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0 永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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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50│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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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应对未来的国际贸易风险,强化产业链优势,快速响应海外客户的订单需求,上
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利股份”)拟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轻型输送带及相关产品的生
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 5,000万泰铢(按当前汇率折算合约人民币 1,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租用
厂房、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
段实施对泰国子公司的投资。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
次投资事项在总裁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批准。本次投资处于规划阶段,后续尚需进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审批手续以及泰
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二、泰国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利带业(泰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Yongli Belting (Thailand) Co., Lt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不超过 5,000 万泰铢
5、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轻型输送带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泰国子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拟在泰国投资建设轻型输送带产品生产基地。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实施海外战略布局的
需要,利用泰国地区要素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通过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增强海外
产品服务供应能力,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订单需求,开拓海外市场,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对公司产生的潜
在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取
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
成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2)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
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泰国的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
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与规避因境外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泰国子公司的后续发展进程,积极防范和应对泰国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成立后的泰国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展顺利,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业
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ca3859be-08c4-4f93-9eb1-75a6955ed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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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50│永利股份(300230):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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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记主持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ad739cdc-7700-4667-a54a-b0f96bcd24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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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9│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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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 号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与 本通知同日 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 2.00-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0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接待大厅;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 4、5 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2月 4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
登记。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1706
联系人:于成磊、仲朦朦
电 话:021-59884061
传 真:021-59884157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b0ae019-c4c3-482c-936c-701bcd928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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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9│永利股份(300230):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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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和提案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
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
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
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
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主持。
第四章 会议通知
第九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
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经监事会认可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监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
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五章 会议的召开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过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送达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
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
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
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
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五条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六条 监事会主席指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
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
记录的内容。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决议的执行和会议档案的保存
第十九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包括本数,“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3379990-9f65-4036-8feb-3236a8f92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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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9│永利股份(300230):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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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300230):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e37d0bfe-d40d-44be-ba96-79a091a290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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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9│永利股份(30023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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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30023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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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9│永利股份(300230):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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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300230):公司章程(2024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2cc04a07-6324-4aea-b99d-2e1f9e5e7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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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9│永利股份(30023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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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30023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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