸易商又在接近时间点将相近 金额转出至非供货主体的异常情形。中兴华事务所无法识别非供货主体是否为资金占用通道方,并据此认定公司资金存在通过资金占 用通道方流向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的重大风险。 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相关供应商已向公司偿还全部资金本息合计 14,290万元。目前公司与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正在进行资金穿透及核查,以判断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用途、规模及对应余额, 尚未形成最终结论,上述结论将会影响审计报告最终意见类型,该事项是否能够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于涉及股权投资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 4月 22日,公司收到石河子怡科偿还的首次收购怡钛积科技股权回 购款人民币 1.3753亿元。该笔款项由深圳市可上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云启天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汇入公司,公司随后将该 资金转出至相关贸易商,并由其转至北京森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森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石河子怡科合伙人纽福克斯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鉴于无法对上述两家资金汇入方实施延伸审计及完整的资金流向穿透核查,未能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华事务所无法判断石河子怡科偿还股权回购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真实意图,亦无法确认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科 目及金额的准确性。 同时,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收购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源自相关贸易商处,受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在接近时 间点将其中 3.07亿元转出,资金流向的主体收款后又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公司,资金流向主体及其他公司与受让方无关联关系,并与 前述相关贸易商的资金通道方有资金往来。中兴华事务所无法判断资金流向方是否为资金占用通道方,并据此认定公司存在将股权交 易款通过资金占用通道方流向最终资金占用主体的重大风险。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与永信瑞和事务所正在进行资金穿透及核查,以判断公司与厦门怡科股权交易的商业实质和真实交易价格,股权交易款 是否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形成最终结论。上述结论将会影响审计报告最终意见类型,该事项是否能够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永信瑞和事务所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处于审计底稿收集、完 善、汇总阶段。公司战略备库供应商履行其还款义务及公司转让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股权的交易事项,不代表公司 202 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 能否消除,将以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为准,上述事项是否能够消除存在不确定性。 二、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永信瑞和事务所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开展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管理层就 2025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永信瑞和事务所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处于 审计底稿收集、完善、汇总阶段。公司与永信瑞和事务所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目前暂不 存在重大分歧,最终 2025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永信瑞和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年 4月 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 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83cfe948-58fd-4336-a93a-65d60e8a08a2.PDF ─────────┬──────────────────────────────────────────────── 2026-03-23 17:06│*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dfffbf5a-c7b0-4816-bcef-00861d182b25.PDF ─────────┬──────────────────────────────────────────────── 2026-03-09 16:12│*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ea91c78f-de79-41ff-9d00-c00839d8e436.PDF ─────────┬──────────────────────────────────────────────── 2026-03-02 18:12│*ST金泰(300225):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紧急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3月 2日以传签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于 2026年 3月 2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 。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马安 乐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8a736b3d-91b2-4064-99e1-9e866a9c629b.PDF ─────────┬──────────────────────────────────────────────── 2026-03-02 18:12│*ST金泰(30022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何俊龙先生的辞职报告。何俊龙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自何俊龙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辞职生效。何俊龙先生辞职不会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俊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俊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d8e23fcb-0804-4167-bb2b-31f84c4e1e67.PDF ─────────┬──────────────────────────────────────────────── 2026-03-02 18:12│*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ST金泰(3002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d1d17118-f098-47c5-af5e-edd62b85cf0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ST金泰: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322.PDF ─────────┬──────────────────────────────────────────────── 2026-04-28│*ST金泰: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323.PDF ─────────┬──────────────────────────────────────────────── 2026-04-28│*ST金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294.PDF ─────────┬──────────────────────────────────────────────── 2026-04-28│*ST金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301.PDF ─────────┬──────────────────────────────────────────────── 2025-10-30│*ST金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520.PDF ─────────┬──────────────────────────────────────────────── 2025-08-28│*ST金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185.PDF ─────────┬──────────────────────────────────────────────── 2025-07-02│金力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02/1224059006.PDF ─────────┬──────────────────────────────────────────────── 2025-07-02│金力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02/1224059047.PDF ─────────┬──────────────────────────────────────────────── 2024-10-29│金力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482.PDF ─────────┬──────────────────────────────────────────────── 2024-08-30│金力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225.PDF ─────────┬──────────────────────────────────────────────── 2024-04-27│金力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78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