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9 拓尔思 更新日期:2025-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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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4 │拓尔思(300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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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2 │拓尔思(300229):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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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2 │拓尔思(300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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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1 │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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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 │拓尔思(300229):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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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 │拓尔思(30022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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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 │拓尔思(30022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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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 │拓尔思(3002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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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 │拓尔思(30022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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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 │拓尔思(30022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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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4│拓尔思(300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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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6 日(星期三)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号楼 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表决通过;议案 4.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5 日 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
025 年 8 月 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 号楼 7 层,证券部;邮编:100096;传
真号码:010-6487908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毛文仪、王鑫怡
联系电话:010-64848899-6618
联系传真:010-648790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 号楼 7层
6.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0d4845ae-0a5d-4e11-a3b2-b7761ffc2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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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2│拓尔思(300229):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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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
,李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琳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李琳女士董事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3,750 股,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琳女士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
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琳女士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非
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琳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1b72756-1460-4026-9e53-3b32b272e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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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2│拓尔思(300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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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4b555bca-4d73-4b23-b7d4-73fa996d7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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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11│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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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尔思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名称变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办法》,并对制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e701a5b-c85d-4b52-9094-9a4f63ad4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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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公司章程(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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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3ebb29d-2a7f-4f36-839f-ff8669689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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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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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6e5afa26-511f-4892-89e4-6c9725b24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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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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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5f3ccab4-aeda-4257-8bcf-73ee1ca398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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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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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ad977837-6cd5-4afe-b6a6-88bb516e50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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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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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doc。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891d62de-15da-4167-9404-043b7e773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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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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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da8cf3b9-484c-4685-a4a5-1d92608b5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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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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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137e44b6-79a8-4694-8c0d-12829a339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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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9│拓尔思(3002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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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拓尔思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
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财务报告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
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
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
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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