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1 瑞丰光电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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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7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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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6 │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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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6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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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4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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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52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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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24 │瑞丰光电(30024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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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 │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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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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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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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
│ │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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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7│瑞丰光电(300241):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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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fe7caf3-46b1-4e81-af6f-41161315b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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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6│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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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林玉晟先生、黄爱丽女士,康福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雅芳
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为优化实控人持股结构,保障实控人的控制权稳定性,公司参股公司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驰车业”)的股东张
之怡拟将其所持公司 3,258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24.3552%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股东张驰拟将其所持标的公司3,029.1867 万元
注册资本对应的 22.6447%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702.08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5.2484%股权无偿转让予常晓飞
。
张之怡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女,张驰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子。
为更好地支持迅驰车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改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障实控人的控制权稳定性,公司及迅驰
车业其他原股东均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迅驰车业 25.3271%股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放弃对股东张之怡、张驰持有的迅驰车业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参股公司中的权益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放弃优先购买权
事项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
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 16 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
丰光电大厦 1 栋 16F),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黄一韬先生职务调整,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经公司总经理龚伟斌先生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
聘任余竹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
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ebfc0c10-2f15-4fa6-bc7e-fc32e8404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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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6│瑞丰光电(30024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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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f2f485e7-9110-44d1-b663-68dbb04b44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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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4│瑞丰光电(3002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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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16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00 至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电子邮件寄送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16F),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注“股东大会”并寄送至如下电子邮箱地址:investor@refond.com;如传真
请至如下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竹韵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
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c858169-68de-4ae1-9d58-cdd6d25da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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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52│瑞丰光电(30024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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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概述
1、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
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00.0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1b80e087-c8f5-4774-b8c9-66746dffc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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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24│瑞丰光电(30024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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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d3312e1a-2363-4ca6-8fb9-ef8b9c0dc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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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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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林玉晟先生、黄爱丽女士,康福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雅芳
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永刚先生、徐周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85dd1059-4c0a-46d5-a0cf-970162c28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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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瑞丰光电(30024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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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意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240,000股,回购价格为 1.97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472,800 元。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的文件。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686,211,103 元,本次涉及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000 股(对应注册资本 240,000 元),回购注销手续均办理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685,97
1,103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
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起 45 天内,每个工作日 9:00-12:00;13:00-18: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瑞丰光电大厦1 栋 16 楼
联系人:黄一韬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
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7985aec6-bf91-488d-9cb9-cad15b314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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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54│瑞丰光电(30024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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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40,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97元/股。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概述
1、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
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
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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