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7 光韵达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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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04 │光韵达(300227):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韵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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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8:16 │光韵达(300227):光韵达2024年度审计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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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1 │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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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1 │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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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47 │光韵达(300227):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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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47 │光韵达(30022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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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 │光韵达(300227):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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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 │光韵达(30022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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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 │光韵达(30022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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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 │光韵达(300227):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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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04│光韵达(300227):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韵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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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韵达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74da5d99-c5d3-4f29-bd85-3d4932afe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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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8:16│光韵达(300227):光韵达2024年度审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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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光韵达2024年度审计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9c453160-0300-4d97-975d-ec7cdadb1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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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1│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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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85542db9-2643-4424-b369-9c24da14b8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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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1│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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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1201531c-5e6d-4530-a061-f210b01b3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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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47│光韵达(300227):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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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3f38273c-00e5-400c-9042-01b868d28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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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47│光韵达(30022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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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85,828.77万元(含合并数)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
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次。42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庚波,200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7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金霞,2018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 1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 7月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爱琴: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 IPO申报、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 13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00 万元
(含税),系按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
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独立性,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资质证书;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d6b02267-e9df-4eb7-99b3-f4ba1e680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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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光韵达(300227):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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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5)第 590014 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股份”)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光韵达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光韵达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光韵达股份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韵达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庚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史金霞
2025 年 3 月 23 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万元) 况 况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118,170,160 1,072,755,761
.35 .3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5,080,445.23 27,812,532.6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24% 2.59%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25,080,445.23 租赁、废料 27,812,532.66 租赁、废料
、无形资产、 、 、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材料、水 材料、水
经营受托管 电及 电及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 物业收入 物业收入
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 --
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 --
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 --
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 --
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 --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5,080,445.23 27,812,532.6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 --
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 -- --
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
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 --
的企业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093,089,715 1,044,943,228
.12 .6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f17f2c8b-a299-42d6-abf0-061e77889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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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光韵达(30022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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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
O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
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 590005 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韵达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光韵达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f143345f-c2d4-4fbc-8dbe-1ae1b5888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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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20:30│光韵达(30022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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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3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
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董石先生提交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年度亏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的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资金安排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和融资租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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