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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3(金城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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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33 金城医药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7 16:48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终止意向性合作事项的公告 │ ├─────────┼──────────────────────────────────────────────┤ │2025-11-18 16:42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收到原料药CEP证书的公告 │ ├─────────┼──────────────────────────────────────────────┤ │2025-11-14 16:28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5-11-05 19:02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 ├─────────┼──────────────────────────────────────────────┤ │2025-11-05 19:02 │金城医药(30023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05 19:02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转让药品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的公告 │ ├─────────┼──────────────────────────────────────────────┤ │2025-10-29 16:36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10-28 20:40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 ├─────────┼──────────────────────────────────────────────┤ │2025-10-27 00:38 │金城医药(3002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10-27 00:38 │金城医药(30023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2025-11-27 16:48│金城医药(300233):关于终止意向性合作事项的公告 ─────────┴────────────────────────────────────────────────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城医药”)于 2024年 8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署合 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与荷兰 Giskit Pharma B.V.(以下简称“G iskit”)就 Giskit 拥有的用于经超声造影评价女性不孕患者子宫输卵管通畅性的药物 ExEm? Foam 在中国境内独家排他的商业化 权益进行谈判。 2024 年 9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 开展排他性谈判以争取达成一致的合作方案并签署最终协议,同意延长排他性谈判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经双方协商一致,排他性谈判期限届满后,公司与 Giskit 仍将就独家经销合作的关键条款进行磋商。 二、终止意向性合作的原因 《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双方未就相关合作事项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自上述意向性合作协议签署后,合作事项的谈 判进展不及预期,且各方未就本次合作项目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经营等实际情况, 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上述意向性合作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开展业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各方并未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本次意向性合作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98c29f5-5c45-4b98-97e2-b2b1d8914bdf.PDF ─────────┬──────────────────────────────────────────────── 2025-11-18 16:42│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收到原料药CEP证书的公告 ─────────┴────────────────────────────────────────────────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收到原料药CEP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c9347eb-12df-42d1-b614-d2653afdb936.PDF ─────────┬──────────────────────────────────────────────── 2025-11-14 16:28│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于近日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 管理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 20252180915)(以下简称“《注册证》”),现将主要 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证》的基本信息 序号 注册人名称 产品名称 注册证有效期间 适用范围 1 北京金城泰尔 医用妇科 2025 年 11月 11日至 通过在阴道壁形成一层保 制药有限公司 凝胶 2030 年 11月 10日 护性凝胶膜。将阴道壁与 外界细菌物理隔离,从而 阻止病原微生物定植。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医用妇科凝胶是由凝胶和阴道给药器两部分组成,通过在阴道壁形成一层保护性凝胶膜,实现物理隔离外界细菌的效果,从而阻 止病原微生物定植。该产品通过构建阴道壁物理屏障,形成微生物入侵的防护层,辅助预防因细菌、病原微生物定植引发的妇科感染 性疾病(如阴道炎等),为女性阴道健康提供日常防护或术后修复期的辅助保障。 上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金城泰尔的妇科产品线,拓展了女性健康领域的产品布局,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产品上市后 的实际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328c26af-0778-4855-a65b-be44affceccc.PDF ─────────┬──────────────────────────────────────────────── 2025-11-05 19:02│金城医药(300233):关于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福利先生因公务原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3.4规定“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独立董事李福利先生就上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如下:公司于2025年 10月23日、2025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因公务原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受托人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内容进行表决,本人对董 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5f72cb08-00b2-4132-ba2f-2e4d2ae86c96.PDF ─────────┬──────────────────────────────────────────────── 2025-11-05 19:02│金城医药(30023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邮件通知方式 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王新宇、蔡启孝以及非独立董事李家全、王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福利委托独立董事蔡启孝 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叶青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药品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与海默尼(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默尼(上海)”)签署《产品权益转让协议》。依据评估价格及经双方协商确定,金城泰尔将其持有的“普罗雌烯阴道 用软胶囊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以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对价转让给海默尼(上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药品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 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产品权益转让协议》; 3、《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拟转让“普罗雌烯阴道用软胶囊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1c45b2b2-f1ed-4a98-bcd0-020365aad276.PDF ─────────┬──────────────────────────────────────────────── 2025-11-05 19:02│金城医药(300233):关于转让药品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的公告 ─────────┴──────────────────────────────────────────────── 金城医药(300233):关于转让药品生产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c4fc3da5-1791-47a9-bc02-d6f2a07591d7.PDF ─────────┬──────────────────────────────────────────────── 2025-10-29 16:36│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金素”)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下发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产品 剂型 注册 规格 包装 原药品 上市许可 审批结论 名称 分类 规格 批准文号 持有人 注射 注 化学 1.0g 1 瓶/ 国药准字 广东金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用头 射 药品 盒;10 H20066401 金素制药 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孢哌 剂 瓶/盒 有限公司 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 酮钠 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注 舒巴 册标准与制剂放行标准中有 坦钠 关物质项下增订头孢哌酮杂 质 376 控制要求:“头孢哌酮 1.5g 1 瓶/ 国药准字 杂质 376(相对头孢哌酮保留 盒;10 H20066402 时间为 0.45)按校正后的峰 瓶/盒 面积计算(乘以校正因子 0.9 2.0g 1 瓶/ 国药准字 不得过头孢哌酮标示量的 盒;10 H20066403 0.4%”。其余按原批准内容执 瓶/盒 行。 二、药品相关信息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所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上、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 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道感染等。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金城金素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对公司产品品质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由于药品销售受 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67e8a35-aefe-4f94-89dd-d8a7f6d43a95.PDF ─────────┬──────────────────────────────────────────────── 2025-10-28 20:40│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及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金素”)参与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 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金城泰尔瑞巴派特片和金城金素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情况 产品 注册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申报品规 拟中选价格 拟中选 名称 分类 区域 瑞巴派特 化学药品 主要用于改善胃溃疡、急性 0.1g*24 片/盒 4.68 元/盒 山东、安徽、吉 片 4类 胃炎、慢性胃炎急性加重期 林 的胃黏膜病变,包括糜烂、 出血、充血和水肿等症状。 注射用头 化学药品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 1.0g/瓶 3.35 元/瓶 江苏、湖北、湖 孢唑肟钠 4类 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 南 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 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 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 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 淋病。 注:1、上述品种的具体中选情况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2、本次拟中选产品的采购周期 3年,从 2026 年执行之日到 2028 年 12 月 31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瑞巴派特片于 2024 年 12 月获批,截至 2025 年 9月该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94.80 万元。公司注射用头孢唑肟钠于 20 25 年 6月获批, 截至 2025 年9 月该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4.18 万元。 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十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 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子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将有助于相关产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 未来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5bc0553-754d-4182-bef4-f410106d1c6a.PDF ─────────┬──────────────────────────────────────────────── 2025-10-27 00:38│金城医药(3002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 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解任、解聘或退休离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 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 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自动离职。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 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 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 规定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聘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制度》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 5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 、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 书。 第九条 公司董事、总裁离职的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其他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 的,审计委员会可要求公司审计部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等)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 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 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 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结合事项的性质、对公司的重要程度、对公司的影 响时间以及与该董事的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但至少在任期结束后的 2年内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 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制定对该等人员 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 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含本数,“超过”“低于”都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f891a38-ed6b-4ba7-b256-38f5b921ea62.PDF ─────────┬──────────────────────────────────────────────── 2025-10-27 00:38│金城医药(30023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金城医药(30023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7abb6ec3-c036-440b-9a89-47ca14388bc5.PDF ─────────┬──────────────────────────────────────────────── 2025-10-27 00:05│金城医药(30023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障董事会秘书更好的履行职责,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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