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1 银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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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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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6 │银信科技(3002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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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4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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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04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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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4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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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42 │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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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6:52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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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6 │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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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0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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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42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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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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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纯达蓝宝石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国金证券
资管一詹立雄一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26 年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纯达蓝宝石 6号”)和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计
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3 日至 2026 年 7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83,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42
,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41,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未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詹立雄 合计持有的股份 92,094,320 20.73% 92,094,320 20.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94,320 20.73% 92,094,320 20.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纯达蓝宝 合计持有的股份 462,900 0.10% 462,900 0.10%
石 6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2,900 0.10% 462,900 0.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国金资管 合计持有的股份 8,379,200 1.89% 8,379,200 1.88%
鑫进33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79,200 1.89% 8,379,200 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截至2026年3月27日的总股本444,292,159股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比例以截至2026年7月22日的总股本444,746,551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严格遵守了《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
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7451038-2ab5-4b8b-b534-e1683368f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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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6│银信科技(3002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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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7月 15 日、7月 16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已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国
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
3 日至 2026 年 7月 2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83,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
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42,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8,441,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 2026 年 8月 29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
中,且未向第三方提供。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詹立雄先生涉及离婚诉讼,目前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c6a35f1-3260-486c-8182-51014948f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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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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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因诉讼请求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其配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
性。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的通知,其配
偶郑丹女士作为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与郑丹女士本次涉及诉讼系离婚诉讼。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
东权益,其配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
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61f2c9b-af1a-48fe-a499-439eaeca1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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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0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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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528,261张
2.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金额:180,334,798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4. “银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15日
一、“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银信转债”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2026年7月14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6年7月15日起,“银信转债”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
二、“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银信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
据,“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情况具体如下:
1、“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528,261张
2、“银信转债”到期兑付总金额:180,334,798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4、“银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15日
“银信转债”自2021年1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7月14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2,385,730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
票,累计转股数为25,801,093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银信转债”张数为1,528,261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180,334,798元(含税
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6年7月15日兑付完毕。注:2023年第四季度,“银信转债”因回售减少9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银信转债”摘牌情况
“银信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7月15日。自2026年7月15日起,“银信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股本变动情况
自前次披露转股公告至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量(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15 0.01 0 22,815 0.01
高管锁定股 22,815 0.01 0 22,815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4,294,598 99.99 429,138 444,723,736 99.99
三、总股本 444,317,413 100.00 429,138 444,746,551 100.00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2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转债”股本结构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兑付派息结果反馈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8f18455-7f37-40eb-ae98-ebe7913af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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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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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银信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2.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15日
4. “银信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9日
5. “银信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10日
6. “银信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7月14日
7. “银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15日
8.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银信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银信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银信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
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一、“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二、“银信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银信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银信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7月14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7月9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信转
债”。“银信转债”将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
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四、“银信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银信转债”到期日及兑付债券登记日为2026年7月14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银信转债”持有人。
五、“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及资金发放日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为118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7月15日。
六、“银信转债”兑付方法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银信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银信转债”摘牌日
“银信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7月15日。自2026年7月15日起,“银信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银信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银信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
)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按债券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银信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银信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18元(税前),其中18元为个
人收益部分。预计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4.4元(税后),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
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
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
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银信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银信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8元(含税)。
3、对于持有“银信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和“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
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4、对于持有“银信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b69fe99-68bc-44f0-a228-a79d6b537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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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42│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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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b6f6705-527d-49c6-aeb8-98c43d79f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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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6:5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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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e295e47-1bcc-40bb-9edc-28d893a35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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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6│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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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银信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f796444-6573-4ded-960c-844115a7f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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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0│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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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银信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2.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 “银信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9日
4. “银信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10日
5. “银信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7月14日
6.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银信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银信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银信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
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一、“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二、“银信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银信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银信转债”到期
日为2026年7月14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7月9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信转债”。“银信转债”将
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
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四、“银信转债”兑付及摘牌
“银信转债”将于2026年7月14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银信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7f256be-6b0a-49bc-962c-87bfcfb5f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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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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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银信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2.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 “银信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9日
4. “银信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10日
5. “银信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7月14日
6.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银信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银信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银信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
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一、“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二、“银信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银信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银信转债”到期
日为2026年7月14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7月9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信转债”。“银信转债”将
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
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四、“银信转债”兑付及摘牌
“银信转债”将于2026年7月14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银信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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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6│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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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银信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
2. “银信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 “银信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9日
4. “银信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10日
5. “银信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7月14日
6.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银信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银信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银信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
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一、“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二、“银信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银信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银信转债”到期
日为2026年7月14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7月9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信转债”。“银信转债”将
于2026年7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4日),“银信转债”持有人仍可
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银信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9.00元/股。
四、“银信转债”兑付及摘牌
“银信转债”将于2026年7月14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银信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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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2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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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9.15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9.0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5月27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
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1、价格调整依据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公司将于2026年5月26日
(股权登记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9.15-0.15=9.00元/股
调整后的“银信转债”转股价格为9.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d287d67-72f4-4e75-9cda-023a5e774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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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22│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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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则对现金分
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自2026年4月22日(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召开日前一交易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公司总股本由444,295,774股变为444,296,866股。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296,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62 詹立雄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
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59,债券简称:银信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9.15 元/股调整为
9.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8层
咨询联系人: 王蓉、王诗雨
咨询电话: 010-82629666
传真电话: 010-82621118
八、备查文件
1、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9719da3-6546-446e-b514-22b170b08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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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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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日上午 9:15-9:25,9:
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2 人,代表股份 95,061,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96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92,094,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 2,967,24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6679%。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静颖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赵茂律师和张肖瑞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4,054,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5%;反对 664,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992%;弃权 342,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0578%;反对 664,6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992%;弃权 342,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43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4,058,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8%;反对 661,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962%;弃权 341,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960%;反对 661,8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048%;弃权 341,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991%。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4,063,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9%;反对 610,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25%;弃权 387,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578%;反对 610,7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27%;弃权 387,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595%。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4,105,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2%;反对 621,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542%;弃权 334,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7766%;反对 621,9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602%;弃权 334,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632%。
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3,3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8%;反对 1,363,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348%;弃权 3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6483%;反对 1,363,9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672%;弃权 337,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46%。
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3,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66%;反对 1,359,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305%;弃权 335,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1,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8640%;反对 1,359,8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290%;弃权 335,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0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赵茂律师和张肖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5dd235c-6ca0-45d7-9b33-2a7d3377b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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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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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275dcc2-19ba-46f2-b053-e84a317e6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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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1│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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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fbedca-82a3-49bf-9c35-481df1233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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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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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c6a7c0c-04c0-4a6c-974d-850472b20b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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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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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e5daab-4604-44fa-b966-b9de236c4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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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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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62f244-0aeb-421e-890b-ab1bd5c07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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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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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fbff05-7a30-4d14-8082-69a898151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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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5│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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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904a2d3-c921-45f1-92ee-6c631c589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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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5│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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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信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银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银信科技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红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文成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3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f70951-13d1-468c-a67c-29e19b7fa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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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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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路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8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摘要》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议案 4.00、议案5.00、议案 6.00。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需同时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 8 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 100029;传真号码:010-82621118。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蓉、王诗雨
联系电话:010-82629666;010-82629666-505
联系传真:010-8262111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 8 层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箱:public@trustfar.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5ac4aa9-e838-47ef-9179-b1f4427d3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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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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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七条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制订,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只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主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其具体实施程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dc7ff9d-cf25-4f02-9a04-8e7239bf2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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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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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周华,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7月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2011年7月获北京
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任职于北京义会嘉置业
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
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三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参加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周华 11 11 0 0 否 3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
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予以关注并进行审查,上述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对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外部
审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履行
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所聘岗位胜任能力,能够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财务
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检查重点涵盖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现场工作时间共15天。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以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
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制定、授予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秉承谨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
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
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a3cc16-d339-4d29-b7e2-cf85f5d525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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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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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郝振平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1982年1月获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
位,1987年7月获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2年1月获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3年9月至199
5年2月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后。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富布莱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天津财经大学会
计系讲师、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审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召开股东会三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参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郝振平 11 11 0 0 否 3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组织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定期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情况,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职责,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3、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绩效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执行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查阅公司相关资料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
意识。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制定、授予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
策支持作用。通过与管理层的积极沟通,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郝振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691ded5-df84-40b5-82ef-c99d51bd1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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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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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拟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843,567.71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64,410,845.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52,012,471.4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6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444,29
5,774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6,644,366.10 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6,644,366.10 44,427,230.60 83,803,011.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70,117,25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843,567.71 -117,992,735.20 106,112,010.4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3,739,525.33 85,599,967.95 105,090,605.87
营业收入(元) 1,862,628,313.83 1,609,728,713.24 1,976,466,094.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62,957,826.3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2,012,471.4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4,874,607.7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0,117,257.61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320,947.6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991,865.3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4,430,099.1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97f0069-7bba-4dbb-932b-97999477b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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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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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
、存货、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
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252.9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78.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40.6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326.7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6.63
合计 1,252.91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
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合同资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
产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整个存
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一)信用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对账面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52.91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252.91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252.91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3069aee-1ce2-4e6a-ac1a-90d177556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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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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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52d4f1a-81ff-4b13-a49e-72e3892fa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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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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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159526-87ea-4d97-a4b2-c98cdd580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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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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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旭辉、立信会 万元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
计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
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
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
证券、银信评 组、2015 年 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估、立信会计 报、2016 年 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师事务所等 报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
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
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红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文成,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6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
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天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
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5fc2e2-66c5-473f-9dfe-826662c68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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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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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前述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5 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三)2025 年 6月 6日至 2025 年 6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1名激励对象
不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职级要求,除此之外,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6 月 18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6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6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5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此外,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202
5年净利润不低于10,611.00万元。根据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 94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8.715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473.265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不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3.2650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a637ae-3f26-4360-b80b-84d0d23ee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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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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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
,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
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人(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说明
1、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806d42f-c5e1-46fc-953b-55c0b7a9d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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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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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7c0b44b-dc80-4d14-afd0-bb4beba19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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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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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北
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郝振平先生、周华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1a3c78-e6ee-4b6e-9c9b-272a91344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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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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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所”),成立于 2011 年 1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月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
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
况。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
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a39952-49ed-40f8-85db-b05f571e69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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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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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2ea670d-b17a-4b18-87ae-de8f0514d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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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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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f68337-72a7-4f84-9d60-ee7138863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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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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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
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www.
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静颖女士;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祝国辉先生;独立董事郝振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 者 公 开 征 集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jw7rC5JMk 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474a72-2ed0-4a07-885b-da0f744b6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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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2│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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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9.15元/股。
2、2026年第一季度,共有283张“银信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28,3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3,091股“银信科技”股票
(股票代码:300231)。
3、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1,568,919张,票面总金额为156,891,9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银信转债”)转股及公
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50,226.00股后的418,949,994.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91元/股调整为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38,933.00股后的418,961,287.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7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回购股份三年有效期届满,注销剩余23,137,908股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42,100,22
0股减少至418,962,312股。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银信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53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6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63,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6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015,0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45元/股调整为9.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6、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272,1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25元/股调整为9.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银信转债因转股减少283张,转股数量为3,091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银信转债尚有1,568,919张,剩余可转
债金额为156,891,9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量(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15 0.01 0 22,815 0.01
高管锁定股 22,815 0.01 0 22,815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4,268,984 99.99 3,091 444,272,075 99.99
三、总股本 444,291,799 100.00 3,091 444,294,890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528834f-79b4-4b64-97fc-a736cde7f4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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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6│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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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纯达蓝宝石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国金证券
资管一詹立雄一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纯达蓝宝石 6号”)和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936,4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7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23日至 2026 年 7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8
3,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42,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41,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证
券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詹立雄 92,094,320 20.73%
纯达蓝宝石6号 462,900 0.10%
国金资管鑫进33号 8,379,200 1.89%
合计 100,936,420 22.72%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归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股权质押贷款及其家庭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计划以
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83,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4,442,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41,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90%)。
3、减持股份来源:(1)詹立雄先生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
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纯达蓝宝石6号股份来源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6号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3)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股份来源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2023 年 7月 28 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3 日至 2026 年 7月 22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切实履行其承诺事
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证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0b51374-5fc7-4c7c-87ea-b664fd52e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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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06│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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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e1c21e9-6179-493c-ac75-4eeac5f4a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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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46│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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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0936bf01-05ec-4c93-a9e4-8f46ba8aa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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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0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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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581d8832-f3ff-433d-b391-21e8f01ef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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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02│银信科技(30023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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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e042c91-eb27-40f1-b69c-4fcdc28ce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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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02│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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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上午10:00在北
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林静颖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与华章智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章智教”)、詹立雄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51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华章智教以货币出
资 34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34%;詹立雄以货币出资 1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5%。本次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詹立雄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詹立雄先生为公司关联自
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等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304b5564-9777-4ba3-b970-d501e25b5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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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0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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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00 ~ 7,500 -11,799.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800 ~ 7,500 -11,620.4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充分发挥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客户资源、技术储备、人才团队、项目实施等方面优势,持续
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紧抓行业机遇,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利润增加。
上年同期,因参股公司股权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7,047.52 万元,导致公司净利
润为负。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6b671bec-8d80-4e1b-9807-a40ef39b8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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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5:48│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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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9.15元/股。
2、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50张“银信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5,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545股“银信科技”股票(股
票代码:300231)。
3、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1,569,202张,票面总金额为156,920,2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银信转债”)转股及公
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50,226.00股后的418,949,994.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91元/股调整为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38,933.00股后的418,961,287.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7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回购股份三年有效期届满,注销剩余23,137,908股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42,100,22
0股减少至418,962,312股。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银信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53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6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63,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6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015,0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45元/股调整为9.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6、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4,272,1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25元/股调整为9.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银信转债因转股减少50张,转股数量为545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银信转债尚有1,569,202张,剩余可转债
金额为156,920,2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量(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15 0.01 0 22,815 0.01
高管锁定股 22,815 0.01 0 22,815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4,268,439 99.99 545 444,268,984 99.99
三、总股本 444,291,254 100.00 545 444,291,799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4d04f596-abcb-41ed-8842-73b67b56f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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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58│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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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90459a12-21b2-412d-8542-0fe7ed492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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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58│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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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
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子邮件、电话、
口头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静颖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非独立董事张懿哲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和发展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李志慧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
会委员,与林静颖女士、孙艳宁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
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38d8e076-5525-4a73-9ac3-161561ccc1f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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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信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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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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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信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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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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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银信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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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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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银信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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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59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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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信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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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0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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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信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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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0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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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银信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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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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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银信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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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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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银信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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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5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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