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2 洲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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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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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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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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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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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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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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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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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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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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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洲明科技(30023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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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洲明科技(30023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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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旗下十一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债等业务)及日常经营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27
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有效期自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
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现就相关的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近期,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ZB793520250000002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在2025
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最高债权限额1.7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
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雷迪奥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11.0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对雷迪
奥的担保总额为10.7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98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奥”)
法定代表人:朱宸
成立日期:2009-03-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1,522.851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松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区厂房七栋 2-3楼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光电产品、电子显示屏、电子产品、系统集成与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雷迪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890,680,381.45 745,314,103.42
利润总额 414,144,132.77 162,092,749.00
净利润 363,385,160.38 141,309,586.37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54,169,595.85 2,561,640,717.31
负债总额 1,222,547,908.74 1,271,403,207.46
净资产 1,231,621,687.11 1,290,237,509.85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雷迪奥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不包括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9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792.6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4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217,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8,565.85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56%。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4,358.4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23.96%,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82%。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8),公司已与客户安徽黑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黑洞”)及其连带责任人调解,自双方调解确认之日起至
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黑洞已向公司还款84万元,剩余645万元代偿款尚未偿还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调解书向安徽黑洞及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继
续跟进法律程序,及时回笼资金,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和生产运营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安徽黑洞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7b71d333-3fa6-483c-b872-78d0b80c8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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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洲明科技(300232):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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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洲明”)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
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洲明”)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
”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
的融资业务。
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中山洲明预计向买方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
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中山洲明的20家经销商主体与兴业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4,621.34万元,未出
现逾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深圳工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8,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的12家经销商主体与深圳工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1,923.78万元,未出现
逾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民众支行(以下简称“中山工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7,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洲明的28家经销商主体与中山工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6,392.00万元,未出现
逾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6,9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的24家经销商主体与建设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2,609.54万元,未出现逾
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4,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的28家经销商主体与农业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3,793.13万元,未出现
逾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5,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的9家经销商主体与浦发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2,069.39万元,未出现
逾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5,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洲明的10家经销商主体与浦发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1,585.58万元,未出现
逾期、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6,000.00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的3家经销商主体与光大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2,627.29万元,未出现逾期
、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给公司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批复总额度为3,000.00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洲明的1家经销商主体与中国银行开展了买方信贷担保业务,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为170.58万元,未出现逾期、
涉及诉讼、代为偿还等担保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
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公司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进展的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则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不包括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9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792.6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4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217,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88,565.85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56%。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4,358.4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23.96%,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82%。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8),公司已与客户安徽黑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黑洞”)及其连带责任人调解,自双方调解确认之日起至
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黑洞已向公司还款84万元,剩余645万元代偿款尚未偿还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调解书向安徽黑洞及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继
续跟进法律程序,及时回笼资金,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和生产运营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安徽黑洞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9ff6744e-c3c0-41b0-ad7a-1a8bbb9c3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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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洲明科技(3002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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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下午 15:00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8月 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 18号 B栋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7)
3.01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 √
议案》
3.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2、提案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8月 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3、其他说明
(1)以上提案均为普通表决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2.00
的关联股东林洺锋先生、李志先生、陆晨先生、陈一帆女士需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且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18号B栋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
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林静
联系电话:(0755)29918999-8148
邮箱:zhonglinjing@unilumin.com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7a108982-898f-475d-93b2-fd2bdef22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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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洲明科技(300232):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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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
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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