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1 银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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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0:00│银信科技(3002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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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函告,获悉
詹立雄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致行动人
詹立雄 是 4,000,000 4.34% 0.95% 2023-03-29 2024-01-15 国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詹立雄 是 4,850,000 5.27% 1.16% 2023-03-29 2024-01-15 国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詹立雄 是 9,400,000 10.21% 2.24% 2023-03-23 2024-01-15 国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8,250,000 19.82% 4.36%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詹立雄 92,094,320 21.98% 26,150,000 28.39% 6.24% 26,150,000 100% 42,920,740 65.09%
上海纯达资 462,900 0.11% 0 0 0 0 0 0 0
产管理有限
司-纯达蓝
宝石 6 号私
募证券投资
基金
国金证券资 8,379,200 2.00% 0 0 0 0 0 0 0
管-詹立雄
-国金资管
鑫进 33 号
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100,936,420 24.09% 26,150,000 25.91% 6.24% 26,150,000 100% 42,920,740 57.39%
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上述表格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
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0b074afa-e15f-49d4-94c9-7d2723e5f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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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00:00│银信科技(300231):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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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9.45元/股。
2、2023年第四季度,共有118张“银信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11,8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1,243股“银信科技”股票
(股票代码:300231)。
3、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3,907,365张,票面总金额为390,736,5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银信转债”)转股及公
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50,226.00股后的418,949,994.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91元/股调整为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38,933.00股后的418,961,287.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7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回购股份三年有效期届满,注销剩余23,137,908股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42,100,22
0股减少至418,962,312股。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银信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53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6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63,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6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银信转债因回售减少9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因转股减少118张,转股数量为1,243股。截至2023年12月29日,银信
转债尚有3,907,365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390,736,5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量(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5,377,955 17.99 0 75,377,955 17.99
高管锁定股 75,377,955 17.99 0 75,377,955 17.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635,752 82.01 1,243 343,636,995 82.01
三、总股本 419,013,707 100.00 1,243 419,014,950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2629666。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银信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3/b3450293-8b5c-43bb-bfbe-dc26b84cc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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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00:00│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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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6/c38eb998-a059-4fad-a98c-fa0c6c47f8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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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 00:00│银信科技(300231):2023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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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8/623f2210-38ea-4b78-b56b-a9187c70e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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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 00:00│银信科技(30023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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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詹立雄先生因出差不能现场参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静颖女士代为主持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经营规模的需求,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
账期,积累银行信用,将会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董
事会同意该议案。公司授权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交付并履行与前述授信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文件(包括任何修订
、变更和补充)。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经营规模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壹亿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
账期,积累银行信用,将会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董
事会同意该议案。公司授权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交付并履行与前述授信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文件(包括任何修订
、变更和补充)。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经营规模的需求,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壹仟伍佰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
账期,积累银行信用,将会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董
事会同意该议案。公司授权董事长詹立雄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交付并履行与前述授信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文件(包括任何修订
、变更和补充)。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7/2a7db90b-ca2a-43dc-b2f7-b545e46f9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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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00:00│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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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353/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3、回售有效申报数量:9张
4、回售金额:903.17元(含息、税)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3年10月20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提示投资者可以
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银信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353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10
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银信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3年10月1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
果明细表》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9张,回售金额为903.17元(含
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把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
到账日为2023年10月20日。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本结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银信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18/ea326ad9-fc9e-472d-97bc-620bffe98a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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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00:00│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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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59;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3、暂停转股日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3年10月1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14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140.00万元。“银信转债”自2021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
股期。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银信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银信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10
月9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止。
“银信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起恢复转股,敬请银信转债债券持有人留
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13/8fb35828-6ec5-40d4-8a61-a9463d2ab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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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00:00│银信科技(300231):关于银信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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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353/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3、回售条件满足日:2023年9月20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3年10月18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3年10月19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3年10月20日
7、回售申报期内“银信转债”暂停转股。
8、“银信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9、本次回售等同于持有人以人民币100.353元/张的价格卖出持有的“银信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银
信转债”的收盘价为137.700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注意风险。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银信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银信转债”回售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
”和“AIOps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
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
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 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自动丧失
该回售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公司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构成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应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5%(“银信转债”第四年,即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的票面利率);
t=86天(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9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5%×86/365=0.353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银信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53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银信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82元/张;对于持有“银信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和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53元/张;对于持有“银信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53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3、回售权利
“银信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银信转债”。“银信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
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
进行回售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
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银信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
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0月18日,回售
款划拨日为2023年10月19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0月20日。回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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