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0 永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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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 │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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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 │永利股份(300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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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 │永利股份(300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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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46 │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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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1:44 │永利股份(300230):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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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0 │永利股份(300230):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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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0 │永利股份(3002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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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4 │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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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4 │永利股份(30023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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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4 │永利股份(300230):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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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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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指导、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及深
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5年 9月 19日(周五)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e5a6832a-ac63-414b-b88d-6d6b8df61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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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永利股份(300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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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9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史晶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2,244,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
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0,217,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026,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7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2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79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198,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1%;反对1,0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9%;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676,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81%;反对1,017,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4%;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625%。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187,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9%;反对1,02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1%;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665,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54%;反对1,028,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21%;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625%。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228,7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8%;反对98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56%;弃权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07,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02%;反对984,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72%;弃权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
6%。
2.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229,7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1%;反对98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56%;弃权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08,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58%;反对984,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72%;弃权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
0%。
2.04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229,7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1%;反对98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56%;弃权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08,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58%;反对984,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72%;弃权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
0%。
2.05 《修订<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175,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3%;反对98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59%;弃权8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653,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77%;反对985,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8%;弃权8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
5%。
2.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230,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5%;反对98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46%;弃权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09,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03%;反对982,4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31%;弃权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
6%。
2.07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229,7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1%;反对97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31%;弃权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08,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58%;反对978,4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05%;弃权3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
7%。
2.08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233,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4%;反对97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31%;弃权3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1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44%;反对978,4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05%;弃权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
1%。
2.09 《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261,233,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4%;反对96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676%;弃权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71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44%;反对963,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87%;弃权4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
9%。
2.10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61,4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7%;反对76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17%;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该议案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919,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80%;反对764,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9%;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
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律师、宋伟鹏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9e08b748-f493-48f4-817c-d17db6e00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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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40│永利股份(300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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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3002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a53d70c-9271-4aef-b466-a515c580f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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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46│永利股份(3002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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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号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10)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2.04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
2.05 修订《对外担保制度》 √
2.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7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2.08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2.09 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2.10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表决结果进行披露。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8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 1.00、2.01和 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上述提案 2.00为逐项表决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9:00至 11: 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接待大厅;
4、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6、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 4、5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信函后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1706
联系人:于成磊、仲朦朦
电 话:021-59884061
传 真:021-59884157
电子邮箱:zhongmm@yonglibelt.com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96d6d416-08fd-4879-9a0f-7aee15f38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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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1:44│永利股份(300230):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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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9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永利股份昆山智能传动系统产业化基地
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并在昆山市千灯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昆山永利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
体建设实施智能传动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亿元,其中工业固定资产(包括土地
、设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投资为人民币 2.1亿元。项目用地位于黄浦江路东侧、瞿家路北侧,用地面积约40亩(具体面积以
实际测绘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5年 9月 3日,公司正式与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永利股份昆山智能传动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协
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等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不可抗力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正常法律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存在因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以及融资渠道是否畅通而产生
的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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