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9 东宝生物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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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7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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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4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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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 │东宝生物(3002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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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 │东宝生物(30023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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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07 │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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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07 │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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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07 │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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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7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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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0 │东宝生物(300239):东宝生物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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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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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7│东宝生物(30023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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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展提前换届选
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燕女士任期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燕女士将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4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刘燕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
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9c19c8-d2be-4f3d-999e-f9ac4db30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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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4│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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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
的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5.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
案》
1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3、14为等额选举
13.00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3.01 选举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刘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4.01 选举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王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3、上述提案8、提案9、提案11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
案15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提案13、提案14需要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
方式,提案13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提案14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其中,提案1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若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
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5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包头东宝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法人股东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或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到公司或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00-11:30至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送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01403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夷
联系电话:(0472)6208676
E-mail:dbswtina@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046f341-703b-4347-ac36-ed010964a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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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东宝生物(3002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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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a24d27-5720-4c5d-ad4d-693c98e6f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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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东宝生物(30023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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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日 11:00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
黄河大街 4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20 日以口头、直接送达、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为 7 人。其中,现场出席 3人,通讯出席 4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燕女士、独立董事额尔敦陶克涛先生、独立
董事王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兼总经理刘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富荣先生、独立董事任斌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4599667-e29f-48ed-96d2-cd07c6f48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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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07│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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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8c36aa0b-5486-4769-b593-d712ef11a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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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07│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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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
、“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
导期间自东宝生物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招商证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
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保荐代表人 留梦佳、周冰昱
联系电话 021-5883513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9,360.7933 万元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项目 内容
主要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爱国
实际控制人 王爱国、徐波夫妇
董事会秘书 单华夷
联系电话 0472-620867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8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51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55,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合计12,736,556.5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263,443.4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4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JNAA1B0384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8日起上市。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招商证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东宝生物及其关联方进行尽职调查,统筹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
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书等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招商证券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查,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监
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进行沟通。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和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制
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
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
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4年8月,保荐机构对东宝生物进行了半年度募集资金现场核查,就发现的问题与东宝生物进行了沟通,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
详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对东宝生物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公司于20
25年2月17日收到了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
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已根据监管机构要
求完成相关函件及《警示函》中所述问题的整改。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持续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并及时、准确地披露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
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和便利。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包括年度报告、
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十、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六、履行
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所涉问题外,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十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8b062eb7-6cfc-429d-b024-4322cd55a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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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9:07│东宝生物(300239):招商证券关于东宝生物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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