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3 瑞丰高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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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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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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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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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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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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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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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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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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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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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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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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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照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
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32,424.53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22,079.4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8,470,963.84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496,374,264.39元。
3.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251,051,2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105,128.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5,105,128.60元;2025年度公
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 25,105,128.60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82.77%。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规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105,128.60 12,521,320.80 25,042,062.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332,424.53 22,076,437.05 85,294,792.1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9,990,024.11 108,440,496.40 100,737,916.36
营业收入(元) 1,968,957,148.54 2,000,789,247.80 1,775,932,003.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78,470,963.8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96,374,264.3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668,512.2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5,901,217.9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668,512.2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19,168,436.8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36.53%,高于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当前发展实际,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cf9018d-883d-48ad-b6e5-b909bd29c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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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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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9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 年 9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4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4,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于 2021 年 10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3月 16日至 2027年 9月 9日。
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截止到 2025年 9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瑞丰转债”累计转股 624,785股。公司总股本由 250
,426,501股增加至 251,051,28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250,426,501元增加至 251,051,28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现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现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50,426,501元。 251,051,286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0,426,501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1,051,286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
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dbac22d-ad3d-4077-be6d-4cf4fd302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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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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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532144b-261c-4429-becf-1abaea980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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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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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战鹏先生、许肃贤先生、刘彦龙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战鹏先生、许肃贤先生、刘彦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管理办法》《规范
运作指引》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7bbe931-e44d-479d-ace8-cf56072c17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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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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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d3c024f-6ed7-4263-8b95-4595ed557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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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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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d2d404f-7dcc-4738-bbcf-dd2adcaa2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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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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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成立于 2013年 12月 27日,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 25
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会所合伙人数量为 113人,注册会计师 5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
1 人。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87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0.74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1 日、2025 年 6 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上会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上会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2、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上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适配的审计工作方案,能够根
据该方案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上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
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上会所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核查后认为:上会所具备担任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责任,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 4月 20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上会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具体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方案。在
上会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针对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听取了上会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
汇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026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c1b9793-95d6-4844-a080-2555e0d07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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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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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 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首批获
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
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上会所人员信息及业务规模
(1)截至 2025年末,上会所合伙人人数为 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191人。
(2)上会所 2025年总收入 6.9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38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87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0.74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1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
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涛
袁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于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庄肖
庄肖,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于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史华宾
史华宾,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复核或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62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2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依
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上会所执业资质
、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后,认为上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上会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上会所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4f51cff-463e-43d1-b52c-1121cc279b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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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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