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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40(飞力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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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40 飞力达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6 20:56 │飞力达(300240):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20:56 │飞力达(30024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7:32 │飞力达(300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5 17:32 │飞力达(30024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5-09 21:14 │飞力达(300240):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4-29 17:58 │飞力达(300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4-25 18:31 │飞力达(30024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18 18:37 │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18 18:37 │飞力达(300240):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4-18 18:37 │飞力达(30024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5-05-16 20:56│飞力达(300240):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飞力达(300240):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35786c90-220e-44a6-a956-27f2e0653217.PDF ─────────┬──────────────────────────────────────────────── 2025-05-16 20:56│飞力达(30024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飞力达(30024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6d493039-058b-44fc-9941-069ee0a8cd40.PDF ─────────┬──────────────────────────────────────────────── 2025-05-15 17:32│飞力达(300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19日和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指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等 业务的担保等,包括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 民币 7,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天津分公司”)承接业务需要, 公司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昆山分行”)签订的《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编 号:HTZ322986400BZED2021N03B)的相关约定,公司特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为上海飞力达天津分公司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4,200,000 元,公司为前述履约保函提供担保。根据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数据,截至 202 4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负债率为71.93%。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 三、银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函性质:履约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元。 (3)担保内容:受益人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代理”)与上海飞力达天津分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030108-2 025的《海运出口操作付费协议》,建行昆山分行就上海飞力达天津分公司履行上述协议约定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 保函有效期内,如上海飞力达天津分公司违反上述协议约定的义务,建行昆山分行将在收到外轮代理提交的保函原件及符合条件的索 赔通知后壹拾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索赔金额。 (4)保函期限:2025年 5月 12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 10,314.83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66.26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48.57万元,合计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 2.《中国建设银行保函业务申请书》; 3.《履约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1b986960-bac7-4be3-9697-c3a063e31043.PDF ─────────┬──────────────────────────────────────────────── 2025-05-15 17:32│飞力达(30024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电话、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 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过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52fcd953-503f-4a75-9f69-d134b9c3d41c.PDF ─────────┬──────────────────────────────────────────────── 2025-05-09 21:14│飞力达(300240):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吴有毅及沈黎明(三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 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003,625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33.65%)的控股股东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 汽修”)、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拟 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实施。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和飞达投资的通知:其计 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东: 1.亚通汽修: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2.吉立达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3.飞达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亚通汽修实际控制人姚勤先生、吉立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毅先生、飞达投资实际控制人沈黎明先生三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且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比例(%) (股)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42,390,000 11.41 42,390,000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223,625 10.83 40,223,625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390,000 11.41 42,390,000 合计 125,003,625 33.65 125,003,625 注:上表中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5月9日总股本371,562,950股为基数计算,下同。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飞达投资三家控股股东合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10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98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拟减持股东各自具体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见下表: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前数 占总股数 本次减持后数 占总股数 不超过(股) 量(股) 的比例 量(股) 的比例 (%) (%)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 3,700,000 42,390,000 11.41 38,690,000 10.41 务有限公司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 3,700,000 40,223,625 10.83 36,523,625 9.83 有限公司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 3,700,000 42,390,000 11.41 38,690,000 10.41 限公司 合计 11,100,000 125,003,625 33.65 113,903,625 30.65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 7.其他说明: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飞达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做出的承诺情况 (1)拟减持股东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飞达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拟减持股东亚通汽修实际控制人姚勤先生、吉立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毅先生、飞达投资实际控制人沈黎明先生就本公司 发行上市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作出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 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主体均遵守了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拟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亦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之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30%之情形。 4.各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76c61846-d6b4-4fd8-ad11-48c6acaec53f.PDF ─────────┬──────────────────────────────────────────────── 2025-04-29 17:58│飞力达(300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19日和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指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等 业务的担保等,包括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 民币 7,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现代”)及苏州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平望分公 司承接业务需要,公司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昆山分行”)签订的《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 保函业务)》(编号:HTZ322986400BZED2021N03B)的相关约定: 1.公司特向建行昆山分行为苏州现代申请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7,193.40元,公司为前述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2.公司特向建行昆山分行为平望分公司申请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5,648.48元,公司为前述履约保函提供担保。 根据苏州现代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 64.21%。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 三、银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苏州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函性质:履约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7,193.40元。 (3)担保内容:丰望仓储(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基于其与苏州现代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统 称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允许苏州现代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保证金。建行昆山分行不可撤销并无条 件地同意:作为一项首要义务,按业主的书面要求,不争辩、不挑剔、亦不要求业主进行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向业主支付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507,193.40元的款项。 (4)保函期限:2025年 4月 27日起至 2026年 2月 22日止。 2.苏州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平望分公司 (1)担保函性质:履约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25,648.48元。 (3)担保内容:丰望仓储(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基于其与平望分公司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 统称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允许平望分公司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保证金。建行昆山分行不可撤销并 无条件地同意:作为一项首要义务,按业主的书面要求,不争辩、不挑剔、亦不要求业主进行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向业主支付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 2,325,648.48元的款项。 (4)保函期限:2025年 4月 28日起至 2027年 4月 16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 9,894.83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 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746.26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48.57万元,合计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0%。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 2.《中国建设银行保函业务申请书》; 3.《履约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63d6dc88-2fb6-42c9-bb17-8422f9a289e1.PDF ─────────┬──────────────────────────────────────────────── 2025-04-25 18:31│飞力达(30024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飞力达(30024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797b0192-b2eb-4ce5-8304-058690abf6f3.PDF ─────────┬──────────────────────────────────────────────── 2025-04-18 18:37│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飞力达(30024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a54c31db-775b-4352-9f09-f157e3d80b51.PDF ─────────┬──────────────────────────────────────────────── 2025-04-18 18:37│飞力达(300240):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2013年 9月 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4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 5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 68人。 (7)公证天业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 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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