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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40(飞力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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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40 飞力达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飞力达(3002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2b9cfb07-3fcd-4963-9ba7-da4317788766.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飞力达(300240):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3ea75e95-01e3-47c5-9822-90f2fb36a305.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飞力达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 │订稿) ─────────┴──────────────────────────────────────────────── 飞力达(300240):飞力达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aa884d52-5ece-4213-834b-fccfa3823cd9.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 │告 ─────────┴────────────────────────────────────────────────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2ab147b2-cbab-4e4a-ac43-54e21fcc54f8.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飞力达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 飞力达(300240):飞力达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9fa6bef9-276b-46b9-9e19-1125ff2681e8.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飞力达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 飞力达(300240):飞力达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4dac6db5-430e-4f7d-a8f2-1d94d0f60f40.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认购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21,322,108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5.17%(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 终注册股数为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注)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注:因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即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 29,400.00 万元(含本数 )调减至不超过 26,036.00万元(含本数),故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认购金额和数量进行了调整,股份认购金额由 149,999,996.5 8 元调整为132,836,732.84元,股票认购数量由 24,077,046 股调整为 21,322,108股,调整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一、股东厦门建发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厦门建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厦门建发因认购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21,322,108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5.17%,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股票的数量和比例 厦门建发本次认购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21,322,10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17%,认购金额为132,836,7 32.84元。 3、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23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进行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4、批准程序 (1)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调整,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对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第二次调整,相关议案已经2024 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厦门建发股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1,322,108 5.17 份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21,322,108 5.17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按截至本次发行期首日的总股本及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测算)412,56 1,532 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3、 关 于本 次 权 益变 动 的具 体 内容 详 见同 日 公司 在 巨 潮资 讯 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e096145f-8fec-43eb-826e-eca9130b82de.PDF ─────────┬──────────────────────────────────────────────── 2024-03-15 19:10│飞力达(300240):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飞力达(300240):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151b855f-fcee-4f65-9474-0ee7f37728c1.PDF ─────────┬──────────────────────────────────────────────── 2024-03-15 19:09│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 ─────────┴──────────────────────────────────────────────── 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51e759b8-6512-48f4-b30a-37dcf5d7d645.PDF ─────────┬──────────────────────────────────────────────── 2024-03-15 19:09│飞力达(300240):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 飞力达(300240):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20b9d0fc-8f76-4e06-a763-0ac624dd58ab.PDF ─────────┬──────────────────────────────────────────────── 2024-02-07 00:00│飞力达(300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飞力达(300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f3f0d013-8f78-44ce-b9e2-77510f077b5d.PDF ─────────┬──────────────────────────────────────────────── 2024-02-06 19:35│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月6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耿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 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耿昊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耿昊先生增持股票数量不少于50万股,不高于100万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耿昊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2.3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耿昊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 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耿昊先生增持股数不少于 50万股,不高于 1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 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股份。 6、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耿昊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耿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ff0cbe78-663e-403b-8c14-e576e1588c66.PDF ─────────┬──────────────────────────────────────────────── 2024-02-02 00:00│飞力达(300240):关于飞力达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王建华、季峰峰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 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有关副本材料、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公司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但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 二 )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飞力达 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4年 2月 2日下午 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2 月 2日下午 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登记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均符合公告通知的内容。 经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 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 125,345,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0 ,770,200股的 33.80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和持有公司股份 125,003,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4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根据公司刊登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在 2024 年 1 月 26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且在 2024 年 1 月29 日(上午 8∶30—11∶00 至下午 14∶00—16∶30)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出席和召集人及列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新议案情况 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期间,没有新议案提出。 、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 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进行了点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审查核实,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125,003,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4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经审查核实,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有3人,代表股份34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92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和表决 程序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分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160,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4%;反对1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064%;反 对1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54.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 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9374ff8f-879d-4818-9c76-f4fb987247c7.PDF ─────────┬──────────────────────────────────────────────── 2024-01-30 00:00│飞力达(300240):关于2023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为 5,040.05 万元,计入公司 2023 年度损益。 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3年拟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569.3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75.00 小计 5,044.32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 -0.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6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5 小计 -4.27 合计 5,040.05 (三)本次拟计提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单项资产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的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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