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9 拓尔思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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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 │拓尔思(300229):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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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 │拓尔思(30022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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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6 │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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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6 │拓尔思(300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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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1 │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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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 │拓尔思(3002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拓尔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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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 │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拓尔思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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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 │拓尔思(3002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拓尔思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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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 │拓尔思(300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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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 │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对拓尔思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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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拓尔思(300229):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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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
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财务总监林义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党生先生,独立
董事俞放虹女士,保荐人周岱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前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nHTmNumMd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会议联系人:毛文仪、白雪
电话:010-64848899-6618
传真:010-64879084
邮箱:ir@trs.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59ca513-5fbd-447e-b204-fb090b213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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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拓尔思(30022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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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35f01fb-31b3-4a4a-bd7b-5f10d2142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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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6│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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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50b427d-1a6d-4ca2-8624-629088820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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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6│拓尔思(300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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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7af5062-ffaf-4339-80b5-b22861130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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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1│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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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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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拓尔思(3002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拓尔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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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拓尔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e140823-259b-4286-8977-32e6f25e8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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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拓尔思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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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拓尔思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3afb0b5-f4be-49b9-8461-81ce1ab83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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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拓尔思(3002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拓尔思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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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目录 页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864号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
尔思)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拓尔思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拓尔思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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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拓尔思(300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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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23efe32-aaed-4b94-abbf-23aaa3d3d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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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00│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对拓尔思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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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人项目组成员于2026 年 4 月 9 日对拓尔思公司到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
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 年 4 月 9 日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3 号楼拓尔思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拓尔思相关人员进行了专
项培训,主要解读了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法律法规及市场案例分享了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信息披露、
股权激励、证券交易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并督促公司及相关个人进一步了解在合规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合规意识。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相关事项有了更为深入和全面的
认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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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59│拓尔思(3002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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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07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号楼 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4、议案 6.00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 3),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日 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
026年 5月 7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号楼 7层,证券部;邮编:100096;传真
号码:010-6487908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毛文仪、白雪
联系电话:010-64848899-6618
联系传真:010-648790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号楼 7层
6、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30431f8-9317-4a08-941e-7dcbc0019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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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59│拓尔思(3002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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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任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八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
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职务,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
贴。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六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做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
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并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
的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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