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9 拓尔思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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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1 │拓尔思(300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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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拓尔思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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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 │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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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 │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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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 │拓尔思(300229):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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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 │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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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 │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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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6 │拓尔思(30022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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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9 │拓尔思(3002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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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9 │拓尔思(3002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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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1│拓尔思(300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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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4,122,1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505%)的股东北京北信科
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科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13日至 2026年
1月 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4,3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00%)。
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 持股 5%以上股东 44,122,140 5.0505
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收参股公司收益用于支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建设发展,提升国有资本效能。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 13日至 2026年 1月 12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实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4,368,100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00%。
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北信科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北信科大在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信科大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北信科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北信科
大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在上述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北信科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北信科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北信科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34d12db-65d7-4f94-a6e7-1bcf37e740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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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拓尔思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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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关于拓尔思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8f137ab-aece-4e3e-a49f-348b4ed0f1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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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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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56d5271b-564d-4ce3-89e6-98699f33f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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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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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47396d1c-d01f-4d72-9039-cbfb14e28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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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拓尔思(300229):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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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将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790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78,328,981股,发行价格为 11.4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99,999
,991.6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9,634,003.7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0,365,987.9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10月 17日出具了《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74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7,165,885.34 元。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20,373,101.41元,手续费支出 843.01元,利息收入 685,195.06元,现金管理收益 712,666.35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
5 年 8月 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金额 其中:理财产品 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280,038,295.52 280,000,000.00 38,295.52
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250,249,322.05 250,000,000.00 249,322.05
司北京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26,878,267.77 174,000,000.00 52,878,267.77
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合计 757,165,885.34 250,000,000.00 454,000,000.00 53,165,885.34
三、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373,101.4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2,494.32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本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311
号)。2025 年 2 月 19 日,公司使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1,992,494.32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储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45,4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8a137f44-f2ae-4554-99ff-f59de71684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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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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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d3466e5b-bf14-4325-878a-244599f80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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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拓尔思(3002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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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d2ed6ac6-6086-45ad-bd0e-2989aad89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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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6│拓尔思(30022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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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8b78500e-d136-4458-9dfc-e716989ad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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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9│拓尔思(3002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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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 号楼 1
层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拓尔思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
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
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
南京·武汉·郑州·香港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通过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通知文件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建
枫路(南延)6 号院金隅西三旗科技园 3 号楼 1 层召开,由董事长施水才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
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12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8,277,394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1.853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8,551,79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28.450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1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29,725,6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2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9,725,60
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2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7,682,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2%;反对3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9,130,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9984%;反对379,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774%;弃权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24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5,090,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7%;反对2,967,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6%;弃权219,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6,538,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2782%;反对2,967,97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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