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4 迪安诊断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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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6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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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56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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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 │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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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46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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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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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 │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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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2 │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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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2 │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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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34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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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4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网上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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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6│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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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解除质押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理由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动人 (万股)
陈海斌 是 1,110 6.75% 1.78% 2025/7/8 2026/7/13 华能贵诚信 归还借款
托有限公司
合计 - 1,110 6.75% 1.78% - - - -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72,900,000 61,800,000 37.58% 9.89% 0 0% 0 0%
杭州迪安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有限
公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72,900,000 61,800,000 35.30% 9.89% 0 0% 0 0%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
等。
2.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况。
3.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2f54468-91ae-4e27-b7e1-e3f005ef2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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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56│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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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迪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075,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130%,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户持股数量的股份总数的28.6492%),陈海斌先生及杭州迪控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10,9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21,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公司总股本为624,979,43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3,880,000股,以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数611,099,
436股为计算依据。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海斌、杭州迪控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海斌先生持有 164,438,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1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持股数量的股份总数的26.9087%;杭州迪控持有10,636,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1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股
份总数的1.740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075,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13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的股份总数的28.6
4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等。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10,9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21,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注:公司总股本为624,979,43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3,
880,000股,以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数611,099,436股为计算依据。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海斌先生承诺: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
3、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4d467842-3c2d-4173-a7ad-adb11311e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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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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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相关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途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如 充质
一大股 (%) (%) 是,注 押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陈海斌 是 12,240,000 7.44% 1.96% 否 否 2026年 7 2027年 7 财通证券 归还质
月 8日 月 8日 股份有限 押借款
公司
合计 —— 12,240,000 7.44% 1.96%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 (%)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 (% 冻结 (%
结、 ) 数量 )
标记 (股
数量 )
(股
)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64,560,000 76,800,000 46.70 12.29 0 0% 0 0%
% %
杭州迪安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有限
公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64,560,000 76,800,000 43.87 12.29 0 0% 0 0%
% %
二、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
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请人
股股东或 质押/冻结/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等
第一大股 标记 /拍卖 (%) (%)
东及其一 等股份数
致行动人 量(股)
陈海斌 是 3,900,000 2.37% 0.62% 2026年 1 2026年 7 财通证券股份
月 27日 月 9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3,900,000 2.37% 0.62%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累计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冻结/拍卖 被标 其所持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 等数量 记数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 量 例 例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解 (%) (%)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除冻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结/标 冻 (% 冻结 (%
记适 结、 ) 合计 )
用) 标记 数量
(股 合计 (股
) 数量 )
(股
)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72,900,000 0 44.33% 11.66% 0 0% 0 0%
杭州迪安控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股有限公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72,900,000 0 41.64% 11.66% 0 0% 0 0%
三、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
等。
2.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况。
3.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fcc2346-9e83-4059-93bc-9c1f133d4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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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46│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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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解除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理由
大股东及其 数量
一致行动人 (万股)
陈海斌 是 900 5.47% 1.44% 2025/6/25 2026/7/1 云南国际信 已归还
托有限公司 借款
合计 - 900 5.47% 1.44% - - - -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73,560,000 64,560,000 39.26% 10.33% 0 0% 0 0%
杭州迪安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有限
公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73,560,000 64,560,000 36.88% 10.33% 0 0% 0 0%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
等。
2.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况。
3.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f6ba55c-f396-4ad0-8f34-ced34d17b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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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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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相关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陈海斌 是 1,736 10.56% 2.78% 否 否 2026/ 2027/ 招商证券股 归还质押
6/17 6/16 份有限公司 借款
合计 / 1,736 10.56% 2.78% / / / / / /
二、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解除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理由
大股东及其 数量
一致行动人 (万股)
陈海斌 是 92 0.56% 0.15% 2023/6/20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陈海斌 是 120 0.73% 0.19% 2024/1/25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陈海斌 是 95 0.58% 0.15% 2024/2/1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陈海斌 是 175 1.06% 0.28% 2024/4/17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陈海斌 是 186 1.13% 0.30% 2024/6/4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陈海斌 是 210 1.28% 0.34% 2024/8/21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陈海斌 是 220 1.34% 0.35% 2024/8/28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解除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理由
大股东及其 数量
一致行动人 (万股)
陈海斌 是 638 3.88% 1.02% 2024/9/19 2026/6/18 招商证券股 已归还部
份有限公司 分借款
合计 - 1,736 10.56% 2.78% - - - -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73,560,000 73,560,000 44.73% 11.77% 0 0% 0 0%
杭州迪安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有限
公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73,560,000 73,560,000 42.02% 11.77% 0 0% 0 0%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四、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
等。
2.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况。
3.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1de8bdd-7b42-4c99-a8ac-c8c62beea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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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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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88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本624,979,436 股,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3,880,000 股后的股本 611,099,43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合计派发金额=611,099,436股×0.35元/股=21
3,884,80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总股本×10股=213,884,802.60元÷624,979,4
36股×10股=3.422269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登记日收盘价-0.3422269 元/股(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上
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880,000股后的 611,099,4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55 陈海斌
2 08*****364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6月 16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6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
咨询联系人:陶钧、方勔
咨询电话:0571-5808 5608
传真电话:0571-5808 5606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5d076d4-0f9b-45c9-be5a-32587640c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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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2│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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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三汇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2人(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代表股份173,742,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998%。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 165,331,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5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7人,代表股份
8,410,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58%。
公司部分董事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298,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2%;反对 38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弃权 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9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08%;反对 381,5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31%;弃权 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12,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4%;反对 37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弃权 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5,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91%;反对 372,5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35%;弃权 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3.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06,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8%;反对 36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8%;弃权 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9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05%;反对 369,7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25%;弃权 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4.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49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6%;反对 20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86,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22%;反对 206,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0%;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5.00《关于 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08,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9%;反对 370,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弃权 6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15%;反对 370,9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57%;弃权 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6.00《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561,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76%;反对 43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76%;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61,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76%;反对 430,78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76%;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7.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1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2%;反对 38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45%;反对 380,5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0%;弃权 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8.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082,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1%;反对 615,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4%;弃权 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375,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948%;反对 615,66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38%;弃权 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9.00《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10%;反对 561,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80%;弃权 6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021%;反对 561,76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73%;弃权 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海斌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
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倪海忠律师、夏玉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b323abd-04b0-48b4-a4fe-ed5ddf714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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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12│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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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德恒【杭】书(2026)第 06034 号致: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5 日(星期一)
14:00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召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意见: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于 2026年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公告形式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下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相
关事项。
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本次股东会通知时间为 2025年4月 22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
的召开日期超 20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0日,股权登记日与本次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二)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15
:00。
2026 年 6月 15 日 14:00,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会议通知》所述,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72人,代表股份 173,742,85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
7.80%。其中: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15 名,代表股份 165,331,864 股,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6.45%,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计 357名,代表股
份 8,410,995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35%,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会议通知》,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 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计票、监票,并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
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6月 15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六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82f0b137-1c80-4ffa-a9a9-bdb627bac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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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3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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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董事叶小平先生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
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叶
小平先生立案调查。
上述立案调查内容系关于叶小平先生过往历史持有泰格医药股权变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事项,与迪安诊断的股票交易、信息披露
及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6a57bb2-d5b3-4a43-9664-7ff324ff3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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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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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
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5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海
斌、财务负责人赵德康、独立董事李天天、董事会秘书陶钧(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
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
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1743013-0192-4200-b5d1-b7deca54d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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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7│迪安诊断(300244):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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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c1ebee-d2ba-40d9-b150-e95458d90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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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6│迪安诊断(30024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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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f4f2d01-2ae3-40dd-805d-b87f8b0444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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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2│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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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5587597-4b4f-4200-a8d2-216ab6210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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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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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c8ff04c-ad03-4822-b911-845c7ee4a7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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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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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99e4a1a-8e73-4c3f-a853-98aef06b4c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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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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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3022f79-4d71-4216-877a-21076d5ac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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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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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于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额度人
民币 396,350万元、美元 3,000万元。该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和期限,实际融资金额应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借款金额和期限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民币信用授信
单位:万元
序号 融资机构 授信总额 授信期限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一年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850 一年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一年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一年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一年
6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00 一年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一年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一年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一年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00 一年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一年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一年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一年
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一年
15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一年
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一年
1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00 一年
18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00 一年
合计 —— 396,350 ——
二、美元信用授信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融资机构 信用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1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000 一年
合计 —— 3,000 ——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860e193-fe0b-4229-b0c2-581137b46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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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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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于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 R2(中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程序及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实施方式为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财务部指定责任人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采取终止理财
或到期不再续期等措施。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审计部根据具体投资理财事项的性质、金额大小采用不同的审计策略和程序,重点对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做到总体把握、
及时跟踪和反馈,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董事会。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
来更多的投资收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过全体董事表决,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能够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94f2bff-8ffc-41f8-b5b8-fbd3ea83d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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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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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促进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万美
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易品种主
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个月,资金在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审议程序: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4、风险提示: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遵循稳健原
则,但受市场环境、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400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促进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波动有
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2、交易额度及期限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
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以及上
述产品的组合等。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
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方,履约风险较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以谨慎、稳健为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同时,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持续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相关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促进财务中性。
(2)合理安排外汇资产与负债,以保证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时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进而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降低流动性风险。
(3)在选择交易对方时将审慎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信用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审慎审查相关合约
条款等内容,降低履约风险。
(4)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有具体的流程规定,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外汇衍生品
交易管理,相关岗位的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与实操经验;同时对于内部管理、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等亦有具体规定。公司及子公
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降低操作风
险。
(5)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降低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主动采取的管理措施,该业
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锁定汇兑成本,增强财
务稳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交易额
度内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de34958-ad54-4efa-a18a-9aa756bea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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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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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33432ad-4dee-4d12-905a-92c2739ec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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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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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14点 00分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且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程序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中,议案 8.00为本次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
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6.00、议案 9.00涉及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除以上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随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登记确认。由于电话登记无
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将不接受电话登记。(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9: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园
金蓬街 329 号迪安诊断证券部(邮编:31003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陶钧、方勔
联系电话:0571-5808 5608
传 真:0571-5808 5606
电子邮箱:zqb@dazd.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 329号迪安诊断证券部(邮编:310030)。
5、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
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4518b36-4543-48e5-80da-795e16d334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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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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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052,664
.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8,824,224.91 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889,149,636.0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84,485,790.08元。
(三)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24,979,436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880,000
股,按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611,099,436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预计213,884,802.60 元(
含税)。
(四)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3,884,802.60 550,297,592.40 37,166,996.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49,994,348.7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4,052,664.10 -357,277,652.58 307,461,061.3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54,541,633.24 305,880,933.28 435,555,867.14
营业收入(元) 10,096,031,634.52 12,196,223,734.01 13,408,319,799.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889,149,636.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684,485,790.0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01,349,391.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49,994,348.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21,309.03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851,343,739.87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995,978,433.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2.79%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是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01,439,391.1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计划、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
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64505eb-117a-412e-af6f-613b73f02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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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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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促进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波动有
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额度及期限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
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以及上
述产品的组合等。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因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外币收付汇金额逐年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收付款币种存在兑换操作,继而会造成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
。为此,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交易基本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
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
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
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以谨慎、稳健为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同时,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分析,持续关注国际
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相关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促进财务中性。
2、合理安排外汇资产与负债,以保证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时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进而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降低流动性风险。
3、在选择交易对方时将审慎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信用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审慎审查相关合约条
款等内容,降低履约风险。
4、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有具体的流程规定,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管理,相关岗位的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与实操经验;同时对于内部管理、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等亦有具体规定。公司及子公司
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降低操作风险
。
5、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降低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
于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此外,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a64e6de-ee18-4756-818a-f9d8e792e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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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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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34a5a3c-95c3-48e5-96db-4bac55d17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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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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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982ed80-338e-421d-9792-4134f9be2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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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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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陈海斌先生提名,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师玉鹏先生、王玥先生、刘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
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师玉鹏先生、王玥先生、刘贞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07b74d1-8ae4-4167-9109-41e8e2538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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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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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20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
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
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
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周旭辉、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立信 2014年报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年重组、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报、2016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年报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尚余 500万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元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1,096万元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项目合伙人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姚丽强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孙林慧 2020年 2016年 2021年
胡超 2005年 2015年 2024年
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
服务时间
2024年
2022年
2025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4年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 年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 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 浙江通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4年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年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 236万元(含税);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 2024年度审计费用
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其他深交所要求提交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182113a-9614-454a-b9ed-6fb61b525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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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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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天天、蒋斌、邓泽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天天、蒋斌、邓泽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因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46be9f7-ef70-4252-ab87-776dcd30f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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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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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
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
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cabea97-3716-4a9c-a2f2-024c6283d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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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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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履职情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01-2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1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
人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立信 元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
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
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
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起诉(仲裁
人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件 金额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年重组、 1,096万元 履行。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报、2016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年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
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
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 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2025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3、2025年 5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团队配置、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与舞弊测试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立信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秉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按照审计
准则规范执行审计程序,按期完成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3e2411f-1f5d-49e4-b75b-e308152f0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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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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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d7431a4-a7ef-4851-afae-1cf1740f7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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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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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ae3d4ae-9c1a-47ea-aabd-7ce88c485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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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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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迪安诊断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b522bf9-4a81-4585-8fb1-b0c17d3d8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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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迪安诊断(30024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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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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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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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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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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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0702109-d4cc-4194-b036-3039cba87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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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迪安诊断(30024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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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20 日 15 时,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海
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届独立董事李天天先生、邓泽林先生、蒋斌先生分别向
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00.9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4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
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与会董事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审议《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制定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工资制度确定报酬,不另外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不另行发放津贴
。
本议案所涉及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陈海斌先生、叶小平先生、俞德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六、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促进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国际外汇市场波动情况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以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七、审议《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于 2025年 12月 31日生效,根据相关规定,需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
八条的规定,公司的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3年 11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因此根据新《公司章程》
的规定,陈海斌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自新《公司章程》生效至今,陈海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已持
续履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取消监事会事项及新《公司章程》已于 2025年 12月 31日生效,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
人进行确认:2023年 11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邓泽林先生、蒋斌先生
、李天天先生,其中邓泽林先生为召集人。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人选不变,自新《公司章程》生效至今上述人员持续履行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取消监事会后,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九、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师玉鹏先生、王玥先生、刘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十、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15日 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 329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60ff5e9-3948-4ed1-8372-e71de9f87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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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6│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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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3e68fd0a-2c6b-44ab-a4a0-7c2c0ecf91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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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30│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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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陈海斌 是 390 2.37% 0.62% 否 否 2026/ 2027/ 财通证券股 归还其他
1/27 1/26 份有限公司 质押借款
合计 / 390 2.37% 0.62% / / / / / /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73,660,000 77,560,000 47.17% 12.41% 0 0% 0 0%
杭州迪安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控股有限
公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73,660,000 77,560,000 44.30% 12.41% 0 0% 0 0%
注:如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
等。
2.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况。
3.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fe318dee-20fe-4917-bd08-1919e8376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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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42│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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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01月 01日—2025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2、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800万元 — 4,200万元 亏损:35,727.7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00万元 — 1,500万元 亏损:38,010.8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年,公司正式启动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将战略定位全面升级为“医学诊断智能解决方案引领者”,坚持以“AI+大数据
”为技术引擎,积极构建融合“研发生产、诊断服务、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健康诊疗数智化新生态。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经营质量
为核心,聚焦高价值客户,强化特检与自有产品推广,深化区域一体化运营,持续夯实存量市场的覆盖优势,新签客户数稳步增加,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提升至约 18 亿元,经营效益趋势逐渐向好;在创新与技术驱动方面,公司加快 AI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在数据运
营与交易、获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海外业务拓展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2、报告期内,面临医院端需求增速放缓、集采与拆套餐等多重挑战,公司短期营收承压,利润空间收窄。为把握行业资源整合
的窗口期,公司通过区域组织优化与中后台共享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区域一体化运营能力。该举措产生了人员调整、资产处置等一次
性整合费用,对当期利润构成了一定影响。
3、报告期,因部分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约 2亿元—2.5亿元。
4、报告期,受集采、拆套餐政策及区域行业竞争等影响,部分子公司盈利水平未达预期,公司对该等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初步
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 7,000万元—9,000万元(最终金额待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评后确定)。
5、报告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2,000万元—2,500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及资产处置
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318a3ca0-4da4-45ef-afe6-cf00dc034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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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6│迪安诊断(30024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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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1月8日、1月9日、1月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cb26b013-5322-424c-97bc-57ead9123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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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32│迪安诊断(3002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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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续期,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对前期股份质押的续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续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后质 用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押到
东及其一 期日
致行动人
陈海斌 是 1,736 10.56% 2.78% 否 否 2024/ 2025/ 2026/ 招商证券 质押
12/31 12/31 6/30 股份有限 续期
公司
合计 - 1,736 10.56% 2.78% - - - - - - -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续期前质 续期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陈海斌 164,438,933 26.31% 73,660,000 73,660,000 44.79% 11.79% 0 0% 0 0%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续期前质 续期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杭州迪 10,636,390 1.70% 0 0 0.00% 0.00% 0 0% 0 0%
安控股
有限公
司
合计 175,075,323 28.01% 73,660,000 73,660,000 42.07% 11.79% 0 0% 0 0%
三、股东股份质押说明
1.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
等。
2.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况。
3.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772fd7cd-a783-40ca-a3fd-5090c39af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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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6:28│迪安诊断(30024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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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f8e34beb-4394-4ce2-ae54-13ab72357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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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42│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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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c6adb05-884a-4f88-9919-f2d6267ce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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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42│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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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7e5dd828-a47a-4c92-8090-b85aadaa4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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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09│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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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年 12月31日(星期三)14点 30分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且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4.00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5.00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中,议案 1.00、2.00、3.00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随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登记确认。由于电话登记无
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30日(星期二)9: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园金蓬街 329号迪安诊断证券部(邮编:31003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陶钧、方勔
联系电话:0571-5808 5608
传 真:0571-5808 5606
电子邮箱:zqb@dazd.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 329号迪安诊断证券部(邮编:310030)。
5、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
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a57571e-eb7c-4bdc-8612-a776b6f37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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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09│迪安诊断(300244):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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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ce62ede0-fe79-497b-9814-1c594b908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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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09│迪安诊断(300244):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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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23099bb-a249-4b87-830b-1b81058ad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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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09│迪安诊断(30024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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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提名人和候选人应在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
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
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
签字确认;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七)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
(八)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九)《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
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原
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条件可参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工作细则第三条第二款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应当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
陈述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
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
事会秘书人选。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除依照《公司法》规定由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
赔偿责任外,董事会秘书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对所表决的事项提出过异议的,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本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一)建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免去其职务;
(二)情节严重者,建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取消其今后从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并公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意见书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如无规定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或该会指定的机构申诉。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相
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
工作细则如与日后颁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则依据该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工作细则作出修改。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
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ac4b8b6c-0420-44dc-b2d2-bc8bad4e8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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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09│迪安诊断(300244):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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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披露要求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长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及时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及相关事项
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第十六条 经审批确认属于应当暂缓、豁免的有关信息,经董事会秘书登记后,
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
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
、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等采取相应惩戒
措施;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司将报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5fb185e-dca0-4112-b444-42d5be1227d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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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迪安诊断: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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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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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迪安诊断: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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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9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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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迪安诊断: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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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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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迪安诊断: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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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迪安诊断: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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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8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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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迪安诊断: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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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迪安诊断: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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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迪安诊断: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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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1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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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迪安诊断: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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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0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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