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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38(冠昊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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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38 冠昊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1 19:06│冠昊生物(300238):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冠昊生物(300238):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2d64ecf3-e346-4374-82bf-80c02da6a33d.PDF ─────────┬──────────────────────────────────────────────── 2024-11-05 19:31│冠昊生物(30023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分别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知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650,000股和13,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通知并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买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 成交股份数 占公司总 拍卖成交价 最终竞买人名称 拍卖结果 份数量 量(股) 股本比例 (元) (股) 广东知光生物 7,650,000 7,650,000 2.89% 85,442,850.0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 竞拍成功,尚未收 科技有限公司 中心(有限合伙) 到法院成交裁定 广东知光生物 13,000,000 13,000,000 4.90% 145,197,000.0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 竞拍成功,尚未收 科技有限公司 中心(有限合伙) 到法院成交裁定 合计 20,650,000 20,650,000 7.79% 230,639,850.00 - - 本次司法拍卖竞得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拍卖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本次 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广东知光与竞买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明、林玲夫妇控制企业,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若本次司法拍卖的20,650,000股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9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7%;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6,01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第一大 股东,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还需经过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 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竞买成功确认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7388bd36-c8f5-461c-ab43-38462882b6b6.PDF ─────────┬──────────────────────────────────────────────── 2024-10-29 00:00│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c2fc148-a6bb-48af-9929-1d62e8390c19.PDF ─────────┬──────────────────────────────────────────────── 2024-10-29 00:00│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2024 年 10 月 28 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1041cf33-4666-457e-9f63-6869e068abb7.PDF ─────────┬──────────────────────────────────────────────── 2024-10-22 00:00│冠昊生物(30023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10,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8.17%,占公司总股本的3.7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截至2 024年10月20日,公司前10大股东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未超过2%,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获悉广东知光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起 拍卖截止 拍卖人 拍卖原因 一 股 持 总 始 时间 大股东及 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股 时间 一 例 例 致行动人 及限售 类型 广东知光生 是 10,000,00 18.17% 3.77% 否 2024 年 2024年11 广州市越秀 司法执行 物 0 11 月 月 22 日 区人民法院 科技有限公 21 10 时( 司 日 10 延 时 时除外) 合计 - 10,000,00 18.17% 3.77% - - - - - 0 2、股东股份累计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累计拟被拍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30,650,000股,均为已公示但尚未拍卖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已被拍卖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若已公示将被拍卖的共计30,650,000股股份最终均完成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将可能由70,411,088股减少至3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26.56%降至15.00%。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表示,近期正在积极与强制执行申请人沟通,如在拍卖开始前未能与强制执行申请人达成一致,广东 知光不排除通过广东知光或其关联公司竞拍此次拟被拍卖的股票的可能。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 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 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广东知光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有关拍卖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f9da93a5-0e4d-4e7f-b9d3-d6e79298b478.PDF ─────────┬──────────────────────────────────────────────── 2024-09-25 18:55│冠昊生物(30023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所持有的 公司7,650,000股和13,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分别被司法拍卖,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51%,占公司总股 本的7.7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若本 次司法拍卖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18.77%。截至2024年9月2 0日,公司前10大股东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未超过2%,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通知并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获悉广东知光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起 拍卖截止 拍卖人 拍卖原因 一 股 持 总 始 时间 大股东及 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股 时间 一 例 例 致行动人 及限售 类型 广东知光生 是 7,650,000 13.90% 2.89% 否 2024 年 2024 年 广州市荔湾 司法执行 物 10 月 2 10 月 30 区人民法院 科技有限公 9 日 14 时 司 日 14 (延时除 时 外) 广东知光生 是 13,000,00 23.61% 4.90% 否 2024 年 2024 年 广州市荔湾 司法执行 物 0 10 月 2 10 月 30 区人民法院 科技有限公 9 日 14 时 司 日 14 (延时除 时 外) 合计 - 20,650,00 37.51% 7.79% - - - - - 0 2、股东股份累计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除本次所持20,650,000股股份将分别被司法拍卖外,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44,822股,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公司控股股东广 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其中广东知光已质押及冻结的股份20,650,000股( 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2、若本次法院已公示将被拍卖的20,650,000股股份最终均完成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将可能由70,411,088股减少至4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26.56%降至18.77%。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表示,近期正在积极与强制执行申请人沟通,如在拍卖开始前未能与强制执行申请人达成一致,广东 知光不排除通过广东知光或其关联公司竞拍此次拟被拍卖的股票的可能。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 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 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广东知光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有关拍卖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0e6dc854-49b2-4d04-93f0-a1775a023de6.PDF ─────────┬──────────────────────────────────────────────── 2024-09-19 00:00│冠昊生物(30023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冠昊生物(300238):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e4d2538e-7d7e-49db-bd5d-014e7e5c9d81.PDF ─────────┬──────────────────────────────────────────────── 2024-09-10 00:00│冠昊生物(300238):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冠昊生物(300238):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a2db4939-6297-4d9b-8b9d-794f2d8d1a4b.PDF ─────────┬──────────────────────────────────────────────── 2024-09-03 00:00│冠昊生物(30023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冠昊生物(30023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6b3d4ab8-e43d-44ef-aa33-d72b18c1d549.PDF ─────────┬──────────────────────────────────────────────── 2024-08-28 00:00│冠昊生物(300238):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 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其中,董事孙峰女士、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4 年 8 月28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将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突发 事件处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2.1 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审议通过《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db8adcb2-8ab9-47cc-8638-a4316a448e35.PDF ─────────┬──────────────────────────────────────────────── 2024-08-28 00:00│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0a9e947d-46c7-4d60-99e3-0f618eb9f71b.PDF ─────────┬──────────────────────────────────────────────── 2024-08-28 00:00│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8e90fe46-30eb-4b37-a6d1-159468092d68.PDF ─────────┬──────────────────────────────────────────────── 2024-08-28 00:00│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报告 ─────────┴──────────────────────────────────────────────── 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55c16ad9-2b2f-46e2-bc30-10f4f7d24f43.PDF ─────────┬──────────────────────────────────────────────── 2024-08-28 00:00│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冠昊生物(30023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77f3d96b-fc99-49b4-9a6e-a6c4304216bf.PDF ─────────┬──────────────────────────────────────────────── 2024-08-28 00:00│冠昊生物(300238):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 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来源主要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来信、来电、来访,以及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等,投资者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渠道向公司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四条 公司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渠道,确保工作时间内线路 畅通,方便投资者反映诉求,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主要职责包括 :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承接中国证监会“12386”投诉热线的转办件,以及其他间接投诉; (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五)定期排查与投资者投诉相关的风险隐患。对于投资者集中或重复反映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和答 复口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章 投诉处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治理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四)违规对外担保; (五)承诺未按期履行; (六)热线电话无人接听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问题; (七)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工作。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时,对于能够当场直接处理和答复的投诉,应 尽量当场处理和答复,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主管负责人;不能当场解决的投诉,向分管部门负责人汇报解决;对影响重大、情况复杂或 具有典型意义的投诉,应同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协调解决。 第八条 公司在处理投诉事项时应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投诉事项回复内容涉及依法依 规应公开披露信息的,回复投诉人的时间不得早于相关信息对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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