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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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9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 │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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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10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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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52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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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4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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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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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0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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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 │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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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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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 │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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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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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9│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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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5733686-c64d-4060-aa11-61349175b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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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10│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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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4,157,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9.63%)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
内(即 2026年 7月 10日至 2026年 10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3.94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 2.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陈克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157,96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9.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0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2.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 90个
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其他说明:计划减持期间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非公开发行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
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陈克让先生于 2011年 04月 21日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4 年 06 月 29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承诺期间陈克让先生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作为公司在任董事,陈克让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严格遵守《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克让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克让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09bee3a-02ef-4195-9c28-42fdb677c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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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52│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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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a879ef2-1bd9-4fa4-8a89-77467a3299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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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4│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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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
有的方直科技股份14,9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于 2026年 5月 16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黄晓峰先生拟以 12 元/股的价格向
张智章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953,7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
人民币 179,445,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通知,黄晓峰先生于 2026 年6 月 2日与张智章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黄晓峰
乙方(受让方):张智章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于 2026 年 5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甲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
有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方直科技,证券代码:300235)14,953,75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约占总股本的 5.94
%。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的补充约定签订本补充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协议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修改为:
4、如乙方未能在股份过户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完毕全款股份转让款项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每逾期支付一日,乙方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
方按照合同金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本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与原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系受让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黄元忠先生、黄晓峰先生及陈克让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后,转让方黄晓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114,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黄元忠先生、黄晓峰
先生及陈克让先生三个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305,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1%。受让方张智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
5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成为公司持股 5%及以上股东。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受让方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受让的上市
公司股份。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
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0bf9f2f-667b-49aa-a08d-929416cc7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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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2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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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靳清华女士、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11月 10日与靳清华、黄元忠、黄艳红、王微、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更名前为天津金羚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及共青城沅泓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根据该协议第 2.2条,靳清华、北京金羚执象
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应于上市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后 6个月内,将对价中的 2500万元用于全额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前述股份应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相关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实施完毕后方可解禁。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11日、11月 27日、12月 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靳清华女士、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靳清华女士、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78%,增持总金额为 2,500.58万元(包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东增持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靳清华、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增持公司股
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靳清华女士、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6年 3月 16日至 2026年 5月 26日期间
,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增持总金额为2,500.58万元(包含交
易费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靳清华 0 0 1,400,400 0.56%
北京金羚执象 0 0 551,400 0.22%
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
合计 0 0 1,951,800 0.78%
注: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251,746,63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988,900 股后 250,757,735
股的股份数量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靳清华女士、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增持的公司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相
关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实施完毕后方可解禁。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本次增持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靳清华女士、北京金羚执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08dd8ec-5180-4c24-bc36-5d9bbc733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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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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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
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251,
746,635股-988,900股)÷10股×0.25元=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
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10=6,268,943.38÷251,746,635×10=0.2490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90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
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
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该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本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总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派发金额总额为准。
2、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分派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88,900.00股后的250,757,7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8,900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
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251,746,
635股-988,900股)÷10股×0.25元=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
,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6,268,943.38÷251,746,635×10=0.2490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90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枫、周瑾姣
咨询电话:0755-86336966
咨询传真:0755-863369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e7ec04e-ad4b-431c-9bdb-735d6cd85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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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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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60d2eac-cca4-47d2-8fd0-4b5030612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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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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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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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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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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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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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759,2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37.7892%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601,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
股的24.965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
5股的12.824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93,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8350%。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4,66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05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3%;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70,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4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7,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反对86,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911%;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013%;反对86,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4,670,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062%;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4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2,060,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8%;反对93,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920%;弃权7,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28%;反对93,9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7%;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黄元忠先生、陈克让先
生、张文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8,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8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1%;弃权6,5
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86%;反对84,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7%;弃权6,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57253af-f1ac-4134-b878-88fa0be9a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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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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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ceff36d-d9ac-45c2-83bd-7789d66ba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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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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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5c32a6-4c59-40a2-9758-69a493adf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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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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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eaef6-89ff-46c3-83c5-ef8dde992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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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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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
,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03aad5-8c7b-4ffc-8f2a-d3c63b7c9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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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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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523c0e2-b198-47fe-9415-b8e0ddb4d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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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方直科技(300235):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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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4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德皓核字[2026]00000928号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
6]00001341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方直科技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要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
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方直科技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方直科技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00001341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万锞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
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
影响
-57,211.67 -949,101.19
22,739.62 663,694.46
3,265,098.55 2,169,933.15
3,258,670.01 4,950,203.42
146,186.13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
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5,800.94 770,166.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69,681.70 7,604,896.83
930,943.98 1,862,283.85
2,261.78 13,891.87
合计 5,436,475.94 5,728,721.1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无需要特殊说明的重大情况。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三、公司无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项目。
四、公司无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五、公司未出现以前年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报但本报告期因经营业务等变化导致不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情形的说明(
深交所适用)。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f4ca3ef-6c2c-402a-a6a3-2e97b28c4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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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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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
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离
任,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5月 29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茹,汉族,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 7月
至 2013年 6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3年 9月至 2025年 12月期间先后就职于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
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2026年 1月至今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本人于2021年 10 月 26 日至 2025年 5月 29日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已于 2025 年 5月 29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杨茹 2 2 0 0 0 否 0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发表
意见。在此基础上,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集、审议及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内主持并参加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任职资格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作用。本人在提名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加强沟通,持续研究与关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认真审核与
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
、注销控股子公司、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与外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本人每季度详细审阅相关内部
审计工作总结与下一季度工作计划,了解审计流程与重点,并就有助于提升审计效能、加强团队专业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推动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就关键事
项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
和主要股东的影响,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公司不定期
组织独立董事实地参观考察公司研发中心、产品中心以及公司 AI产品展厅等。通过现场考察,切实加大过程把控和监督力度,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临时事项沟通会等,并借助现场工作机会,详细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投资决策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期间,本人多次与财务、证券、审计等部门沟通,查阅相关资料与系统,并就公司
经营、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项与管理层深入交流,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在现场办公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相关诉讼进展
,通过深入分析案情与法律适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与解决方案。同时,协助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系统识别、评估与应对各类法律风险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本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要求。本人在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给予了高
度重视与积极配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开放、透明的沟通态度,及时、全面地提供履职所需信息与资料,
有效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独立董事客观、审慎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完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
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
的合理性等,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黄元忠先生、陈克让先生、张文凯先生及乔东斌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傅冠强先生、王翔宇先生及邬克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
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为公司的健康发
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
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 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42a9e29-555c-478b-bcc7-45ec85f20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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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方直科技(30023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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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管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薪酬结构设置、发放支付、止付追索严格遵循国家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依法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作出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及程序。
(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
(一)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职务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仅在公司担任董事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放。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及公司经营规模综合确定,按
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按考核周期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
、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
的,公司应当按规定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发放时间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绩效薪酬经绩效评价后,报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批准,审计报告完成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考核结果计算薪酬并予
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扣减其当年薪酬、不予发放未
支付薪酬,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薪酬体系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
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第十八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
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不定期调整,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包
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变化、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变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薪酬水平变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等。
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各环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应当特别说明薪酬调整是否
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日后修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
者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be2eb3-767a-415f-b4a9-ea4215a9a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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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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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翔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d2aa6dc-cb57-4f0e-81b8-5dc19b908f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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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邬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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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邬克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f55b3db-7c13-498b-9a62-11967b27f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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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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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17日,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223,
340,871.50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90,727.5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49,353.03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4,935.3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
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501,192.43元。
根据2025年度盈利状况及公积金余额情况,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0,
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268,943.38元;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268,943.38元,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7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68,943.38 11,284,096.80 12,587,125.46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90,727.51 14,540,517.19 31,878,735.45
(元)
研发投入(元) 21,732,753.47 21,181,319.69 18,921,240.99
营业收入(元) 90,849,407.39 92,147,310.26 101,740,261.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30,571,835.79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26,501,192.43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0,140,165.64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1,669,993.3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0,140,165.6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61,835,314.1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21.72%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30,140,165.6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
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8,559.79万元、38,169.95万元,对应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31%、52.61%,2025年度达到
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54f4a12-db78-4261-b601-5346a7b8e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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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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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b121918-00f2-40b5-9257-709967c0b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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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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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a5cb2c4-a5a8-4b37-b209-92e081999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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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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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a61513f-4452-487e-a75c-b827ffeaa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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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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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
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
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
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解释 1号文,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
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3ccc6ea-be01-418a-bd85-088a0ab42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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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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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84.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1%;营业利润
2,071.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85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85%。业绩变动的主
要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现有业务实力,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报告期内,公司全资收购北京
执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因受市场变化及业务结构调整影响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略有下降,合并范围的变化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上年同比有所增长。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额 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 72,559.14 72,329.68 229.46 0.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0,746.15 70,084.77 661.38 0.94%
(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9,084.94 9,214.73 -129.79 -1.41%
营业利润(万元) 2,071.87 1,992.96 78.91 3.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859.07 1,454.05 405.02 27.85%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6 0.01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 2.08% - 0.56%
资产负债率 2.34% 3.11% - -0.77%
1、资产负债情况
2025年末资产总额 72,55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9,790.19万元,非流动资产22,768.95万元。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
6,995.1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5,523.39万元,商誉 9,790.07 万元,无形资产 8.08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 28.34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
产 423.95万元。
2025年末负债总额 1,695.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674.25万元,非流动负债 21.11万元。
2、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0,746.15万元,主要包括股本 25,174.66万元,资本公积 19,784.42万元,库存股 999.73万元,盈余
公积 3,729.61万元,未分配利润 23,057.18万元。
3、收入和利润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084.9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071.8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9.07万元,基
本每股收益 0.07 元。
4、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2,200.43万元,较上年增加 54.20万元。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比均有所增加,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195.38万元,较上年减少 11,606.30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全资收购北京执象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投资款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03.41万元,较上年增加 1,25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激
励影响所致。
二、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总资产 72,559.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0,746.15万元,资产负债率 2.34%,实现营业收入 9,084.94 万
元,实现营业利润 2071.8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9.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具体请详见经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b5a8b4d-9370-4b70-8b38-735936474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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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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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
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5d7f15d-a780-4d1f-9ebb-5a5ad4817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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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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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文凯先生已回避表决;并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
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和
标准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仅在公司担任董事的非独立董事,下同)、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前人民币 7万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税前人民币 6万元/年
,每半年发放一次;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
相关标准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
工作绩效、贡献度等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
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
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33a5699-79a5-4c76-bf77-37acf5597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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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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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阅。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 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举行 2025 年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约调研”和“价值在线”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
流。
1、“约调研”参与方式: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即可参与交流。
2、“价值在线”参与方式: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wIOumEyhmU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元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文凯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枫女士、副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贺林英女士、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卢庆华先生、独立董事傅冠强先生、独立董事王翔宇先生、独立董事邬克强先生。
为提高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年 5月7 日(星期四)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ir@kingsun
soft.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912a3f3-ea80-4009-ae72-7eeabcdbe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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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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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08da03b-63b8-42cd-a390-d36b3b760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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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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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
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人,注册会计师 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万元。审
计 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
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行政
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 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 8月 4日召
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独立董事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
验和能力。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
的审计服务,认可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年审工
作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内容。和会计师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进行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审计
报告初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未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
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f4c6843-cad7-4ef8-ad8d-96d03312a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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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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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新“国九条”明确指出要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会议精神
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持续推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特此制订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智能教育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中小学教育产品以及“人工智能+教育数字化”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持续
服务。公司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数字人等新兴技术,结合数字内容和数字场景,创新性地将这些技术运用于教育数字化领域
。在中小学教育产品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人工智能+教育数字化”相关产品积极拓展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金融以及知识传
播等领域,以助力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客户提供更高的价值。2025年,公司通过战略能力升级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以“人
工智能+教育数字化”双轮驱动战略深耕中小学教育服务领域,构建了涵盖产品研发、场景化解决方案、全周期服务的教育科技生态
闭环。通过跨领域整合出版、文化创意、互联网等产业要素,公司创新打造“科技赋能+教育理解”双螺旋发展模式,形成覆盖“教
学场景-家庭场景-管理场景”的立体化服务体系,切实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公司围绕战略规划持续加大重点项目投入,积极布
局未来业务增长点。公司增加了新产品研发及人才引进的投入,重点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系列的智能教育产品开口喵、同步喵等,
以及秉持“因为爱,所以AI”理念推出的阳仔AI陪伴机的研发与市场培育。
2025年,公司精准把握产业链整合机遇,顺利完成对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执象科技的业务与公司现有业
务高度互补与协同,本次收购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业务版图的重要举措。执象科技作为方直科技在“人工智能+课堂教学与
学生成长场景”的重要业务板块,专注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基础教育场景中的应用,通过软硬件结合的产品体系,构建覆盖课堂教学、
家庭学习、体育训练、心理健康及教学数据分析的智能教育解决方案。后续,公司将积极推动双方在产品创新、客户资源、运营管理
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加速释放协同价值,力争将其打造为公司业绩增长的又一重要引擎。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集中优势资源做强核心业务,全面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采取针对性
举措,重点提高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等关键经营指标,夯实发展基础。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需求择机以高质量战略
合作、收购并购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主业做优做强。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场景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扎实推进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发,加快创新
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托博士后工作站与省级智能教学工程中心,公司积极构建教育科技领域创新联合体,公司采取“自主创新
+开放合作”双轮驱动模式,与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开展教育技术前沿攻关,加速技术成果的转化落地。与此
同时,公司持续夯实AI技术底座,实现多模态资源的智能生成与精准抽取,AIGC生产平台的大规模应用显著提升内容产出效率,为产
品快速迭代提供了有力支撑。技术团队不断强化创新思维,2025年新增多项商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累计知识产权证书突破
300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能教育领域的核心技术壁垒。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持续构建系统化的人才发展体系。通过优化组
织架构与激励机制,公司在营销、产研等关键领域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人才梯队,并着力打造专项产品运营团队。在人
才配置方面,公司坚持内部成长与外部引入并重,持续优化组织责任分工,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协同效能。2025年,公司进一步强化成
本管控导向,推动人力投入由低产出业务向高产出业务有序转移,有效提升了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比。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
达81人,占公司总人数51.92%。稳定、专业的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助力公司通过持续创新
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深化人工智能与教育场景的融合创新。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
快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发的迭代落地,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赋能业务发展,以更高水平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更开放的协同创新生态,引
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人才机制方面,公司将着力构建以任职资格为基础、绩效贡献为核心的价值评价体系
,配套建立覆盖短期、中期与长期的多元化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科研团队稳定。围绕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提升AI研发
、智能教育产品设计、数字化运营三类核心岗位能力,通过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完善股权激励、绩效奖励等手段,持续吸引和
留住核心人才。同时,深化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未来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在组织保障上,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
团队协作效率,积极通过技术突破与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持续提升公司运营效能,为可持续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三、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构建起
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同时,公司紧跟最新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内部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权
责清晰、运作合规,全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公司始终坚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审查、回避表决等相关规定,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规。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决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规范运作,保障
公司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部门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供坚实保障。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回报投资者作为经营发展的重要考量,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与反馈。公司一直以
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相
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通过统筹兼顾短期回报与长期发展,努力实现股东利益与企业价值的协调统一。
上市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持续提升分红频次和回报水平,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于2023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58.71万元、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28.41万元、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6.89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14.01万元。公司已实施一次股份回购,累计使用自有资金9,997,279.00元(不含交
易费用)回购股份。
未来,公司将努力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合理配置资金,避免长期闲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市值管理,通过多元化的价值传递手段,彰显公司对自身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公司价值与市场认知的良
性互动。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视为与资本市场沟通的核心桥梁,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流程。公司以“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准则,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的标准化与精细化水平,确保信息内容简明清晰、重点突出,便于投资
者准确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战略规划。同时,通过强化内部协同与合规审查,不断提升披露信息的深度与透明度,切实保
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构建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在强化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致力于构建多元、高效、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公司积极拓展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股东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倾听市场声音,精准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不仅注重信息的
单向传递,更强调与投资者的双向互动与价值共鸣,力求在合规前提下,帮助市场更全面、客观地认识公司价值。在与投资者沟通中
,公司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传递公司价值的同时,也如实分析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中面临的管理挑战、市场变化等潜在风
险,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引导理性决策。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产品与技术创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提升信
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的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多元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内在价值,全力推动高质
量、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提振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本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7e75212-25ef-4172-8e02-046690ec2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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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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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92c9591-7e75-46af-a962-0fcbe2a191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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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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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e450c74-91b2-472c-b6f0-7b0d16e78b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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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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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c92c623-29cf-4b0b-a1d8-0574ae320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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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1│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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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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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1│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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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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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1│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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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18f53e9-b2ea-443f-a279-bd5a750ae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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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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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045号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
直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直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万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ce831e6-82d9-45ff-8813-1b5e2adfa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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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0│方直科技(30023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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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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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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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
综合授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年内。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087bbce-ac6f-42a4-bb14-2b2094135e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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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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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投资品种的情况
1、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财务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相对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会权限范围,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理财投资品种均为正规发行,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的、相对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
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
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其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97336af-3914-4075-8eb1-44730d589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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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49│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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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09b057c-9384-41f7-a203-ae3809a82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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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49│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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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冠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32be86-2865-4793-92ef-ca6b9ac42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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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40│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取得商标注册证、发明专利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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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在 2026年第一季度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4项“商
标注册证”、1项“发明专利证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执象科技”)及公司全资孙公司青海
百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百序”)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注册证:
序号 证书号 商标图形 注册人 申请类别 有效期 种类适用范围
1 71351104 方直科技 第 41类 2036.01.20 教育;学校(教育);教育信息;教育考核;教学
;
就业指导(教育或培训顾问);书籍出版;电子桌
面排版;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提供不可下
载的在线电子出版物;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除广
告以外的版面设计;培训;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
本除外);函授课程;幼儿园;实际培训(示范)
(截止)
2 84925357 方直科技 第 9类 2036.02.27 安全监控机器人;学习机;辅助人类和供人娱乐用
具有交流和学习功能的类人机器人(截止)
3 84918334 方直科技 第 28类 2035.12.20 用于儿童教学的电子游戏器具;大积木;游戏机;
遥控飞机(玩具);玩具机器人;拼图玩具;智能
玩具;玩具娃娃;积木(玩具);轮滑鞋(截止)
4 85737417 方直科技 第 35类 2035.12.27 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为他人采购(为其他企业购
买商品或服务);市场营销;商业中介服务;为商
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电视广告;广
告;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商业管理
咨询;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截止)
发明专利证书:
序 发明名称 发明人 专利权 专利号 证书号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号 人 日 日
1 基于昇腾 AI处理器的数 黄元忠;卢 方直科 ZL 2025 1 0211116 第 8832782 2025.02.2 2026.04.0
字人 庆 技 .8 号 5 3
视频生成方法及相关设备 华;孙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 著作权 权利取得方 登记号 证书号
人 登记日 式
1 执象中小学英语单词教学系 执象科 2026.01.1 原始取得 2026SR007702 软著登字第 17291303
统 技 3 2 号
V1.0
2 大象 AI数学智能乐考系统[ 执象科 2026.03.1 原始取得 2026SR041535 软著登字第 17629633
简 技 1 2 号
称:大象 AI数学乐考]V1.0
3 双象云平台安全管控系统[简 执象科 2026.02.0 原始取得 2026SR021066 软著登字第 17424948
称:双象云安管系统]V1.0 技 2 7 号
4 执象语文生字教学系统 V2.0 执象科 2026.02.1 原始取得 2026SR026165 软著登字第 17475939
技 0 8 号
5 智教云智能备课系统 V1.0 青海百 2026.01.1 原始取得 2026SR007699 软著登字第 17291275
序 3 4 号
6 智教云普通话评测练习系统[ 青海百 2026.02.0 原始取得 2026SR022222 软著登字第 17436503
简 序 3 2 号
称:普通话评测练习]V1.0
以上商标注册证、发明专利证书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取得,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核心技术的保护,维护公司的
知识产权权益,进一步发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相关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a2607c5-abf9-4acf-9684-797aeef49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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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7:06│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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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4d41cc43-e6f6-4b1c-89b3-f31be41f0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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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36│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取得商标注册证、作品登记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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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取得商标注册证、作品登记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3dfd7aaa-11a9-45cb-9f7a-3c05e2a70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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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52│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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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月 26 日以电话、邮件等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
席董事 7名,其中董事张文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事项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c9ac291e-c5ad-4413-8066-14bd69755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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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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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直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邦信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事项相关
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25264L
3、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1996年 4月 12日
6、法定代表人:陈克让
7、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大新路 198号创新大厦 B栋 1001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技术开发;视频图像通讯系统软件技术开发、销售及其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9、股权结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5.15 811.70
负债总额 12.34 39.83
净资产 752.81 771.87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20 113.28
利润总额 -19.05 40.16
净利润 -19.05 38.30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优化内部管
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注销完成后,深圳市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
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d2614a9a-f962-4805-821d-902a6e2e9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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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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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4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 审 计 机 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签
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林万锞为签字项
目合伙人,卓丽婷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陈勇接替林万锞作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指派林万锞接替卓丽婷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陈勇,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林万锞,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文博。
二、变更后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
际执业,2025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 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 年 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 9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国际执业,2023年 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c2b162f3-1b06-465c-98b2-dcca34e1d76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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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方直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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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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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方直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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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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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方直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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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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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方直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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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7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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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方直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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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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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方直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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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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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方直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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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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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方直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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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4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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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方直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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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0037.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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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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