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2 佳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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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 │佳云科技(300242):金源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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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 │佳云科技(300242):金源科技2025年1-3月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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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 │佳云科技(300242):金源互动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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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 │佳云科技(30024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子公司债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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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 │佳云科技(3002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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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 │佳云科技(300242):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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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 │佳云科技(30024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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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 │佳云科技(30024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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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 │佳云科技(30024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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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2 │佳云科技(30024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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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佳云科技(300242):金源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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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金源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6427fa73-c752-4303-b43c-6d5b07cc4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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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佳云科技(300242):金源科技2025年1-3月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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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金源科技2025年1-3月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70d13065-154e-45de-bd64-4038923d5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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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佳云科技(300242):金源互动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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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金源互动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a5b02c62-0db1-4131-a065-a455feab0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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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5│佳云科技(30024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子公司债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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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子公司债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6bb19480-302e-42fb-b59e-667318949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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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佳云科技(3002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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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7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7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6号物资置地大厦9楼06-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及子公司债权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3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其中提案 3.00(3.01、
3.02、3.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6号物资置地大厦9楼06-08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股东会召开前一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921645)到公司。来信请寄: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6
号物资置地大厦9楼06-08,联系人:王法励、陈昕,邮编51802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法励、陈昕
电话:0755-86969363
传真:0755-26921645
电子邮件:jykj@kaisacloud.com
邮政编码:518022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 6 号物资置地大厦 9 楼 06-08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74051a0-c5f4-43c7-af94-b8b9bc554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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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佳云科技(300242):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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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该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
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1 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
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
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前款规定的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
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
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
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应当至少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
,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
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1 名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审计委员会的其
他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
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需召开前 3 日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在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每 1 名委员有 1 票表决权;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委员须
对表决结果进行签字确认;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未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审计委员
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
持人。委员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
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董事会将其予以撤换。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的姓名;
(二)出席会议的委员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委员(代理人)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在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如与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2 月)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73a63884-563e-4cfb-9a2e-c1f3ee6a0d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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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佳云科技(30024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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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1a80b038-3594-4091-a093-c5fd08551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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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佳云科技(30024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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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4a4c6a1a-42eb-482c-a81e-0e623b3da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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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4│佳云科技(30024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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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d2142d92-d918-4c19-a217-72bb8d989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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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2│佳云科技(30024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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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贺国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贺国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贺国生先生已书面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贺国生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ed003034-d186-4436-83eb-1103399cc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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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2│佳云科技(30024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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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KAISA Jiayun
Technology Inc.”变更为“Jiayun Technology Inc.”,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公司基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使公司名称更符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本次变
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证券简称“佳云科技”及证券代码“300242”保持不变。公司名称变更前
签署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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