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3 金城医药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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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6:59│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子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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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泰尔”)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YS0034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化学原料药名称:磷酸奥司他韦
包装规格:5kg/桶
化学原料药注册标准编号:YBY63012024
生产企业: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审查,本品符合仿制药审批的有关规定,批准生产本品。质量标准、包装标
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二、药品相关信息
磷酸奥司他韦是其活性代谢产物(奥司他韦羧酸盐)的前体药物,奥司他韦羧酸盐是选择性的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经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目前国内磷酸奥司他韦的相关剂型为胶囊、颗粒剂和干混悬剂,临床上主要适用于成人、1 岁及 1 岁
以上儿童的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成人、13 岁及 13 岁以上青少年的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原研厂家为罗氏。目前,磷酸奥司他
韦原料药国内主要生产厂商有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2021 年至 2023 年磷酸奥司他韦全球制剂销售额分别为 3.36 亿美元、6.96亿美元和 8.74 亿美元,对应原料药消耗量分别为
25.13 吨、50.38 吨和 69.99吨(数据来源:IMS 数据库)。2023 年 2 月 3 日,国家药监局受理了金城泰尔递交的磷酸奥司他韦
原料药的注册申请。2024 年 4月 25日,金城泰尔磷酸奥司他韦原料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
技术审评,在 CDE原辅包登记信息平台上显示状态为“A”。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磷酸奥司他韦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原料药审评技术标准,在符合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后,可在国内市场进行生产销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化学原料药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药品的销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e026f8ad-54e2-4421-9051-64ae5036f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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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金城医药(300233):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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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59251e1a-8741-469c-8d5f-fe64a114e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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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金城医药(30023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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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3年 1
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83,874,58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4,543,000股后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00元(含税),预计分配总额 75,866,317.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63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3年 1
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83,874,58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4,543,000股后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00元(含税),预计分配总额 75,866,317.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43,000股后的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 月 7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 月 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5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5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0 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01*****565 赵鸿富
3 01*****371 赵叶青
4 01*****774 张学波
5 02*****491 傅苗青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股分红金额÷10股=379,331,587股×2.0元÷10股=75,866,317.4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866,317.40元÷383,874,587股=0.197633 元/股。
因此,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63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倪艳莉
咨询电话:0533-5439432
传真电话:0533-672543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a54c262-dfa5-42ff-8d7e-cfe55650f3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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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06│金城医药(300233):金城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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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金城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dc6eae9f-ce49-40b6-b76c-2881835f1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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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06│金城医药(300233):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城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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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城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536fc093-582d-4c82-8346-1b4e3ae02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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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金城医药(30023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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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9 日(星期五) 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4月 19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1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 1号(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年)》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1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9.02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累计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6.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6.01 选举张忠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6.02 选举王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事项:
(1)第 10-13项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第 16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 1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4年 4月 16日 17:00前送达至信函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
发区双山路 1号 金城医药。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邮件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 0533-5439432,确认登记有效。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晓刚、齐峰
会议联系电话:0533-5439432 传真:0533-6725431
联系邮箱:jcpc@30023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 1 号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5188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7、参会股东出席会议时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9e6da007-7f70-4e9a-b685-a37e9430d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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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金城医药(300233):金城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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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金城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4784790a-48d5-4afb-9ad4-1f39486e1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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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金城医药(300233):总裁工作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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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总裁办公会议是指总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
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总裁办公会议。
总裁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内容;
(一)研究决定公司科研开发、生产、营销等经营方案;
(二)研究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研究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实施方法;
(四)传达有关文件、指示、决定以及董事会决议,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法;
(五)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修改、完善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七)听取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报告和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公司工作;
(八)编制审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重要奖惩决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
(九)公司人事变动、机构设置和奖惩决定;
(十)其他需要总裁办公会议审议研究的事项。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召开时间、程序及条件:
总裁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总裁办公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总裁或受总裁委托的副总裁召集并主持,会议主持人可
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为秘密级,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专人记录并将会议记录交由办公室妥善保管。出席会议
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该议题的副总裁或其他管理人员提出,由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并向总裁报告,并于会前通知
各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前准备。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在讨论涉及办公会议成员个人议题时,当事人应当采取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必要时可对某个专题用联席或扩大会的形式进行,邀请各方面的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为总裁决策提供
依据。
第十二条会议要做到准备充分、中心突出、观点明确、意见具体。
第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前请假,并经会议召集人许可;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不得中途退
席。
第十四条 会议进行期间,与会者应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若有几种不同的意见时,以总裁的意见为主并形成会议决议。形成会
议决议后,个人意见可以予以保留,但必须服从大局,认真执行或组织实施会议决议,不得推托、搁置不办。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最后作出结论性发言,作为会议的决议或议定事项,并提出执行决议或议定
事项的分工负责人及形成决议的落实时间、承办单位或人员、办理的程序等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并在会后形成纪要以备后查,会后要向董事会报备重大事项决议。总裁办公会议的纪要保
存要按相关的保密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传播秘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总裁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并反馈给总裁。
第四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根据总裁职责范围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未达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事项,由总裁或总裁办公会批准:
(一)总裁有权批准下列决策事项:
决定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事项,包括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借款(授信额度内),固定资产维修,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及相关的业务合同等。
(二)总裁办公会有权批准下列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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