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6 上海钢联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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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00:36 │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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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5 │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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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5 │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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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 │上海钢联(30022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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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 │上海钢联(30022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金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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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 │上海钢联(300226):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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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 │上海钢联(30022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吉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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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 │上海钢联(30022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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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3 │上海钢联(30022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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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2 │上海钢联(300226):关于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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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00:36│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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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18b5360d-dd0c-48cc-99ed-8c16cd825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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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5│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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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09941ad4-582a-4356-a0cb-2fb8f1de7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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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5│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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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300226):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3f60ed72-622e-402b-a42e-a4ce6119e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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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上海钢联(30022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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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确认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 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8.00 《关于监事 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为钢银电商采购和供货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关于钢银电商为其下属子公司及韵物流提供担保 √
的议案》
13.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钢银电商及其下属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 √
务的议案》
15.00 《关于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6.00 《关于钢银电商及其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的议案》
1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 √
财的议案》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5 年 4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议案 10—1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余的
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5 年 4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1号楼9楼),邮编:200
444,传真号码:021-6689691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芳
(2)联系电话:021-26093997
(3)传真:021-668969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031bdc9-d912-4c3e-a339-ab3ad4ed3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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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上海钢联(30022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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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金源,1975 年 2 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上海华腾
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及专业服务集团首席财务官
,上海汇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汇付天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兼任财政部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
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上海大学兼职研究
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客座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数 数 未出席会议
金源 6 6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
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参与了 6 次会议,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后沟通,以及公司 2
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预审工作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内
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
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 2 次会议,就董监高薪酬、股权激励归属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阅,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为公司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
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
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本人依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指导公司规范处理数据资产。报告期内
,本人多次前往公司现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就数据资产入表事项进行深入沟通。
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将符合《无形资产准则》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定义和确认条件的相关基础数据库确认
为数据资产并纳入财务报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及行业动态,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并与公司
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媒体报道,及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沟通,
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要议题,
均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
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
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注重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
;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
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金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fed77b06-d30d-47d9-8066-8d3151338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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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1:04│上海钢联(300226):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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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升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舆情工作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实效、科学应对的整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和
消除因舆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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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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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同时,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舆情工作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其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和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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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投资者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
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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