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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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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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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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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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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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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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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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 │方直科技(300235):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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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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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 │方直科技(30023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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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4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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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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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759,2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37.7892%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601,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
股的24.965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
5股的12.824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93,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8350%。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4,66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05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3%;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70,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4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7,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反对86,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911%;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013%;反对86,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4,670,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062%;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4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2,060,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8%;反对93,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920%;弃权7,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28%;反对93,9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7%;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黄元忠先生、陈克让先
生、张文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8,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8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1%;弃权6,5
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86%;反对84,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7%;弃权6,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57253af-f1ac-4134-b878-88fa0be9a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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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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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ceff36d-d9ac-45c2-83bd-7789d66ba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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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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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5c32a6-4c59-40a2-9758-69a493adf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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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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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eaef6-89ff-46c3-83c5-ef8dde992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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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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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
,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03aad5-8c7b-4ffc-8f2a-d3c63b7c9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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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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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523c0e2-b198-47fe-9415-b8e0ddb4d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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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方直科技(300235):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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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4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德皓核字[2026]00000928号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
6]00001341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方直科技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要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
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方直科技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方直科技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00001341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万锞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
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
影响
-57,211.67 -949,101.19
22,739.62 663,694.46
3,265,098.55 2,169,933.15
3,258,670.01 4,950,203.42
146,186.13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
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5,800.94 770,166.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69,681.70 7,604,896.83
930,943.98 1,862,283.85
2,261.78 13,891.87
合计 5,436,475.94 5,728,721.1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无需要特殊说明的重大情况。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三、公司无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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