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3 瑞丰高材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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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5 │瑞丰高材(300243):中信证券关于瑞丰高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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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11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瑞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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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6 │瑞丰高材(300243):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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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 │瑞丰高材(300243):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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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 │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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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 │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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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瑞丰高材(30024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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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7:0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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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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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6:22 │瑞丰高材(300243):关于荣获省级智能工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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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5│瑞丰高材(300243):中信证券关于瑞丰高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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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中信证券关于瑞丰高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4ed205b-8014-4f2d-8188-4df2994f2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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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11│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瑞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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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瑞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6)将于 2025年 9月 10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 10张“瑞丰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30.00元(含税)。2、债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月 9日,票面利率为 3.00%。
4、付息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5、除息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6、“瑞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9月 9日,截至 2025年 9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瑞丰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
5 年 9月 9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3.50%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9月 10日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瑞丰转债”或“可转债”)将于 2025年 9月 10日支付自 2024年 9月 10日至 2025年 9月 9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瑞丰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2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4,000万元(34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4,000万元(34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 10月 18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 9月 10日至 2027年 9月 9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年 3月 16日至 2027年 9月 9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80%、第四年 3.00%、第五年 3.50%、第六年 4.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
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东方金
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资信评级,根据 2025年 6月 18日出具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及瑞丰转债 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经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瑞丰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年 9月 10日至 2025年 9月 9日,票面利率
为 3.00%,即每 10张“瑞丰转债”(面值 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30.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瑞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24.00元;
2、对于持有“瑞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
1年 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30.00元;
3、对于持有“瑞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张派发利息 30.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
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2、付息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3、除息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月 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瑞丰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瑞丰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第 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月 7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咨询联系人:朱西海
咨询电话:0533-322071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9da25636-0b4c-4436-84fa-7c6f09d162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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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6│瑞丰高材(30024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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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d1eb7f2-10c7-4d10-85b4-91004e976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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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5│瑞丰高材(30024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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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
元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该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0de1399-390b-44de-a2be-c481bd713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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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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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3b463a6-59a7-4b7b-9c27-15f6f501a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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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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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c04ba9a-7622-4a87-8689-7c40458442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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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瑞丰高材(30024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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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30024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6da257dc-5db8-4b52-a96e-4c1552942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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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7:0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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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日常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财税处理进行了专项复核。经自查确认,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
用的税会处理差异,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592.47 万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75.25 万元,合计 667.71 万元(数据存在尾数差异
,系四舍五入所致)。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 667.71 万元补缴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
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约 667.71 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470ad97d-54f5-4723-917a-5065c85e8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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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4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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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子
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并继续在控股子公司山东瑞丰玥能新材料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赵子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子阳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赵子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78%。赵子阳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赵子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赵子阳先生任职董
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正常进行,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暂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周仕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3-3220711 电子邮箱:stock@ruifengchemical.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c262a2bd-a4ef-4402-9230-f158be52ee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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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6:2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荣获省级智能工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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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布 2025 年山东省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的通知》
(鲁工信装〔2025〕116号),为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
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分层分级系统性、规模化推进山东省智能工厂培育建设,山东省工信厅开展了 2025 年山
东省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评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先进级(
省级)智能工厂、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根据《名单》,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
山东省先进级(省级)智能工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结果,是对公司智能化改造成果的认可,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坚持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不断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提高安全环保水平和生产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本次认定不会对公司当
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afcff476-42e4-42ab-bce6-4d1ffb8f0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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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31│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瑞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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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9 月 9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瑞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
26)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瑞丰
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相关规定,“瑞丰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瑞
丰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7a8f7646-d679-49f1-9714-7fcac59127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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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22│瑞丰高材(300243):关于瑞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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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1.69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1.64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9 号)同意注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1 年 9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51,669.8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3,448,330.19 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丰转债”,债
券代码“123126”。
根据《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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