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0234(开尔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234 开尔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7:04 │开尔新材(30023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7-10 18:30 │开尔新材(300234):关于税务事项的公告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2 16:22 │开尔新材(30023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 2026-07-22 17:04│开尔新材(30023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股份冻结□股份拍卖 近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收到股东邢翰学先生的通知,获悉邢翰学先生将其持 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如是, 补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 (%) 注明限售类 一致行动人 型) 邢翰 是 13,000,000 11.53% 2.58% 否 否 2026年 7 至解除 招商证券 偿还 学 月 21日 质押之 股份有限 债务 日止 公司 合 计 13,000,000 11.53% 2.58% -- -- -- -- -- -- 注①:上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据邢翰学先生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为分母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份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结 比例 结、标记 (%) 数量 (%) 数量 (股) (股) 邢翰学 112,787,412 22.42% 22,500,000 35,500,000 31.48% 7.06% 0 0.00% 0 0.00% 吴剑鸣 49,763,906 9.89% 23,000,000 23,000,000 46.22% 4.57% 0 0.00% 0 0.00% 邢翰科 46,572,225 9.26%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 计 209,123,543 41.56% 45,500,000 58,500,000 27.97% 11.63% 0 0.00% 0 0.00% 注: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另依据《公司法》规定及相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鉴于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系夫妻关系,邢翰学先生与邢翰科先生系兄弟关系,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9,123,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6%;累计被质押股份 58,500,00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 27.9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52532c55-f321-401a-9a1b-a92e5b51dab8.PDF ─────────┬──────────────────────────────────────────────── 2026-07-10 18:30│开尔新材(300234):关于税务事项的公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履行情况开展了 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税款 103.39 万元,滞纳金 28.56 万元,合计金额 131.9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 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 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度当期损益,对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b64a84b-1258-4b67-a4f5-d207d4e3a8a1.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6月) ─────────┴──────────────────────────────────────────────── 开尔新材(300234):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d1f2982-f521-4df5-a943-48492d90ccb7.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开尔新材(300234):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44049ea-08b1-46d9-b8f4-0b0543ece00e.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开尔新材(300234):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894f997-7648-4346-83d7-c2e5620c3148.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 ─────────┴──────────────────────────────────────────────── 开尔新材(30023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4ad3832-2afa-4e0f-9648-6f2a924c3b65.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或明显 有悖商业逻辑的交易中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 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 建设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副组 长,成员由财资中心、审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 。 第十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符合本办法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合 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 预付款项退回的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检查及汇报制度。公司财资中心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进行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提交财务总监确认后,汇总上报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抄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杜 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大股 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第十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作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稽核监督机构,按照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十九条 若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形,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依法及时按照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和公告,以维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公司若发生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 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造成损 害时,由董事会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 人给予处分和提议股东会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产 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持反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所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 济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或所属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公司或所属子公司违规担保等现象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分外,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211666e-677a-4c25-aaea-68f3c3884425.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6月) ─────────┴──────────────────────────────────────────────── 开尔新材(30023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7f2aba5-fb20-45ff-8d27-1e502136adae.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提 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他人承担费用; (二)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三)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防范风险; (二)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 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 否已要求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三)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成本应按当时的市场利率确定,并不得低于同期本公司实际 融资利率; (五)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12 个月。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公司财资中心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且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表决;当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应当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向公司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公司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适用)应当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 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第九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 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 (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 12 个月内。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 12 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 还银行贷款。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视同为新发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须重新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在披露相关事项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董事会决议和决议公告文稿; (三)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适用);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披露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以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主要财务 指标(至少应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等)以及资 信情况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关联情形;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 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四)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应 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 (五)董事会意见,主要介绍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 务能力的判断; (六)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主要对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如适用);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拟采取的措 施,并充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原有事项构成本制度规定的财务 资助情形,应当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及后续安排。 第四章 职责与分工 第十八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前,由公司财资中心和证券部负责做好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 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 第十九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财资中心 及审计部协助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条 公司财资中心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手续。 第二十一条 财资中心负责做好财务资助对象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若财务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 时清偿,或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破产等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公司财资中心应及时制定补救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罚责 第二十三条 违反以上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 罪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8c36cac-abee-4d83-b807-c316bbf59f69.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开尔新材(30023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c9f9704-e712-4486-b52f-abb1dc0a2258.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关于拟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公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产收益,公司拟在满足自用条件下,对外出租公司及子公司部分 闲置厂房、宿舍等场地,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对外出租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实施 具体招租方案,确定最终承租方、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事项,以及签订相关文件、合同等,授权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最终承租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依据前述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外出租的场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地址 拟出租场地 1 金华市金义都市经济开发区广顺街 333 号 2 号楼、5 号楼等部分闲置场地 2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58 号 办公楼、厂房、宿舍等部分闲置场地 3 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 号 1 号楼 闲置办公室 公司拟将上述闲置场地对外出租,预计拟出租面积不超过 66,260m2。因具体承租方的变化,在进行装修分割时公摊面积扩大将 导致实际出租面积小于本公告中的拟出租面积,以公司实际签订合同的出租面积为准。 上述资产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合理的出租价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出租事项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盘活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 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出租事项在执行过程中,部分承租方因其自身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规划可能后续不再续租或者出现中断租赁合同的情况,本 次出租事项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定期对本次出租事项进行检查,严格把控承租方资质,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租赁合同 的履约情况。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772923f-3d26-4b4b-a5b0-fc5a435b6f8e.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曹益亭、夏祖兴、李世程、刘芙),实际出席董事 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翰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原《投资理财制度》修订后更名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产收益,董事会同意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对外出租公司及子公 司部分闲置厂房、宿舍等场地,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对外出租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制定并实施具体招租方案,确定最终承租方、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事项,以及签订相关文件、合同等,授权期限自获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年 7月 14日届满,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7年 7月 14日。 因公司董事曹益亭先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本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fb2b687-8214-4347-bd5d-ee2d97825ea4.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9日以直接送达 、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 6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持有人 27人(不含预留部分) ,实际参加会议持有人 27人,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560,000份,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含预留部分)的 91.9 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为 4,020,000份,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不含预留部分)的 1 00%。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杨雪梅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持有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年 7月 14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 实发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效果,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个月,即存续期展 期至 2027年 7月 14日。 表决结果:同意 4,020,000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针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的说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提案权、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资产收益权,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 、表决权,因此持有人刘永珍女士、周向华先生、盛蕾女士、俞邦定先生、曹益亭先生、傅建有先生、俞铖耀先生、马丽芬女士、黄 文樟先生、邢禄坚先生未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994396d-0c50-49a1-843e-0e070b7c75b1.PDF ─────────┬──────────────────────────────────────────────── 2026-06-12 16:22│开尔新材(300234):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7 年 7月 1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年 6月 21 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6月 1 日、2022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2年 7月 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2年 7月 13日,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20万股公司股票以 3.00元/股的价格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 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1.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2022年 7月 15日起至 2026年 7月 14日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3年 7月14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4年 7月 14日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7日、2024年 7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1月 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3,96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鉴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年 7月 14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效果,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议案》,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 2027年 7月 14日。除上述内容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 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57e5e96-b114-4fed-bc6a-f4cf00423040.PDF ─────────┬──────────────────────────────────────────────── 2026-05-08 18:44│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5595f2f-dc23-4b33-b189-640b19be4431.PDF ─────────┬──────────────────────────────────────────────── 2026-05-08 18:44│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0c142d6-3793-4953-bc7a-2f7da48434d6.PDF ─────────┬──────────────────────────────────────────────── 2026-04-22 16:32│开尔新材(30023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开尔新材(30023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8a31b0e-942b-4ca7-888e-38829b3d5506.PDF ─────────┬──────────────────────────────────────────────── 2026-04-22 16:32│开尔新材(300234):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的公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进行计提及转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属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已计提的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进行转回。 2、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6年第一季度合计转回各项减值准备 1,110.23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 197.29 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1,307.52万元,明细如下表: 类别 项目 2026 年 1-3 月 计提/转回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50.0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9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1.26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44.75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36.20 存货跌价准备 -14.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5.56 合计 1,110.23 注:1、表格中正数表示转回的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计提的减值损失; 2、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含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的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 ,以下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 信息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 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 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4、重大单项资产减值计提或转回的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单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摘要 内容 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2026年 3月 31日账面价值(万元) 19,258.58 2026年 3月 31日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19,258.58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账款发生的 个别特殊事项,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组 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转回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次转回减值准备的金额(万元) 1,250.06 本次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减轻,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原值的幅度缩小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减值准备合计 1,110.23万元,计入 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增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613.37万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a530e05-2e4a-4b1b-b951-6a4398487172.PDF ─────────┬──────────────────────────────────────────────── 2026-04-11 00:31│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89fc672-2f7c-494b-b2c8-d581032e888e.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 简称“本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22,507.6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2,724,797.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2,479.79元,2025年末公 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49,723,594.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70,902,185.66元。鉴于公司 2025年度亏损,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7,044,388.11 44,782,213.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022,507.66 23,730,409.63 74,385,431.60 研发投入(元) 11,361,152.22 13,619,724.25 26,403,579.33 营业收入(元) 294,132,843.76 448,599,583.25 614,983,103.6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9,723,594.2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70,902,185.66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1,826,601.3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9,697,777.8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51,826,601.36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51,384,455.8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3.78%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是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综合 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 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可以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f812898-1d07-450a-8a99-1913fedb1dd0.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等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 释第 19 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0b6407b-7105-4da2-8c20-a8d52e828757.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审计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立信认为公司 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2025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 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立信为公司制定了详细的 2025年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时间要求。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 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业务工作底稿管理、信息工作管理、档案管 理、保密管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 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ba584a9-5b5f-4a27-87bc-d2e1f94b2967.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6 年 4月 9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尔新材”或“公司”)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对金亚科技、立信提 起民事诉讼。根据有 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 效判决,金亚科技对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年报 尚余 500万元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辉、立信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 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年度报告;2017 年半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年报、2016 1,096万元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立信等 年报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 为由对保千里、立信、起诉(仲 裁)人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额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 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 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 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里所负债务的 15%部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 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建良,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泮卿,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魏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总计为 9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8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0万元。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审计要求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所需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和投入时间等因素,并结合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 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参 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 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较好的诚信记录。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本次续聘能够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e79c96a-6136-4c1a-8815-513b6bc14571.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ed03834-601b-4102-9c8a-4193cad65c4a.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的公告 ─────────┴────────────────────────────────────────────────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 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进行计提及转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属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已计提的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进行转回。 2、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 年第四季度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1,056.08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 1,243.47万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187.39万元,明细如下表: 类别 项目 2025 年 10-12 月 计提/转回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98.8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5.29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44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87.39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64.55 存货跌价准备 -169.49 固定资产 -692.86 合计 -1,056.08 注:1、表格中正数表示转回的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计提的减值损失; 2、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含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的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 ,以下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 信息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 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 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受产品更新迭代、生产工艺改进及技术更新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利用率较低 或处于闲置状态,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056.08万元,计入 2025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减少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1,070.84万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12b312b-f736-40bd-aba3-36d004a24257.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156f528-0b2e-43af-b243-fa747b376c3b.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 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 12月 23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计划等事项召开沟通会,对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并督促立信按照工作进度 ,投入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要求审慎按时完成业绩预告相 关工作,关注审计进展情况。2026年 3月 30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相 关负责人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就财务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挥监 督审查作用。 4、2026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 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01067d8-e0f9-4673-bdb9-08d73edf247f.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开尔新材(30023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b1c2986-4b98-413d-9446-9979096ebcec.PDF ─────────┬──────────────────────────────────────────────── 2026-04-10 18:47│开尔新材(30023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开尔新材(30023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15bff5d-fda5-40c2-a3f9-f5991197355d.PDF ─────────┬──────────────────────────────────────────────── 2026-04-10 18:46│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报告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b42a895-0ba4-4363-a241-806e3fd128a7.PDF ─────────┬──────────────────────────────────────────────── 2026-04-10 18:46│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d86663a-67d9-41e9-8b57-d082aa667c81.PDF ─────────┬──────────────────────────────────────────────── 2026-04-10 18:46│开尔新材(300234):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开尔新材(300234):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c74d426-93b8-43d8-9229-e8c2b73bc109.PDF ─────────┬──────────────────────────────────────────────── 2026-04-10 18:45│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尔新材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开尔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开尔新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泮卿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b9e5b01-f2e9-4210-b7c8-41686170ace3.PDF ─────────┬──────────────────────────────────────────────── 2026-04-10 18:45│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我们审计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尔新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年 4月 9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9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开尔新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开尔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开尔新材公司2 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开尔新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开尔新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开尔新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开尔新材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泮卿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29,413.2 44,859.9 8 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051.88 合同能源管理收 1,840.28 合同能源管理 入、销售材 收入、销售 料、收取的租金 材料、收取的 等收入 租金等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6.98% 4.1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2,051.88 合同能源管理收 1,840.28 合同能源管理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入、销售材 收入、销售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 料、收取的租金 材料、收取的 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等收入 租金等收入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051.88 1,840.2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2,051.88 1,840.28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7,361.4 43,019.6 0 8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邢翰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铖耀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珍珍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第 1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7f6c3a7-2226-43a8-9cc9-da096b82b36f.PDF ─────────┬──────────────────────────────────────────────── 2026-04-10 18:45│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e4c40a1-2d16-4acb-9d89-e21950837c04.PDF ─────────┬──────────────────────────────────────────────── 2026-04-10 18:45│开尔新材(300234):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此次投资的品种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 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中、低风险等)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金融机 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 4月 9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为 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即单日 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率,节 省财务费用,实现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投资金额: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 种等。 4、投资期限:本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其它事项:公司与提供投资品种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限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其 他各项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资中心相关人 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日常监督,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品种项目进行全面检 查,同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通过进行合理适度的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资产收益,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1e7fdb2-b40d-457a-8423-89c7c4bd5051.PDF ─────────┬──────────────────────────────────────────────── 2026-04-10 18:45│开尔新材(30023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 ─────────┴──────────────────────────────────────────────── 开尔新材(30023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74a289c-1e5f-4344-af18-4d977e5c8785.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企业规范治理,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公司章程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情况,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与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评 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资中心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 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 担。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基本薪酬(固定薪酬,下同)、绩效薪酬( 浮动薪酬,下同)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或津贴。 1、基本薪酬:为了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主要结合公司产业规模和岗位职责而定。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 市场薪酬水平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 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4、其他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领取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员工福利等。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地方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司业绩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人力资源部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 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激励政策的变更。 第十五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补充调整,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 ;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止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 激励收入。 第十七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可能的变化包括: (一)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二)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薪酬方案实施的基础; (四)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等特殊时期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或不一致 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3f9b75a-017b-4b8a-9ced-bbcd051c657e.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祖兴)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 人于 2025年 7月 31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夏祖兴,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8月至 今,在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9年12月至今,在金华新思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 ;2020年5月至今,任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4次董事会会议和 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否 在参加会议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各项细节,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客观的判 断,必要时也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作出说明和解释。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独立、客观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共召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计提资产减值以及年度审计计 划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三)出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共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等议案,本人就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的经营 财务状况、跟进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内部的财务工作、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健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等的工作汇报,及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了解审计重点事项、初步预审情况等,维护 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的机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各项审计计划进展情况等;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经营工作座谈会,听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公 司的日常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未来发展规划等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主动通过来访 、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回复告知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解答本人的相关问题。公司对于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开展工作,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同时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 提名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 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的良好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与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本着忠实 、勤勉、谨慎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建言献 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祖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71b23a6-2366-440c-8e98-d7e7187e0adc.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芙)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芙,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博士。1989年8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浙江大 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11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曾获教育部颁发 自然科学二等奖,编写教材1本。2022年7月2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 6 次,股东会共计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报告期内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2 2 0 0 否 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议案内容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以谨慎的态度提出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各次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程序,合法有效。在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会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共召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保证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 202 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本人就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 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日常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2025 年年报审计期 间,本人积极跟进审计进展,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 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掌握公司动态,有效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对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为独立董事工作的开展提供 了便利性。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了解关注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必要时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各项资 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自身的专业背景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对公司经营运作的监督能力,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良好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 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综合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与稳健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 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新一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 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 状况吻合,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秉持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 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各项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工作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以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 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c236eac-25a7-42e9-9dde-0600cff5d4fa.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应当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担保政策,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至少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二)评估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 况、用于担保的资产及其权利归属等。 (三)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四)综合考虑担保业务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并设定担保风险限额。 (五)公司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还应当对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公司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 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第五条 被担保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的。 (四)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五)与其他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第六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公司应当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审 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对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应当根据授权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第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会审议第九条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审议关联方的担保事项前应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作决议时 ,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不足 3人的,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 会对该笔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该子公司应按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的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公 司造成损失。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十三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四条 担保的日常管理 (一)任何担保均应订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和财资中心。 (二)公司财资中心为公司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被担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担保的 实施情况。 (三)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 情况,公司财资中心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告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被担保企业应在得知情况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资中 心、总经理报告情况,必要时总经理可指派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 (五)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披露。 第十五条 违反担保管理制度的责任: (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追究当事 人的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担保合同的审批决策机构或人员、归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由于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发生下列情形者,应视具体 情况追究责任: 1、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欺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 2、在签订担保合同中徇私舞弊,致使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因担保事项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降低风险,查明原因,依法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f6e0360-71cb-452d-b42f-6445b679e3c6.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开尔新材(30023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8755a53-21dc-4087-9a2d-80fa395a5dd5.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世程)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世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e6fe0a8-0394-4439-8bce-99bbbf6f8a1d.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开尔新材(30023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2ab4712-283d-431c-85bb-b45fa90974d3.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6年4月) ─────────┴──────────────────────────────────────────────── 开尔新材(30023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4349d14-92fb-451e-aebf-68e89dbfc40a.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开尔新材(30023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197bce1-8384-4c97-8371-b9ba7097090d.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开尔新材(30023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2c50362-b215-463b-97fe-4c8017e42a5f.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开尔新材(30023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ea6422d-c4a5-47c5-a0df-bb8ed9b50f3a.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开尔新材(30023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27696b3-0b1d-4676-ad66-17e278db297f.PDF ─────────┬──────────────────────────────────────────────── 2026-04-10 18:44│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丽丽) ─────────┴──────────────────────────────────────────────── 开尔新材(30023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丽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c552e7d-fe19-49ee-a3c5-4e5ec4ecd9e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开尔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996.PDF ─────────┬──────────────────────────────────────────────── 2026-04-11│开尔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3987.PDF ─────────┬──────────────────────────────────────────────── 2025-10-25│开尔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523.PDF ─────────┬──────────────────────────────────────────────── 2025-08-23│开尔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5743.PDF ─────────┬──────────────────────────────────────────────── 2025-04-26│开尔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2421.PDF ─────────┬──────────────────────────────────────────────── 2025-04-12│开尔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2/1223069134.PDF ─────────┬──────────────────────────────────────────────── 2024-10-30│开尔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248.PDF ─────────┬──────────────────────────────────────────────── 2024-08-13│开尔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3/1220850073.PDF ─────────┬──────────────────────────────────────────────── 2024-04-27│开尔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062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