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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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3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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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3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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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2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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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2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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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2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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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1 │方直科技(30023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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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0 │方直科技(3002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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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4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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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5:52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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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0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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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3│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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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3290028-9b31-4fd0-9eb9-5d2c4b679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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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3│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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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491b756-0e90-4bf9-af08-c2f75e1f0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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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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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20b3218-c715-430a-a743-6a011b6d7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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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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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4299a3b7-3e6a-4e75-8d62-45a195642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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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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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0260639-03c3-4257-8611-bb7a2e64b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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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1│方直科技(30023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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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期
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3)。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第一
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
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 49.445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董事张文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1d48f0f-6fa7-4524-9fa7-a7cebd109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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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0│方直科技(3002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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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2a7d5d5-ec7b-4ea6-b902-062b830c1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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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4│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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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东陈克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持有公司股份 26,277,7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8%,总股本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251,746
,63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988,900股后 250,757,735股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计划在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6月 5日至 2025年 9月 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
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让先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121,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陈克让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6-23至 11.93 2,121,750 0.85%
2025-08-04
合 计 2,121,750 0.85%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克让 合计持有股份 26,277,717 10.48% 24,157,967 9.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9,429 2.62% 4,448,179 1.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08,288 7.86% 19,709,788 7.86%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2、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或“减持比例”等持股比例,总股本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251,746,635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98
8,900股后 250,757,735股的股份数量计算。
3、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
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陈克让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8/b9cdf8ca-1b22-45b2-8293-d35c6fb17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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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5:52│方直科技(300235):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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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
及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玩具制造,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 年 7 月19 日、8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及教育软件和教学资源的开发、销售、咨询及其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玩具销售;灯具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
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
版权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
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玩具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
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285b4a45-1515-43de-9a57-f86b1788e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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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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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2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210,5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
37.57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85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
股的25.06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53,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
35股的12.503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8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5123%。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083,9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2%;弃权68,
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44%;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19%;弃权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089,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4%;弃权62,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6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04%;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5%;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32b23bb8-a8f9-4362-97a6-be93d7d55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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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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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9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
和参加方式等内容。
2、2025年8月4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
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授权代表)共2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210,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
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37.570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62,85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25.067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53,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12.5034%。
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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