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1 银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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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1 │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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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 │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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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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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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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 │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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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5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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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5 │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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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 │银信科技(30023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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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 │银信科技(30023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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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 │银信科技(30023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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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1│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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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银信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fbedca-82a3-49bf-9c35-481df1233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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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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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c6a7c0c-04c0-4a6c-974d-850472b20b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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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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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e5daab-4604-44fa-b966-b9de236c4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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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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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62f244-0aeb-421e-890b-ab1bd5c07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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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6│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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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fbff05-7a30-4d14-8082-69a898151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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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5│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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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904a2d3-c921-45f1-92ee-6c631c589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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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5│银信科技(3002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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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信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银信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银信科技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红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文成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3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f70951-13d1-468c-a67c-29e19b7fa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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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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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路 35 号安华发展大厦 8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摘要》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议案 4.00、议案5.00、议案 6.00。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需同时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 8 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 100029;传真号码:010-82621118。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蓉、王诗雨
联系电话:010-82629666;010-82629666-505
联系传真:010-8262111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5 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 8 层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箱:public@trustfar.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5ac4aa9-e838-47ef-9179-b1f4427d3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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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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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七条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制订,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
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只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主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其具体实施程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dc7ff9d-cf25-4f02-9a04-8e7239bf2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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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4│银信科技(30023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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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周华,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7月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2011年7月获北京
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任职于北京义会嘉置业
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
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三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参加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周华 11 11 0 0 否 3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
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予以关注并进行审查,上述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对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外部
审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履行
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所聘岗位胜任能力,能够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财务
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检查重点涵盖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现场工作时间共15天。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以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
解,并结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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