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1 银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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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52 │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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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46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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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46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3 17:08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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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34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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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9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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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7 │银信科技(30023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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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7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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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7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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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7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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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52│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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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银信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6baff63b-1bf5-464e-a89d-f3729b78a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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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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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审核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本
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以及口头陈述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件一致。
4、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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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A座 7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84417799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6、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
25 年 6月 7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上述《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现
场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具体事项,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事宜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北京
市安定路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8 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通知一致;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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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A座 7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84417799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公司股份 92,094,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293%。
2、通过网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银
信科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272 名,代表公司股份 3,941,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72%。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
《银信科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另外,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表决还就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其他股东(以下称“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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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A座 7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84417799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经表决票数统计,同意 95,079,73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下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42%;反对 663,0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4%;弃权 29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4%。根据表决结果,本议
案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985,4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387%
;反对 663,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204%;弃权 29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4409%。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经表决票数统计,同意 95,079,93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下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44%;反对 663,0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4%;弃权 29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2%。根据表决结果,本议
案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985,6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437%
;反对 663,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204%;弃权 2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4358%。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经表决票数统计,同意 95,352,95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下同)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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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A座 7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84417799权股份总数的 99.2887%;反对 624,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502%;弃权 5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258,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702%
;反对 624,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412%;弃权 5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887%。
本所律师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指派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57a7b90d-d1e9-4e83-a1b6-7fe4d22dae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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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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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 月 23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74 人,代表股份 96,036,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1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92,094,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2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3,941,62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 8872%。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静颖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张雅琨律师和刘佳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5,079,7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42%;反对 663,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904%;弃权29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85,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387%;反对 663,01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204%;弃权 29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409%。
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5,079,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44%;反对 663,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904%;弃权29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8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437%;反对 663,01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204%;弃权 29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58%。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5,352,9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7%;反对 624,4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02%;弃权5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02%;反对624,415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412%;弃权5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雅琨律师和刘佳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bfba88ad-26af-43a7-9e12-d3c2a3269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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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08│银信科技(30023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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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4年12月 6 日至 2025年 6月 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
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a69ad639-aab7-449b-9128-145b6198f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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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3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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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
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5 年 6月 6日至 2025年 6 月 16日。
公示方式:公司 OA系统公示。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记
录有关信息。
公示结果:公示期内,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职级要求,除此之外,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
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除 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职级要求以外,其他列
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c4486a4-0350-495a-918c-d0f2861fe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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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59│银信科技(30023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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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5年 6月 23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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