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7 美晨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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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16│美晨科技(300237):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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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约 7,823.83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
园林”)通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瀚水利”)已向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目前该案件已正式立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收到起诉状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2、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诸城市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东省诸城经济开发区舜都路 71 号
3、诉讼当事人
原告:微山县鑫瀚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事由
原告与赛石园林诸城分公司(其中,被告二为发包人、被告一为总承包人)就三河湿地公园及城区道路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签订了
《三河湿地公园及城区道路绿化项目专业分包合同书》,目前因赛石园林与原告间工程量尚未确定且该项目与被告二尚未完成结
算,原告鑫瀚水利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诉讼请求
(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8,609,225.43 元;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 9,629,069.84 元(以工程款 68,609,225.4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欠付的工程款 68,609,225.43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5 月 22 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4)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围内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5)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险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以及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22 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人民币 2,685.7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
四、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其中 20
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金额7,468.94 万元(其中已结案 4 件,涉及金额 1,784.15 万元;已判决/已裁定或已调解案件 8 件,涉
及金额 4,856.22 万元;执行中案件 8 件,涉及金额 828.57 万元)。除上述 20 项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
进展。已披露涉案金额大于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统筹谋划主动作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综合运用多
种措施强化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处置,稳妥解决,最
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004ead48-40b3-4001-92a2-930bfdda6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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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7:22│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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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09346744-5eea-4bf3-8b5c-0295cacdb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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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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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67167cee-c30f-4c01-a121-187793bc3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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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28│美晨科技(300237):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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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
东路 1200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李季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拟出售部分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拟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名下位于杭州市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9 幢 1 单元、2 单元、3 单元 16套非住宅房地产(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
、办理转让手续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尚未进行评估,公司后续拟以评估价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以不低于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值的
价格对外出售相关资产。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出售资产及授权事宜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出售资产事宜有利于公司盘活
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拟出售部分资产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2f90661b-a32d-4a13-a76d-33bf0ac7f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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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28│美晨科技(300237):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拟出售部分资产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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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拟出售部分资产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5d456d9f-d213-49a5-9604-0a65b8078c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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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26│美晨科技(300237):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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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2a9b6061-f033-4ff2-90de-cfb59b29fc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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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9:18│美晨科技(30023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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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晨科技”)于 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工业”)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额度内签
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于 2
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9 月 12 日,全资子公司美晨工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并编号:【0949543】)。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美晨工业的融资需求,支持美晨工业生产经营,同时为保证该借款合同的顺利执行,
美晨科技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48017_003】),为美晨工业与北京银行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年 9 月 11 日期间办理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9,800 万元)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投”)、关联方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同意为本次美晨工业融资需求提供无偿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美晨工业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申请
融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美晨工业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18,649.77 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
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公司为美晨工业提供担保在本年度经股东大会授权的剩余可使用担保额度为41,350.23 万元。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保证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国投、潍坊市城投集团
1、最高担保债权本金:人民币 9,800 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
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玖仟捌佰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
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金额壹亿玖仟陆佰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
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含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和子公司对母公司)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合计担保余额为 2
74,311.19 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1.75%。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因出售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事宜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070
万元,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交易对手方承诺将积极协调、协助上述标的公司,于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偿清相
关债务(或变更担保措施),解除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担保义务,并对上述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除上述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外,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合并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73ca24ef-91a2-4be0-a005-26a118a2d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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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8:42│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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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9b89ff34-34fd-4368-bec1-68f062fa9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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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8:42│美晨科技(300237):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美晨科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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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ebsite):www.junzhilawyer.com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君致法字 2024424 号
致: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美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曼律师、宋方捷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现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 2024 年 8月 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包括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现场会议
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方法,以及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来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 219 人,
代表股份 451,848,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367%。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 216 人,代表股份 61,601,7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722%。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390,247,1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0645%。其中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 人,代表股份 61,601,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22%。其中,参加投票的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216 人,代表
股份 61,601,7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722%。该等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
确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为 136,833,16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55%;反对票为 2,561,215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288%;弃权票为652,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58,388,291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4.7836%;反对票为 2,561,21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1577%;弃权票为 652,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587%
。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上述法律事项而出具,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呈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0612ec9c-58e3-4f9a-84a5-e66bd6e81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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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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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9664a3cc-b7a3-4720-b508-f7c0f999b1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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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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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385391db-f2a5-48cd-9ad0-c27fe34cb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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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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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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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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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7b2e538b-84c1-4a9a-9df0-1809d63b8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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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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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4f2a5598-f480-4d50-b063-507a525b2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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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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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cb0814ac-db83-4800-9189-adbe3c25f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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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美晨科技(30023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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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
东路 1200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李季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
借款额度(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借款额度内签署具体借款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权事项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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