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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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8:22│方直科技(300235):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方直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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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方直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ca23f5da-812d-4a65-8aef-3772707b9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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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8:22│方直科技(30023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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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906,2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
37.84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4,816,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
35股的25.848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089,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
35股的11.999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0085%。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黄小利律师
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885,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黄小利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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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15: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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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59c23356-9971-4312-ae0f-93ade2d3a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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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7:2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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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在 2024 年第一季度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1 项“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7 项“商标注册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木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木愚科技”)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 项“作品登记证书”以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的 1 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专利证书:
发明名称 发明人 专利权 专利号 证书号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人 日 日
一种对虚拟人物进 黄元忠;卢庆华;金利 木愚科 ZL 2019 1 0408041 第 6619293 2019.05.1 2024.01.1
行 杰 技 .7 号 5 2
的监控的方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著作权 权利取得方 登记号 证书号
登记日 式
1 方直 AI 数字人系统 V1. 方直科技 2024.01.05 原始取得 2024SR004139 软著登字第 12445268
0 5 号
2 木愚 AIGC 实训系统[简 木愚科技 2024.02.01 原始取得 2024SR021581 软著登字第 12619684
称:实训系统]V1.0 1 号
作品登记证书:
登记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 作者 著作权 创作完成时 登记日期
别 人 间
国作登字-2024-L-000814 AIGC 音视频 其他作 黄元忠,卢庆华,戴琳, 木愚科 2023.11.30 2024.03.13
81 采 品 陈 技
凯,王璐,赵航
集教材
商标注册证:
序号 证书号 商标图 注册人 申请类 有效期 种类适用范围
形 别
1 7275335 方直科 第 3 类 2034.01.1 儿童用化妆品;婴儿香波;痱子粉;爽身粉;去痱
5 技 3 水;口红;花露水;洗手液;儿童用彩妆品;牙膏
(截止)
2 7277703 方直科 第 9 类 2034.01.1 教学仪器和设备;实验室机器人;教学机器人;电
9 技 3 子字典;已录制的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儿童
丛书;儿童眼镜;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安全监
控机器人;辅助人类和供人娱乐用具有交流和学习
功能的类人机器人(截止)
3 7277932 方直科 第 18 2034.01.1 手提包;公文包;行李箱;带轮手提箱;帆布背包;
9 技 类 3 手提箱;(女式)钱包;儿童单肩包;书包;伞(截
止)
4 7275874 方直科 第 25 2034.01.1 校服;运动衫;睡衣;婴儿全套衣;帽(头戴物);
8 技 类 3 鞋(脚上的穿着物);袜;保暖手套;领带;围巾
(截止)
5 7277058 方直科 第 28 2034.01.1 用于儿童教学的电子游戏器具;积木(玩具);玩
0 技 类 3 具机器人;玩具娃娃;拼图玩具;遥控飞机(玩具)
;
智能玩具;轮滑鞋;游戏机;大积木(截止)
6 7277932 方直科 第 9 类 2034.02.0 教学仪器和设备;实验室机器人;教学机器人;电
2 技 6 子字典;已录制的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儿童
丛书;儿童眼镜;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安全监
控机器人;辅助人类和供人娱乐用具有交流和学习
功能的类人机器人(截止)
7 7275636 方直科 第 18 2034.01.2 手提包;公文包;行李箱;带轮手提箱;帆布背包;
4 技 类 7 手提箱;(女式)钱包;儿童单肩包;书包;伞(截
止)
以上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登记证书及商标注册证的取得,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核心技术的保护
,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进一步发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相关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04d80931-0982-46c2-81a0-d03498e6f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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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6:37│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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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29bb73f6-3ef0-405b-9310-fe625e3b7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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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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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09:0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9楼)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
或信函在2024年4月18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证券部,逾期无效。
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6336966
传 真:0755-86336977
联系人:李枫、周瑾姣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证券事务部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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